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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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养殖活动中的伦理选择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1 共7944字
摘要

  近年来,畜禽肉品质量问题多发,养殖场环境污染事件屡现,猪流感、禽流感等疾疫频发,这迫使人们对养殖业的大规模密集圈养的饲养方式作出反思。 动物福利立法呼声渐高,动物保护组织活动频繁,这也对养殖业的改革和转型施加了压力。 养殖业自身也在寻求可持续发展之道。 在此背景下,挖掘我国先民的养殖伦理智慧, 将对现实有所裨益。

  本文以农业伦理学为致思路径。 农业伦理学旨在探究农作的行为规范和农业的应然状态,它作为人、自然、农产品的三维伦理学,聚焦三者间的关系,寻求人不破坏自然而获取农产品的方式,虽允纳环境伦理学、动物伦理学及美德伦理学的基本观念,却与其旨趣不同。〔1〕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讨论我国古代养殖活动的伦理倾向,就是挖掘先民在不同养殖方式间倾向作出何种伦理选择, 具体为:养殖态度上倾向于单纯利用还是心怀爱惜? 饲养方式上倾向于舍饲还是放牧? 养殖模式上倾向于单一化还是系统化? 收获方式上倾向于堪折直折还是取用有度?

  一、必怀爱重之心

  对畜养对象怀有爱重之心,是我国古代养殖伦理的一大特点。 《农书》云:“夫善牧养者,必先知爱重之心,以革慢易之意”〔2〕15,后世农书频现“爱养之道”105、“爱惜保养”〔4〕26、“须知宝爱”〔5〕574等语,含义皆相同,都将爱重之心看作畜养者应具备的首要伦理素养。 而诸如“服牛乘马,量其力能;寒温饮饲,适其天性”〔6〕378,“固之以牢揵,顺之以凉燠;时其饥饱,以适其性情;节其作息,以养其血气”〔3〕104,“洁其水草,酌其刍菽,慎其寒燠,节其足力”〔7〕原序 3,“勿犯寒暑,勿使太劳”〔8〕1154,“须不时点检水草,审察行卧,听其喘息”〔5〕575等散见于历代农书的畜养原则,皆基于爱重观念所申发。 其中尤以陈旉对牛之爱重的表达最为精到,《农书》云:“视牛之饥渴,犹己之饥渴。 视牛之困苦羸瘠,犹己之困苦羸瘠。 视牛之疫疠,若己之有疾也。 视牛之孕育,若己之有子也。 ”〔2〕15-16以下分牛、马和其他动物详述先民畜养中的爱重之心。耕牛受到的多方照顾, 无不渗透着爱重之心。(1)度饥渴。 牛除放牧外要开小灶,春初草少与秋后天凉都加饲以糠麸、米泔等,必要时做粥煮豆为其补充营养,耕作之月夜间还加餐。 (2)体劳逸。 为防耕牛过度劳累和暑热伤身,南方常早耕,北方常夜耕,白昼天热时就放去,令其休息。 (3)安暖凉。 非耕季节,夏暑时尽水牛天性放于水池,冬寒时提前修屋补漏预防雨雪,降温则“处之燠煖之地”〔2〕16,逢十月“造牛衣”〔9〕231. (4)慎调适。 讲究卫生,春初“必尽去牢栏中积滞蓐粪”, 甚至 “旬日一除, 免秽气蒸郁”,〔2〕16而且 “夜夜以苍术、 皂角焚之”〔5〕574以防疾疫。 (5)禁屠牛。 先民对耕牛心怀感恩,养成不杀牛、不卖牛的风俗,当其“羸老,则轻其役而养之”,法律有“屠牛之禁”,民间有“戒食牛肉者不染瘟疫”之谚。〔10〕62马在各方面也获得爱重之心的投射。 (1)慎饥渴。 先民饲饮马匹不厌其烦,不但遵循繁琐的“三刍三时”〔6〕399原则,还“一夜须二三次起喂草料”〔8〕1147.(2)量劳逸。 役马从不过度,注意防止“五劳”现象发生,而“不穷其马力”〔11〕219更被后世奉为法则。 (3)顺寒温。 “盛夏午间必牵于水浸之,恐其伤于暑也;季冬稍遮蔽之,恐其伤于寒也”〔8〕1147,此“恐”字足见关心之切,同时夏“毋群居”而冬“须曝日”〔5〕562. (4)惕好恶。 为保健康,适时“令其陆梁舒展”〔12〕347和“放山野,令舒精神”〔5〕561-562,强调“饮后宜骋骑 ,使精神爽快”〔5〕561. (5)不弃马。 与牛一样,虽老弱也不遗弃,有“少尽其力,老弃其身,仁者不为也”〔13〕之说。

  其他豢养动物的地位虽不如牛马,但在生活中也凝聚着人们的爱重之心。 养羊,羊圈选址顾及羊性“怯弱”而“与人居相连”〔6〕419,羊圈构造尊重羊“喜燥恶湿”〔14〕86的天性而“作棚宜高,常除粪秽”〔8〕1160,为使羊“起居以时”并“调其宜适”,放羊人须是“大老子、心性宛顺者”,〔6〕419铰毛“恐寒气损羊”〔9〕195,取奶忌伤羔犊。 养猪,担心其受冻,除猪圈外还加盖小厂棚,供其“避雨雪”,对初产母猪特别照顾,“煮谷饲之”.〔6〕441-442养禽,“数扫去屎”〔6〕447保证环境卫生,选址建窠谨防天敌骚扰致其惊恐,加盖“小厂”供其“避雨日”,〔6〕446充分遂顺鸭 “不喜陆居”〔5〕595的天性而择近水处饲养。 养鱼,注意“安定鱼心”,“内鳖,则鱼不复去,在池中,周绕九洲无穷,自谓江湖也”〔6〕457. 养蚕,蚕母对蚕充满爱护之心,不仅有“蚕有八宜”〔12〕191说的落实,还有“使人主之养民,如蚕母之养蚕,其用岂徒丝茧而已哉? ”〔6〕324之论。

  此爱重之心, 主要来源于古代儒家的仁爱观念。 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15〕281牲畜属物的范围,是爱的对象,孟子亦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15〕11. 同时,儒家的仁爱也有差等、有次第,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15〕281,王阳明曰:“不能两全,宁救至亲,不救路人”〔16〕108;纵爱物之间,恻隐之心所发也有厚薄,朱熹有“动物有知,植物无知”〔17〕62之论,王夫之有“植物之与人,其视动物之亲疏,此当人心所自喻,不容欺者”〔18〕1134之说。 继此“知论”、“亲疏论 ”而推之,人对动物之爱也有次第 ,感知能力较强的马牛羊猪得到更多照顾,与人更亲近的牛马获取更多爱重,也是情理中之事。

  二、重视放牧散养

  与如今集约化舍饲圈养不同,我国古代畜牧业多采用放牧与舍饲相结合的方式, 而重视放牧,确是传统畜养伦理中的重要倾向。 重视放牧并非一味地放牧,甚至未必放牧较舍饲更居主导地位,而是指先民更倾向于放牧,当客观条件允许时,人们更愿意采用放牧的畜养方式, 只当条件受限时才舍饲。 所谓客观条件,一是自然条件,尤指季节气候;再是社会条件,即指牧地的可用面积。 兹对几种主要畜养对象分而论之。

  羊以牧为主。 通常,“牧养须巳出未入”〔8〕1163,即“巳时放之,未时收之”〔10〕64. 总体如此,也随季节有微调,“春夏早放,秋冬晚出”〔6〕419. 放牧地点也因时有别,比如寿邑羊,“春则出山,牧之于辽州诸山中;秋则还家,牧之于近地;禾稼既登,牧之于空田。 ”〔10〕64羊羔也不舍饲,“方吃草,乃放之”〔6〕423. 也有不出牧的情况,“既至冬寒,多饶风霜,或春初雨落,青草未生时,则须饲。”(6〕422这说明,羊在一年中的多数日子都会出牧,只有受自然条件制约时才作罢。 古代也有只饲不放的“栈羊法”〔8〕1162记载,却未流行开来,这也说明先民倾向于放牧养羊。

  牛惯牧,马常放。 放牧是合牛本性的饲养方式,古农书对牧牛的记载有:“春夏草茂, 放牧必恣其饱”〔2〕16, “( 水牛 ) 夏须得水池 ”〔8〕1158, “ 牛趁水草放之”,“至夏, 则上山放牧, 不在栏中矣”〔19〕27,33,“(秋深)日中或放水边,或牧山坡”〔5〕574,这说明除冬季外牛都会出牧。 耕牛出牧不如羊频繁、有规律,只因要服力役,牧放要为耕作让路。 但总趁耕作空隙将牛放出,“至明耕毕,则放去”〔3〕105,“夏耕甚急 ,天气炎热,人牛两困,已收放外”〔5〕574. 此外“每日宜牵出外游,令动以舒和气血”〔5〕574,此 “外游 ”与放牧无本质差别。 较牛而言,马多服脚役,专门出牧的机会较少,但也被特别重视,因为放牧不仅解决其温饱问题,更是维系健康的必要手段。 “十日一放,令其陆梁舒展,令马硬实也”〔12〕347,“春末,宜放山野,令舒精神”〔5〕561.

  猪也常牧。 今人养猪惯于舍饲,以致人们逐渐遗忘了猪也有牧放者。 古代早期频有“(公孙弘)牧豕海上”〔20〕2253、“(吴佑)常牧豕于长垣泽中”、“(孙期)牧豕于大泽中”、“(梁鸿)牧豕于上林苑中”〔21〕 1419,1723,1868之牧猪记载,那时养猪以放牧为主。 “魏、晋、南北朝以后,舍饲与放牧相结合的方式逐渐代替了以放牧为主的饲养方式”〔22〕,虽如此,放牧仍为期望性选择 ,只要条件允许就出放。 “春夏草生,随时放牧。 ……八、九、十月,放而不饲。 ”〔6〕442“豕入此(八)月即放,不要喂,直至十月。”〔9〕200春夏因草而放,八九十月专放不喂,然其他季节亦非不放,而是放喂结合。 仔猪也放,“小者宜牧放”〔5〕585. 需明确,“圈不厌小”〔6〕441、“使不得闹转”〔8〕1168仅指猪舍而言,与放牧倾向不矛盾,因为“豕不可常在牢中”〔10〕63.

  禽虽言笼饲,实近散放。 古代养禽有“据地为笼, 笼内着栈”、“屋下悬箦”、“于厂屋之下作窠”等说〔6〕446-452,其貌似笼饲圈养,然深察可知,笼、窠 、箦仅是栖宿场所,并非全部生活环境。 鸡实际的活动范围比较宽松,不仅“别筑墙匡,开小门;作小厂,令鸡避雨日”〔6〕446,而且“设一大园,四围筑垣。 中筑垣分为两所。 凡两园墙下,东西南北,各置四大鸡栖,以为休息”(8〕1173. 对“买黄雌鸡十只,雄一只。 于地上作屋,方广丈五”〔6〕447计算可知,在 13.5 平米的面积里养 11 只鸡,每只占地 1 平米余,约是现代养殖场的 12 倍,称“溜达鸡”不为过。 更何况,还要驱鸡入园吃虫,并不限于厂屋中。 不仅鸡近散放,鸭鹅更是如此,因其“既水禽,不得水则死”〔6〕452,不得不适时放牧。 “赋性不喜陆居,宜近湖泽者畜之”,“饲宜湖泽宽旷处”,“雏初生,……半月然后可放”.〔5〕593-595古代晚期亦有所谓“栈鸡易肥法”、“栈鹅易肥法”的记载,主张达到“勿令转侧”的密度,〔8〕1171-1173却在历史时期不占主流,这也说明先民更倾向于放养。

  然而,重视放牧作为倾向性选择,与伦理的衔接点在何处? 其一,放牧能让畜禽自由采食、任意活动,这符合动物本性,有助于其天性表达,用动物福利的概念讲,放牧可保障行为福利,也能提升生理福利和卫生福利。 其二,放牧使畜禽与牧地结成草地或林地生态系统,牧草等植物作为生产者,畜禽等动物作为消费者,畜禽粪便被分解者分解后又被生产者重新利用,如此形成生态循环,有益于生态和谐。 此外,放养畜禽的产品质量更好、更健康。 需指出,从“养备动时,天不能使之病”〔3〕105、“合间游舒情”、“舒和气血”〔5〕574、“令舒精神”〔5〕561等语看, 先民采用散放畜养方式绝非不出于伦理自觉,而“栈羊”“栈鸡”“栈鹅”等记载鲜行于世也说明,先民对密集圈养并非不知,而是道所不载,羞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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