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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下流窜抢劫案件的侦查障碍与解决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0-17 共6350字
论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信息化已经快速普及,面对日益频发的新型犯罪案件,信息化侦查已经成为刑侦部门打击新型犯罪的重要抓手。如今,交通行业同样蓬勃发展, 其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 也给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远距离流窜作案提供了新途径。此类案件中,以远距离流窜抢劫较为普遍。而在信息化背景下,远距离流窜抢劫案件随之有了新的发展, 流窜抢劫案件犯罪手段不断更新,智能化、职业化、暴力化程度逐步提高。面对流窜抢劫案件出现的新问题,侦查部门如何才能充分利用信息化侦查手段开展案件侦查,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成为当前侦查实务部门不可避免的挑战。 因此,笔者选择信息化背景下流窜抢劫案件的侦查困境及对策这一课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当前侦查实务工作有所裨益。

  一、信息化背景下流窜抢劫案件频发的原因剖析

  当前,此类案件之所以频发,结合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分析,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了物质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里程稳步增长,道路网布局更加科学。加之交通工具快速普及,人们的出行变得愈加方便快捷。 空间上的距离已经不再是限制人们活动范围的障碍。与此同时,狡猾的犯罪分子作为社会人生活在当下的社会中, 自然会享受改革的成果, 利用其交通工具远距离流窜作案十分方便。

  (二)侦破此类案件难度大为此类案件的发生释放了安全信号

  此类案件相比于传统的案件具有犯罪嫌疑人遗留的信息少的特点。 而犯罪嫌疑人遗留的信息少正是阻碍侦查的最大障碍。 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远距离奔徙到一个城市, 选择好作案目标实施犯罪后立刻远距离奔徙到另一座城市。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地一般不住宿、不吃饭,甚至不使用通讯工具,而在作案过程中又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比如有意地规避视频监控,戴手套作案,来回更换车牌等。 侦查人员若使用传统的侦查手段针对此类案件是很难侦破的。 由于此类案件侦破难度大,破案率不高,导致犯罪嫌疑人作案成本低。

  (三)防控体系不健全为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了生存空间

  改革深入发展, 但制度和措施却没有随之完善和健全,导致防控体系不健全。现在公安机关日常的防控体系主要是旅馆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社会面的视频监控、机动车车牌管理。 而针对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住宿,不暂住,规避探头,更换假牌,这样犯罪嫌疑人便游离在公安机关日常的防控体系之外,为日后的侦查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自然导致对此类案件发生的生存空间监管不力。

  (四)职业犯罪人出现为此类案件的发生注入了动力

  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为职业化的犯罪团伙,他们彼此之间大多是老乡关系,相互之间沟通作案心得,研究作案方法,钻研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不断寻求更好的反侦查对策来与侦查部门做抗衡。

  而此类案件又可以给犯罪嫌疑人短期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而且犯罪风险不高,它们自然被职业犯罪人所青睐,以致世代相传。故为此类案件的发生注入了动力。

  二、信息化背景下流窜抢劫案件的侦查困境

  流窜抢劫案件作为侵财类犯罪案件的典型代表之一,有其传统的特点,侦查人员在运用传统侦查方法和手段处理案件时, 面临犯罪分子远距离驾车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案件突发性强不易预防,犯罪现场遗留信息少的突出难题。

  而在信息化背景下,流窜抢劫案件的这些传统特点表现的更为明显, 案件侦破的难度逐渐加大。近年来,流窜抢劫案件在侵财类刑事案件中的比重逐年增加, 给社会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而在流窜型侵财类案件侦查中,流窜抢劫案件最难侦破。

  (一)作案人与被害人联系不多,公安机关难以排查

  在流窜抢劫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的选择上,主要以金钱为标准,图财的动机非常明显。 流窜抢劫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选择在容易暴露财富的地方踩点,寻找作案目标。可见,在信息化背景下,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联系不多, 如果侦查人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被害人的关系人中排查,根本起不到作用。

  这样造成的侦破难点是: 如何根据案件收集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出此起案件为流窜抢劫案件。 在信息化背景下,只有准确开展情报信息研判,断定案件性质,才能把握住信息化侦查的方向。

  (二)犯罪嫌疑人作案迅速,公安机关难以围追堵截

  在流窜抢劫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一旦选定作案目标,待时机成熟,就会速战速决,作案快,逃离快。

  当前,中国的信息化侦查水平整体并不高,面对这种迅速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根本来不及围追堵截,迅速破案更是难上加难。首先,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之前通常已经选择好来去路线, 做完案之后驾车迅速逃离, 目前侦查人员的反应速度还达不到直接围追堵截犯罪嫌疑人车辆的要求;其次,部分基层侦查人员没有认识到快速反应打击流窜抢劫案件的重要性,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把流窜抢劫案件当做一般抢劫案件来处理就错失了破案的最佳时机, 日后侦破的难度加大;最后,有些被害人报案不及时延误了破案时机,他们通常害怕歹徒报复或者保全名声,在权衡利弊之后才去报案, 这往往造成侦查人员丧失破案良机。

  (三)犯罪嫌疑人作案专业化,现场遗留的信息很少

  在流窜抢劫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一般为前科人员,作案经验丰富,反侦查意识强烈。在信息化背景下, 犯罪嫌疑人为了规避侦查人员的信息化侦查手段,在作案过程中规避监控探头,不使用手机联络,不在案发当地住宿、上网,戴手套作案等,犯罪现场遗留的信息十分有限, 这直接造成侦查人员现场勘查困难,很难获取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侦查破案收集不到线索,信息化侦查措施一时也难以开展。

  (四)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公安机关难以串并案件

  在流窜抢劫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实施犯罪, 但由于目前刑事侦查部门是按照省、市、县来划分职能和权限的,侦查协作十分有限, 有一些反侦查意识强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公安机关这一短板来远距离跨市、跨省流窜作案。

  另外,在信息化背景下,侦查人员把案件信息录入公安机关大情报系统已经实现网上串并案件, 但由于各种原因, 各地侦查人员不能够及时录入系统或者录入了系统但由于案情信息收集的不细致全面,流窜抢劫案件和普通的抢劫案件没有多大区别, 直接导致串并案件不准确,侦查工作开展困难。

  (五)犯罪嫌疑人居无定所,公安机关难以预警防范

  在流窜抢劫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为了规避公安机关的监控打击,时常不停地更换住所,而使用的身份证件大都是伪造的, 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很难根据现有的情报预警系统来预警防范犯罪嫌疑人。 再加上一些地区的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存在漏洞,如暂住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租屋管理等,致使信息化侦查的措施难以施展, 仅仅依靠传统侦查手段,其很难在短时间内侦破案件。

  三、信息化背景下流窜抢劫案件的侦查对策

  在信息化背景下, 尽管侦查流窜抢劫案件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利因素, 但流窜抢劫案件终究是发生在一定的时空之中, 总有一些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遗留在犯罪现场, 只要侦查人员充分运用信息化侦查和传统侦查措施相结合的侦查模式, 就可以寻找到案件的点滴线索, 顺其线索深挖就可以侦破此案,从而有效地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运用信息化侦查措施排查,充分挖掘作案人信息

  目前,在流窜抢劫案件侦查过程中,作案人与被害人联系不多,公安机关难以排查。 针对这一困境,侦查人员结合案件情况, 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侦查的手段,研究受害人的活动轨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而充分挖掘犯罪嫌疑人信息。

  例如,2013 年 1 月 23 日,清镇市发生的流窜抢劫案件中,侦查人员就是通过视频图像侦查手段研究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踩点情况,获取犯罪嫌疑人真实面貌;再扩大外围搜索, 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两厢吉利轿车,为后续案件的侦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强化侦查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构建拦截作案人大网

  针对流窜抢劫案件的作案快、逃离快,侦查人员要想在与犯罪嫌疑人博弈中取得主动权, 就只能快速反应,以快制快。 闻警而动,快速反应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段, 更是打击流窜抢劫犯罪案件的利剑。在信息化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报警和预警相结合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 完善相应的配套方案和工作制度, 强化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权威和协调能力,加强各个警种之间的联动配合,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的优势。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付流窜抢劫案件快速反应的预案建设, 一旦报警或预警显示案件发生, 公安机关各个警种能够快速根据案发的时间、地点、作案的交通工具、逃跑的路线等,按照既定的预案进行追击、拦截,切实提高反应速度和行动的周密程度,构建拦截作案人大网,增强快速反应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三)加强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提升现场勘查的质量

  在流窜抢劫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专业,现场遗留的信息很少。 在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条件不理想的情况下, 侦查技术人员要想从现场勘查中获取对案件侦查工作推进有重要作用的线索, 只能加强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提升现场勘查的质量。

  1.加强对现场的保护。 流窜抢劫案件一般都发生在相对开放的区域, 案件现场在短时间内很容易受到人的活动的污染,如果不加强对现场的保护,导致勘查获取的物证属于侦查人员或者围观群众的,那样不仅会给侦查工作带来困惑, 而且会浪费大量的警力资源。

  2.细致勘查现场,挖掘现场物证。 虽然流窜抢劫案件现场遗留的物证少, 但是现场物证少并不是代表现场没有物证,而只要存在物证,侦查人员细致勘查现场,总是能够挖掘出蛛丝马迹。侦查人员能够挖掘出物证,在某种意义上,就可能挖掘出破获案件的线索。

  3.加强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 因为流窜抢劫案件现场遗留的物证少, 如果不加强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提取、保存和检验现场物证的成功率就会大打折扣。在信息化背景下,微量 DNA 检验技术、车辆痕迹检验技术、地面轮胎痕迹检验技术、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喷溅血迹分析技术、犯罪现场重建技术等技术的运用,切实深化了现场勘查的质量。

  4.加强对电子证据的收集研判。 流窜抢劫案件现场遗留的传统物证较少, 而经常会有一些视频资料或者网上交易信息, 这些信息正是电子证据的重要载体。加强对这些信息的收集研判,深挖出案件线索,以期指导侦查方向。

  (四)加强刑侦部门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侦查水平

  在信息化背景下,加强刑侦部门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侦查水平, 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应对日益变化的流窜抢劫案件, 已经成为各地公安机关的共识。

  为了有效打击流窜抢劫案件,侦查部门应积极探索各类有效的信息化侦查手段。

  1.完善流窜抢劫案件侦查机制 ,切 实加强对流窜抢劫案件信息的分析研判。 在流窜抢劫案件侦查中, 侦查人员在侦查前期通常没有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 导致犯罪嫌疑人在开放区域做完案件后顺利逃跑的后果, 这显然暴露出目前侦查部门针对流窜抢劫案件信息的分析研判机制尚未完善, 流窜抢劫案件信息系统大多只能针对可串并案件, 面对无串并条件的案件信息系统也无能为力。 在信息化背景下,针对此类案件的发生,侦查人员如果能够及时对案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准确确定为流窜抢劫案件,及时应用信息化手段锁定嫌疑车辆, 再对轨迹进行逆推追踪, 那么侦查人员锁定犯罪嫌疑人便可以缩短侦查时间,不仅降低侦查成本,而且尽可能地减少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的可能。

  2.优化现有侦查网上串并系统 ,切 实发挥网上串并手段对案件侦查的作用。目前,流窜抢劫案件多成系列, 而串并案件正是公安机关侦查系列案件最重要的手段。 而在实际工作中, 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公安机关难以串并案件。 在信息化背景下,针对流窜抢劫案件侦查串并难的问题, 侦查部门需要及时优化现有侦查网上串并系统, 切实发挥网上串并手段对案件侦查的作用。 侦查人员首先要全面收集案件信息,深入研判,判定案件性质;其次要对案件信息进行梳理细化,标注小类,录入系统;最后在案件逐步推进的过程中, 如果发现新的案件信息或者案件性质判定错误,要及时更新案件信息。 因此,侦查人员通过网上串并系统进行查找和搜索, 发现与案件构成要素具有相似特征的同类案件, 并最终分析确定其是否系同一人或同一伙人所为。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 网上串并在流窜抢劫案件侦查中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

  3.完善流窜抢劫案件高危人员库建设,实现对抢劫案件高危人员库细化分类。流窜抢劫案件的犯罪分子大多是亲友关系, 具有一定的生活区域和生活习惯,所以适合建立流窜抢劫案件高危人员库。 而各地建设的流窜抢劫案件高危人员库并没有将工作做实做细,因为流窜抢劫案件的高危人员分布的高危地区并不是一个地域, 而这些地域在空间上相距较远,风俗习惯差异大,但作案的基本方法相似,如果没有对抢劫案件高危人员库进行细化分类,明确不同地域高危人员流窜抢劫作案的细节特征,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也不会注重勘查流窜抢劫案件的细节特征,进而难以在短时间内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对下一步侦查的开展以及侦查线索的探寻带来障碍。

  4.尽快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 ,切 实体现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规模应用效应。目前,流窜抢劫案件的成功侦破一般都离不开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普遍提升。在流窜抢劫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特征、 作案车辆及身份信息的挖掘主要依赖于道路监控、 违章卡口以及受害人运行路线的社会面监控获取。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条件好的地市级公安机关都建成了大量的信息系统, 汇聚了高质量的信息资源,基本实现了对预谋地、作案地、关联地等关键节点的信息全覆盖, 使得专案组能够清晰地还原作案轨迹, 这对此类案件的侦破起到重要作用。 而这些经济条件好的地级城市公安机关便挤压了犯罪空间, 使犯罪嫌疑人逐步转向中西部县级城市, 故并没有从根本上起到预防和打击流窜抢劫案件发生的作用。假以时日,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 将信息化建设收集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此类案件的侦查效率还将大大提高,破案周期将会更加缩短,那才是公安信息化建设规模最大化的应用效应。

  (五)加强刑侦基础工作的管理,切实辅助信息化侦查

  刑侦基础业务是整个公安刑侦工作的根基,是辅助信息化侦查措施发挥更大的侦查效益的基础,因此必须时刻牢牢把握。在信息化背景下,运用信息化侦查的技术, 加强对传统途径的情报搜集和各类案件的信息采集工作, 最大范围地采集犯罪基础信息,最大限度地分析研判出情报线索;根据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在加强对传统二手市场、典当行、娱乐场所等特殊行业的监控同时,特别关注网上销赃渠道,密切掌握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 加强对前科人员的监管,做到逐人落实控制措施,坚决不失控,一旦再次犯罪,确保及时打击;围绕重点领域和工作,灵活多样地物建刑事特情, 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刑事情报网络。

  四、小结

  在信息化背景下, 为了切实打击和预防流窜抢劫犯罪案件, 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既要坚持信息化侦查与传统侦查措施相结合的侦查模式, 强调信息化侦查的建设以及刑侦基础工作的扎实, 又要发散思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运用信息化的侦查措施化解侦查僵局。从目前来看,打击流窜抢劫犯罪将是一场艰巨而持久的战斗, 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一定要立足长远,加强情报收集、快速反应、现场勘查、网上串并、基础工作等刑侦业务的管理,切实增强预防和打击流窜抢劫犯罪案件的能力。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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