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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政府机构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经验与启迪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1-11 共1373字
摘要

  一、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治经验

  (一)美国

  美国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设,始于 20 世纪 70年代西方政府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为了节约公共服务成本,美国引入市场机制来刺激政府内部或者外部竞争,从而缩减政府机构规模和政府开支。

  第一是法治化。美国关于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法律是相当完善.

  第二是透明化.美国的法律规定,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都采用透明化管理制度。这是其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之一。第三是市场化。美国政府釆购制度另外一个基本原则市场化,坚持公平竞争。

  (二)英国

  首先是重视立法和政策的制定。英国有着悠久的法治传统,因此在公共服务改革过程中法律体系建设比较完善。其次是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英国政府非常重视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责任,并把中央和地方承担的职能进行区分,分开进行治理。最后是注重绩效评估和监管。英国社会非常注重对契约精神的坚持,这种精神同样体现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这表现为英国政府建立了很严格的合同管理机制来对购买的公共服务进行绩效评估。在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合作过程中,英国政府完全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质量监控、绩效评价,确保公共服务保质保量得到供给。

  二、对我国的启示

  总的来看,发达国家在政府改革的过程,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逐步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等承担,有效地解决某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这是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在对我国的启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法模式方面要有中国特色.中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主要是吸取的外国经验,借鉴外国成功的采购管理制度和条例.在引进其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不能盲目照搬.因为不论哪种制度,都要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国情的法律法规.从前述美国和英国的经验来看,如何在法律上区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界定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可能是首先要做的事情.

  二是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因为二者关系密切而又相互独立。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高,民事法律体系比较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比较清晰,有利于两者的合作。在我国,政府是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策划者和推动者,所有,政府在制定切实可行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法律之时,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的重要,要有利于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公益组织,最大化地发挥各方参与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应该走多元化的道路。回顾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 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过于单一容易导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从而出现市场失控或政府失灵的情况13.基于这一教训,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多元化是十分必要的。国外政府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这一公共服务供给方法,用实践证明 14: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社会组织对于政府职能转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组织因其自身拥有的独特资源优势而有能力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活动。因而,我们以政策优惠、利益分享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中来,并努力建立一个结构科学、行为规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把政府不能直接提供或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提供.

  参考文献:
  [1] 周正。发达国家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其借鉴与启示[J].西部财会,2008,(05)。
  [2] 李中英,李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国际经验借鉴[J].浙江经济,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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