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作为城市交通发展动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看成是一个城市经济、文化、涉外活动等方面的缩影而被冠以“城市名片”“流动风景线”等美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租车市场出现了快速发展,坐出租车已经从以往的享受型消费转变为居民日常的普通消费,这不但是我国城市发展水平的体现,也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缩影。
这几年,在全国范围内接连出现了具有轰动性的影响非常大的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罢工和罢运事件,为这个繁荣行业增添了不和谐的音符。据不完全统计,在最近十年多的时间里发生过百多起出租车罢工罢运事件,而在最近几年甚至出现了出租车被砸等暴力治安事件。
长期以来,出租车司机罢工的理由有以下几条: 城市黑车泛滥、要求政府打击黑车; 燃油涨价,运营成本上升,要求提高运价; 出租车各种费用太重,要求减少费用。
在 2008 年以前,全国出租车行业的罢工大部分是由于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和政府争夺经营权、运营权的原因。进入 2008 年以后,全国出租车行业罢工大部分则是由于政府对黑车整治不力,运营成本上升,要求提高运价;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费过高和加气难等原因。现笔者就甘肃省永登县所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作如下分析及思考。
一、事件经过及起因
( 一) 案件事实
2008 年 11 月 10 日,甘肃永登县 160 多辆出租车集体罢运。罢运从上午 9 点开始,全县共有合法运营手续的出租车 280 多辆,参加当天罢运的有 160 多辆。停运的出租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永登县交通局大门口公路两侧,给永登县城居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
( 二) 罢运原因和主要诉求
罢运的主要原因是当地非法营运的“摩的”和出租车数量日渐增多,严重影响了合法出租车的收入。在执法较严时期,合法运营车辆司机每日可收入100 元左右,最近仅为40 -50 元。具体问题有以下三点:
1. 非法经营的黑出租扰乱市场,执法人员只已罚款进行处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2. 县里的六条主要街道被列为禁行道路,不准机动三轮通行,但实际效果不好,仍存在机动三轮载客现象;3. 社会上传言,县里正在修公交车停靠点,修好后准备增加几十辆公交车。此次停运事件,正是司机们希望为给政府增加压力,解决以上问题所产生的。
二、探究集体罢运的深层原因
此次罢运并非只是出租车司机的一时冲动兴起,其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问题,有着一定的必然性。所谓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由部分公众参与,有一定组织和目的的,采取集体上访、集会、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等方式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永登县出租车所面临的问题由来已久,出租车司机多次向县交通局和公安局反映情况,但是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对于如何取缔非法出租车,界定难、执法难一直是无法解决的难题。
( 一) 无法可依
目前永登县对出租汽车的管理,只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专门针对出租汽车的全国性、地方性、行业性法规均为空白,即使以上两个法规,其中也没有专门针对出租汽车的规定。
( 二) 管理机制薄弱
针对出租汽车的管理,交警部门只负责管理驾驶证和行车证,只要这两证俱全的车辆,均可上路行驶,营运车辆是否有合法营运权不在他们的管辖之内; 而交通局管理的是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针对缺乏这两个证的车辆,目前依据的两个《条例》只赋予了交通部门罚款30000 - 100000 的权力,这是造成执法中出现“罚款———非法运营———罚款”怪圈的根本原因。
三、集体罢运的解决对策研究
( 一) 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1. 应急处理时的矛盾化解
当事件发生后,要通过应急处理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挽救最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财产损失与人身安全相冲突时,必须坚持人身安全优先的原则。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及早介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着眼于将事态化解于初始阶段,化解于基层,化解于当地。
2. 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
( 1) 迅速控制事态,防止其蔓延扩大。
( 2) 应迅速提出解决方案与对策。
( 3) 政府与群众直接对话,政府各部门相互配合,统一行动。
( 4) 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 5) 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面对此次停运事件,永登县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永登县交通局领导深入基层和停运车辆司机进行对话。针对出租司机们的要求,在对话会上,局领导提出了三点答复: 一是目前非法营运车辆确实存在,交通部门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二是交通部门一直在做工作,但交通部门也有自己的难处,希望司机师傅们谅解; 三是下一步,永登县将着力推进新的一次“百日大会战”,加强宣传、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着力解决司机们提出的问题。
( 二) 行业法制对策———清理业已过时的政策文件,及时修订现行仍在使用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出租车行业法规体系
1. 及时清理修改有关的出租车管理的法律法规
1985 年以来政府出台的关于出租车行业的文件已使用了 20 余年,很多问题无法解决。有必要对国家的、地方的出租车法规政策进行全面的废改立。
2. 尽快出台适应现实需要的全国性出租车管理运营法律法规
一方面要尽快制定专门的法规性的全国性的《出租车管理条例》,明确主管部门、明确出租车经营权归属转移内容,制定政府、公司与出租车司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地的各类各级别的《出租车管理办法》等规章性文件,通过立法从法规层面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管理。
3. 严格执行有关出租车的法律法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黑车非法经营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整治非法营运力度。明确整治目标,抓住重点对象与重点地区,加大惩处力度,从严从快惩处。
四、总结
解决社会积累成疾的问题,非一天两天的事情。笔者也希望政府能够本着“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原则,从社会长期发展入手,用于承担社会责任,进到每一名官员的社会管理责任。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往往与法律不健全、失效及社会秩序混乱有关,近年来接二连三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也反映出了社会矛盾的问题所在,对于出租车司机的罢工,笔者需要说明的是,绝大部分司机是想平安挣钱过日子的,没有什么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铤而走险,以闹事罢运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我们要及时从事件中查找漏洞和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邓纲,周璨. 出租车市场的政府管制及完善[J]. 经济法论坛,2011.
[2]赵义. 出租车罢运事件折射了什么[J]. 南风窗,2008(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