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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性的“范畴差异”为何优于“人类学差异”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4-14 共7783字

  近几 十 年 来,社 会 生 物 学 (sociobiology)及 其 升 级 版 的 进 化 心 理 学 (evolutionarypsychology)正在改变我们对人心和人性的理解。人心不再被视为一块可由环境和教化任意型塑的白板(blank slate),它更像是一套被自然选择设计好的先天认知模块的集成。人性也随之从一个规范性概念转变成作为人类行为和社会文化背后固有的心理机制的描述性概念。我们于是被反复告知:你我的脑颅里装着石器时代的古老心灵,所谓文明不过是我们作为裸猿穿衣戴帽混迹于现代社会。人类所做的一切,卑贱或者高尚,无非是身体中携带的基因自我传播复制的无情手段。如果你对此感到惊诧,有人会这样安慰你:“得知这个结果,你无奈吗?你懊恼吗?你的道德感蠢蠢欲动吗?现在你所有的感觉也都是进化的产物。”①上述这幅理论图景当然不够精致,进化心理学的支持者也在批评质疑声中不断作出自我澄清和修正,②但是明眼人仍然担心,如果人类说到底只是基因和弥母(meme,“文化基因”)的载体,那么人之为人,或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独特之处是什么?“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我们通常相信伦理现象是人类独有的表现。生活中有人慷慨有人自私,从基因的观点看,两种行为模式都是生存适应的策略,而“慷慨”、“自私”之类的道德语词本质上也是无实指的虚幻观念。这种说法引发的后果对进化心理学的挑战远比想象的要严重。它的致命困难在于:两个人面对同样的处境会采取不同的策略,是因为他们对人对事有着不同的“想法”,那些构成“想法”的信念、经验和理解只在作为独立个体的人的层面上才能予以描述和解释。一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独特经验和理解构成了他的生存。③ 换言之,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的进化心理学仅把人类当作一个自然类(natural kind)来研究,却遗忘了由之组成的具体鲜活的人类个体。用哲学语言来说,人类个体作为拥有自主性的理性能动者(autonomousrational agent)在进化心理学的框架中无法例示出来(instantiation)。

  本文无意刻画和修补伦理学与进化论的理论张力,④也不打算把伦理现象作为人与动物的区分性特征进行考察。毕竟在现象层面上,可被当作“人之为人”的表现形态还有很多,语言、科学、艺术、宗教皆属其中。根据一种普遍认可的经典观念,唯有理性(rationality)才是“人禽之辨”的根本原则。然而在什么意义上理性使得人类区别于动物,则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解释方式。自然主义者延续了进化心理学的进路,试图寻找理性能力背后的某种或多种认知机制。斯塔扎克(Tobias Starzak)把这套认知机制叫做“人类学差异”(Anthropological Difference),它们是人类额外拥有的、任何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⑤ 哈佛大学的波义尔(Matthew Boyle)根据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及其形而上学思想,秉承了康德看待理性的态度,指出理性不是人类这种动物所具备的某种额外的特征,而是让我们具有心灵的特殊方式。换言之,理性能够转变我们一切已有的基本心理能力,因此使得人类的心灵在范畴上不同于无理性的动物。波义尔把理性称为范畴差异(Categorial Difference)。⑥ 本文任务有两项:一是分别阐述这两种关于理性的解释进路,凸显它们的差异;二是通过两者的对比指出,“人类学差异”不仅缺乏解释力度,也容易产生非充分决 定 的 情 况 (underdetermination),而 且 包 括 进 化 心 理 学 在 内 的 进 化 自 然 主 义(evolutionary naturalism)原 则 上 不 能 说 明 人 类 个 体 作 为 拥 有 自 治 能 力 的 理 性 能 动 者 何 以例示。

  自然主义者侧重于把理性看作人类独有的认知技能,考虑到这种能力仅仅在最近的25万年随着智人的出现才产生,人类的心灵有很大一部分是与灵长类动物共有的,其研究目标旨在追问:是哪些因素使得人类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超越其他动物,最终结出了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果实?由于这项研究的进路可以在理论起点、抽象程度、演变动态等维度上可以各有偏重,我们姑且简要择取托马塞洛(Michael Tomasello)和帕品纽(David Papineau)的方案来窥探“人类学差异”究竟如何实现。

  美国心理学家托马塞洛虽然没有对理性给出明确的界定,但事实上(de facto)现代人所显示出的各种令人惊异的认知技能,是人类以独有的方式进行文化传播的结果。⑦ 对于许多物种来说,困难不在于创造,而在于对以往的工具制造、符号交流和社会行为进行学习、改进和传播,从而产生文化累积的“棘轮效应”。这意味着人类具有一些认知能力使同物种的个体之间分享认知资源,而其他动物则不能做到。⑧ 这些认知能力包括:把他人理解为其自身拥有意图的个体,与其他人共享注意的联合注意能力(joint attention),以及模仿他人的能力。一旦发展出了这套认知技能,作为结果反过来构建了人类自身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生态位(niche),进而有效推动了文化传播的持续进行。⑨在这个回路中,从调解因果性和意向性的力的角度来理解外部事物的能力,构成了“人类学差异”的关键要点。托马塞洛相信,一些灵长类动物可以初步理解外部事件的因果关系,但是,“对意向性和因果性的[完备]理解要求个体理解外部事件的调解力,这些调解力解释了‘为什么’某个具体的先后次序会如此发生,而这些调解力一般不容易被观察到。这种理解似乎为人类所独有,因此对于人类来说,坠落岩石的重量‘迫使’木材破裂;获取食物的目标‘迫使’生命体在木头下面寻找食物。重要的是,在这两例个案中,都可以存在其他一些先行的事件,只要有相同的调解‘力’参与,它们就能产生相同的结果。”瑏瑠这种认知新技能使得个体能够预见和解释同类的行为,并且也被转移用来处理惰性物体的行为,于是我们能以创造性、灵活性和前瞻性的方式解决各种难题。尽管托马塞洛的研究焦点不是理性问题,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对因果性和意向性的“调解力”是人类理性的必要条件。他继续指出:“显然,在无生命的因果性和生命体的意向性中,这些力发生作用的方式是非常不同的,但推理过程的总体结构具有相同的一般性本质:先行事件>调解力>结果事件。”瑏瑡例如,在“先行事件”风吹、同类攀爬、自己操控与“结果事件”果实坠落之间,唯有人类可以理解是树枝摇动这个“物理力”联结了二者。同样地,在“先行事件”岩石坠落、捕食者出现、噪音与“结果事件”受试主体逃跑之间,我们知道是因为受试主体的恐惧这个“心理力”导致整个事件发生。然而,托马塞洛并没有进一步阐释“协调力”这个富有隐喻意味的概念,最多只是用发展心理学的证据去解释以“联合注意”为要点的社会认知如何在人类婴儿9个月的时候开始出现。另一方面,在托马塞洛的研究中,被解释项(explannanda)仅仅是人类的文化社会现象,但人类之所以能够超越其他动物,正是由于我们在面对各种问题时,能够以符合逻辑和概率演算的思维方式形成精确的判断和信念。换言之,托马塞洛的理论可以说明文化何以累积、传播和改进,却不能说明诸如发现DNA或发明人造卫星这样的科学技术为何能够出现。而帕品纽关于理性进化的研究目标,则是直指这个问题。

  首先,帕品纽注意到了人类认知绝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以符合逻辑规则的方式把追求真信念作为目标的。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输出的信念和判断的方式与哺乳动物类似,都是迅捷的、自动的和无意识的(系统1),不过一旦时间充裕且事关重大,我们倒是能以稍许缓慢、可控的和有意识的方式输出真信念或符合事实的判断(系统2)。当代心理学家亦有大量实验研究表明,人脑有两套不同的系统在处理问题,这被称为心灵的双系统理论(dual-system theory)。有鉴于此,帕品纽试图刻画出我们能够抑制系统1的干扰而由系统2执行形成信念和判断功能的认知机制。在他看来,理性(即以可靠的方式追求真信念)能力的出现,主要基于进化出了两项能力:第一,我们能够把(在一个信念符合一个事实的意义上)“真”作为目标加以识别(identify theend of truth);第二,我们能以一般性的“手段-目的推理”(general means-end reasoning)实现这个目标。

  就第一项能力而言,没人指望我们的祖先早在石器时代就已进化出了“真”这个概念,倒是有大量的心理学证据提醒我们,“真”概念从属于读心(mind reading)的范畴,而读心能力几乎是公认的人类特有的认知适应器。所谓读心,指的是我们能将不同的心理状态归属给他人,并以此预测和解释他人行为的能力。瑏瑶 这一点在托马塞洛的“联合注意”理论中也有提及。帕品纽对第二项能力的论述稍微复杂,手段-目的推理大体上是说:在表征(represent)外部世界时,(唯有)人类能够表征一般性的、显性的(explicit)因果信息(general causal information),加工这类信息将会产生新的行为。“新”之所谓,是指人类个体及其祖先此前不曾受益于这些行为,因此这种意义上手段-目的推理与旧有的刺激-反应联接认知系统相对立,后者是遗传所赋予的固有的心理配置通过联想主义的条件化实现的。瑏瑥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帕品纽对手段-目的推理能力的“一般性”和“显性”这两个特征的说明,实际上澄清了托马塞洛关于“调解力”的含混理解。强调一般信息旨在强调它与特定信息的区别,其表现形式有全称的析取/合取语句“所有As或者Bs”/“所有As和Bs”,或“所有As导致Bs”这样的类属因果信息。人类与简单动物的差别在于,我们的行动是通过对一般信息的使用来操控的,动物却只能使用与它们所处环境相关的特定信息,它们无法明晰地表征任何一般性的事实。具体而言,由于动物无法把握“物理力”或“心理力”,因此不能对某一因果类型下的诸多先行事件与相应的结果事件作出统一的综合判断。此外,一般性的信息表征能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相互组合,进而输出新的一般信息,这就是“显性”信息的根本要求。人类个体能够从“大风吹过苹果树”和“苹果树在摇晃”输出“苹果落地”这个内容,动物则无法达到这个推理水平,它们也许具身地(embodied)获取了一般信息,但是不能产生新的一般信息。动物的行为倾向所能做的,最多只能把一个特定的信息项(“此刻大风吹过这棵苹果树”)与作为驱动力的需求(“要食物”)联系在一起,以此产生一个“守株待果”的特定行为。

  帕品纽的理性进化学说本身并非完美无瑕,尤其是当他对进化心理学报以同情的态度,支持集成化的心理模块假说时,他便很难把手段-目的推理机制恰当地安置在整个心灵架构之中。读心模块似乎无甚争议,但是这里说的手段-目的推理能力是一个单独的心理模块还是由几个不同的心理模块所实现?它与语言模块有什么关系?它进化出来的促成动力是什么?作为系统2的构成部分它是怎样抑制了系统1的信息输出?这些疑问都尚未解决。然而,不管是帕品纽还是托马塞洛,对于任何可能的“人类学差异”解答,波义尔提出了一个更严峻的质疑。

  诚如进化自然主义者所言,人与动物都在“进化树”上各居其位,在生物学的意义上并无本体论上的区别———除非你是笛卡尔那样的二元论者。但问题在于,一旦接受“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个论题,他们就不得不承认,人与动物———哪怕是黑猩猩这样的灵长类动物———不仅是有认知技能或认知架构上的差异,这个区别更是在类型意义上(in kind)来谈论的,好比植物与动物在类型上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者。因此进化自然主义即使给出了各种“人类学差异”的细致描绘,仍然亏欠我们一个理由:为什么这些差异能够被当作人类的心灵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心灵的原则?瑏瑨 波义尔把这种提问方式叫做“经典观点”,它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被托马斯·阿奎那精心阐述。根据经典观点,“人是理性的动物”意味着:

  1)“理性动物”用以说明人类的本质(essence);2)“理性动物”刻画了我们的形式(form);3)“理性”这个概念指称了我们区分于“动物”这个类属的特征(genus)。波义尔相信,经典观点即不过时也绝非可有可无,它能为心灵哲学带来不少理论红利。

  顺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思想,波义尔认为,理性是人类的“本质”。就“本质”而言,只有那个刻画了一个事物作为某个特定“实体”的谓词,才能属于该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作为某种实体,意思是说,如果某个事物存在,它根本上必须是这个事物(what it must be if it is to be atall)。我是中国人,但你不能用“中国人”这个概念作为我这个个体的谓词去解释我之所是(我的实体)。你可以对什么叫“中国人”给出说法,比如“中国人就是一个出生且生长在中国的人”。

  只要某个个体(individual)实现了“出生且生长在中国”这个属性,他就是中国人。但是你不能站在个体的角度上,以同样的方式去说明“人类”或“哺乳动物”。某个花园里有三只哺乳动物,但只有因为这三个个体都从属于具体的哺乳动物物种你才能这样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任何一个人类个体都可以是“两足无毛”的动物,但由人类个体展现出来的两足无毛这个属性不能作为人类的本质。“人类”是我所是的那个类型的基本概念:我只有成为这个类型的东西才能存在。

  我作为个体,是一个中国人或者是一位学者,这些都得基于我是人类才得以可能,所以在经典观点看来,“人类”是一个不可还原的基础概念。瑐瑠 承认这一点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定义“人类”。说某个事物是人类,不是去描述那些使得一个个体被当作是人类的那些属性———这正是进化论自然主义所做的事,而是去刻画人类自身作为一个类别的实质。在给“人类”下定义时用到的那些谓词(例如“理性”),首先应用于人类这个整体而非具体的人类个体。瑐瑡有了上述铺垫,波义尔对比了当代(进化)自然主义者与亚里士多德对本质观念的理解。在自然主义者眼里,某个个体x本质上是F,在这个意义上成立:必然地,当x存在,x是F。其形式化的表达是:□[y(y=x)→Fx]

  相反,亚里士多德的本质学说则要求回答两个问题:

  a)某个个体从属于什么实体类型?

  b)这个类型的实质是什么?

  a是一个指派问题,而b是关于这个实体种类的定义问题。据此我们可以说:

  x本质上属于S,并且,S本质上是F。其形式化的表达可以是:□(x)(Sx →Fx)读作:必然地,如果某个个体x是S,x本质上是F。

  我们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展示亚里士多德本质学说的优势。设想在某个可能世界中,我不幸失去了双腿,从而不具有两足无毛这个属性。但我仍然属于人类,我有理性这个本质没有因此改变,只要是我作为人存在着,这个本质一直伴随着我。两足无毛的属性即便是人类独有的,也不能充当人的本质。另一方面,正如自然主义者强调的那样,尽管多数人类个体在多数情况下或许是通过“方便快捷”的心灵系统1来思考和判断的,但他们本质上还是理性的存在者。我们也不会把一个缺乏基本推理能力的成人说成是一个普遍动物,只要他是人,实质上就拥有(潜在的)理性。无论如何,人类作为“理性”动物拥有一种本质形式,它使我们成为一种独特的存在类别。理性不仅仅是由于它碰巧涉及某些特征才把我们与动物区分开来,它牵涉到了我们以独特的方式拥有这些特征。瑐琐为了凸显人与动物在形式上的本质区分,波义尔举了植物与动物的例子来说明二者在什么意义上是不同的。大家承认植物不具有行动能力,至少不能在动物表现出行动能力的意义上说这话。但是,在某种层面上你也可以说一棵树是一个能动者(agent):一棵老树被伐倒了,到了春天它又长出新的枝叶,它的确是主动在“做”生长枝叶这件事,而不是说这件事被动地在它身上发生———虽然老树发新枝需要各种环境条件,但只有诉诸这棵树自身的性质才算真正解释这件事。我们甚至可以说,即使就一棵树而言,它也是具有目标导向的,但是这种目标导向的“行为”截然有别于动物。我们是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说动物是作为能动者拥有目标导向。这不仅仅意味着动物能够做一些植物所不能做的事,而是说,我们是以全新的方式来谈论动物的“做事”。

  你可以说植物的根系把石头缠住,但是更贴切的说法是,它的根系是以缠住石头的方式生长着。

  一块石头此刻出现在这里,并没有对植物的根系生长添入新的内容。但是动物的行为则与此时此刻的环境紧密关联,对当下环境的描述能够构成动物行为的内容。瑐瑶 同样地,无理性的动物和有理性的人类都是能动者和认知者,但动物却是在一种不完善的意义上作为能动者和认知者,我们是唯一能够按照意图(intentionally)去行动的物种,当我们在行动时,可以自主决定哪个目标值得追求以及如何追求,我们知道(knowingly)自己应该如何行事。因此,理性意味着“人类能力的全部配置”,这个配置决定了“我们的能力以一种极其不同方式去规导和展现”。瑐瑥 这就是人类的理性作为区别于动物的“范畴差异”。

  那么波义尔所说的理性的配置又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引入康德的一个关键论题:“‘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因为否则的话,某种完全不能被思考的东西就会在我这里被表征出来,而这就等于说,这表象要么就是不可能,要么至少对于我来说就是无(B.131)。”波义尔花了大量篇幅精心阐释了康德这段话的要义。根据他的理解,一个能够有意识地 (self-consciously)反思自己信念的生物(creature)在拥有一个信念p时,则能将其自身置于这个问题:

  “我为什么认为是p?”而他是否持续相信p,取决于他能否为自己辩护这个信念。唯有当这个生物个体可以觉知(aware)到这个“为什么”的问题时———也就是“我思”伴随着这个信念———才能为他的信念p作辩护。根据一种隐喻的说法,康德不仅要“驱使”感性和知性充当“证人”,理性作为“自我指定的法官”,不是坐在一边旁观现场发生的一切,它要站在“法庭”前面,对它所调查的现象积极提出原则性的解释。瑐瑨 没有这种“我思”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当然不同于“内在感知”———人类特有的知性能力、判断和理由就无从谈起。相比之下,动物当然可以感知到一个物体具有某些属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欲求和目的对这种感知做出恰当的反应,也可以把过去的感知保留在记忆中,甚至还能在某些情形下“表达”它的感知(例如被训练成会说话的鹦鹉),但是动物在表达自己的表象时并不伴随着理解性的断言(comprehending assertions),它们形成的表象不足以被称为“判断”(judging)。因为判断一个命题p,就像陈述命题p那样,是一种特别的行动,这种行动是在批判性地反思自身信念的合法性,绝非简单地任由自身的信念得以形成或改变。 正如先前提到的动物与植物的本质区分一样,由于人类对自己的信念有着“我思”或自我意识的理性介入,我们可以“编织”(make up)自己心灵,因而我们是具有健全自治能力的理性动物。

  行文至此,对比把理性作为人之为人的“人类学差异”和“范畴差异”,我们可以总结出三个结论。

  第一,无论是托马塞洛说的“调解力”还是帕品纽说的读心机制外加手段-目的推理能力,人类学差异解释即使找到了人类拥有动物所缺乏的心理机制,但是这些只是理性的表现或“症状”(symptom),而范畴差异解释则刻画了“症状”背后的“病理”(pathology),后者的解释力度远非前者可比。

  第二,人类学差异试图寻找和解释人比动物“多出来的”额外特征,范畴差异则要说明人类在本质、形式和类别上区别于动物的理由。前者始于对人类个体“理性表现”的经验观察,这种观察可以千差万别,得出的理论解释将是开放的(open-ended)。即使面对同一个经验证据,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人类的进化图景、大脑的发育过程、心灵的架构及其运行模式可以采纳多种不同的理论承诺,因此用科学哲学的术语讲,人类学差异解释必然导致不充分决定的情况出现(underdetermined)。范畴差异解释基于亚里士多德对“本质”和“形式”等关键概念的理解,自上而下地说明了理性何以能够承担起人类排他性的、判决性的本质。

  最后,无论是社会生物学、进化心理学或是把认知科学奉为圭臬的哲学学说,这些进化自然主义阵营下的种种理论,都是在亚人(sub-person)的微观层面上解释理性的起源。这条进路无非是说,人类这个物种作为一个整体,是遗传物质、自然环境、社会文化情境、脑神经回路等内在外在要素协同作用的产物,所谓理性,仍然是这个结果名下的某种属性或特殊表现。如此一来,人类个体作为自治性的能动者在这个解释框架下就被彻底遗忘了。正如进化心理学号称是一门研究人性的科学,但最终实现抽象人性的个体的人(person)却消失了。“人是理性的动物”,根据进化自然主义的解读,人首先是动物然后因为有了独特的认知机制才表现出符合逻辑推理的理性能力。但在波义尔这样的康德主义者看来,恰恰是“’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的理性能力,把人类心灵配置中既有的、被动的、动物性的表征和行为模式,彻底转换成积极的、可反思的、可辩护的全新状态,人的能动性以及由之蕴含的人之为人的尊严和人生的意义据此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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