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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课程教学中的生活美学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0-15 共3081字
论文摘要

  目前中国内地地区制度性教育下的学校专业分科细化,致力于培养专业型技术人才。艺术学科作为教育专业的一个分支,培养理念从大的层面来说是培养能肩负起引领中国当代艺术发展方向、具有艺术基础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从小的层面来说是培养具有某项艺术技能的个体。在学校课程的设置中,教学模式都为教师先理论引导,学生根据相关理论再进行具体的技能实践活动。这里的理论课程即为某某学或某某学概论或是某种实用性技法的论述,实践课程是在理论学习后,学生对于专业的技法操练,这两种课程都有学时数的限制以及课程内需完成的教学任务。换句话说,课程内,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及教学任务,学生完成作业; 课程外,学生生活可以与所学专业知识无太多关联,因为所学的艺术专项技能类似于工具,只适用于某些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在衣暖饭饱,基本解决了物质需求的当代社会,艺术作为上层建筑,它不应该只是以工具的形式发挥作用,它应该启迪个体心灵,激发每个独立个体对于生命哲学的探究。在体制内的美学教育应该反思“实践美学”教育外的“生活美学”或是更高层次的“生命美学”。

  一

  中国传统原生的美学智慧融合了生活智慧以及审美之思,这些智慧要求个体从生活本身的感悟上升到哲学的思考,从生活层面的世界来重构美学理念。在当前为实用性、技术性目为主导的艺术类学科或者院校,根据社会的发展以及需求输送艺术技术类人才,忽略了人作为艺术唯一的创造者,对艺术本质、精神层面的审美需求。宗白华在《论文艺的空灵与充实》一文中写到“艺术是一种技术,古代艺术家本就是技术家( 手工艺的大匠) 。现代及将来的艺术也应该特重技术。然而他们的技术不只是服役于人生( 像工艺) ,而是表现着人生,流露着情感个性和人格的。”

  从这个层面上解读艺术,它应该是技术与心灵需求、探求的结合。更进一步说,技术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它服务于人生。“美是艺术的特殊目的”,艺术表现之美体现人类的心灵智慧以及人格涵养或是对哲学的思考。当今学校所开设的艺术类课程大多只停留在艺术的最浅层———技术层面,现代艺术教育大多不求教学之“精”、内涵之“深”,只注重功利性的“满”,学生学得“多”,学得“杂”。也许学生对艺术最基本的美、丑、好、坏都自己无分辨能力,更不用说对生活美学的体验以对个人内心审美的探求。

  “人之异于禽兽者有理性、有智慧,他是知行并重的动物”。知,即知识,在当今可衍生为技能; 行,即为在“知”后的个人行为主观能动意识。人类个体应该有自己的智慧、人生观以及宇宙观,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无自己的感想、体会。人有自己的意识心理,艺术作为人类性灵的体现,它就必须表现美。这里的美是通向心灵深处一种真实的感受,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视觉表象、浅层意义上的美丑观念。

  美的痕迹存在于自然、社会、人生的各个层面,世间万象中它无所不在。课堂内的艺术教育对学习者来说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剩下的大部分生活都无“美”可言,或者说对“美”无听觉或视觉感受,那么,在某个层面上可以说学生脱离了课堂,感受不到艺术之美,而艺术对于他们个人的生活是寻不着踪迹的。美生发于万事万物,人类独特审美体验却回不到生活本身。在这样的教育中,课程的设置本末倒置,我们应该重新整理秩序,让艺术回归它的本源。

  庄子在《知北游》一篇中提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美从天地万物间寻找,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在本文的讨论中,人类生活之美简单分为两个层次: 自然美和艺术美。生活美的第一个层次是自然美,此种美是指是河流、大地、山川,未经人类加工过的自然形态之美。对于自然美的最高体验境界是道家之“吾丧我”,审美主体除去我执,听地籁、人籁、天籁,看万物的自己以及自取。人静坐于天地间的大美之中,领会生命情调与客观景象的交融,将自然美细化到生活的具体范畴。比如,散步时路边掉落的松果,冬天来临前树枝上剩下的枯叶,这些自然物象的存在因人的主观能动而引起心理审美活动。《传习录》中曾记载一则小故事: 友人问王阳明“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阳明回答说: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 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自然之物如果不能引起个体的视觉、听觉或触觉的情感体验,万物与人在上层精神建筑的层面都无内涵可言。

  二

  生活美的第二个层次是艺术美,即经过人类头脑与肢体参与后的再生美。它可以以具体的自然物质的形体作为载体而存在( 如希腊瓶画) 或是抽象性、纯精神性的审美存在( 如舞蹈、乐曲) 。黑格尔对艺术作品的解读中曾说: “它一方面既不是单纯的机械工作,例如单凭感觉的熟练手腕所达到的那种漫不经心的轻巧操作,或者按照学来的规矩所达到的那种熟练动作……艺术创造里,心灵的方面和感性的方面必须统一起来。”

  艺术美作为人类审美体验的产物,它是触动心灵的,它的出现代表着审美客体由自然万物变成对人类自身生命意义的审视。当我们走到博物馆看到汉代栩栩如生的说唱俑感受不到时空流转中生命的绵延; 在西安看碑林石刻却感受不到书法线条代万物而言的性灵之美,那么只能说明艺术教育还只在最低的技能层面。

  中国历史上办私学的第一人孔子,他的教育从表面上看是注重道德、仁义,但从深层次看则是要让学者在心灵修养上有所提升。艺术类的教育从浅层次来讲应该体现心灵智慧的创造,从深层次讲应该表现精神道德的高度,现在对艺术教育的目的恰恰大多指向功利主义以及实用主义。学生能完成一件艺术作品,依靠熟练的技巧就行,这件作品是否为心灵、情感的表达,或者说这些心灵情感的诉求有没有在作品中体现,体现的深度有多少,都不是重要的问题。如果不能让学生从具体的生活中感受到美,不能从自然美或是艺术美中静观、反思自己生命价值,那么这就违背了美育的本意。

  没有感受艺术的心灵,没有审美判断的能力,对于艺术的学习是否能算合格? 古语云: “百姓日常即是道”。在这改一个字: “百姓日常即是美”。虽然艺术之精神的表达有美、丑、善、恶,及人类各种情感,但美是艺术的特殊目的。这里所指的美是深层次的美,唤起心灵感动的大美,如我们听到一段激烈、亢奋的交响乐,虽然它不是舒缓、安逸的节奏,但我们可以从创作者或是弹奏者所运用的乐器媒介,接收其想表达的内心真实情感。这些感觉不是表层的,是人类摆脱了基本的物质需要后对精神境界更高层的需求。这些精神的需求不是一味的玄之又玄,它在就在日常的生活本身,或是衣、食、住、行,或是风雨变化。

  对学校美育中提倡生活美学,其目的旨在对中华文化以及中国哲学的反思。哲学之任务,从浅的层面上来说,是为了增加人作为天地间之灵物的正面知识,但从深的层面上来说,它是为了提高人类的心智。中国教育下的美育倡导应该延伸到从日常生活中发掘学习者个体独特的自我生命价值,并启迪艺术审美的心灵。

  形而上者为之“道”,艺术是精神的产物,虽然它以物质载体或非物质载体来呈现,艺术对于学习者而言,除了传统上的“成教化,助人伦”,它还应该在生活中扮演启发人性,启发人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唤醒学习者的潜在心性。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其无法复制的成长环境以及心性。

  教师如何通过加强生活审美的教育,启迪学生个体对于生命意识的自我觉醒,以及让他们了解内心真正的需求,不断感悟“自我”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独特性,我想这是在现代教育中应该重视的课题。在当今的艺术学习中,很多时候我们忽略了个体对于自我内心的深层审视,这些深层审视仅仅在学校的技法教导上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我希望从此课题的研究,启迪生命个体在自然环境中对内心审美的探寻以及个体对生命哲学的反思。

  参考文献:
  [1] 宗白华. 美学散步[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 黑格尔. 美学( 第一卷) [M]. 商务印书馆,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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