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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暴力恐怖事件中警犬新技术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9 共2197字
标题

  近年来,国际国内的暴力恐怖活动呈多发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安定因素。预防和打击暴力恐1“10·28”吉普车冲撞金水桥事件、2014 年“3·01”云南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件、“5·06”广州火车站暴力袭击事件等。暴力恐怖活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民众心理造成恐慌。有效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是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近期有许多城市开始使用警犬巡逻加强街面、广场等地的防控,起到了其它技术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警犬传统的威慑作用外,作为使用部门充分挖掘警犬潜力、有针对性地精细训练和使用具有实战意义的科目,可以在关键的时刻发挥作用,更充分地实现巡逻犬的价值。现归纳国际国内鲜见的相关技术,评述使用,谨供参考。

  一、抱犬控制扑咬技术。适用情况:在警犬参与控制群体性事件中,利用警犬扑咬主要闹事者能起到威慑作用。但在群体性事件现场,由于人员复杂、地面可能有碎玻璃等异物,会使警犬错误地攻击目标或受伤。为防止出现此类情况,可以使用抱犬方法。使用方法:为保护好警犬、精确完成扑咬,可采用带犬民警抱持巡逻犬的办法向目标行进,当警犬准确锁定目标、时机恰当时,再将警犬放置于地面实施扑咬攻击。警犬经过多次抱持训练后会在现场安静地配合带犬民警抱持、当被放下后开始攻击(见图1)。

  二、拖曳扑咬技术。适用情况:当面对有明显且严重犯罪倾向的目标时,警察或其他的执法人员可能面临很大的危险。为使犯罪嫌疑人彻底丧失抵抗能力或防止出现爆炸等危险,可以使用这一技术。使用方法:这种方法的要点在于使用体质强健的大型犬、佩戴皮质胸腰背带和长尼龙绳,警犬将目标扑咬倒地,咬住目标(嫌疑人),在带犬民警的配合拉动下将目标拖行出其盘踞的位置。拖行距离可达 30 米,主要通过拖行验证或解除其潜在危险,这一方法在英国中西部警察局有训练和使用(见图 2)。

  三、缠斗式扑咬。适用情况:警犬具备的一项重要能力就是扑咬,经过专项训练的犬可以精准地以扑咬的方式将“假想敌 ”制服。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并不能确定其性质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进行扑咬,可能会对人造成严重的身体及心理伤害,或形成不必要的纠纷。当仅需要对逃跑者进行抓捕并控制时,可以使用经过训练的巡逻犬佩戴皮质或金属口笼“扑咬 ”.使用方法:当犬靠近逃跑者时,犬以扑咬动作对嫌疑人进行攻击,形成与其“缠斗”的状态但并未咬伤,使其难以脱身,为警察的接近和控制赢得时间,同时防止了过度伤害。

  四、可控式口笼扑咬。适用情况:目前我国常用的普通口笼多是由皮革或金属制成,一般为固定式,佩戴使用和解下都用时较长,使用不方便。英国伯明翰警方试制的可控制式口笼,可以遥控打开口笼使犬完成扑咬动作,这一设备为带犬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判断赢得了时间。使用方法:当犬冲向扑咬目标时,可佩戴这种口笼并处于闭合状态,以完成前述的缠斗扑咬;也可以根据情况在犬奔跑或接近目标时打开口笼使犬进行真正的扑咬。

  五、控制扑咬放口技术。适用情况:我国的巡逻犬作业,较多参照 IPO 标准进行扑咬和放口的训练,即通常所说的“咬动不咬静”,即当助训员处于活动状态时犬咬住、当助训员静止时犬放口。根据这一要求训练难度较大,同时存在着在实际使用中被咬者因心理恐惧很难从容地静止下来,因此会使被咬者因搏斗而受伤严重。使用方法:为避免前述的问题,面对实战需要,在训练时可训练犬在听到“放 ”的口令后即放口,这样使用起来更便捷,也可以使用遥控指挥设备进行指挥或采用特殊技术手段控制使犬放口。据报道,西欧警方目前也改变了以往的要求,比利时布鲁塞尔警察局警犬培训基地的巡逻犬在扑咬唤回训练中,犬在距离指挥下,扑咬“放口”是在助训员活动状态中进行的。

  六、特定目标扑咬技术。适用情况:在处理解救人质案件时,我国警方多采用特警突击或用枪狙击的办法实施营救,前者实施人员存在较大的风险,后者存在对犯罪嫌疑人评估和人道主义的问题。警犬扑咬作为一项攻击性方案,具有出其不意、威慑力强等优势,恰当使用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求在一般扑咬的基础上,针对犯罪嫌疑人持械挟持人质的情形,进行专项训练,确保警犬能准确而果断地将犯罪嫌疑人持械的手臂咬住。在现场使用时,可在僵持阶段在现场附近根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劫持者的衣帽、形象等快速设置类似的场景进行模拟演练几次,以确保攻击准确、有效。

  七、靶衣扑咬。适用情况:“靶衣”一词来源于香港对这一训练用具的称谓,是指用较厚实、坚韧的材料制成的用于训练犬随意扑咬助训员身体任意部位的护身衣。在明确暴力犯罪主体的情况下,为快速有效地控制罪犯,可以使用采用这种方法训练的扑咬犬。使用方法:在现场中当犬准确锁定犯罪分子时,可以放犬攻击,直到制服,一般不需要考虑对犯罪分子的伤害程度,以快速制服为最主要目标(见图 3)。

  八、驱逐闹事人群。适用情况:有些暴力犯罪现场有人员群体性聚集的情况,为控制事态的发展或防止出现攻击或暴乱行为,一般采用警察组成人墙阻拦的方法,但其威慑力有限,警察人身易受到攻击。为提高效率保证人员安全,可以使用多头犬与警察配合的方法实施相应的控制。使用方法:选择 4 头以上胆量大、体型大的警犬,进行群体扑咬、吠叫的训练,一般的方法是助训员从聚集的人群中出来挑引犬,使之产生攻击行为,反复多次犬就会对聚集的人群有攻击表现。使用时根据现场的情况对人群进行驱散、分割、包围等控制,并结合前述的“抱犬控制扑咬 ”、“缠斗式扑咬 ”等技术进行特定目标攻击(见图 4)。(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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