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新闻法论文 >

新媒体背景下执政党建设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20 共3899字
摘要

  新媒体就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具有互动传播和创新特性的媒体形式。总体来说,新媒体包括互联网新媒体、数字新媒体及手机新媒体共三种形式。其中,网站、博客、播客,以及广播、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属于互联网新媒体;在手机新媒体方面,主要包括手机短信、手机电视和手机报等;数字电视、移动电视及户外新媒体等属于电视新媒体。本文研究的新媒体是指由互联网新媒体发展而来的各类新媒体,主要包括博客、微博、微信、社交网站、即时通讯等。

  一、新媒体对党的执政能力对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 网下社会安全受到威胁。

  全天候的新闻世界,民意汹涌而出,其中裹挟着大量的负面情绪乃至虚假信息。民众一旦受到虚假消息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信息影响时,就会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潜在危险。首先,舆论导向受到误导。失真、虚假信息渗透到新媒体中极易误导民众,导致舆论导向出现问题。尤其是网上反复报道关系某些社会敏感和热点问题的不实信息,混淆视听,误导民众,即使事实能够调查清楚,造成的后果严重并难以抹去。其次,激化社会矛盾。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带来社会利益的二次分配,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加剧,群众之间的矛盾也会逐渐增多。而这样的冲突和社会问题更容易引起群众持续的关注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别有用心者利用群众对此类事件的兴趣与关注,蓄意炮制大量的与事实背离的消息,蛊惑并进行煽动,就会激化社会矛盾。

  (二) 意识形态的安全受到威胁。

  意思形态是社会价值观念的核心,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具有超强的凝聚力,在同化大众及社会的理想、目标和方向中发展、进步。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就曾经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我国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它兼具先进性与科学性,并通过执政党的支持和推广,初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对保持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而全天候的新闻世界,使得意识形态的“移动化”渗透成为可能,全球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互联网平台上“共享”,这种“共享”对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冲击和挑战是巨大的。正如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经说过:“中国不会拒绝网络,拒绝网络就是拒绝现代化,只要不拒绝,我们就有武器。”

  (三) 党政干部应对新媒体的能力面对挑战。

  能否很好的与新媒体相处,成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因素。过去,虽然媒介素养没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种硬性指标。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媒体素养可有可无。截然相反,在当前新媒体的蓬勃发展中,媒体素养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必须看到,一些领导干部在应对新媒体时,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怕”隐藏“、”捂着“”掖着“、”拖“,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很多事件本身的直接责任并不在政府和领导,但媒体发布不及时,新媒体素养欠缺,进而引起民众恐慌,甚至导致了信任危机。因此,如何积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如何有效掌握宣传舆论的主导地位,对领导干部是个不小的挑战,在当前这个媒体和商品高度发达的社会里,能否有效运用新闻是一个政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那些对媒体、新闻、记者不够充分了解、认识,新闻发布能力欠缺,与媒体关系不能很好处理的的人注定要失败,而实践者将从中大获裨益。

  (四) 传统的反腐方式受到挑战。

  近几年来,新媒体的发展催生了一种全新的反腐手段:网络反腐,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法,具有参与面广、反应速度快、影响度高优势。近年来,通过网络而最终落马的官员越来越多,但是必须看到,新媒体在给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作为新媒体环境下产生的新反腐工具,网络反腐在法律支持方面缺乏系统规划。正是因为是新出现的事物,目前没有一个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其次,网络反腐具有很强的非理性成分。由于其隐蔽性和虚拟性的特点,新媒体使得网络的民意调查并不能客观地反映现实社会的真实状态。因此,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存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情况。有的借助反腐的名义,对被举报人进行恶意诋毁甚至人身攻击;有的言论情绪化色彩较浓、煽动性极强,极易误导社会民众认知,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网络信息的可靠性。

  给反腐败工作带来较多的隐患。最后,网络反腐倡廉工作环境不够透明。新媒体环境下,群众能够借助新媒体曝光腐败事件,但是,这种举报方式安全性和隐蔽性并不是很高,被举报者有可能利用互联网技术或者某些关系很早就知道了举报信息,从而做好了应对措施,使反腐败工作很难进行下去,陷入僵局。在权力主体不透明的情况下,表面上看似很强大的反腐手段却极有可能变得软弱不堪。

  二、运用新媒体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对策研究。

  当前,衡量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对新媒体的运用和管理能力,借助新媒体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首先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小新媒体的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从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一) 在思维方式方面,要实现由”革命党思维“向”执政党思维“的改变。

  此处所用的”革命党“概念是”革命“的本意,也就是毛泽东所述,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外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从领导革命斗争的党向执政党、从领导计划经济的党向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党转变,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为自己确定的历史方位,也是我们党因应时代变化提出的一个重大历史命题。

  从历史角度看,我们已经完成了这一关键转变,然而,历史告诉我们,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都是在用革命党的思维来处理执政党的问题。例如,执政党需要把社会各不同部分之间进行协调和整合。如此绝不是号召执政党转变自己的意识形态,但却需要执政党提倡的主流意识形态具有足够的包容性。遗憾的是,我们恰恰习惯于采用强迫其他所有阶层和集团都服从一个阶层或群体的思想来完成这种转变。

  从思维方式上实现了从”革命党思维“向”执政党思维“的转变,就不会将”新媒体“看作”洪水猛兽“,而会把新媒体作为民众表达心声、发表意见的新途径,执政党了解社情民意、凝聚人心的新渠道。

  (二) 完善新媒体舆论监督制度。

  当前,新媒体舆论监督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新媒体舆论监督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护。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关立法部门应当给予相应规范,保证新媒体舆论监督有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可以依赖,从法律层面保证人民大众有效行使监督的权利。综合考虑,针对新媒体特点,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媒体舆论监督法规是比较适宜的。在制定法规时,新媒体舆论监督的界限需要准确界定,正确区分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政务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将其与正常的网络监督区分开。将网络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对于那些采用散布虚假信息、造谣诽谤等方式破坏网络监督、滥用网络监督的行为,依据情节的轻重及危害程度,通过行政和法律途径进行严厉管制或惩处。应充分考虑配套法规以及市场的因素,凡现有法律可以解决的,应尽量利用现有法律,避免立法过多导致资源浪费,确立市场的主体地位,其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让市场自行解决,政府不应干预过多。

  (三) 完善党与新媒体受众的沟通制度。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很小的一件事都可能引起社会的持续关注,特别是和大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正式、权威的信息具有导向和安定人心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假如群众从正式媒体不能获取信息或对获取的信息不够满意,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滋生谣言,借助新媒体迅速蔓延,成为影响民众的负能量。

  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高度关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舆论对群众心理的影响,借助新媒体手段有针对性地、及时地发布信息,及时进行舆论引导。在舆论引导传播过程中,传递的信息必须真实,使民众信服。不能实行信息封锁,否则的话,有可能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出现信任危机。有时候,政府明明发布的是真实信息,仍然得不到公众的信任,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思考。这就促使党委和政府的相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发布真实信息,在可能条件下尽早发布、多发布,否则就会很被动。

  现代管理学认为,政府信息越公开,公民对政府的越信任。准确及时的信息沟通,不仅可以大大改善政府的形象与威望,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增强政府在群众中的凝聚力,而且可以让群众远离流言,克服恐惧心理,减少不安定的因素。

  (四) 完善党对媒体的管理方式。

  当前,新媒体蓬勃发展的形势下,仅仅通过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的方式是很难真正加强党的领导的。要实现从”严密监控“向”主动引导“转变,”顺势者昌,逆势者亡“,党必须转变管理方式来顺应这种大趋势,尊重新媒体发展的自身规律,新媒体是把信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作为对象的新产业。

  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许多职业工作的规范,不尊重这些共有的原则和规范,随意干涉,严格控制,表面上好像是管住了,但事实上传播或许是低效、无效的,甚至出现反向的结果。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党的执政环境也产生了很大改变,进而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重视运用新媒体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消极因素以及一些突出性问题,在遵循新媒体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不断研究并发现新规律,为我所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参考文献]

  [1] 周如俊,王天琪。网络舆情: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领域[J].思想理论教育,2005.

  [2]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N].人民日报,2014.

  [3] 郭俊奎。网络反腐应重视立法[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2.

  [4] 郭超海。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与舆论引导机制研究[D].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10.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新闻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