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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利益博弈的冲突性与文化突围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0-08 共7367字
  非对称性信息、利益博弈的冲突性以及“合作博弈”的困难性既是医患博弈的基本问题,也是医患冲突的生成性动因。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医患利益博弈的冲突性与文化突围”的医患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医患利益博弈的冲突性与文化突围

  原标题:医患博弈性冲突与文化解困---基于博弈论的分析视角
  
  摘要:非对称性信息、利益博弈的冲突性以及“合作博弈”的困难性既是医患博弈的基本问题,也是医患冲突的生成性动因。医患利益博弈模型表明: 初次医患博弈的纳什均衡是患者选择接受治疗、医生选择有限度服务,而重复医患博弈的纳什均衡应该是患者选择接受治疗、医生选择尽职服务。由于医患信息非对称性的制约,医生的选择策略充满道德风险,相当多的选择是基于利益追求的机会主义,从而导致“纳什均衡失效”,这是医患博弈冲突的症结所在。对此,只有在医患博弈中引入文化力才能使医患利益博弈的冲突性构成发生变化,才能使良性医患关系得以建立。
  
  关键词:经济利益博弈;文化力;医患博弈;医患冲突
  
  1医患关系的博弈性问题
  
  1. 1医患间非对称性信息
  
  博弈人之间信息不完全对称属于博弈理论的基本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掌握信息主体获取信息能力的差异; 二是社会劳动分工与专业化对于信息传递带来的阻碍[1].
  
  同样,医患信息不对称也是医患博弈的基本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医患双方信息结构差异导致的其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同和医学专业化导致的信息传递障碍。在医患博弈中,尽管相关机构制定了一些保障患者信息知情权的法规制度以及关于医患沟通交流的伦理要求,但是由于医患双方受知识、能力、意愿、成本等主客观因素制约,尤其是医学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导致的信息传递困难,从而造成医生和患者在信息掌握与控制方面的巨大差异,形成以医生拥有信息优势、患者处于信息劣势为特征的医疗市场信息高度不对称特征。
  
  “信息高度不对称是医患双方信息结构和信息传播过程最显着的特征”[2],它不但体现在医生对患者“诊治信息”和“医疗管理信息”的绝对掌控上,包括患者的病情诊断处理、成本支出和医生的收费标准、诊断质量、专业技术水平等信息控制上,而且进一步分析发现这一特征还延伸出医患地位不平等问题,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医生会利用自身信息和地位优势很容易地获知患者的选择策略并做出非理性的决策,即做出破坏帕累托最优和不符合纳什均衡策略的选择。
  
  1. 2医患利益博弈的冲突性
  
  在博弈论中,博弈者的利益诉求通常存在着两类情况: 一类是单一的,如经济领域的博弈经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囚徒”逃脱罪责的博弈等; 另一类是多重的或复合的,如社会公益领域的博弈人对物质、精神等双重或多重利益追求。在医患博弈中,医患利益诉求属于后一种类型,具有物质、精神利益追求的双重性。
  
  一方面,医患双方都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考量。“绝大部分从医者都是以行医作为谋生手段,无论其掌握医术的水平如何,”“获取报酬”是其行医的明确目的[3],而患者就医时却希望以最少的成本支出换取疾病的治愈和身体健康的保障。医患双方对物质利益诉求既是医学职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医疗市场“医患经济人”特征的具体体现。
  
  另一方面,医患之间还存在着精神利益的博弈。医疗卫生行业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行业,既有经济行业性质同时又有社会公共行业属性,因而作为这一行业的重要从业者医生身份也具备了双重性: 追逐经济利益的“经济人”和承担公共职责的“社会人”,而医生的“社会人”身份正是责成其担当社会责任、顾及社会声誉和追求精神价值的内源性因素。另外,在医患关系中,由于医患双方拥有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差异性的信仰和思维方式等,因而决定了他们之间在权力地位、人格尊严、平等追求和个人价值实现等精神利益问题上存在着分歧甚至于冲突。有人认为,医患关系问题,实质是文化问题,“这是医患冲突的内源性基础,构成了冲突的可能和条件”[4].
  
  1. 3医患博弈中的文化力量
  
  一般认为博弈理论的内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非合作博弈与合作博弈。二者的区别在于合作博弈存在着一种具有社会保证且可以强制执行的外在力如承诺、协议、威胁等。本人认为医患博弈具备合作博弈的性质,原因是在约束医患双方博弈的多种外在力中,有一种外在力即文化力具备了社会保证和强制执行的属性。
  
  文化力作用于一切行业的博弈者,不过由于行业社会属性差异决定的博弈者向社会所提供“商品”性质的不同,决定了文化力对于不同社会属性行业的博弈参与者约束力的强弱程度。在一般行业如经济类行业里,博弈参与者提供普通的商品服务,追逐经济效益是其经济行为的本质表现,由于“法不禁止即自由”法律精神的存在,因而对他们而言文化力不具有社会保证和强制执行的力量。在一些特殊性质行业里如医疗卫生行业提供的服务产品既有一般“商品”属性又有“社会公共商品”属性,因此医疗卫生行业中的博弈参与者既有经济类行业博弈参与者追求经济利益的本性,同时又有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文化伦理道德责任的特性。而后者的存在,一方面提升了社会对医生文化伦理道德的期望值,另一方面强化了其作为社会文化伦理道德“理想人”角色。从古代中国的“医者仁心”、“医乃仁术”的医学观念和“大医精诚”、“赤诚济世”的行医思想境界,到近现代西方的“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核心的“人道主义”精神原则,就是社会对医生的社会文化伦理道德期待及医生自我文化道德“理想人”角色担当的生动体现和表述。既然医疗卫生行业提供“社会公共商品”属性强化了医生的社会文化责任和伦理道德担当,那么文化力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博弈参与者医生的约束力就大大增强了,这种情况下,文化力这种“软性力量”就有可能演变成具备强制约束力的“硬性力量”,成为医患合作博弈的前提条件。
  
  文化力作为一种具有社会保证且可以强制执行的外在力作用于医患博弈还受制于医患关系。一般认为,医患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 契约性、信托性[5].其实医患之间还隐匿着第3种关系即“双向关系”.它们都是由医疗卫生行业的“经济”、“社会”双重行业属性和医学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决定的。契约性关系包涵着医患双方的履约义务与法律责任,体现着医患双方的契约式诚信要求; 信托关系隐喻着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和期盼,同时也决定着医生必须担当起社会文化伦理道德责任接受病人的委托,并要忠诚于患者的利益;“双向关系”主要指医患双方“目标一致的相互依赖性”与“利益满足和社会价值实现的统一性”特性[3],内含着医患双方趋于一致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在这3种关系中,责任与诚信、信任与合作既是其基本内容又是其内在要求,而责任与诚信、信任与合作的落实执行则主要靠社会文化伦理道德来约束规范,由此可见符合医患关系内在要求的文化力是一种具有社会保证和强制执行的外在力,医患博弈具有了“合作博弈”属性。
  
  2医患利益博弈的冲突性
  
  在正常的医疗活动中,患者因病求治并付出一定成本,为其所愿,医生服务于患者并治愈病疾以获取一定经济收入,这也是为了医学职业生存和医生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也就是说,医患各自利益在对方利益之上获得满足是正常医疗活动得以开展的一般要求和前提条件,其背后隐含着医生与患者关于付出与补偿、付出与收益博弈的纳什均衡策略。
  
  2. 1医患博弈模型分析
  
  经济利益博弈下医患博弈的设定背景。在医疗市场中有两类参与者: 医生与患者。二者在初次医疗活动中做出的选择策略是,医生选择尽职和不尽职服务,患者选择接受和不接受治疗。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限制,在初次医疗活动结束前,患者无法得知医生的选择策略,只有根据治疗过程感受和治疗后病情变化才能作出判断。不过,医患双方对于不同策略下各自收益构成都是可以预知的,所以在初次医疗活动结束前,医患博弈形成了如下模型。见表1.
  
  经济利益博弈下医患博弈收益矩阵
  
  假定医生尽职( 正常) 服务患者的经济收入为P,付出的成本为C,不尽职服务获得的额外收益为Pe、额外付出的成本为Ce; 假设患者生病的痛苦指数为1(100﹪) ,对治疗效果的期望值为E,接受治疗的成本一为(C+P) 即医生尽职( 正常) 服务付出的成本与获取的经济收入之和; 接受治疗的成本二为(Pe+Ce) 即医生不尽职服务获得的额外收益与额外付出的成本之和。
  
  模型解析。在初次医疗活动中,患者处于这样的认知状态: 一是受信息获取弱势地位等因素的影响,无从知晓医生的选择策略和治疗效果,因而也就无法做出[(C+P)+(Pe+Ce) ]÷E<1是否存在或者是否成立的判断; 二是受健康无价有病须治原则的约束,对于治疗效果抱有较大的期望值,容易作出(C+P)÷E<1成立的预测。因此,接受治疗成为患者的占优策略。相对于患者,医生在信息掌控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因而知道患者的占优原则和选择策略,清楚自己的收益构成,明白对于自己尽职与不尽职的选择取决于P-C和(P-C)+(Pe- Ce) 的大小: 当P-C>(P-C)+(Pe-Ce) 即Pe-Ce<0时,医生选择尽职; 当P -C<(P -C)+(Pe-Ce) 即Pe-Ce> 0时,医生选择不尽职。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尽职服务获得的额外收益要大于额外付出的成本即Pe-Ce>0很容易成立。因此,初次医患博弈的纳什均衡:患者选择接受治疗,医生选择不尽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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