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恰亚诺夫理论被归入“道义经济”和实体主义经济学研究范畴中,主要是因为恰亚诺夫在其《农民经济组织》中指出“资本主义的计算利润方法不适用于小农的家庭农场,因其生产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家庭的消费需要,而非追求最大利润,小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均以此作为基本的前提”,从而形成了与波普金和舒尔茨为代表的“理性小农”范式的对立。黄宗智( 2000) 和郭于华( 2002) 等既分析了恰亚诺夫理论“道义经济”范式的合理性,同时将其与“理性小农”理论进行了综合。[6]因此,恰亚诺夫“道义小农”范式就成为农民学和经济学领域中的经典命题,得到了广泛认同和应用。
当然,学界也有对恰亚诺夫理论的质疑,主要是针对恰亚诺夫研究对象和研究的适用性问题。秦晖认为“由于劳动-消费均衡论假定农场的‘经济活动量’只受劳动供给的制约而不受其他要素( 如土地、资本等) 供给的制约,而这一假定很少得到满足”,从而认为恰亚诺夫的分析对象适用于市场关系不发达的传统农业社会,可以免除“经济因素”的挑战。但却忽视了如身份、权势、等级壁垒、人身依附等“超经济因素”,而后者在传统农民社会中却起着重大作用。恰亚诺夫分析的很重要一个前提是土地和劳动力市场的缺失,“恰亚诺夫理论的实证支撑源于 19 世纪末俄国乡村的农户普查数据,以缺少市场要素的俄国小农社会为历史背景”,[7]即在革命前俄国土地资源丰富、农村劳动力雇佣市场没有形成,这也成为其重要的理论缺陷。潘璐( 2012) 认为“恰亚诺夫模型的有效性和解释力也因其对市场经济的完全隔绝和对政治与超经济力量的忽视而受到争议与质疑”.[7]因此,恰亚诺夫讨论的前提是无限土地供给、没有劳动力市场,而中国面临着土地资源限制,从而这一理论就无法解释中国农民家庭的经济行为选择。以上对恰亚诺夫理论的质疑主要是认为其研究对象是革命前俄国的前商品化的小农家庭,从而认为其研究结论不具有适用性。而经济人类学家萨林斯通过对美拉尼西亚等地部落经济的人类学调查,表明即使在土地供应弹性较大的原始经济中,边际主义的分析也是无效的。[8]
这是进一步对恰亚诺夫理论的质疑。
还有学者对恰亚诺夫理论的文化适用性做出质疑,张江华( 2006) 提出,“劳动辛苦程度和消费满足都是指个体的主观感受,而这种主观感受要接受文化的导引。恰亚诺夫不加区别地使用不同地区的材料进行横向论证的做法实际假定这些地区文化上的同质性,而这一点显然亦未经证实”.[9]薛桂霞、刘怀宇( 2013) 等认为恰亚诺夫的“道义小农”与波普金、舒尔茨的“理性小农”是相通的,他们指出“在当代中国农户家庭经济行为的研究中,有两个看似对立、实则都是基于理性边际主义经济理论假说,即恰亚诺夫的‘生产-消费均衡’假说和舒尔茨的‘利益最大化’假说”.[10]这两个假说体系互相区别的原因在于,它们基于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的不同经济制度背景。其中,恰亚诺夫假说体系基于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双重缺失极端条件下的要素市场; 舒尔茨假说体系则基于另一个极端条件-完全竞争市场下的要素市场。因此在本质上,舒尔茨和恰亚诺夫都是在形式主义经济学背景下进行讨论的。
四、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解释困境和深化
本质上,恰亚诺夫理论的核心所指是农民家庭的经济理性决定其要在劳动辛苦程度和需求满足程度之间寻找均衡点,这一均衡点使得劳动辛苦程度的边际效益不会降低,并且需求满足程度得到提高。
恰亚诺夫对小农经济行为均衡点的讨论是建立在消费决定生产这一基础上的,是基于马克思关于消费、生产论述的理论来源。这不同于资本家或企业行为,资本家和企业是一种生产决定论,即考虑产出和回报率的关系,是不断扩大再生产和不断投资的理性行为。而恰亚诺夫讲的消费决定论是考虑消费与辛苦程度的关系,恰亚诺夫的消费决定论有其强大的适用性,其所讲的消费也是相对具体的家庭消费,是根据家庭生命周期来进行调整的家庭消费行为。
同时家庭可以根据劳动辛苦程度和需求满足程度这一均衡曲线来决定农民的生产决策行为。当劳动辛苦程度增加、边际收益递减、闲暇相对价值增加时,农民就会在继续投入劳动以换取递减效用还是在不劳动换取闲暇之间做出选择。实际上,这一模式可以适用于美国中产阶级的生产-消费行为,即其可以根据收入情况进行资源配置,如将全部家庭收入用于旅游、养老资金、保险资金以及信贷等项目,完全根据既定收入来决定其消费行为。
1、主观偏好解释家庭经济决策的不足
一定程度上,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论和微观经济学、家庭经济学领域中对家庭经济行为的讨论是相似的。在家庭经济理论中,最令人瞩目的研究是家庭内部决策问题。微观经济学主要运用消费选择理论来分析家庭内部如何在家庭主观偏好和收入预算约束下达到家庭经济的效用最大化。对家庭消费偏好的分析主要是利用基数效用概念和序数效用概念,“今天的经济学家一般都拒绝接受基数效用( cardinal utility) 概念,它来自人们消费物品或服务的感觉或经验。主要是假设效用是可以用某种单位衡量,实际上一个人的主观感受是很难用具体的单位进行测算衡量的。现代需求理论所注重的是序数效用( ordinal utility) 理论。根据这种学说,我们考察消费者对商品组合的偏好顺序。”[11]( P76)而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之后主要是序数效用论,即不对物品效用量化 而只是比较不同物品的效用,就是偏好。因此,微观经济学对家庭决策的讨论主要是基于家庭消费偏好和预算约束选择效用最大化的消费均衡。
贝克尔认为微观经济学中利用主观偏好去分析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近代的经济学家一般很少在理解偏好的成因上有所建树,因此假定偏好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根本变化。同时也假定,富人和穷人之间、即使来自于不同社会和文化的人们中间,偏好也没有很大的差异。”[12]( P159)他进而从时间价值的角度去分析生产和分配对闲暇的需求、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他认为时间价值与市场商品成本具有同等重要性,可以通过减少用于消费的时间并增加用于工作的时间而将时间转换成商品,并能使家庭效用最大化。
但这同样是从经济分析、成本核算的角度分析非工作时间的投入对整个家庭经济效用的重要性,因此不愿意将非工作时间用于闲暇娱乐等活动。
刘怀宇等( 2008) 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讨论了农村居民为了追求收入和闲暇的最大化而选择“被动闲暇”,主要是指在农民收入相对低下时虽然有增加收入的强烈愿望,却只能选择闲暇的经济现象,称为“被动闲暇”.[10]在边际收益出现递减时,如尚未满足生存需要,则仍会继续生产; 满足生存需要后,又开始根据收益情况理性地选择继续生产或享受闲暇。选择“被动闲暇”是出于个人偏好上认为劳动对闲暇的替代率高将会带来边际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和劳动辛苦程度的上升,从而选择闲暇活动。这种“被动闲暇”的行为选择也没有脱离微观经济学的解释框架。
总体上,贝克尔等还是在微观经济学范畴中对农民家庭经济行为进行分析,将农民经济行为放在货币和时间两个因素下,并用这两个因素来衡量农民经济决策选择。周长城( 2010) 结合贝克尔的家庭经济学分析中国传统的家庭主义传统,认为贝克尔所主张的利他行为绝不是真正无私的利他行为,而归根到底仍然是经济人的效用最大化假设。家庭中的利他行为并不是个体理性的利益算计所能完全解释清楚的,而是由制度性的社会文化共同塑造和维持的。整个社会的文化和传统价值诉求对于个体的行为选择都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如家本位和尊老爱幼等。[13]
这是在中国现实基础上对贝克尔家庭经济学的补充和深化。
所以,微观经济学和家庭经济学是在理性选择理论基础上进行对农民经济行为选择的分析,认为决定其做出选择的是个人偏好以及理性算计,即考虑劳动辛苦程度和劳动边际收益问题。但这仍然回答不了那些在边际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情况下仍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民家庭的经济行为。这就需要在经济人类学视角下展开对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理解,即不仅分析农民家庭的主观偏好,还要分析这种偏好形成的社会文化因素。因此决定了微观经济学和恰亚诺夫的不足之处,即只是用主观性的偏好去解释行为决策选择,而偏好不是真空的,是由客观性的社会文化因素决定的。
2、中国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社会文化嵌入性
关于中国农民在家庭经济中的勤劳行为,用微观经济学的语言就是生产与闲暇的替代率问题,即中国农民总体上是保持一种生产对闲暇的较高替代率。农民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农业生产、副业或务工经商等生产活动,而用于闲暇的时间较少。因此,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框架在解释中国农村家庭经济行为时就还不够。因为中国农民家庭消费行为有其支撑的社会文化因素,如家庭内部的责任观念、代际伦理以及养老观念和村庄内部的社会竞争、社会舆论等因素,这些都形成了对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影响,进而影响小农家庭的投入与产出行为以及家庭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即农民经济理性的均衡点形成不全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而是社会因素决定经济因素。如在村庄内部,当个体年龄在 20 岁时,其所挣得的收入基本上都用于自我消费,当到了30 岁时就开始感觉到家庭压力,在 40 岁时就逐渐形成家庭责任感,这包括养老责任以及照顾子代的责任,并开始通过勤奋劳动来积累家庭财富。因此,劳动-消费的均衡点在个体身上就是不断变动的过程,根据年龄不同产生变化。最终在个体完整的生命周期身上呈现出一个倒 U 型曲线( 如图 2) ,即均衡点随着个体生命历程的不同而变化,均衡点先是不断上升,当个体年龄达到 50 岁左右时达到最高,因为这时其面临的家庭压力最大、责任最高。刘玉照( 2009) 在研究家庭经营的成本核算和经营决策时也指出,“对 40-49 这个年龄段的家庭来说,家庭的负担明显加重,虽然单纯从抚养比的角度来讲变化不大。因为,虽然他们的父母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退出经济活动,然而,与此同时他们的子女也正值跨出( 或将跨出) 学校之际,加入到劳动者行列。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年轻人进入劳动年龄并不意味着家庭负担的减轻,主要原因在于,进入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有两个发展方向,上大学或参加工作,两者都需要较大的家庭开支”.[14]这与本文所讲的是同样道理。当家庭内部实现了代际再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其原本很高的均衡点就开始下降,即由很高的承受能力到承受能力不断下降的变化。
恰亚诺夫是根据家庭人口结构和家庭生命周期来分析家庭经济行为的变化,这包括家庭消费行为和劳动投入力度。根据家庭内劳动者和消费者的数量比例,家庭内部所面临的经济压力是不一样的,从而决定了家庭在劳动力投入力度上的决策差异。当家庭中劳动者数量 p 等于消费者数量 e 时,家庭经济压力最小,自我剥削程度最低。而在中国农民家庭中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情况,当家庭中包括一对夫妇和成年未婚子女时,虽然 e/p = 1,但因为中国家庭中存在代际伦理责任,父母要为子女完成人生任务,这时正是家庭经济压力最大、自我剥削最重的时候。这是由中国家庭消费结构造成的,即主要有两种消费类型,一种是日常生活支出消费,一种是大宗消费支出( 如家庭中婚丧嫁娶等仪式性消费) .而第二类消费才是真正造成家庭经济压力的原因,在这种因素影响下,中国农民家庭消费压力如果说也受到人口因素的影响,那么其峰值也与恰亚洛夫描述的不同。
概言之,中国农民的家庭经济行为不是纯粹的理性行为,而是建立在家庭伦理责任基础上的,即家庭伦理责任决定了农民家庭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农民家庭经济活动是建立在家庭责任基础上的资源配置行为。正如桂华( 2011) 所讨论的,“传统时期农民家庭经济行为选择是围绕整个家庭进行的,是为了儿子或者是完成家庭内部的代际再生产,从而实现资源向下流动,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以此展开”.[15]当辛苦程度很高而继续投入劳动将带来边际收益递减时,因为有家庭伦理责任的支撑,农民对辛苦程度的忍耐力就继续存在,而不会出现终止家庭经济活动的行为。这都不同于恰亚诺夫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农民经济行为决策选择的讨论。
参 考 文 献
[1]麻国庆。 家与中国社会结构[M]. 文物出版社,1999.
[2]详见舒尔茨。 改造传统农业[M]. 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2006; 波普金,斯科特。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M]. 程立译,译林出版社,2013; 黄宗智。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 中华书局,2000; 郭于华。“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 重读农民学经典论题[J]. 读书,2002( 5) ; 徐勇。“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 3) ; 徐勇,邓大才。 社会化小农: 解释当今农户的一种视角[J]. 学术月刊,2006( 7) .
[3]A. 恰亚诺夫。 农民经济组织[M]. 萧正洪译。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