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整合纪检力量、改进巡视制度、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改革办案制度五个方面做了探讨。大家在相关论文写作时,可以参考这篇由学术堂整理,题目为“纪检监察巡视制度与队伍建设”的纪检监察论文。
原标题:论纪检监察制度改革
摘要:本文从整合纪检力量、改进巡视制度、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改革办案制度五个方面做了探讨。
关键词:纪检监察;制度;改革
一、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力量
合并监察部、审计部,组建监察审计部。中纪委和监察审计部为全国最高反腐机关,合署办公,隶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全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纪委对同级的检察、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及反贪、经侦等职能部门实施统一领导。纪委、监察审计部门不接受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直接接受上级部门领导。
增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依宪、依法、依章、依规、依纪行使权力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探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垂直领导”体制,在机构设置上做一次大调整,走出同体监督的困局。具体构想是:在中央层面,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仍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受其监督。省级以下(包括省级)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在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由上级纪委选派、任命纪委主要领导,纪委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等与地方政府脱钩;纪委设立财政部门,负责纪委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的统一拨付,本地财政不在担负,以避免受本地财政制约;凡涉及同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只向上级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不得干涉;提高党的纪检机关的规格,同级纪委书记应享受同级正职级的待遇,确保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基本到位;党委在决议重大事项时,纪委委员应列席党委全委会,纪委常委应列席党委常委会,重大决议应设专栏供纪委填写意见;纪检派驻机构主要领导由派出纪委选派、任命,纪检组负责人的规格也提高为正职级,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等与驻在部门脱钩,以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改革基层纪委体制,撤销乡(镇)纪委建制。根据县域面积大小、乡(镇)数量多少、干部编制职数设立县级纪委巡回工作组,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不定期巡回检查。彻底解决乡(镇)干部尸位素餐和懒庸散漫等作风问题。
二、改进巡视制度
(一)巡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省委巡视制度,将市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级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列为巡视对象。建立县级党委巡视制度,负责对所辖乡(镇)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对县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对县级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对村“三委”成员进行巡视。将巡视延伸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基层一级,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党的各级委员会成立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同级党委负责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按照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的原则,组织巡视队伍,避免利益交换。建立巡视组组长库、巡视干部库,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
(二)巡视对象:突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深入民间了解情况,多听当地民间歌谣反应的问题,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提高巡视效果。巡视对象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国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扩大到检察院、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营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视内容: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明确巡视内容,实施精确打击。
(四)工作方式和巡视步骤:规范工作方式和巡视步骤,公开巡视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避免个人因素影响,让群众反映问题步入快车道。通过“听取工作、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召开意见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走访调研以及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予以协助等”方式展开巡视。巡视前精心全面准备,巡视中细心深入了解,巡视后忠实汇报总结、认真整改反馈、严肃移交督办。
抽调纪检、监察、检察、组工、发改、财政、司法、审计、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同志参加巡视工作。省级党委巡视组开展全国交叉巡视、县级党委巡视组开展全省交叉巡视。同时,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坚持“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巡视,重点发现被巡视单位在作风、纪律、人事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巡视过后,杀个回马枪,重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到位。
三、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全国遴选制度。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注重选拔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选调和录用一批懂经济、司法、审计、国土管理、工程建设、组工等业务的干部,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全国交流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党组织的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县级及其以上地方检察院检察长、监察局长等重要岗位的领导,5 年开展一次全国随机异地交流,切断其在原工作地区中建立起来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为各级纪检班子输入新鲜血液。其他纪检检察干部 3 年开展一次省内随机异地交流。
(三)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全国培训制度。在中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各省级纪委设分校,轮训全国县级纪委书记、检察长,培训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了保证办学质量,各市级纪委不得设分校和培训班。新提拔县处级以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先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的专项培训,结业之后参加省级纪委分校专项培训,培养成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最后赴任,试用期 6 个月,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退回原职。
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制度改革
有计划地抽调纪检派驻机构、基层纪委及组工、发改、财政、司法、审计、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的优秀年轻干部、业务骨干、专业人员,参加巡视、专案、专项检查等工作,建立纪委办案人才库、办案组长库,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纪委立案登记制度、立案监督制约机制、异地交叉办案协助办案机制。
从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经费保障、技术装备、法律法规等方面入手,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需要及人身安全,推进国家反腐败立法。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案件时力不从心、阻力重重,甚至受到打击报复的现象,制定相关法律。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同时,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充分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权力部门和个人的干涉,依法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坚定的执纪、执法信念积极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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