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旅游学科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过程,对于旅游的理解与研究逐步超越了“旅游经济”而进入“旅游文化”研究层面[1],旅游活动的文化属性和旅游发展的精神文化意义也逐步形成了共识[2-4].学者们对旅游地的研究也从“经济区域”逐渐转变为对“文化区域”的研究[5].旅游地作为“文化区域”,就不仅仅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物理性地域空间”,而是指一个有人类文化创造活动的、有意义的、游人可以体验的文化空间。对于这一文化空间的研究,也不仅是指传统文化地理学所研究的“区域文化要素空间分布及其差异性”,即“文化的空间性研究”,而是要深入空间内部,从文化空间静态的现象描述到动态的历史-发生学分析,研究旅游地的文化形成、表现形式以及文化传承、创造与发展等问题,亦即进行“旅游地空间的文化研究”,“回答文化为什么在那里”的问题[6-7],从而厘清旅游地文化空间的形成机理,寻求旅游地的文化发展规律,为进行旅游地文化的保护、传承、营造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为旅游者提供活态文化体验而不只是静态文化观览寻求可行路径。学理上看,旅游地文化空间的研究有助于实现人文地理学从描述文化要素的分布差异和空间格局转向对描述的解释。
实践上,有助于解决旅游规划与开发中盲目“造文化、造景观”的困境,同时有利于改变旅游地静态文化保护的被动性、滞后性与孤立性,而有利于活态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与整体性。
1 基本概念诠释
1.1 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一词源于法国城市理论研究者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等人有关“空间的生产理论”.列斐伏尔对传统地理学空间的概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哲学考察,并深刻批判了将空间仅仅视为“物理性空间”的观点,在考虑塑造“空间”的个体以及政治和社会关系后,认为空间是通过人类主体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而产生[8-10].这一界定实际上指明了空间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文化空间。而国际上正式使用“文化空间”一词的是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它为保护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而设立了“文化空间和文化表达形式”,并于2001年将“文化空间”定义为:“一个可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以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事件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11].“文化空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概念受到关注[12-14],显然,这一人类学视野的“文化空间”具有“活态文化”的性质。但纵观“文化空间”的界定,并没有跳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描述性界定。同时,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对文化空间的认识大多还停留在地理性的“文化场所(cultural place)”而忽略了其具有文化意义的“隐喻性空间(metaphorical spaces)”[15].这不仅限制了“文化空间”的内涵与外延,也不能诠释文化空间研究的本质意义。
现有的研究注重到“文化空间是什么”,侧重的是“文化的空间研究”,而少有考虑到“文化空间的文化由谁创造、为何创造、如何创造”这类核心问题。
因此,从人类学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界定的“文化的空间”回归到文化空间“本质问题--空间的文化研究”应该是研究文化空间的地理学家的理性态度。由此,在文化空间的内涵界定中,应至少包含文化的创造主体、文化形成、传承与发展的条件与内涵等,这样才能使文化空间的研究落实到“空间的文化”上来。实际上,有文化创造者或传承者在场的文化空间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空间,如果物是人非,此地空余黄鹤楼,那只能是文化遗产,是文物、古迹、遗址了[16].为此,文化空间的界定,既要跳出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学”文化空间,也要跳出传统文化地理学的“物理性”文化空间,这是当前社会科学的文化转向和新文化地理学空间转向的必然。从新文化地理学与本体论的角度上看,文化空间即是文化存在的一种形式,也是人的世界的空间维度,即文化空间是人及其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场所[17].综上,“文化空间”是人们在一定的区域或环境中,经过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活动形成或构建的、当今仍具有生活和生产功能或性质的物理和意义空间或场所。这里,强调了文化空间是研究人、文化与环境的关系,对象是人及其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场所,它反映了一种文化发展过程和空间生产与生存状态,因而它具有空间性、时间性、活态性、意义性等。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文化空间是指当今仍具有人类实践活动的意义空间,而区别于文化遗产。
1.2 旅游地文化空间
目前学术界关于旅游地文化空间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John Fiske在《解读流行》一书中,从文化的视角,在“解读沙滩”一章中建立了海滨沙滩的文化空间模式,表明海滨不同区域意味着人类不同的文化活动[18].马克(Mark)等人在研究文化遗产旅游吸引物时提出了意境空间的概念,其可以影响游客评价或重游的感受,管理者可以此传递意象、表达态度,并成为营销和促销的工具[19].国外其他学者多侧重于旅游地意境空间与游客感知的关系研究[20-24].在国内,李蕾蕾从文化研究角度,以社会建构理论与符号学的分析框架,讨论了海滨从“自然空间”转化为“旅游空间”的历史过程,这种研究视角成为传统旅游地理学研究空间的重要补充[25].库瑞等研究了民俗文化旅游空间的构成,它包括民俗魅力、民俗环境和民俗气氛,并指出只有在特定的生活场景中,人、物、景三者紧密相连,才能使民俗气氛达到最佳程度[26].黄泰等认为,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精神内核,空间是旅游存在的载体,文化、空间与旅游的互动关联系统则是旅游开发与组织调控的基本对象[27].王德刚等有针对性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化”传承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舞台化生存-景区旅游模式”和“生活化生存-社区旅游模式”两种空间模式1.侯兵等基于文化空间的地理学视野,从物质、时间和区域三个维度,分资源利用、整合路径和评价指标三个方面,构建了文化旅游空间形态的分析框架[29].已有的研究表明,旅游地文化空间的研究重点在于文化、旅游资源与空间的关系问题上,鲜有深入到旅游地文化空间内部,应用空间生产理论针对文化空间本身的生产进行系统研究。实际上,旅游地文化空间是由于旅游活动的介入,由原居民的生产与生活空间演变为当地居民与旅游服务人员的生活与工作空间,以及旅游活动的开展空间。因此,旅游地文化空间反映的是旅游地活态文化的生存与发展状态,其研究就应突破传统旅游地理学中“物理性地域空间”和“旅游空间结构”的认识[30],跳出区域空间差异性比较研究而转向旅游地空间本身的矛盾运动,并基于旅游的文化本质属性而集中于旅游地空间的文化研究。
2 旅游地文化空间的特性
旅游地文化空间的特性既具有文化空间的一般属性,也具有旅游业的特性,其特性主要体现为时空性、活态性、开放性与展示性。
2.1 时空性
任何文化空间都是在一定区域、经历一定时期形成的。文化空间占据的区域形成旅游地空间,它所具有的时间维度形成旅游地的文化特质。旅游地文化空间性表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根植于文化创造者所处的区域与环境,离开这个区域与环境,脱离原文化创造主体,该空间的意义和性质将发生改变。另一方面,旅游者的旅游目的,本质上就是寻求一个不同于自己常驻空间的异质空间,并因接触到空间中不熟悉的人、物与文化等而感到新奇、放松与愉悦。同时,这个异质空间因文化时间的孕育与延伸而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并区别于其他文化空间。
2.2 活态性
旅游地文化空间首先是人们的实践空间,它具有活态性,这是其根本特性。在这个空间里,原居民从事着生产与生活等实践活动,它是“鲜活的生产与生活文化”,这种独特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形成特殊的旅游吸引物。另一方面,人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留下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产或景观,这些遗产或景观的价值既在于逝去的历史留在上面的烙印,更在于当下人们对这些遗产所承载的原始文化基因的传承。因此,文化空间活态性还体现在“凝聚着创造并传承它的那个群体长期浸注于内的其特有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并因这一群体的存在而存在,故它是有生命力的”[31].活态性表明了旅游地文化空间的传承之根和生命之本,它凝结在本空间特定民族(群体)的精神与灵魂中,表现在他们的行为叙事上。因此,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活态不再,其文化空间的生命也便告终。
2.3 开放性
旅游地文化空间的开放性,一方面表现在旅游地允许甚至是欢迎旅游者的介入,并以多种方式吸引旅游者对空间的文化进行欣赏、体验与领悟,这促进了旅游地的文化自觉、自信以及发展自身文化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其开放性表现在旅游地的文化特质总是试图通过一定的媒介传达给市场潜在的旅游者,并通过旅游者的介入,使本空间的文化向外辐射与传播。当然,因为文化空间的开放性,特别是不同文化背景的旅游者介入,他们的体验与欣赏过程使旅游地文化主体与旅游者不可避免地产生文化交流与碰撞,原文化空间也因此会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