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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法规论文两篇(2)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6-11-23 共9406字

国外建筑消防法规的演变历史

  古代的消防法规

  哈姆雷比是公元前1795年到1750年巴比伦王国的统治者,其最值得称道的是制定了一套《哈姆雷比法规》,它是最原始的一部惩治法律。当然,《哈姆雷比法规》是否是最有名的和保存最好的古代法律,尚待商榷。它被刻在一个8英尺高的黑色纪念石上,1901年该石头被发现,但却不是在巴比伦,而是在波斯山脉中的一个城市。据猜测,可能是后来的征服者为了庆祝胜利而带过来的。

  这是一部在法律系统看来组织和推行很好的法规,它为圣约书提供了最早的社会性法规。随着向自然界的延伸和涉及内容的不断扩大,许多后来的法律都是从《哈姆雷比法规》中衍生出来的。其中与现代建筑法规关系最密切的,可以说是其根源的条例是:“一个建筑者为某人造幢房子,但造fa不适当,该房屋倒塌,并造成主人死亡,这个建筑者应被处死。”

  今天,人汇除了要预防事故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这个目的外,不会在研究《哈姆雷比法规》中的惩治内容。从前者这个目的出发,经过了约4000年的历史,人类最终完成了今天建筑法规和标准的演变过程。最早建筑法规涉及的内容都是关于预防倒塌。虽然由构造的简单,火灾也是造成倒塌的原因之一,但是在当时制定则政策的人看来,由于低抵抗能力低下,自然灾害例如大风和地震是造成大规模的建筑破坏原因。

  当时的城市发生活在基本上都是由邻国敌人的入侵引起的。因此执政者考虑的多是使用军事手段进行反击,而不是提高建筑的防火措施和手段。但是不论怎样,零星的历史纪录还是提供了一些仅有的不是由战争引起的城市大火。特别着名的是发生在公元前1450年的诺沙市、克里特市,公元前538年的巴比伦,公元前46年的卡特奇市和公元64年的罗马城大火。虽然这些不幸的事故就是现在还会发生,但是由于被夸大的原因,存在的资料显示其内容多少有点与事实不符,自相矛盾。因此,这些记载变成了民间传说,而不是真实的历史纪录。

  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火灾的认识也加深了:它也是一种灾害,照样需要有能力对付。在早期涉及防火的规章制度中,至今保存完整的是罗马皇朝时期的《罗马法典》,有关内容是“任何人如果蓄意纵火烧毁房屋或堆在屋内的谷子,将被捆绑,以犯有故意罪而被处以火柱刑烧死,但是如果他被判为不J滇事故的话,则相反,他被命令修复房屋或者如果因为太穷而无法承受惩罚,可以进一步减轻处罚。”

  作为最原始的法规,事故发生后的惩罚是《罗马法典》最基本的强制内容。而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却难住了政策最初的制定者,而且当时对房屋结构倒塌的预防要比火灾预防更为重视。这就是《罗马法典》与罗马皇朝时期其他建筑法规之间的明显区别。

  发生在公元64年的罗马大火,或许是最引人泪目的。它不是由于战争引起的,火灾损失吸为惨重。罗马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经过这场大火的洗礼似乎已不复存在。火灾开始于公元64年6月18日晚上,地点是城市的商业区。

  在燃烧了6天7夜之后,拥有近百万居民的罗马城70遭到毁坏。这场史无前例的巨大火灾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极其重要的一页。因为它直接导致了宗教的迫害,基督教徒变成了这次火灾的罪人。

  早期的建筑和消防法

  综观中世纪欧洲无数次城市大火所遗留下来的历史痕迹,虽然绝大部分是由于战争而不是自然或事故造成,但是现代消防法规的根基还是从那时演化而来。在英国,公元871年阿尔弗雷德制定的消防法内容是涉及晚上发生的厨房火灾。而到了公元1000年,当时存在的消防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在公元1189年,伦敦市长提出《建筑法规》,它规范了房屋的建造方法,其中部分章节规定某些墙体必须使用石头建造,以防次灾蔓延。这部《建筑法规》可视作欧洲最早的建筑法规之一。但是它没有明确实施的范围以及是否是强制性的,因此大火仍然发生,最着名的是发生在公元1212年的部分毁坏整个城市的伦敦大火。

  随后,很多设涉及预防火灾及其蔓延的建筑法规相继诞生。在伦敦14世纪时期,要求用瓦片、石头和灰泥建造烟囱而禁止用木头建造。许多规定都是勉强的,没有积极主动的意识。与此同时,欧洲城市的居民在不断地增长,而城市基本建设为了适应大量的居民,也在不断变化。

  另一次有名的城市大火于公元1666年发生在伦敦,在整整燃烧了5天后,大火毁坏了13000幢房屋,估计有10万居民无家可归。英国议会为此通过了《伦敦建筑规范》,由于缺乏强制性的措施,其效果不是很大。这次伦敦大火产生的另一重大影响是酝酿产生了火灾保险业。最早的保险协i义涎生在公元1347年的意大利,如此这类的保险协议为火灾发生的后果提供了有效保障。后来,尼古拉·贝东成立了“凤凰火灾保险公司”,首次使用了用金属制成的“火灾标记牌”,把它们贴在被保险过的房屋的内部,可以使保险公司的私人消防队识别,以便保扫。“凤凰火灾保险公司”

  于1680年签订了第一份保险协议,于1712年停止营业。但是这种经营模式在接下来的250多年中被200多家不同的公司所采用。后来虽然它们的运作模式被美国采用,但美国在发展过程中进行了改革,使消防队的发展历程脱离了保险业的发展。工业革命对城市居民的增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随之而来的城市规模的扩大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无数次大火。如此一来,对于保护建筑物免遭火灾损害的观念有了历史性的转变。

  到了19世纪,大量的涉及防火的新技术和新设计不断涌现。1800年,英国人约翰·凯利设计发明出最初的自动水喷淋,1821年,博伊德发明了棉织橡胶内衬消防水带,1845年,威廉发明了第一个火警电报机,1852年,出现了第一个多孔管喷水灭火装置系统,同一年,火灾报警盒首次在波士顿安装,1853年,第一个机动消防泵进行试验,1860年,出现第一个水喷淋灭火系统,1863年,出现第一个手提灭火器,1864年,生产出第一个可供使用的水喷淋,并在1874年得到改进。消防领域的这些发明创造,在20世纪随着技术发展的进程更进一步得到扩大。例如,1940年出现蛋白空气泡沫灭火液,1942年出现高压喷雾水枪,1969年出现蓄电池烟雾探测器。

  除了这些陆续发明的灭火新设想、新工具、新药剂外,水仍作为一个最古老而又不失时效的最基本首选灭火武器。用水控制火灾从刮忆至日现今仍不失为一个有效手段。最原始的消防泵据说在中世纪的欧洲就已出现,并传说在德国许多城市使用过,而最近的几百年间,消防车就已在波士顿、伦敦出现并使用。蒸汽动力的发展也代替了最初的手欺泵,直至当今各种机动消防角三。随着高层建筑的出现,举高喷射消防车和云梯消防车也出现在欧洲大陆和美国的城市。

  殖民时期的美国需要法律来对付日益增加的火灾。法律规定房屋的主人和当局都是消防责任人,有些法律甚至惩罚那些把自己和别人置于火灾危险之中的人。在殖民时期美国的第一部立法中,认为纽约和波士顿城市中,居民用砖和石块建造寓所,用石板和瓦片做屋顶比使用木材建造更好。而当时的欧洲移民都还是用木材造屋,新的方法所造的房屋可以限制火灾的飞速传播蔓延,从而避免形成大火。在波士顿,为了预防火灾,法律规定那些老房子一旦被发现烟囱冒火,罚主人10个先令,以促使烟囱保持清洁,没有烟灰。上述这些法规可视作当时美国最早的消防法。

  后来,波士顿又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小于3平方杆(301}z平方码)的任何建筑物内生火,靠码头的船只也不许生火。除非有外盖物,不准用火把照明。犯有纵火罪的将被处以死刑。没有这些措施,波士顿和其他移民城市火灾几乎每天发生。因此,对建筑颁布更多的法律法规和对公众实施更多的防火意识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有关涉及预防、扑救、控制火灾的法规法律不断充实完善。从这细小的开始,各种各样的法规标准手册在美国不断出台,内容涉及建筑和消防安全。

  现代建筑和消防法规的发展

  由于大量移民的涌人,北美城市的扩展真是日新月异。而19世纪一次次大火则不断席卷城市中心。迅速重建的能力和新大陆上可供使用的无边无际的自然资源,使fa北美的移民对这些大火采取了不在乎的态度,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时候这些不断毁灭财产的灾害能达到市民们无法忍受的程度,当1871年芝加哥发生大火时,上述观念的转变终于发生了。

  1871年的夏末初秋,美国的中西部气候特别干燥,就在这年的10月8日,一场大火光顾了芝加哥市。晚上9点左右大火开始于芝加哥西部地区,而到了半夜,火势猛然发展到城边的河流处。

  两天之后,当大火最终被熄灭后,约有250名居民失去了声明,1.8万幢房屋遭到了毁坏,10万名居民无家可归。奇怪的是就在同一天晚上,北部威斯康星州也发生了一起森林大火,大火席卷了许多乡村,估计造成超过1500人死亡。为了纪念芝加哥大火,牢记历史教训,自从1922年以来,美国每年都会在10月的第一周举行消防周活动。芝加哥大火后,大量灾后遭毁的建筑得到重建。不幸的是,这些建筑在建造时,实在太随心所欲了,并没有吸取芝加哥大火的教训,因此3年之后的1874年,又发生了一场大火,毁坏了800幢建筑。加快建筑法规和消防条例的制定已是迫在眉睫。芝加哥大火后,许多城市专家来造访该市,以便从中吸取教训。其中有波斯顿消防长官丹麦尔,他经过深思熟虑后向市政当局提出了许多消防警告,然而却遭到市政议员的轻视。这些贵族老爷们认为,花岗石和砖石风格的建筑远远高于木头结构的建筑,但是丹麦尔考虑的却是在这些花岗石和砖石建筑上的那厚重的木质房顶以及居民集中地区供水的困难。果不出所料,1872年11月9日晚上7点后,波士顿商业繁华区一幢5层的商业用房发生火灾,由于报警误时,拖拉消防车的马匹遭瘟疫而延缓了扑救,火灾迅速蔓延,当最终被扑灭时,有14人死亡,776幢房屋遭毁。

  波斯顿大火完全验证了丹麦尔的先见之明

  丹麦尔自1866年至1877年被任波士顿消防指挥官,又从1877年至1903年任波士顿市政督察官。1873年,他为美国消防工程师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并成为协会主席,如今该协会已经变成国际消防长官协会。1891年成立的美国公共建筑地方长官和督察官协会,丹麦尔也是创办人之一,并成为首任主席。丹麦尔极力呼吁需要制定国家建筑和消防法规,并在美国消防工倒币协会工作期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提出了许多有关建筑与消防初步法规,这些成就对在他死后于1905年公布的《国家消防保险委员会推荐的建筑法规》具有很重要的影响。

  “美国消防保险委员会”成立于1866年,现已改名为“美国保险业集团”。该集团注重建筑结构安全,致力于监督火灾隐患。1905年国家消防保险委员会制定的《建筑法》(后来成为《国家建筑法》)是第一部统一了各地建筑法规的一部法律。1914年美国消防协会的年会报告中含有州和地方建筑法规的专题论丛。该论丛指出北卡罗来纳州是第一个接受《国家建筑法》的地方州,后来,《国家建筑法》在威斯康星、俄亥俄、依里诺斯和宾夕法尼亚州相继被实施。

  1906年的旧金山,虽然在繁华的商业中心有一些属于A级的水泥钢筋结构建筑,但城市的大部分地区还是一些易着火的木结构建筑。鉴于这种条件,国家消防保险委员会认为“旧金山市是一个可能因火灾而造成损失的极需投保的城市”。就在同一年的4月18日,旧金山市经历了一场大火。这次大火是因地震而引发的,共有452人死亡,约28000幢房屋遭毁,整个经济损失约35亿美元。虽然许多A类建筑在旧金山大火中遭到毁坏,但大部分墙体、框架和楼板还是保存了下来,并能修复。

  灾后的旧金山满目疮疾,留下了不少幸存者的故事,其中有历史记载的有价值的事例是关于成功保护旧金山造币厂的事。该厂建于1874年,到1880年已生产全美国60%的金属币,当大火发生时,厂内工人和消防员使用专门设计的内部良好的供水和消州全系统来保护建筑。虽然广房内所寻)东西几乎都在火灾中毁灭,但工厂建筑还是基本保存了下来,如今这个标志h建筑已变成旧金山博物馆。

  通过分析旧金山大火和其他大部分火灾所造成的建筑损失状况)美国消防6f委员会认识到需要更多的标准和法规来规范建筑的设计、建筑、维修。与此相关,这些重要认识不断增加,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关专家开始收集在房屋建筑和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火灾危险的更多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极大部分则变成了制定早期标准和规范的基础。

  20世纪,美国城市发展极为迅速,建筑技术开始针对限制建筑火灾的蔓延,对于单幢房屋内的火灾,其伤亡人数也日益受到关注。一场大火后,人员死亡的数日始终是公众关注几的焦点。1911年3月25日,纽约占幢10层的大楼发生火灾,着火的部位是在3层,是一家女用衬衣厂,146名工人被烧死。

  这场大火给公众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和教训,同时引发了大规模的工人运动。这次大灭从建筑法规角度来着则是起到了一个里程碑的作用。一个最直接的结果是:两年以后的19I3年,美国消防协会制定了《建筑物进出口设置条例》,几年以后,这个基本的条例历经修改后又被冠名为《NFPA101生命安全条例)) ,直到今天仍被关国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使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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