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定法,但一个文体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成熟,历经数千年,在这个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学者们不断地对该文体进行分析、研究和探索,应该说,这个文体它已经成型了。这一章就是要介绍政法类专业论文已经定下的“型”。 它包括前置、正文和附录三个部分。
第一节前置部分
一、标题
一篇文章最先和读者见面的就是“标题”。标题一般又可以称作题目或题名,它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论文的“眼睛”。眼睛是人身上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样,论文的标题也是论文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1.标题与主题的关系
标题是对文章的思想内容最为集中、最为鲜明、最为精炼、最为高度的概括,它对于突出文章的主旨,阐述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学术信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优秀的论文标题可以激发起人们阅读的兴趣,使人们产生急于了解文章内容的强烈愿望;帮助读者揭示主题,有助于人们理解文章内容;打动读者,给读者留下非常鲜明、非常深刻的印象。主题是文章内容所要阐述的中心思想。标题和主题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主题通过文章标题反映,而标题则直接或间接地为揭示文章主题服务。具体而言,论文的标题和主题的关系有以下三种情况:
(1)标题直接揭示主题。
主题是文章的灵魂和核心。论文的标题直接将文章的主题揭示出来,就可以使读者了解文章所要阐述的基本观点或中心观点。在论文标题中,标题与主题之间的这种关系是相当普遍的情况。如邓小平撰写的《科学技术是第- -生产力 》《政治上发扬民主,经济上实行改革》,《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等等。
(2)标题仅标明文章写作的内容和范围。
(3 )标题用设问的方式突出文章主题,表明文章的主题。
标题与主题的关系固然密切,但标题并不直接等于主题。主题是作者在阐述问题时通过文章内容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或中心观点,它在写作前就必须确定下来,并且一旦确定下来后就不会轻易变动。标题则是文章的名称,它一般可以在写作前确定,也可以在定稿后进行修改并确定。
2.标题的形式
论文标题的形式有很多,不过常用的基本形式有以下三种:
(1)正标题。
正标题一般又可称为总标题,它是与副标题、小标题相比较而言的。正标题的表现形式通常为单行标题,一般文章均采用这种标题形式。例如《邓小平管理思想探析》《法家法治思想的终极关怀》等。
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文章没有副标题和小标题,那么文章的标题就不能再称为正标题,而一般就直接称其为标题或者题目。
正标题的主要类型有:
第一,隐含设问型。此类标题一般用问句的方式,故意隐去正面回答的内容,而事实上作者的观点是相当明确的。这种形式的标题包含着论辩和讨论的因素,容易激发起读者的注意力。例如《沉默权果真不适合当代中国吗?》。
第二,中心阐述型。此类标题是对文章中心内容的高度总结。例如《家庭暴力的性别差异研究》《我国行政论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三,限定范围型。此类标题将文章的研究内容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定,其研究对象虽然是非常具体和狭窄的,但文章中的主要思想又必须具有极强的概括性和符合性。这是-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文章标题,非常有利于研究者思维和研究成果的拓展。例如《论高校科研管理秘书的创新角色与职能》。
第四,判断结论型。此类标题通过运用判断性或者结论性语言来概括文章的中心观点。例如《中学政治教师应当学会防治学生心理疾病》。
(2)副标题。
所谓副标题,通常是指用来具体限制文章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范围的一-类标题。这种标题形式起着对正标题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范围进行限制、补充和说明的作用。副标题的位置一般设在正标题之后,并且提行,同时文字前面还要加上一个破折号,例如:《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积极因素一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3)小标题。
小标题通过又叫分标题,它是分别穿插在文章各部分内容中的小题目。文章的小标题可以使文章的层次更加清楚,重点更加突出、醒目,并有减少过渡性文字,从而缩短文章篇幅的功能。一般而言,内容丰富、规模较大的论文,都会在个别段落前设一个小标题,从而对这些内容进行概括。例如《论乡镇政府改革之决策》一-文的小标题分别是:“乡镇政府的基本状况”“乡镇政府改革的基本模式”“遵循功能规模相--致原则是乡镇政府改革的基本保证”“因地制宜运用科学工作方法是实现乡镇政府改革的重要手段”。这四个小标题就使此文章的逻辑清楚、结构合理、重点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文章虽然没有小标题,但却根据论证的实际需要将全文分成若干部分,各部分用一、二、三等序号划分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该种形式的文章虽然没有用文字来概括的小标题,但它的各个部分之间却是彼此独立的,各部分均围绕主题展开,均有自己希望表达的中心思想和内容。
以上各种标题形式是论文写作中经常采用的具体形式。在具体运用时,我们应当根据论文的内容、篇幅长短等具体情况加以灵活运用,从而使标题真正成为文章的“眼睛”。
3.标题的要求
我们认为,文章标题的基本要求是新颖、简洁、醒目、贴切。
(1 )新颖。新颖是指要敢于创新,打破常规。这就要求文章标题的形式上要新,构思上要精和巧。不过,我们所指的新颖并不是要求必须脱离研究对象的客观内容,故弄玄虚地去创造出一个新标题,而是要求我们在深人发掘研究对象的客观内容的基础上确定好文章的主题。并使标题以一种新颖的形式来表现主题。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考虑到,如果他人已经写过相同性质的文章,那么我们自己文章的标题就不能与他人的雷同。由此可见,文章标题的新颖应该是对优秀标题的一个最基本要求。因此,拟定学术论文的标题首先就应该满足标题的新颖性要求。
(2)简洁。简洁的基本含义是指文章标题要尽量精炼,要有较高概括性,中文形式的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简洁是优秀标题的一个重要要求。如果-个标题的字数太长,不简洁的话,不仅使读者有厌烦的感觉,而且读者难以根据标题去掌握文章的主旨,读完后就不容易留下深刻印象。因此,只要能完整表达论文文章的中心观点和思想内容,即便运用短语、成语来做文章标题都是可行的,不一定都要求使用完整的句子。
(3)醒目。醒目是指文章的标题要引人注目,给人一种过目而不忘的印象。也就是说,醒目的文章标题能给读者强烈的视觉印象,能使读者一下就被标题牢牢抓住,并且读后久久难以忘怀。相反,一些不醒目的标题则难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因此要使文章的标题醒目,我们应当让标题生动地、形象地表达文章的思想内容,从而使文章的标题具有强烈的视觉吸引力。
(4)贴切。贴切是指文章的标题一定要切实反映文章的主题或思想内容,并客观反映出文章的精神内核。文章标题是否贴切对于一篇文章的质量高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文章的标题不能过宽或过窄,从而导致研究范围过大或过小,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片面追求新和奇而导致文不对题。如一篇毕业论文的主标题叫《x x大学专业结构调整之我.见》,小标题分别是“专业结构的演变”“专业结构的现状”“专业结构的问题及原因”“专业结构调整的设想和措施”。这篇论文的第二个小标题及内容根本就没有论述该大学专业结构问题,而只是泛泛谈及该大学专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显然这部分内容与正标题是文不对题的。
我们应该如何使文章标题更加贴切呢?最基本的方法是使标题准确地反映主题。主题是文章的基本观点,是文章的“灵魂”。而标题是文章的名称,是文章的“眼睛”。 如果我们能通过“眼睛”折射出文章的“灵魂”,那么这种标题就是非常贴切的。
总而言之,标题就好像是一面旗帜,言简意赅,要使它新颖、简洁、醒目、贴切,我们就必须认真对标题进行推敞。同时标题的具体位置,应该居中排列,上下之间也应该腾出空行。
二、作者署名及相关信息
1.作者署名
署名,就是在文章首页标题的下边写上作者的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如果是两人以上合作撰写的论文,就要把主要的作者按作者约定的顺序一一列举出来。同时该部分的字体、字号也要与文章的标题有所区别,一般要比标题小一至二号,常用宋体的小四或五号字。文章的标题之下之所以要标出作者姓名,这是文责自负和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标志,同时也便于文章的读者和作者保持联系,进行交流。当然,作者的署名,可以是笔名(但一般必领向刊物或出版单位说明其真实姓名),或者是特定研究机构、特定课题小组的具体名称。同时,作者向刊物、杂志投稿,均要在文章中注明作者的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历学位、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以便文章编辑在发稿时方便使用。如果是多位作者,各个作者之间要用逗号或者空格隔开;如果作者不是同一个单位的人,还应在其姓名的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来进行区别。
2.作者单位
作者单位一般包括作者的工作单位及学习单位,单位的名称要写全称,不能随意简化缩写。同时,还要注明作者单位所在的省份、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并在后面加上圆括号,一起置于作者姓名的正下方。格式一般如下:
张冲
( x x师范大学法学院,x x省xx市xxxxxx)
3.内容摘要
(1 )什么是摘要?
摘要是摘录文章的主要要点。它- -般是在论文撰写完成之后进行的一-种概括工作,但是它的具体位置又必领放在文章前面部分,所以我们把它放在第- -部分来进行阐述。
(2 )摘要的作用。
第一,吸引读者。
目前我国乡镇治理的主要模式是“乡镇机构科层化模式”和“乡政村治”模式;这两种模式存在治理主体单一、治理方式单一、治理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参与式”乡镇治理模式是指与政策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组织和政府、志愿组织一起参与公共决策、分配资源、合作治理的一种新型乡镇治理模式,它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多元化、治理过程规范化等优势;在“参与式”乡镇治理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治理主体的相互关系和多种治理方式的综合运用。
这是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一位本科学生的《“参与式”乡镇治理模式探析》一文的摘要。这个摘要非常简洁地介绍了“参与式”乡镇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该文的摘要就很有吸引力,牢牢地抓住了读者,不用说专门的学术人士,即使不是专门从事乡镇治理研究的人,都有较高的兴趣直读下去。这样的摘要就起到了非常好的吸引读者的作用。
因此,一篇文章的摘要的目的不仅仅是要概述文章的要点,更重要的是要像一篇新闻的导语一样,千方百计地去抓住读者的阅读兴趣。
第二,引导读者。
有些论文的选题较大,-般读者根本就没有太多时间仔细阅读,甚至有的读者对较大的选题望而生畏。因此作者就必领在摘要部分针对这-问题进行一定的限制,使读者能明确该文章所阐述的中心问题的侧重面,如:
“亲亲得相首匿”就是以人伦亲情为纽带的传统法律制度,它是指除对于谋叛等特别严重的犯罪以及亲属间互相侵害的犯罪案件外,亲属之间相互隐瞒(容隐)罪行的不以犯罪论处或者减免其刑,应当相隐而不相隐者则要定罪处刑的制度。该制度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里一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中国法律却完全排斥了这一重要制度。
这是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一位本科同学的《“亲亲得相首匿”之现实立法意义一以陈希同、满文军案为例》一文的摘要。这个摘要非常简洁地将主要观点和结论表达出来,使读者对文章的总体内容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从而起到了非常好的引导作用。
(3 )摘要的主要写作方法。
第一,叙述法。
所谓叙述就是在摘要中运用叙述的方法来表达文章的主要要点。如“传统体制下我国事业单位治理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其困境表现为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存在“缺位”和“越位”、事业单位主体单一等现象。国外非政府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已经积累了较为成熟经验,对其借鉴有益于我国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据此,我国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应采取职能定位、公益性导向等措施。”这个摘要运用的就是叙述法。这种方法常常适合于那些研究内容较大、较复杂的论文使用。
第二,介绍法。
所谓介绍法就是作者向人们介绍文章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主要研究方法、研究的主要观点等。在摘要的撰写中,这种方法的运用较为常见。如“科举存在的1300 年中,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来说,古代科举就如当代公务员考试制度,即公务员制度是在借鉴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经验上而来。在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阶段,基于物质生产状况的社会平等,需要充分发挥民主来实现自身。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处于改革的时期,平等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从科举演变而来的公务员制度与社会平等的关系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这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与当代公务员制度对社会平等的影响》一文的摘要。这个摘要首先介绍了古代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统治中的作用,然后介绍了该文的主要观点,即“公务员制度是在借鉴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经验上而来,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处于改革的时期,研究从科举演变而来的公务员制度与社会平等的关系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该文章的摘要简洁、明快、通畅,就像一篇精悍的短文。在写作中运用介绍法撰写论文摘要,论文所研究的问题一般较新,根据读者阅读的需要,摘要使用介绍法往往比较适宜。
第三,议论法。
所谓议论法就是运用精炼的文字语言对论文所阐述的问题加以辩论、阐述,以期引起读者的注意。如:“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必要性,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在实现民主化的道路上却有不少的问题存在。本文主要通过对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途径及机制方面暴露出来的相关制度以及公民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的研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以引起政府和公民的重视,从而推动政府提升公信力,提升政府工作绩效。”这是《论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途径及机制》一文的摘要。这个摘要用排比的形式,对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进行了必要的议论。再如:“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问题也逐渐深化,宽度、广度上都有延伸。近年来,我国基层腐败问题尤为突出,它不仅破坏了我国基层的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而且还造成了公共资源流失。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特定改善措施。”这是《我国基层腐败初探》一文的内容摘要。这篇摘要就基层腐败问题进行辩论,然后提出特定改善措施。这篇论文的摘要十分简洁、扼要,其使用的议论方法十分得当。
在运用议论的方法撰写内容摘要时,该类论文所研究的选题常常是对特定理论问题有新的见解、新的思路。
总之,论文摘要的撰写方法是非常丰富的,远远不止这些。但不论我们具体运用哪种方法,都必须要立足于文章研究的具体需要,同时还要时刻注意,论文的摘要绝不是要点的简单相加,而是要概括和阐述要点。
4.关键词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解释:关键,比喻事物最关紧要的部分;对事情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关键词,一般也称为主题词,它是最具有实质意义的一种检索语言,必须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的,同时也是最能体现论文内容特征、价值的单词或者组合术语,是文章中最为重要、起重要作用的词。关键词在形式上一般是名词,有时也可以是名词性的动词或者形容词。一般的文章均在6000~ 15000 字,因此作者在文章中使用的词汇是大量的、丰富多样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些词汇都可以作为关键词。一般每篇论文的关键词以3~ 6个为宜,其具体位置必须放在摘要的下方、正文之前,关键词与关键词之间用分号或者空格隔开。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关键词不一定是单个词汇,实际写作中运用组合词汇的情形更为常见,如“参与式’乡镇治理模式”“公民参与途径”等。
5.中图分类号与文献标识码
为了方便读者检索和专门人员编制索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都必领标出文章的中图分类号。中图分类号的使用,必须以1999年3月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为参照样本,作者必须从中查找与自己文章相对应的分类号,然后把它标识在关键词的下方。如论文《论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其中图分类号为: D63.3。 当然,大多数作者并没有自己标出文章的中图分类号,而是由文章的编辑人员代为完成。
文献标识码是表示论文所属不同性质的文献类型。每一篇学术论文都有其相对应的文献价值,按照其体现出的价值差别可归于不同性质的文献类型,不同的文献类型使用不同的英文大写字母表示,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文献标识码。《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了以下五种文献标识码:
A一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 包括综合报告);
B一 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社科), 实用性技术成果报告(科技);
C一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包括领导讲话、特约评论等);
D一动态性信息( 包括通讯、报道、会议活动、专访等);
E一文件、资料(包括历史资料、统计资料、机构、人物、书刊、知识介绍等)。
作者一般可以按照自己撰写的文章的内容,筛选出与自己文章相对应的文献标识码,并把它标识在中图分类号之后。如论文《提升政府公共关系水平研究》,其文献标识码为A,但事实上这项工作大多由文章编辑人员代为完成的。
第二节正文部分
一、引言
尽管引言在一篇文章的构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它终究不是文章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引言所使用的文字在数量上不要太长,力求开门见山。如果文字太长、太多,往往会喧宾夺主,给别人一种头重脚轻、比例失调的感觉。另外引言在内容上则要防止为了树立所谓被批判的靶子,作者自己主观臆断,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别人,或者自吹自擂,不惜贬低他人来抬高自己,不仅如此,引言还要避免使用太多的篇幅来阐述作者个人的感受,或者尽说一些“才疏学浅”“不吝赐教”之类言不由衷、也毫无实质性内容的空话和官场话。
毕业论文引言的常见形式主要有以下6种:
1.引证法
所谓引证法就是通过引述经典着述或者他人的论述,来支持作者自己的观点,或者引起读者的注意,或者把他人的论述作为自己论文的主要观点,或者阐述自己不同意见的一种开头方法。引证的内容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作为正面材料加以引证,称为“正引”;二是作为与作者相反观点的材料加以引证,称为“反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张新国教授的《21世纪关系营销发展新趋势》这篇文章在开头处就直接引用了美国着名企业家查理斯●占得曼的“公司不是创造购买,他们要建立各种关系”的观点作为全文的序幕。张教授在文章的引言中,多处引证查理斯●占得曼的论述来论证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下面就是该文绪论中的精彩之处:
美国着名企业家查理斯.占得曼曾经说过:“公司不是创造购买,他们要建立冬种关系。”关系营销的概念的提出,突破了传统市场营销论的桎梏,被西方舆论界视为“对传统营销理论的一次革命。”它以系统论为基础,将企业置身于社会经济大环境中来考察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认为企业营销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竞争者、供应商、经销商、政府机构、社区及其他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整合营销传播》一书的作者唐●舒尔茨认为:“我们相信关系营销是所有未来昔销的关键。”这一观点反映了21世纪市场营销的新趋势。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一位教授说:“中国企业与日本及西方企业承包区别最大的就是关系。”关系意味着良好的联系。许多跨国公司也认识到与中国企业做生意时关系的作用。建立长期联系有功.于个人之间的良好关系,有功于买卖双方的理解。在中国及海外华人公司营销中,关系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可以说,这种对关系的重视已经在众多公司的营销行为中存在了很多年,但它仍未成为企业和服务公司的普遍营销哲学。直到20世纪90年代,关系的概念才得到广泛的接受,一种新的营销潮流一关系营销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和重视,关系营销在市场营销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纵观西方市场营销学几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消费者市场营销、产业市场营销、非营利组织市场营销和服务业市场营销四个阶段。传统营销理论关系是对过程的分析,即这些过程是以什么方式执行营销功能以及过程所达到的经济目标。而社会学家在这一过程中的兴趣则在于其今后可能发生的种种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并且这些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对营销目标的实现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关系营销就在这一宏大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市场营销概念的发展而产生。
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个人和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有限性被打破。当人们交往活动增加,关系是以几何级数向前推进,并且这种扩大不是纯线性的,而是呈网络状迅速扩散。当然,这种数量上增加的必然结果将使人类关系平均持续时间下降。路易斯。沃思等西方社会学家将县花一现的关系性质归为人与人关系的高度片面性,认为对别人的依赖性只局限于每个人在整个活动范围内某个非常有限的方面。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以关系持续时间的估计为标准划分不同的关系类型。任何个人和企业承包都有一套维持关系的原则和标准分别运用于长期关系、中期关系和短期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关系将成为这样一种工具,它刻画了个人、企业乃至社会大系统的基本特征,反映了人们社交活动的主要内容,体现了关系各方相互作用的结构和结果。未来社会关系是复杂的,而恰恰这种复杂性使得关系的把握与应用更加重要。可以预见,关系营销将是未来营销的关键,它必将在市场营销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IP技术的普及,中国市场开始由幼稚走向成熟、由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也随着消费者日益走向理性、成熟以及市场对个性化和人情味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关系营销将出现一系列新的变化并体现出新的性质和特点。
这是一篇相当有特点的引言。张教授用引证的方法,一方面提出了其观点,另一方面也使用引证来深人地阐明了其观点,从而让读者在绪论中既了解到了关系营销产生的过程,也认识到了其特点和性质,同时还交代了文章的结论。
2.类比法
类比是通过对两类相近事物的相互比较来说明特定问题。在使用此种方法时一定要注意类比的双方必须在本质上具有可比性,也就是说不同“类”则不可“比”,否则就会给人一种牵强附会、强制归纳的感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崔明霞、彭学龙教授的《商业秘密权和知识产权属性》一文的开头就是使用的类比方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崔明霞、彭学龙教授的《商业秘密权和知识产权属性》--文的开头就是使用的类比方法。
近年以来,各国学者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各种理论和学说,包括“信任关系说”“契约关系说”“财产权说(知识产权说)”“准财产说”“财产价值说”“相对财产说”“反不正当竞争说”“人格权说”和“企业权说”等,不一而足。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理论体系中,商业秘密权的法律属性是最根本的问题之一,它往往决定一个国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强度,是明确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依据和保护方式的关键性问题,同时也是确定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核心依据。因而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上述各种理论中,“信任关系说”“契约义务说”和“反不正当竞争理论”未能给予商业秘密权本身以足够的重视,因而不可能最终解决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权的归属问题。其他各种理论则致力于对“商业秘密权”本身的研究,且除“人格权说”外,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商业秘密权的财产权属性,这一点值得肯定。但令人遗憾的是,仅仅从宽泛的财产权角度来界定商业秘密权,是不可能得出准确结论的。其实科学的理论应将商业秘密权定位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许多学者在其论着中都没有严格区分“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权”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文时大多用一个词,即“商业秘密”有时指“商业秘密”,有时指“商业秘密权”,具体含义只是根据上下文才能判明。严格说来,“商业秘密权”和“商业秘密”是权利和权利客体的关系,应加以区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对商业秘密(权)的认识不够深入。但更重要的原因则应该是,在知识产权体系中,有些词是兼具权利和权利客体两种含义,如“专利”“知识产权”等。因此,一些人把这种一词多义性也赋予了“商业秘密”。但笔者认为,“商业秘密”这个词不具有指代“商业秘密权”的功能,在行文时特别是在学术论文中应加以区分。本文试对商业秘密权和知识产权属性进行探讨并兼论知识产权的性质。作者在文章的开头部分对两个重要概念“商业秘密”和“ 商业秘密权”进行了比较,从而发现两者关键的共同所在一知识产权属性。
3.设问法
所谓设问法,就是在文章的开头处提出本文将要阐述的特定问题,从而为正文部分的分析、回答问题奠定基础的一种行文方式。毛泽东同志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开头就是采用的设问法:“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这样的开头颇具吸引力,能牢牢抓住读者的思绪,让读者不得不一口气读完全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杨家志教授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新民主主义发展模式的复归》一文的开头就是使用了典型的设问法:
中国自五十年代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就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说直到现在我们搞社会主义还“事实上不够格”?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是不言自明的事,为什么又把中国社会主义分成“摆脱贫困的社会主义”和“比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在进行建设够格的社会主义之前,还要经历一个不够格的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这个阶段是毛泽东倡导的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摆脱贫困的社会主义阶段、以及我们当前常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是一些必须要搞清楚的问题。杨教授用设问的方式在引言中提出了三个引人深思,同时又颇具理论深度的问题,从而实现了在引言中“设问”,在正文中“回答”,文章逻辑连贯、自成一体。
4.叙要法
叙要法,就是指在文章的引言部分叙述正文部分要点的一种开头方法。这种方法能使读者在引言部分就大致了解文章的主要观点,对读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贺志姣同志的《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商人破产主义还是一般破产主义》一文在文章的开头部分就是使用的叙要法。
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适用的还债程序及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由法院对其全部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和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破产法适用范围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三种:一般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所有债务人,而不论这些债务人是商人还是非商人,如英国、德国、日本和美国等。商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只适用于商人(包括商自然人和商法人),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折中破产主义,即复制主义,指商人、非商人均可成为破产主体,但商人破产与非商人破产适用于不同的程序,西班牙、丹麦、挪威等国采用此立法主义。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只适用于除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法人。即我国现行法律只允许商法人(企业法人)破产,不承认商自然人的破产能力,更不用说作为一般民事主体的自然人。目前,我国新的破产法正在起草中,对于新的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应当如何规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主张将适用扩展到所有民事主体和经济主体,即主张一般破产主义;另一种主张将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的商事主体,即主张商人破产主义。
本文认为,我国的破产法目前应采用商人破产主义的适用范围为宜。理由如下:
贺志姣同志的这篇引言将全文的主要观点集中地在开头部分进行了简要叙述,从而使读者对文章的主要框架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但如果读者想要知道文章的具体论证方法,就必须读完全文。
5.概括法
概括法是以理性概括为基本手段,对文章中心论题所涉及的有关理论进行简要的归纳和总结,从而突出文章论题的重要性,以期博得读者注意的一种开头方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桂红教授的《海上保险中的委付问题研究》一文的开头就是使用的概括法:
海上保险中的委付(以下简称委付)是海商法中一项重要制度,其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我国理论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我国长达278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中仅用了2个条款对之加以规定,显然,这不能适应顺利、及时解决错综复杂的委付纠纷的需要。时值《海商法》修订之际,为促进委付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文拟对委付制度中亟待澄清的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立法建议。
本文所要论及的委付,是海.上保险中特有的一个概念和制度。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在推定全损的场合视同已全部损失,被保险人放弃保险标的,将财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收取全部保险金额的制度。根据损害保险原则,当保险标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还没有得到确认之前,被保险人是得不到损害赔偿的。可是由于海上保险的特点,在规定时间内证明上述损失是很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拒绝被保险人请求保险赔偿的权利,对被保险人来说是个严重的问题,其在企业中投入的资金就会处于冻结状态,从海运政策上看也将导致不良的后果。因此,当保险标的遭受全损已不可避免时,法律上允许把它看作是全部损失,承认披保险人可以请求全部保险金额,实属客观需要。这种制度即为保险委付制度。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委付大约起源于16 世纪,当时的保险合同规定:“船舶在一定的期间末归航者,即视为实质灭失,支付填补金而废止预付金,而被保险人则将保险标的上的权利让与保险人。”随着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委付被海上保险广泛采用,委付标的也从最初的船舶扩大到货物和运费,委付已经成为各国海商法中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制度。
虽然对于委付发生在推定全损的场合各国已经形成共识,但各国为了自己的航运政策和利益的需要,对保险委付的性质、保险委付的原因、保险委付的构成要件、保险委付行为的法律效力、保险委付通知发出的合理时限、接受委付的合理时限、委付权利的丧失的规定却存在颇多差异。本文拟以英国的《海.上保险法》我国台湾地区的所谓“海商法”和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及有关海商法的理论,对海上保险委付的原因、委付的法律性质和委付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和论证,以弥补我国学术界对委付制度研究不系统和不深入的缺陷。同时,针对我国《海商法》中关于委付仅有249- -250 条简略规定的情形,提出相关修改、补充意见,期望能够对正在进行中的《海商法》修订工作有所裨益。张桂红教授正是通过概括的方法,在文章的引言中将论题涉及的有关保险的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高度的概括。
6.争呜法
所谓争鸣法就是作者从众说纷纭的论题着手,通过概括与论文主题有关争论焦点的方式提出本文将要阐述的问题的一.种开关方法。这种头关方法需要作者一- .阐述其他学者对特定问题的不同看法,并在对它们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这种开头方法由于在文章的开关就涉及众多学者的不同观点,故而非常容易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兴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陈莉、张光忠同志的《商业街建设的战略战术研究》一文就是使用争鸣法作为文章开头的。
市场消费需求的巨变直接导致了零售业交易方式的变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观念的变化,消费者开始注重包括产品因素在内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此相应,他们越来越以.一种“机会成本”的意识对购物活动做出价值判断,他们希望在单位时间内尽可能多地行使商品选择权、自主决策权,在这里,顾客对商品价值的评价日益转化成一种对“时间价值”甚至“生命价值”的考虑了。为了顺应这种消费潮流,自然而然产生了网上购物这种交易方式,中国迅速掀起一股电子商务热潮。但是电子商务的发展要受到诸如人、素质、基础设施、传统消费观念、网络支付机制等多方面的制约,难以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达到普及水平。然而我们说,即使以上制约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得到了解决,网上交易仍无法代替其他诸多零售业态,因为判断一种现代商业业态在某个国家或地区是否有发展前途,关键是看其是否适应了当地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与购物方式。现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并不是为了购物而购物,他们渴望与人交流、受人尊敬,甚至希望以某种独特的方式参与到商品的销售、服务乃至设计、生产的全过程(或其中的某个环节)之中,从而在获得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得到一种颇具意味的体验。
网上交易很显然无法满足人们的这种需求,而商业街则不同,当你携同你的家人、朋友到商业街去逛一逛时,你不仅仅可以满足自己的多方面购物要求,还可以亲自体验商品,与商品真真切切地接触;与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相互交流;感受商业街那浓浓的商业气氛。另外商业街适应了现代家庭“一站购齐”的消费心理,又因汇集了众多层次的专卖店与各种服务项目,而有比较灵活的市场反应能力,可以提供全面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成为消费者购物、娱乐一体化的场所,符合我国未来的消费发展趋势。因此我们只能把网上购物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即一种销售渠道,而不能称其为一种零售业态,更不可能成为人们日常的一种生活方式,即使在网络充斥整个社会的时代,商业街的魅力依然难挡。这个引言就是使用的争鸣法,文章对传统的商业形式和目前最现代的网络购物形式这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进行了分析,最终确定:不论在目前,还是在将来,商业街作为一种传统交易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都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这个引言就是使用的争鸣法,文章对传统的商业形式和目前最现代的网络购物形式这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进行了分析,最终确定:不论在目前,还是在将来,商业街作为一种传统交易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都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此外,还有开门见山法、解释法、回顾法等多种开头方法。尽管学术论文引言的撰写方法很多,但具体使用哪一种方法,则必须根据论文主题、内容和结构的需要,绝对不能生搬硬套,更不能为了形式上的哗众取宠而牺牲内容和结构上的合理性,必须将文章的形式服务于内容,因而文章的引言要因文而异,不能千篇一律。
二、本论
1.本论的概念及作用
(1)什么是本论?
本论,也称为正文,它是学术论文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作者全力以赴阐明自己的观点和主要见解之处,也是作者研究成果集中表现的最重要部分。本论部分一般由论点、论据和论证三大要素构成。其中的中心论点一般都分解为若干分论点,部分分论点还可能分解为几个小论点,然后利用各自的论据,采取切实有效的论证方法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分析和论证。作者必须在本论部分将引言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展开总体论证,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方案。从篇幅结构上看,本论在一篇文章中的篇幅是最长的,一般可占到全文的百分之八十至九十。
(2 )本论的作用。
第一,本论肩负着阐述作者观点、主张的核心任务,它承载的信息资料非常丰富,内容非常庞杂,同时为了完整地阐述相关问题,还必须进行严谨的、科学的理论推导和深人细致的理论分析。
第二,本论决定着论文的学术质量。一篇学术论文的质量高低、价值大小,主要取决于本论部分的写作质量。本论部分既集中表达了作者所要闸明的主要理论观点、所使用的主要论证方法和所要达到的学术目标,同时又是作者理论水平和学术创造力的综合体现。
2.本论的结构形式
在学术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碰到下列问题:总论点和各分论点如何一一进行阐.明?论证的各层次、各段落如何合理衔接和过渡?运用什么样的逻辑结构进行推理和论证更能说明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就牵涉本论的结构层次如何安排的问题。就实际学术论文写作而言,其本论部分的结构形式一般有以下三种类型:
(1)纵向递进式展开法。
纵向递进式展开法是指本论的各个层次和部分之间形成了一种逻辑递进的深度结构模式,作者的主要观点在引论部分进行阐述,进而在本论中的各部分进行系统的论证。一般是通过第一-段的内容及其论证导人第二段,进而由第二段又导出第三段,各段落之间层层递进,一步-步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进而归纳、总结出作者的结论。这种本论论证方式的特点是:各段落、层次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是横向并列的,而是层层递进的,它是根据人们由表及里、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过程来安排本论逻辑结构的。如果没有前一个段落、层次的论证做铺垫,根本就无法进行后一个段落、层次的论证后一个段落、层次的内容正是对前一个段落、层次内容的延伸和深化。前后分论点的内容环环相扣,步步紧逼,浑然一体。这种本论结构形式非常完美地揭示客观事物发展的自身内在规律和内在联系。但在论文的具体论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鉴别和选择相关材料,必领保证相关材料和观点达到内在实质上的统一、-致,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上的一致。例如,发表在《学海》2002年第5期上的王岩、田兆军同志的《关于政府与自由关系的哲学思考》一文,其本论的第一个分论点是:西方政府与自由关系的历史反思;提出这个分论点之后作者又推出了第二个分论点:西方政府与自由关系的现代走向;继而作者又提出第三个分论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自由关系的崭新形式。由此文章的三个分论点层层推进,步步为营,其逻辑思路呈纵向递进式展开,稳扎稳打,有条不紊,给读者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2 )横向并列式展开法。
横向并列展开法是指根据客观事物多侧面、多角度、多因素的复合型特点,在本论部分并列地阐述总论点的各个层次、各个侧面和各个因素,将各个部分平行并列,分别展开论证,从而使文章的本论部分呈现出一-种齐头并进的逻辑格局。这种文本论证方式的特点是:用来论证中心论点的各个分论点均紧紧围绕中心论点展开,各分论点不分主次彼此独立,从不同角度、不同因素、不同侧面围绕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分论点与分论点之间在逻辑上呈并列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逻辑递进关系,所有分论点与总论点构成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关系。例如,发表在《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1期上的费维照、胡宋兵同志的《有限政府论:早期资产阶级的政府观念与政制设定》一文,作者在文章的引言之后,分三个分论点展开论证:一、个人权利:政府权力的道德约束。此分论点下面又并列了三层小论点:首先,个人权利是至上的;其次,个人自然权利是政府权力的基础;第三,政府的权力在于更好地实现个人权利。二、自由财产权:有限政府的经济基础。此分论点下面又并列了两层小论点:首.先,私有财产权是属于人的权利;其次,财产权又是其他权利的保障。三、宪政自由:政府.运作的制度屏障。此分论点下面又并列了三层小论点:首先,代议制民主政体使政府权能受到监督:其次,分权制衡的宪安排旨在实现政府权力的自我约束;再次,法治原则规范政府权力的运作与范围。这篇文章的本论部分从第一个分论点到第二个分论点,再到第三个分.论点均采用并列展开的方式进行论证,同时各个分论点内部也是以横向并列式的方式进行论证的。这种本论的结构形式行文简洁、条理自然、逻辑清晰,充分揭示了研究对象的全貌,使读者对文章的局部与整体均一目了然,文章布局效果十分理想。
(3)纵向递进与横向并列结合式展开法。
纵向递进与横向并列结合式展开法,是指纵向递进式展开法与横向并列式展开法两种本论结构方式的综合运用。学术论文不同于一般的短文和普通说明性文章,有时为了说明论点.的正确性和学术论证的科学性必须运用一定的篇幅, 围绕中心论点,多角度、多层面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展开说明和论证。因此,学术论文基本上没有单纯的横向并列展开式或者纵向递进式本论结构,大多数学术论文均是以纵向递进与横向并列结合式进行论证。这种本论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总体上是横向并列式结构,而在各层次内部则是纵向递进式结构,或者在各分论点层次上是纵向递进式结构,而在分论点内部甚至小论点层次上则是横向并列式结构。如此一来,不同层次之间运用不同的结构展开方式,从而使文章的结构交错,内容与结构相得益彰,进而使丰富、复杂的材料紧扣文章的中心论点,从不同的方面、侧面进行论述,既显得论证全面完整、透彻人里,同时又拓宽了论文写作的广度,还强化了文章的深度。例如,发表在《锦州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上的杨学功同志的《略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一文的本论部分,就是运用纵向递进与横向并列结合式展开法进行论证的。作者在文章的引言之后一共安排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社会转型和价值观念的概念进行界定;第二部分是阐述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基本特征;第三部分是阐述转型时期价值观念变革的主要趋向。
这个本论在逻辑安排上由第一部分引出第二部分,再由第二部分引出第三部分,文章在总体结构上呈现纵向递进式。但在文章的第二部分作者则从四个并列的方面进行阐述; (一)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 (二)西方传统的价值观念; (三)过去“左”的一套价值观念; (四)改革开放实践中新生的价值观念。文章的第三部分也从四个角度进行分析;(一)社会秩序观念(社会理想); (二)主体意识; (三)人生理想; (四)本位价值。在第二、第三两部分的两个分论点上作者均运用了横向并列式的结构形式,这样整篇文章的本论部分就是纵向递进与横向并列结合式结构,全文既在总体上显得条理清晰,同时在各分论点的论证上也显得十分透彻。
三、结论
1.什么是结论?
结论,也被称为结尾,它是一篇论文的结尾部分,在结构上是对引言的照应,而在内容和意义上则是对本论的归纳、总结、升华和发展。yi 般而言,作者在文章引言部分提出特定问题,进而在本论部分进行全面论证,最后还必领在结尾部分对全文做出总结,同时明确表达对问题的特定看法或者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
2.毕业论文结论的形式
学术论文结论的撰写方法很多,但常见的结尾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1 )总结式。
总结式结尾形式是指作者在结尾部分对本论部分所阐述的主要论点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使读者能更加全面、更加集中、更加深刻把握论文所闸述的主要问题及主要成果。采用这种结尾形式的文章,往往是篇幅较长、内容非常丰富的论文,其目的是要帮助读者完整地把握论文的主要观点。如发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上的周信忠同志的《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策略选择》一文的结尾就是采用的总结式结尾形式。文章在本论部分论述道:
“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是一国成为WTO成员的基本要求之一。根据我国加入时所签订协.议书规定:在国民待遇方面没有限制,在市场准入方面做些承诺,即(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从事B股交易; (2)外国证券驻华代表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3年后,外资比例不超过49%,5年后可增至51%; (4)加入3年后,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从事A股的承销,以及发展设立基金。由此可见,逐步加大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是不可逆转的现实要求。”
作者在文章中论述完上述问题后总结道:
所以,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完成“第一小步”的对外开放目标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基础:第一是证券市场本身。证券市场在第三阶段所要求的交易工具的创新、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跨国监督(尤其重要)、外资进入A股市场或类别股份问题基本解决、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开放式清算与交割体系的建立等问题,这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关键。第二是我国的宏观经济前提,即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金融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第三是完善证券监督体制。
这一段总结性文字,非常简洁地概括了全文所阐述的主要问题,让读者在结尾部分更加清晰地把握了整篇文章的中心内容,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2 )深化式。
深化式结论是指作者在结尾部分对正文所阐述的主要问题从理论上进行归纳、概括、总结,使之理论色彩更加浓厚,立意更加深刻。如同样是发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上的戴念念同志的《论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完善》-文,其结论就是采用的深化式。作者在正文中论述道:“PT水仙、PT粤金曼、PT中浩等上市公司终于从证券市场中退出了,从个案看,这些公司无疑是证券市场的失败者。它演绎了具备上市条件,取得上市资格的“优胜者”到丧失上市条件被取消上市资格的“劣汰者”的全部角色。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来看,正是这些公司的退出,才使我国证券市场完成从奠定基础阶段到市场化阶段的飞跃,并由此确立了证券市场市场化关键环节一退出机制。作者在论述了“市场机制的建立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的影响重大”“退市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一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之后,进而在结论中论述道:
但在我国目前现实的司法环境下,股东真正进行民事赔偿诉讼,尚存在许多法律障碍,如缺乏“股东集体诉讼代位制”,即任何一位股东均可代表所有公司股东对违反法律、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害的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制度;又如责任人的赔偿能力问题,世界各国都将会计师事务所等列为无限责任的合伙制,即要求他们今后以一生的代价做担保,来保证其工作质量。但是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绝大多数是以有限责任的形式成立的,实际上并无能力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退市过程中要保证有过失的相关人员、机构承担责任,还需要从很多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只有保护投资者对证券法律法规行为人的诉讼权,维护投资者要求违法行为人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要求,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另外,有学者提出尝试建立类似于国外存款保障制度的股本保险制度,也不失为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良策之一。政府可以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或组建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通过提供股本保险的方式,使之充当二级市场投资者最终保护人的角色。一旦当某个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并且具有披露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的行为,投资者由此造成的损失,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之后向上市公司索赔的权利则应相应的转移给了保险公司。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稳定广大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克服小股东对上市公司软约束的问题。一旦由保险公司肩负起终止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它就会利用其拥有的大批风险管理、投资理财、营销企业等方面的专家去监控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有利于弥补当前我国对上市公司监管不力的缺陷。
这篇文章的结尾部分的内容正是对正文所阐述问题的延伸和深化,在一-定程度上深化文章的主题和立意。
(3)扩展式。
扩展式结尾形式是指作者在文章的结尾部分适当扩大论文本论部分所论述的研究对象的范围,从而强调本论中所论述的某-方面或某个论点所处的重要位置及其现实意义的一种方法。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献枢、王宏伟同志的《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家主权》一文的结尾正是采用的扩展式:
主权的发展变化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是分不开的,主权不是永恒不变和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当前,国家主权的内容被许多变迁中的国际政治的现实修改着,尤其是逐渐密切的国际合作和相互依存,但只要国家依然存在,主权就不会消亡。现今国.际法的内容也呈现着较明确的主权范围架构,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原则依然是当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在国家主权得到尊重时,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有着更广阔的运作空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理论正从以国家利益为主的主权观向兼顾国家利益和全球利益的主权观转化;从以政治为中心的主权观向兼顾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多元主权观转化;从以“保护”为出发点的主权观向以“合作”为出发点的主权观转化。但是,只要国际法的变迁并未发展到完全否定国家主权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的角色和地位,在缺乏一个世界政府的国际社会中,国家依然是主要行为者,国家主权原则依然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和必须遵守的准则。
这个结论非常明显是在论述“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增长和政治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代世界发展的潮流,对国际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国家主权理论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权弱化”论、“人权高于主权”等各种思潮此起彼伏;其实,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坚持国家主权并不矛盾,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必须坚持国家主权”等问题之后, 结尾的内容就比本论部分所阐述的内容有了较大扩展,这种扩展正是抓住“主权变化”这一-线索进行的。
(4 )补充式。
补充式结论形式,是指作者根据文章结构严密性的要求,将在本论部分不宜阐述,但又必须阐述的问题放在文章的结尾处进行阐述。如发表在《法商研究》2002年第4期上的曹诗权、龚瑞同志的《论消费信用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文的结尾就是用的补充式。作者在正文部分论述了消费信用的经济发展,要求必须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在消费信用中应获.得信用的一般性权利和各项具体权利;并分析了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消费信用法,理顺消费信用法与民事的基本法及相关商事法、经济法的关系,制定既反映整个消费信用交易,又能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信用法。作者在文章正文部分将上述问题阐述清楚后,又在结论部分对消费信用发展涉及的其他方面进行补充论述。文章阐述道:消费信用的发展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既涉及作为债务的消费者的利益、也涉及商家和银行的利益。只有实现这诸多利益的平衡,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才能调动相关主体在商品的买卖中引入“消费信用”的积极性,进而充分发挥消费信用的功能。本文虽侧重分析消费者的权益问题,但绝不意味着本人否认消费者信用中不良债权的存在,只是笔者认为消除不良债权不应限制消费者的权利,而应以改善宏观金融环境、银行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和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为手段。鉴于本文主旨所在,这一问题没有深入涉及,笔者沿着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主线,将对我国的消费信用法律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需要注意是,运用补充式的结论形式所补充的问题,必领是与本论部分所阐述的问题有着逻辑联系的问题,否则就会让读者感到十分突然,徒生陌生感,从而影响文章的逻辑严密性和结构上的--致性。
(5 )反问式。
反问式结论,就是指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用设问、反问等句型、句式,要么提出一定问题,要么做出一定结论,其目的是引起读者的反思,进而增加文章的逻辑性和思维感。如发表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上的夏正林的《也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与审判独立》一文的结论部分就是运用的反问式:
当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讨论。主要有:人大对个案的监督能否作为权宜之计,等到实现真正的审判独立而取消?人大对司法究竞应该怎样监督?等等。对于第一问题,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样的设计易造成制度性冲突,现有的法律资源中已有比较完备的个案监督的制度设计。当前,我们应注重司法机关内部的互相制约,注重检察机关的抗诉作用,特别是应改善和加强其在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作用,还应注重人大对法官与检察人员的监督,对于不称职的应坚决予以罢免。如此,实践中出现的许多司法腐败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否则,人大进入司法领域,既不能保证司法腐败的消除,又有可能带来许多的负面问题。对于
第二个问题,作者认为已超出本文讨论的范围,需专门讨论。这篇文章的结尾正是用反问的方式提出了正文部分所没有阐述的新问题,然后加以阐述的,这样一方面拓宽了文章的研究范围,同时又深化了文章的主题,可谓一举两得。当然,在运用这种形式进行结尾时,作者必须要-.方面掌握反问的问题的范围,必须保证问题既与文章的主题相关,又不是文章正文部分已阐述清楚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言之成理,证据确凿,从而给人一种论证铿锵有力、无可辩驳之感。
(6)预示法。
预示法结尾形式,是指作者在论文的结尾处展示文章主题未来的发展前景,以期引起其他学者的研究兴趣和研究热情。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对某个特定问题的研究越深人的时候,我们越会面临更多新的问题。而这些新问题和我们所研究的问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我们把握了这些联系,就往往可以合理地预测某一问题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如果我们把这个发展趋势放在解决特定问题之后的文章结尾处提出来,这就是运用了预示法。
如发表在《法商研究》2002年第6期上徐振东同志的《宪法基本权利的民法效力》一文的结尾就是运用的预示法。作者先在正文中论述道:
在传统宪法理论中,宪法基本权利条款不能适用于私法领域,但现代英、美等国宪法理论将宪法效力逐渐向私法部门拓展,这是现代宪法发展的普遍趋势。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宪法的功能识不清,在民事领域中如何适用宪法规范的问题难免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即对适用的条件缺乏细致的分析。事实上,宪法规范在民事领域中的直接适用是有条件的:在普通法对具体事项缺乏相应规定时,司法机关可以适用宪法基本条款,这时能起到填补立法空白的作用;宪法规范与其他法规相冲突时,可以直接适用宪法规范,这时能有效地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维护法制的统一。
作者论述了上述这些问题后,接着在文章的结尾处写道:
诚然,宪法是私法价值和精神的源泉,宪法的价值可以作为私法价值的解释准则。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自当适用更明确、更详尽和更确定的法律规范来解决争议;否则,不但会损害私法的相对独立性,而且会产生以一个宪法来决定全部法律关系的弊病,抹杀私法存在的作用和功能。宪法规范只有在普通法律存在规范漏洞或价值缺乏的条件下才担当起增补的责任。在我国,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在私法领域中的直接适用尚缺乏系统的宪法理论作为支持,宪法在公法领域的效力都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作用体现得还不是很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宪法在民事领城具有直接效力可能使人们对宪法最重要功能。一防止滥用国家权力侵害公民基本权利一产生认识上的偏差。就我国的现实社会关系领域而言,尚未出现大量如西方社会中具有巨大社会权力的私人势力,国家仍是公共权力的主要掌控者,因而缺乏宪法直接效力从公法领域向私法领域拓展的内在动力。宪法规范在民事.领域直接适用是有条件的: ( 1)在部门法对某种事项没有具体规范而宪法有着相应规定的时候,司法机关适用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可以起到填补立法空白的作用; (2)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各种法律规范与宪法规范相抵触时,直接适用宪法规范而排除其他法律规范的适用,这时能有效地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从而维护法制的统一。
这个结尾用的就是预示法,作者在结尾处--方面预示了宪法的价值可以作为私法价值的解释准则,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在我国,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在私法领域中的直接适用尚缺乏系统的宪法理论作为支持,宪法在公法领域的效力都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作用体现得还不是很突出。这样的结尾就大大提升了文章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因为它没有停留在理论上的探讨层面,而是继而指出研究对象在实践层面的发展前景。
第三节附录部分
一、注释及参考文献
1.注释
注释,就是对文章中出现的一些专门术语加以解释或者注明文章中出现的部分数据的出处。因此,注释按其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对文章中出现的一些专门术语加以解释说明的注释;第二种是对文章中出现的资料的来源、出处加以说明的注释。前一种注释可以帮助读者理解文章中出现的一些专门性术语,后一种注释则是对其他研究人员智力成果的尊重,并可增加研究资料的可信度,还便于读者去查阅原文。
就注释的具体情况而言,一般有四种情形: 一是对读者不能理解的名词、术语、概念、地点、人物、事件进行注释,方法是在其右上角加上注释序号;二是引用了他人成果中的一段话或者一个完整的句子时,则在引文部分加上引号,同时在后引号的右上角加上注释序号;三是作者并不是直接引用原文,而是用自己的语言阐述了他人的观点或者材料,这时就不需要加上引号,只需要在这个观点或者材料之后的右上角加.上注释序号就可以了;四是引文和作者的语言完全融为一体,彼此不分。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引文必须加上引号外,注释序号就可以直接加在后引号的右上角。
就注释的具体内容而言,一般需要注明七项内容: ( 1)阿拉伯数码序号; (2)作者; (3)文献名; (4)文献标识码; (5)版次(着作); (6)文献出版单位; (7)年、月、日卷(期)、页。
文献标识码主要有以下一些:
着作: M;期刊论文: J; 报纸论文: N;学位论文: D;研究报告: R;专利文献: P;标准文献: S;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析出文献,A,论文集,C;电子文献: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其他: Z。
具体范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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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M]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李文。中国文化史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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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文章
一[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陈华。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点看法[N].光明日报,2017-05-07 ( 8).
专利文献
一[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 881056073,1989-07-26.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一[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页-止页.
王山.论仁[A].陈勇。哲学论文选[C].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4.60.
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
一[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20].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陈华。论法治[Z].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就注释的具体位置而言,一般有三种:一是夹注,即在引文过程中,边引边注,注释的内容一般用括号标出;二是脚注,即在本页的下方空出一定位置作注。一般专着多用脚注,以便读者可以边读边看引文的出处;三是尾注,即在全文的末尾附上所有注释。对于尾注,作者必领把全文的引文从头到尾进行统--编码排序。夹注、脚注、尾注三种形式,主要是位置的差异,在具体使用时采用哪一种注释 方法都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一篇文献,则只能采用一种注释方法,否则会给人一种杂乱的感觉。
2.参考文献
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文章研究或者写作过程中起到一定参考作用的文献资料,均应属于参考文献的范围。在文章的最后面列出部分重要的参考文献的目录,-方面是对其他研究者劳动成果的尊重,另一面又能加大文章所包含的信息量,从而提升文章的学术价值。读者就可以根据该线索去查阅其他相关研究资料,以利于对同-课题或者相关课题进行更深人的研究。不仅如此,读者还可以通过参考文献目录深人了解相关研究的具体线索和依据,甚至还可以对文章价值的评估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而参考文献的次序排列,其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是按本篇文章参考文献在文章中出现的顺序排列;
二是按其在本篇文章中所起作用的大小顺序排列;
三是按参考文献本身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四是按参考文献作者的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五是按外文参考资料作者名字的外文字母顺序排列。
二、致谢
相当一部分论文都没有“致谢”部分。“致谢”部分是否需要,必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致谢部分是作者对于在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给予过帮助的单位或者个人表达诚挚谢意的书面表达。因此,致谢的内容一定要实在,语气要诚恳,语言要热诚,行文要简洁。
三、其他信息
研究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不方便放入文章中的资料,但其对作者阅读文章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些资料就只能在附录部分列出:
一是调查过程或者实验过程中获得的原始数据、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实验过程观察记录等;
二是对非专业研究人员来说或者无需阅读,或者过于深奥,或者不感兴趣,但对专业研究人员却有重大参考价值的材料;
三是虽与论文正文内容关联度大,但却受论文本身的整体性或者篇幅限制,不能放人正文中的其他一些重要研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