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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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考核改革在刑事案件侦查课中的应用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9 共65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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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院校的教育改革工作是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出具有较高实战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为目标,结合课程实战性强的特点,深入探索学生侦查能力形成的规律,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公安教育过程考核改革是指以公安教育中的主干课程为依托,以学生为教学主体,通过符合该课程教学特点的过程考核项目,实现考核过程化与教学方法转变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实战技能。中国刑警学院于 2013 年 12 月拟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课程过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决定以教研立项的形式,选取课程试点运行公安教育过程考核改革工作。经过对上报的公安业务课程及其过程考核申请书的反复论证,筛选出“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措施”、“公安情报分析”、“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和“计算机司法检验学”5门课程确定为过程考核改革课程。贾舜宁,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讲师。

  张德智,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教授。“刑事案件侦查”作为公安院校侦查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侦查专业的核心综合性应用对策课程,对侦查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刑事犯罪侦查系专门成立课题组,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在本科生“刑事案件侦查”课程的专业教学中探索试行“过程考核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现将研究成果归纳整理,以资交流探讨。

  一、过程考核模式的功能

  过程考核打破以往教考分离的单一的期末考核模式,注重教学与考核的协同性、阶段性与过程性。通过设置一定的教学与考核项目,将“刑事案件侦查”的全部教学内容分解为若干学习过程,并对应考核内容。过程化考核模式具有突出的实践性、体验性特征,它注重的不是成绩评定的最终结果,而是伴随考核实施过程所获取的知识、能力、技巧和方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跨领域跨学科完成复杂工作的能力。

  (一)教学进程的过程化控制

  过程化教学模式基于“多阶段、重过程”的教考思路,以“动态提供教学反馈、动态掌控学习过程、动态监控学习效果”为改革目标,有利于及时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过程中,通过过程化的阶段性考核,可以对教学质量及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实时的过程化控制,充分体现“精讲多练”的精神要义,淡化期末考试“一张试卷定终身”的传统考试观念。

  (二)课程内容的过程化整合

  在课程内容设计中,设置教学化的考核内容,在教学中考核、在考核中教学,教考相长,在考核中发现教学存在的问题。课程内容与考核内容的过程化整合有利于改变教与考的分离状态,实现教学工作和考核工作融为一体,推进考核评价与课程建设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巩固、深化、推广课程改革成果。

  (三)评价体系的过程化构建

  过程化的评价体系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体现考核的灵活性和趣味性,调动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设定多元化的考核目标,形成“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三个考核目标体系化的“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目标,并解构到不同的考核项目中。

  同时,综合各个项目的教学目标、学生参与程度及表现,制定合理的评价体系,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果。从而实现巩固基础知识、强化侦查能力、提升专业素养、形成职业认同,全面提高本科生综合素质。

  (四)职业素养的过程化提升

  刑侦工作作为一项实践性极强的执法工作,要求侦查人员不仅具备理论知识,还要在理论的指导下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刑事案件侦查”课程要通过细致的培养步骤为学生架构出工作流程的真实感并体现探索的乐趣,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教学内容,提升职业素养并形成正确的体验性认知。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小组汇报、实战模拟、前沿问题研讨、对抗性训练等一系列教学过程,有目标、分层次地在侦查思维、实操技能、团队协作等方面得到系统性、过程化培育。

  二、“刑事案件侦查”过程考核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总体思路

  1. 教学流程设计

  为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充分提升教学效果,教师在课前适当时间为学生规定或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源,其内容要与教学目标和项目内容充分吻合,对重点内容做出简明而清晰的解释。对知识点的解释应由浅入深,注重逻辑性、层次性、渐进性,以促进课前学习效果的最大化。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课前任务不应安排的过于繁重,知识点不要面面俱到,以免过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引起学生对学习的反感。

  课堂上,学生在课前学习和探究的基础上,将个人或小组的学习成果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可采取的形式有讲授式、成果演示式、对抗式等,并引导各小组之间进行交流与评论,分享学习效果。教师及时跟踪各小组的学习状况加以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小组学习策略,如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等。

  课后,学生根据课堂研讨及教师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正作业并提交。

  具体流程见表 1.

  2. 考核项目选择

  “刑事案件侦查”考核项目的选择着眼于侦查办案实际和职业技能培养,每一个考核项目都应有独立的训练目的。同时,为了在有限的任务中尽可能涵盖较多的知识点,从而起到较强的辐射作用,每个项目的设置中要对多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知识点进行系统化处理,将其纳入同一个项目中实施。在具体的教学设计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

  3. 考核模式

  “刑事案件侦查”学习过程的阶段性,任务目标的多样化,必然要求评价体系实现过程性和多元化。因此“,刑事案件侦查”应设置教学化(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考核内容,紧密衔接自学和教学过程,课前布置“应知应会”的自学内容,课上利用恰当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予以考核(检验自学效果),考核形式分为个人考核和小组考核。课程初期形成工作小组并固定人员。项目实施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6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教师视自学情况对知识进行体系化梳理和整合并引出课堂教学内容,实现在教学中考核、在考核中教学,教考相长。实现教学工作和考核工作融为一体,推进考核评价与课堂教学的有机衔接与融合,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

  (二)过程考核项目及评价方法

  项目一,课堂汇报(两次,成绩占 5%)课前布置专题内容,结合专题(“绪论”及“杀人案件侦查”)给予学生适当的教学资源,要求学生课前自行组织学习并于课上汇报成果。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设定内容进行自学,并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课堂中抽签决定由哪一组哪个人汇报,其他组评议。通过开放式探讨,深化对自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知识之间的关系。让学生学会对自学知识的自我梳理和整合,体会知识体系化的过程,掌握自学的方法。该项目重点考核学生对课本知识的自学能力和拓展课堂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对知识点的捕捉能力,养成学生自主学习习惯,完成课程知识点考核。成绩根据课堂学生讲授内容的完整性、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讲授内容是否突出重点难点以及内在逻辑的梳理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项目二,实战模拟(一次,成绩占 5%)课前,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信息,利用课前时间模拟完成受案环节的工作,并拍摄视频进行课堂展示。使学生熟悉案件受理和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掌握案件受理和立案的基本工作内容,并对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2012 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对操作细节进行把控。课堂上,抽签决定由哪个小组进行汇报(展示视频及电子版法律文书),其他小组对汇报情况进行评议,并集体讨论立案条件。随后,教师对初始侦查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精讲。考核根据视频内容及相关法律文书反映出的工作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评分,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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