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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服务措施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5-04-01 共2881字
论文摘要

  葫芦岛市将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系列政策,以科学引导、强化服务、加大扶持为主线,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改善发展环境。

  2013年,全市中小微企业单位数达到11万户,从业人员59万人,完成增加值327.9亿元,上缴税金27.7亿元,营业收入1545亿元,实现了健康稳步发展。

  一、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情况

  近年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辽宁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葫芦岛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对小微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服务政策。 2013年,葫芦岛市又以市政府1号文件形式,制定实施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税费减免、提供融资担保、鼓励扶持创业、加强人才建设、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给予小微企业财税支持情况

  葫芦岛市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主要有四方面。

  (一)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显着根据葫芦岛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市财政预算足额安排3025万元资金,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含科技创新)、“助保贷”专项1000万元、并购专项资金1025万元。

  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涉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通过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葫芦岛市严格执行国家和辽宁省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减免缓征小微企业各类税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放水养鱼”。

  从2012年以来,全市共有8200家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缓征政策优惠,金额达328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明显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办在招标采购中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2014年年初以来,共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采购额达253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0%。

  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情况

  为缓解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葫芦岛市从多角度入手,积极帮助小微企业融资解困,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

  (一)金融政策配套措施多样一是制定《葫芦岛市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增加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快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等9条支持意见,强化和规范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2013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49.5亿元,惠及小微企业5917家;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36亿元,同比增速2.35%。二是积极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2014年上半年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累计释放流动性资金4.1亿元。

  (二)小贷、担保公司有序发展一是信用担保公司稳步发展。

  目前,葫芦岛市在省中小企业厅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共有3家,注册资本总计1.2亿元,2013年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额2亿元。二是小额贷款公司迅速成长。截至2013年年末,葫芦岛市开业小贷公司18家,批筹小贷公司4家。全市开业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总计11.775亿元,当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4.8亿元,合计1286笔。

  (三)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一是上市融资取得明显成果。全力将小微企业推向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新三板挂牌融资,经过协调推进,葫芦岛市已有23户 科 技 企 业 及 中 小 企 业 完 成 挂 牌。2014年1月21日,葫芦岛杨家山海洋牧场有限公司(杨家山:200457)正式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二是助保贷产品显现作用。葫芦岛市与建设银行开展创新合作,推广专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的“助保贷”产品,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创业种子基金作为风险补偿金投入建设银行,银行以10倍的额度对中小微企业贷款。 2014年以来,累计考核企业60余家,为11户小微企业提供助保金贷款3000万元。

  四、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情况

  葫芦岛市主要从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为促进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2014年,市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安排2025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并购发展,并将创新型企业补助配套资金纳入预算。同时,逐步提高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资金支持比重。

  (二)小微企业实现集聚发展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葫芦岛市在北港工业区和兴城临海产业区分别规划建设246亩中小企业园和500亩泳装产业园区,逐步打造开放、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各产业园区积极建设产品研发、仓储物流和产品展示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极大改善了葫芦岛市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环境。

  (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大中小微企业发明专利补贴力度,在专利20年有效期内,每年给予年费30%~50%的补助。

  二是加大中小微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单个项目资金支持达到10万元以上。

  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力度,上半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检查专利产品97件,处理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件。

  五、葫芦岛市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葫芦岛市在小微企业发展中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三方面。

  (一)政策执行需要进一步强化虽然国家和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扶持保护政策,但在这些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缺乏相应抓手、部门配合不密切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破解融资难力度 仍需进一 步加大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可抵押担保物不符合银行规定、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从银行直接融资的难度仍然较大。

  (三)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葫芦岛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与国内、省内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个别部门存在着执法行为不规范现象,企业负担过重。

  六、未来工作重点

  (一)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以国家、省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为导向,不断创新和完善葫芦岛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在财政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更多更好的扶持。同时,认真履行部门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二)着力化解融资难题一是深入开展银企对接和银企项目推介活动,搭建中小企业与银行间合作平台。

  二是组建政府参与的贷款担保公司,加大融资担保扶持力度,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形成5亿元贷款担保能力。

  三是加强与民生银行等银行机构合作,广泛开展互助基金信用贷款等服务,扩大支持范围,使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深入贯彻《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抓紧出台实施细则。

  二是进一步落实《葫芦岛市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软环境建设考评机制,大力深化政务公开。

  三是着力提升窗口单位及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监管。

  总之,只有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倾心倾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才能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新辽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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