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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苏联的体育援助情况研究(2)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5-11-30 共10060字

  苏联体育代表团在第 15 届奥运会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荣获金牌和奖牌总数第 2,总分与美国并列第1,给初登奥运舞台的新中国代表团带来了极大的震撼,激励了中国人民强烈期盼模仿苏联体育模式来发展新体育的迫切心情。在回国途中,中国体育代表团直奔苏联参观考察,对体育设施与制度、组织与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了解[18].回国以后,体育总会秘书长荣高棠和教育部长马叙伦先后向政务院提交了主题相同的报告: 应该模仿苏联建立一个全国体育运动事务委员会,来专业管理和组织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央迅速批复同意,并提出建立体育学院等具体事宜。随之,新中国根据需要主动提出邀请,苏联体育顾问和专家接踵而来; 因此,苏联专家是帮助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新体育建设的,指挥棒在中国人民手中,而不是由苏联专家掌握的。尤其重要的是,他们由中方分配和安排工作,受中方各级负责人的领导。

  斯大林曾指示: “苏联专家的任务就是把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告诉中国人,直到他们学会为止。”[19]苏联体育专家用他们的知识、经验和责任心,感动着与他们共同工作的中方人员。苏施柯夫是苏联功勋运动员,他多才多艺,有着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高超的技术。

  年近 60 岁的他还在教学训练课上亲自给学生做动作示范,在日常生活和教书育人方面也身体力行、感人至深。尽管苏联援助事实上促成了苏联模式的体育管理机构、体育组织体系和举国体制在中国生根发芽,但这是中国的自主选择。因为,中国的体育需求在先,苏联的体育援助在后,而并不是苏联以援助为诱饵或媒介,推动中国的体育体制改革。

  4. 2 苏联对新中国体育援助的形式
  
  1) 向新中国外派体育专家讲学。1953 年 9 月,苏联多次绝对冠军获得者,功勋运动员纳·谢里以苏联体育代表团总教练的身份来华讲学,以《苏联的体操运动》为题进行了演讲。他介绍了苏联体操的分类和现代训练方法,讲解了全年训练计划和训练课,阐述了体操运动员的分级标准,讲学内容对我国后来的“工间操”制度和运动员等级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 指导新中国派往苏联学习深造的运动员。苏联为提高中国竞技体育成绩,对我国派往苏联学习的优秀运动员给予了无私的指导。从 1953-1956 年,我国先后派出了游泳、足球、举重、排球、体操等项目的多名运动员到苏联学习深造,并取得了显着的成绩。

  通过向竞技体育领先的苏联学习,有利于迅速提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水平,推动了新中国的竞技体育向国际化、正规化、科学化方向的发展迈出坚实的一步。

  3) 向新中国体育院校外派体育科研专家任教。第 1 位苏联体育教育理论专家凯里舍夫于 1953 年 12月12 日来到中央体育学院,并受聘担任院长顾问。随后又有运动生理学专家吉潘莱特尔和柏琴柯、田径专家赫鲁晓夫、足球专家苏施柯夫、体操专家柯裴托夫和布列诺克、游泳专家弗尔日斯涅夫斯基、解剖学专家贝柯夫、以及卫生专家卡玛特金诺夫前来任教。上海体育学院也于 1957 年聘请了体育理论专家鲍·谢·格拉明尼茨基、排球专家阿·格·阿依列扬茨、篮球专家尤·卡·拉古纳维邱斯前来任教。

  4) 向新中国外派体育教练员。为了尽快提高我国运动训练水平,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在1955 年会见苏联部长会议体委主任罗曼诺夫时,提出邀请一批有经验的苏联教练员来华工作。1955 年底-1956 年初,苏联选派了弗·弗·依万诺娃( 体操) 、阿·勃·普洛特金( 体操) 、维·维·普斯卡列夫( 举重) 、阿·米·日宁( 举重) 、维·波·巴德茹凯维奇( 游泳) 、维·格·波波夫( 游泳) 、格斯·拉辛( 足球) 、维·阿·格拉玛佐夫( 排球) 、巴·米·切特林( 篮球) 、依·阿·斯捷潘乔诺克( 田径) 、维·米·亚果金( 田径) 和叶·尼·玛特维也夫共12 名教练,前来中国国家队执教。他们和以后陆续来华工作的教练员系统地介绍了先进的训练理论和方法,为新中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运动员,有的已接近和达到了世界水平,为中国逐渐形成一批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5) 向新中国无偿援助体育器材。1958 年 4 月 29日-7 月 2 日,钟师统团长率中央体育学院考察团出访民主德国和苏联。在考察期间,民主德国莱比锡体育学院向中央体育学院赠送了 1 台 16 mm 电影放映机,苏联列宁格勒体育学院也无偿赠送了一块当时在苏联也尚未普遍使用的“S”型助跳板。

  6) 为新中国编写体育教材。20 世纪 50 年代初,我国没有一本作为教材用的运动生理学教科书,苏联运动生理专家吉潘莱特尔教授和柏琴科教授不辞劳苦,上课之余日夜加工,在口译和笔译翻译人员的协助下,编写了新中国第一本油印的人体生理学和运动生理学教材。后经改编,这本教材一直使用了几十年,至今依然沿用这个体系。

  7) 指导新中国建立体育管理机构和体育组织体系。1952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19次会议的批准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任命贺龙为主任。由于苏联社会体育组织的联合体是“苏联体育团体和组织协会”,隶属于苏联体育运动委员会管理。因此,在学习苏联模式的原则下,由中央体委接管了原计划要转到教育部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国防体育俱乐部。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苏联顾问的帮助指导下,新中国建立了由体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分工合作的体育管理机构。同时,形成了由国家体委的委员制、体育总会的会员制和国防体育协会俱乐部制共同构成的体育组织体系。

  4. 3 苏联对新中国体育援助产生的历史影响
  
  1) 创建了中国运动生理学的专业学科并培养了专门的科研人才。中国的运动生理学专业从无到有,苏联专家起到了开拓者和启蒙人的作用。在学术领域,他们提出了: “巴普洛夫高级神经活动学说是运动生理学的自然科学基础。”尽管这一理论有其局限性并缺乏实验依据; 但是在运动实践中也确实解释了很多不可思议的难题。为了向苏联体育专家学习,我国政府从各地医学院校和体育学院选派,并通过考试录取了 29名运动生理学研究生,这些人作为运动生理学的骨干和专业科研人员,为我国运动人体科学的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后来都成为了祖国体育界的栋梁。

  2) 中国的体育理论学科体系是在苏联体育理论指导下创建起来的。这个体系的总体特征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思想基础,以巴甫洛夫学说为自然科学基础,并依据教育学原理来指导的。中央体育学院聘请的凯里舍夫、上海体育学院聘请的格拉明尼茨基和东北师范大学聘请的库库什金 3 位苏联体育理论专家,在培养研究生和参与指导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还介绍了苏联的体育理论体系。其中,凯里舍夫是莫斯科中央体育学院的讲师,是对中国体育理论影响最大的苏联体育专家。他的体育理论学科体系对体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思考; 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促进了中国体育理论学科的形成,特别对中国学校体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讲稿《苏联体育教育理论》,在 1956 年 11 月由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对我国后来建构的体育理论体系起到了相当大的指导作用。

  3) 为新中国培养了一批高质量的体育师资力量。1949 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委会正式成立,全国各地的群众体育运动初步发展起来,急需大量的体育专业干部、体育教师、教练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20].截止到 1959 年 10 月,仅北京和上海 2 所体育院校就已经培养了体育理论、运动生理、人体解剖、田径、体操、足球、篮球和排球等专业的研究生 200 多名,各个运动项目的体育大学生上千名。这些刻苦学习的学生们,成为了新中国体育事业的顶梁柱,解决了体育工作者供求矛盾十分尖锐的紧迫需要。

  4) 对我国学校体育教学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1955 年,在苏联专家的带领和指导下,中央体育学院应届毕业生 500 余人到天津市几十所中小学,进行了大规模的教育实习。在此之前,为了增强实习指导教师的力量,先由苏联专家率领体育教育理论研究生赴天津进行中小学的教育实习,这既是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又为随后大批学生的实习准备了指导力量,还对中小学体育课的规范化教学和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5) 苏联对新中国的体育援助为中国开展对外体育援助工作提供了保障。新中国通过等价交换的外贸方式,接受了苏联的资金、技术、专家和设备援助,建设了以“156 项”为核心的近千个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为新中国初步奠定了工业化发展的基础,有效地带动了轻工业、手工业、纺织业的快速发展,中国人民很快就拥有了自主生产的体育器材和体育服装等民族体育品牌。同时,通过苏联体育援助培养的大批体育工作者,逐渐成为了各自专业的精英人才。随着体育领域的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逐渐完备,也为中国对外体育援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6) 模仿苏联模式建立的体育体制,体现了行政权利过于集中的问题。通过学习与模仿并在顾问和专家的帮助下,吸收苏联经验并注入“苏式基因”的体育体制很快建立,一种层级式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以体委系统掌握行政权力的体育组织体系最终确定。这套制度一经确立,就有了一种刚性,就会按照自身规律和特殊动力运行,自然会产生长久的制度影响。这就更进一步强化了体委权力过分集中的特点,“举国体制”就是这种特点的具体表现模式[21].这种体制的优点是明显的,在调动资源方面十分有效; 缺陷也是突出的,它将一切资源都控制在国家手里。由于强大的行政力量经常会忽略市场的需求,也不会完全遵循经济规律去配置资源,因此产生了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非均衡发展、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这也是造成我国体育体制现状的根源问题。

  7) 存在一定程度的照搬照抄现象。我国本来就有实行体育锻炼标准的经验; 但是在1954 年学习苏联经验后,改行“劳动卫国体育制度”.进入 60 年代,中苏关系破裂后又逐步改行体育锻炼标准。其实劳动卫国体育制度与体育锻炼标准本身都是一种工作形式,我们学习苏联,主要学习他们体育为劳动生产和国防服务的精神实质就可以了,形式上还可以继续采用中国人已经习惯了的做法[22].又如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全国体育组织的联合体,从筹备到成立的一段时间里,其工作效率卓见成果。苏联社会体育组织的联合体是“苏联体育团体和组织协会”,隶属于苏联体育运动委员会管理。在模仿苏联模式的原则下,中央体委一成立便接管了原计划要转到教育部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国防体育俱乐部,体育总会体系被同构并附设在体委系统之中[23].由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行使短暂的具体管理职能之后,却失去了实质的体系和机制内涵,职能逐渐弱化,至今依然如此,这也成为了中国体育体制改革难以有所突破的关键环节所在。

  5 结 论

  1) 苏联对新中国体育援助的动机是出于冷战格局的现实需要。随着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和《中苏友好互助条约》的正式签订,苏联对新中国体育援助迅速得到实施。

  2) 新中国接受体育援助的动机是根据自身需要主动提出的。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着在积贫积弱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任务,外来援助对达成以上目标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关键的。

  3) “一边倒”外交政策的确立为新中国接受苏联体育援助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它消除了苏共与斯大林的偏见和疑虑,增强了中苏间的信任与合作,确保了新中国从社会主义老大哥苏联那里得到了真诚和友好的体育援助。

  4) 体育援助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苏联对新中国体育援助的领域广泛,涉及到体育科研、竞技体育、体育教育等多个方面。在竞技体育领域,既有苏联专家和教练来华指导,也有新中国不断外派竞技体育队伍和高水平人才到苏联接受训练。在体育教育领域,既有苏联理论专家来华任教,也有新中国外派留学生到苏联体育院校接受教育。在体育科研领域,既帮助建立与完善体育学科体系,也重视培养和搭建体育科研梯队。既有硬件方面的无偿赠送,也有软件方面的输出。

  5) 体育援助的时间虽然较短,却为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同时也产生了利与弊共存的深远影响。由于体育援助是在冷战背景下形成的,是以 2 国关系为基础的,因而在中苏关系从分歧发展到分裂的时候,来自苏联的援助也随之终止。这些体育援助时间不长,涉及金额也十分有限,却对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难以估量的奠基作用。苏联政府的突然撤援虽然给新中国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是体育援助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随着援助的停止而消失,很多影响至今犹存。虽然,国家关系在特定的环境下、特别的历史时期中,会出现特殊的情况,但 2 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是永远留存的。中国人民将永远铭记苏联人民对新中国体育援助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也将根据时代的需要除弊兴利,促进中国对外体育援助工作的创新以及中国体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芬,程建平 . 北体情怀[M]. 北京: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3: 85 -97.
  [2]杨茂 . 文化冷战---艾森豪威尔政府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体育外交[J]. 体育科学,2013,33( 6) : 39 -44.
  [3]周弘,张浚,张敏 . 外援在中国[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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