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新闻法论文 >

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构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24 共3793字
摘要

  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以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基础建立的。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从诞生到运行,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制度化建设的道路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对于相对封闭的监狱机关而言,实现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网络空间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未来面对的是进一步打开自己封闭的门,应对更加复杂的网络社会,随着社会公众网络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的增强,以及网络在信息传播和舆论领域的强大作用,监狱机关顺应网络问政的发展趋势,制度化、常态化地推行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大势所趋。构建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意义日益凸显,在制度化建设的道路上,监狱机关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为确保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更好地运行,使其在信息公开、民意表达、渠道畅通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是需要一系列相关机制完善和保障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运行。

  一、构建多样化的发布机制

  互联网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了信息发布形式上的多样化。传统的新闻信息发布多为单向信息传递的发布式传播模式,而网络新闻发布形式则为社会公众近距离、多角度、多渠道了解和接受信息提供了更多便利的选择。监狱机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构建多样化的监狱网络新闻发布的常态化模式:

  (一)定期主动发布信息

  心理学的首因效应理论指出:"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即使后面的信息与前面的信息不一致,也会屈从于前面的信息,以形成整体一致的印象。" 如何借助网络实现信息传递的首因效应,对于监狱机关掌控信息的权威性以及把握网络舆论导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网络信息发布制度方面,各级监狱机关可通过自己的门户网站设置相应的信息发布及互动平台,占领监狱网络信息发布阵地,设置具有专业背景的专职网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联络员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把关与审核,将能够向社会公开的狱务信息高效、及时、全面地公开,取得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同时,要关注各大主要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以及各大论坛的版面,设置"舆论监督回复"等网络专栏,广泛收集舆情信息,集中整理,对涉及监狱、司法以及本单位的网贴和各种提问,按照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复。

  (二)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

  召开新闻发布会是新闻发言人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与传统新闻发布会相比,网络新闻发布会的召开不仅简化了繁琐、复杂的会议组织,节约了人、财、物以及准备时间的投入,更重要的是在参与方式上的便捷和高效。比如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全程参与新闻发布会。这种新的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方式,突破了以往新闻宣传管理模式的局限,增强了公众接受监狱相关信息的效度。 毫无疑问,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是在监狱机关在狱务公开方式上的一种创新选择。

  (三)利用即时在线聊天工具

  网络的即时在线聊天工具因其具有回复迅速、便捷和互动沟通性强等特点,成为网络新闻发言人和网民交流的极佳选择。监狱机关可以充分借鉴已有经验,比如在门户网站上设置"监狱长信箱"、"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等栏目,方便网民监督和参与监狱工作。也可借助博客、微信、QQ 等在线聊天工具的即时回复功能,实现监狱与社会公众的即时互动与沟通。据此,在线聊天工具的即时性特点要求监狱机关在回复网民时,一是要以坦荡、诚恳、宽容的态度,真正解决百姓的问题,不能说官话、套话。二是要与网民真诚、平等的进行讨论,让他们表达自己真实的看法,耐心的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才能形成比较充分的互动。

  二、构建实效化的服务机制

  现代社会倡导的责任政府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回应机制来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网络新闻发言人回复的即时性和信息反馈的互动性为这一回应机制的运行创造了条件。现代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媒介应当在其传播活动中坚持和贯彻真实、准确、客观以及服务于公众等专业标准。因此,为了避免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沦为监狱机关的一个"电子收发室"和格式化回复的"电脑软件",必须建立完善的实效化服务机制,积极回应和满足社会大众的要求,这既是对广大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形象深入人心的关键。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值得监狱机关给予更多关注:

  (一)重视网络回复的及时性、主动性

  网络回复的及时性、主动性是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应然。

  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时代的特点就是事件传播速度的极大提升,特别是具有负面影响的事件往往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传播开来。因此,诸如越狱、暴狱等突发的监狱重大危机事件一旦爆发,按照危机公关的 24 小时原则,监狱要做到的是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在危机事件发生的第一个 24 小时内正面回应公众和媒体,表明基本态度并公开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此时,越早提供相关信息,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事件的负面影响。因此,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发布信息和回复方面,务必要重视时效要求,并做出具体规定。比如,在问题回复的时间上做出限定,广东省省直机关规定网络新闻发言人一般问题的回复是 3 个工作日,重大疑难问题是 7 个工作日;陕西省政府规定网上问题 3 天进行回复;南京市政府规定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问题,各单位区县要在信息生成后的 24 小时内发布。

  (二)追踪跟进网络回复率和有效性

  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暴露出回复率及回复有效性低的问题。就这方面问题,监狱机关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误区:

  一是第一时间的回复不等于解决之后的回复。许多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总是在事件或网民的投诉和意见被解决之后才做回复,造成了回复率低的问题。其实第一时间回复的关键是要及时给出回应的姿态,即便是暂时还没有解决结果,也要第一时间将已受理的工作状态告知社会公众,及时主动地回应,才能提升互动性,有助于问题的顺利解决。

  二是对一些短时间内不能完全解决的棘手问题、敏感问题的最新进展,没有及时主动向网民通报。其实对于那些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明确处理结果的事情,也可以通过网络把事件的处理过程和进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众发布,让事件的处理过程和进度更加直观和透明地呈现给社会公众,提升网络回复有效性。

  (三)切实发挥互动平台作用

  对网民提出的问题,网络新闻发言人不能简单地传递官方态度,而是要本着切实解决问题的态度认真对待,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将事实的原委告知公众,及时、准确、透明地发布权威信息,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回应社会关注,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

  监狱有着一定社会范围的固定联系群,如刑满释放人员、罪犯近亲属、罪犯的主要社会关系、罪犯回归社会后的主要场所,以及关注罪犯的其他个人、单位和组织等。这些社会关系群体对监狱执法、罪犯改造以及回归社会等问题的关注程度更为迫切,也更加负责和真诚,监狱可以将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监狱与网民实现"零距离接触"的重要渠道,通过网络新闻发言人与之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与罪犯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良性互动,切实推进罪犯改造工作。

  三、构建立体化的互动机制

  网络新闻发言人互动机制指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网络新闻发言人、社会大众以及网络媒介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发生彼此积极改变的机理和方式。在网络时代,监狱借助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可以向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迅速展开立体、全方位的网络互动,最大限度地提升信息的到达率,降低受众获取信息的费力程度,这是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所无可比拟的。因此,如何实现网络新闻发言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应当成为构建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点。

  (一)设置醒目页面标示

  当前,许多监狱网站首页对狱务信息公开、网络新闻发布等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的栏目设置不够醒目。究其原因,是监狱对网络平台建设不够重视的结果。随着网络执政时代的到来,监狱机关必须转变理念,在网络建设方面要更加重视,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要高调行事,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学会运用网络传播优势,提高互动沟通效果。因此,监狱网络新闻发布平台的页面标示应放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以方便网民浏览点击,特别是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监狱新闻和最新的相关信息要给予醒目标注,以提高关注度和宣传效果。

  (二)链接人气网站和论坛

  在网络传播时代,信息的传播者不再享有独占信息的权力,聊天室、论坛、贴吧、微信、电子邮箱等虚拟空间为大众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提供了更为便捷和自由的公共交流领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交流。监狱网站也可以通过自己的门户网站,以链接的方式将一些相对成熟和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和论坛等网络媒体,作为扩大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与传统媒体的互动

  当前,传统媒体仍然是较为常见的、广受公众信赖的信息获取途径。当某些事件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时,传统媒体在信息发布和解答方面,也有其自身信息传播的优势。比如,首先通过网络媒体快速披露的事件,往往会迅速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这种网络传播的影响力到一定程度之后,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和深入分析探讨会形成相关的报道内容再返回网络。因此,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在重视网络传播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统媒体的重要作用,还要保留和加强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增强各类狱务信息发布和传递的有效性。

  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不是单纯依赖网络新技术形态构建的制度,更要充分认识到构建监狱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实践工作中,监狱机关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的运行机制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其健康和长远的发展。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新闻论文
返回:新闻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