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生着实质性进步,然而在改革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暴力伤医现象的出现即是其一。暴力伤医事件自 20 世纪末通过媒体报道进入公众视野至今数量呈上升趋势。2012 年 4月 28 日,“衡阳杀医案”震惊中国,患者王运生因不满医生治疗方案连捅女医生陈妤娜28 刀致死; 2013 10 月25 日,“温岭杀医案”再度震惊中国,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3 名医生倒在不满手术结果的患者连恩青刀下,王云杰医生当场遇害身亡; 2014 年 2 月 17 日,杀医案再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北满特钢医院孙东涛医生被患者用钝器猛击头部致死。2015 年5月 26 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透露,2014 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26,962 件,审结 23,001 件,其中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案 155 件。全国法院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的犯罪行为,“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然而在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6 月 7 日十天内我国连续发生 9 起暴力伤医事件。这些真实的案例和数据都充分地说明暴力伤医事件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大,医患关系的处理亟需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暴力伤医行为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暴力伤医行为是指医患信任解体,患者及家属因就医经历产生不满而发生对医院医护人员的暴力冲突和伤害。近年来,暴力伤医行为呈越演越烈之势,暴力伤医事件逐年增多。一项针对全国 270 家医院的调查显示,73. 33%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事件;61. 48% 的医院发生了病人去世后,家属在院内摆花圈烧纸设灵堂、多人围攻威胁医生等事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 1 万人,2000 ~ 2010 年 10年间,共有 11 名医务人员被患者杀害。仅 2012 年全国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 11 起,造成 35 人伤亡,其中死亡 7 人,受伤28 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间,中国医院协会等机构的调查表明,中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 2008 年的 20. 6 次上升到 2012 年的27. 3 次。国内着名医疗论坛丁香园发出了医疗工作场所防止暴力行为中国版指南( 2013 ~ 2014) ,提出“值班时尽量避免独处一室,切勿背靠大门”、“ 医护人员平时应注意锻炼身体,上班时可以穿轻便运动鞋,护士可适当学习女子防身术”等建议。2013 年 10 月 12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国卫办医发〔2013〕28 号) .公安部随即严打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伤医行为坚决“零容忍”.然而,时至今日暴力伤医行为仍然频频发生。2015 年5 月28 号到6 月7 号,短短的10 天时间内,我国连续发生了 9 起伤医事件,多名医护人员受到了伤害: 5 月 28 号,几名陪伴同伴治伤的青年男子在湖北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不满医生催促缴费殴打捅伤医生;6 月 5 日,陕西省榆林市第二医院刘医生因制止患者插队被打破左眼球; 6 月 7 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名值班护士被一名陌生男子用菜刀砍成重伤等等。
医患关系为何恶化? 这是社会各界都在思索的问题。
暴力伤医一般是患者及家属因就医经历产生不满而发生对医院医护人员的暴力冲突和伤害。从暴力伤医产生原因来分析,将其分为三大类: 一是医疗过程中出现从医疗鉴定角度来说的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患者及家属情感上无法接受或者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赔偿不满意从而产生“暴力维权”.二是患者及家属对就医过程或医疗结果在情感上不能接受、主观上产生不满从而发生过激行为。三是患者或家属有疑心重、不信任医护人员等明显性格特点,或曾有精神病史为有限责任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甚至无端地发生伤医辱医事件。笔者统计了 2012 年 ~2013 年网络曝光的全国影响较大的 27 起暴力伤医事件,第一类约占两成,第二类约占五成,第三类约占三成。
二、暴力伤医行为的特点及类型划分
暴力伤医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医疗事业发展的中间阶段、在医疗改革的大背景下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
( 一) 我国暴力伤医行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暴力伤医行为的伤害实施主体较为固定,主要是患者及患者家属,不明身份人物暴力伤医同一般突发治安案件数目极少; 二是暴力伤医行为产生的原因属于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客观原因较少,归于对医疗效果不满意、医疗方案不信任及对医疗服务态度不满意所产生的冲动、不理智等主观原因的较多; 三是暴力伤医行为造成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暴力致伤,重则暴力致死; 四是发生的暴力伤医行为的医院从性质上看既有公立医院,也有私立医院,但以公立医院居多( 原因或许与私立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态度与公立医院不一样有关) ; 五是发生的暴力伤医行为的医院从级别上看,从乡村卫生所到三甲医院都有,但五成以上发生在三甲医院;六是发生的暴力伤医行为的医院从地域上看,农村、城市都有,但八成暴力伤医行为发生在城市; 七是从暴力伤医行为发生的医院部门来看,集中发生在手术科室、急诊科室; 八是从暴力伤医的受害者性别来看,主要是相对弱势的女性医护人员; 九是从暴力伤医事件的处理态度来说,政府部门主张“大事化小”以调节方式来处理居多,而医院大多选择“息事宁人”以赔偿方式来解决纠纷。
( 二) 对暴力伤医行为进行了类型划分。暴力伤医行为从伤害实施主体来看,可以分为患者、患者家属、不明来历人员三大类。其中患者暴力伤医 15 起占 68%,患者家属暴力伤医事件 4 起占 18%,不明来历人员暴力伤医 3 起占 14%;从暴力伤医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看,可以分为暴力致死案和暴力致伤案,其中暴力致死案 6 起占 27%,暴力致伤案 16起占 63%; 从暴力伤医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可以分为患者死亡家属暴力伤医和患者及家属不满疗效暴力伤医两种,其中患者死亡家属实施暴力伤医 2 起占 10%,患者及家属不满疗效暴力伤医 20 起占 90%; 从暴力伤医行为发生的医院级别来看,三甲医院 12 家占55%,其他医院共 10 起占45%( 其中私立医院 1 家占 5%,乡村卫生所 2 家占 9%) .
三、暴力伤医行为的负面效应及治理措施
( 一) 暴力伤医的负面效应。暴力伤医事件发生后,没有人是受益方,当事的患者或其家属可能根据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面临法律制裁,担负经济的赔偿,背负舆论的谴责,当事的医护人员则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也受到相应程度的创伤,打击了尊严,打消了自信,丧失了医护行业应有的自豪感和安全感。2012 年 12 月,中国医院协会开始了“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调研显示 6 成医务人员认为当前执业环境较差,近 4 成有过转行念头,16% 表示“坚决不同意子女学医或从医”.2015 年,网络上广泛流传一封医护人员在网络公开的辞职信,不管这封信的真假,但是这封所阐述的内容和道理却真实地引起国内外媒体和大众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很多医护人员的共鸣。暴力伤医的负面效应不言而喻。
1. 暴力伤医行为的产生与权利缺位密切相关,并以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为结局。这种制度外的利益博弈给社会带来了很多危害和负面效应。2012 年全国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 11 起,造成 35 人伤亡,其中 7 人死亡,28 人受伤。2013 年全国影响较大的 16 起暴力伤医案件共造成 4 人死亡,21 人受伤。不仅受害的医护人员遭受了身体和精神的伤害,更是伤害了全体医护人员的信心,他们失去了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和被法律保障的安全感。
2. 暴力伤医现象的大量存在,使我们难以在改革中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无法形成对效率的激励,也难以实现社会稳定。很多病患反映,到医院看个小病,要做一系列的检查,而且在用药上医院往往选择相对更贵的,动不动花钱成百上千,有“小病大治”的嫌疑。在走访中,医院的一名患者诉苦,明明一种几毛钱的“息斯敏”、“金霉素眼膏”可以解决的事情,医生会选择别的十几、二十几甚至三四十元的药,病患对医生心怀戒备,不再信任。而医生在高强度的治疗中也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常见的是面对病人多次的询问与怀疑,不能耐心解答,选择药物与检查并不本着为民着想的节约思想,而是为了创收,没考虑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3. 一些基本的政策法令,在大量的暴力伤医行为面前,丧失了威严和威慑力。如果不杜绝暴力伤医现象,轻者会断送我国医疗改革大业,重者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动乱,甚至会连基本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生活都无法维持,构建和谐社会也无从谈起。事实表明,在那些缺乏规范性、法治不完善的国家或地区,暴力伤医行为造成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它不仅破坏法制秩序,消解政府权威,严重地破坏公民权利,而且,其严重程度往往与负面效应呈正相关关系。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了 2010 年 ~2012 年的 17 起恶性伤医案件,但一审判决死刑的仅 2 起,被判无期徒刑的有 2 人,有期徒刑的 4 人。
而这 17 起恶性伤医案件里死亡的医护人员的牺牲是判刑者的 2 倍多。这充分说明很多暴力伤医案的凶手并未得到足以震慑的惩罚,离国家执法部门提出的暴力伤医“零容忍”差14. 暴力伤医行为的成因主要是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地方政府少作为或不作为、缺乏有效社会组织支持。以医患纠纷报警为例,媒体报道的新闻中就不乏医患纠纷报警,警方存在不出警、出警慢或者出警了也不处理等情况。目前,我国的医院安保问题大多靠自我营运,政府鲜少插手,甚至于大型单位内出了中小型交通安全事故、治安案件都靠本单位安保部门解决,只有大案件才能“惊动”当地警方。
( 二) 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措施。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群体能一蹴而就解决的,需要从政府到医院、从医护人员到患者与家属多方共同努力,既要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又要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 既要能在事件发生后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更要主动预防减少甚至杜绝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1. 国家应出台专门针对暴力伤医行为的法律。政府设立暴力袭击医护人员的法例,将袭击值班医护人员的行为按重罪处置。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法规,从上到下对暴力伤医行为“零容忍”,真正实现对暴力伤医行为严惩不贷。对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负面影响的暴力伤医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增强震慑作用。
2. 政府加强对医疗知识的宣传。全民普及医疗教育,让普通老百姓能更多地了解现代医疗知识,对疾病及相关的合并症、并发症和后遗症等有所了解,避免因患者及家属期望值过高造成暴力伤医的恶果。
3. 医院增强组织管理,提升安保等级,给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2013 年,国家卫计委发文要求,为了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医院保安数量不得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 3%,每 20 张病床必须配备 1 名保安。实际上,绝大多数医院至今未能达标。
4. 医院做好对医护人员的自保培训工作。为了防范和应对暴力事件,由卫生部门牵头、医院具体负责实施为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院管理人员和接待人员等,举办应对暴力的专题培训,学习自保。
5. 医院出资、政府监督为医生购买相关的“事故保险”.这样大多数中、小纠纷便可通过保险公司就获得解决,避免了发展为更大的医患矛盾。
6. 加强医护人员的沟通能力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尽到告知义务,避免因告知不到位、沟通不清楚、态度不得体而引起的暴力伤医事件。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消化道肿瘤 VIP 病区主任张晓东曾指出,从医生方面来说实存在和病人沟通欠佳的情况,医生告知的不到位,或某些不够得体、透明的说话方式,也是引起医疗矛盾的诱因。
7. 加强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尤其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尽可能地避免因业务能力尤其是职业道德缺失造成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引起的医患冲突。据媒体报道有 0.05% 的医患冲突是由于医疗事故引发的。
四、结语
暴力伤医的治理,归根结底必须建立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 医护人员能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医护水平,对病人能进行悉心诊治; 病人能尊重医学,给予医生应有的信任与尊重,出现问题正确沟通理性处理; 医院则能加强医院的管理与服务,提升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促使医患良好而有效地沟通; 政府则从政策、法规、教育和经济等多方面支持和保障医疗行业的发展,与时俱进,合理改革,打造优质和谐的医疗环境。
【参考文献】
[1]塞谬尔·亨廷顿。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 北京: 三联出版社,1989
[2]王家君。 暴力伤医事件背后的思考[N]. 健康报,2012 - 4- 23( 8)
[3]拉尔夫·达仁道夫。 现代社会冲突[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陈会扬。 医院场所暴力伤医呈“三升”态势[N]. 健康报,2013 - 8 - 16( 8)
[5]贾晓莉等。 2003 年 ~2012 年全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研究[J]. 中国医院,2014,3
[6]最高法: 去年全国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案件 155 件[EB/OL].2015 - 06 - 11
[7]卫计委: 去年共发生恶性伤医事件 11 起 35 人伤亡[EB/OL]. 2015 - 06 - 11
[8]本数据由作者收集网络曝光的 2013 年全国影响较大的16 起暴力伤医案件进行统计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