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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开展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来源:冶金管理 作者:罗宇金
发布于:2021-01-13 共3241字
    摘要:在生产生活需求和资源开发供给矛盾不断激化的背景下,国家对环境发展的要求相较于以往而言也有了明显的转变,不再以盲目的开发为本位,而是更加强调合理规划和设计。土地作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受到更加高度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就资源的规划而言,要尤为强调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本文将以土地规划为出发点,重点对其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阐述和探究,并提出相应意见,仅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究


土地规划职称论文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开发的规模也逐渐扩张,这种变化尽管有效深化了我国经济开发的层次,但也造成了原有可利用土地资源的严重匮乏,供给和需求之间也产生了十分显着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真正为国家谋求长远的持续性建设路径,就必须要加强对土地资源开发的规划与管理,让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都能够得到有效兼顾。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分析土地资源开发效益的重要指标,在其具体规划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因此,相关部门要充分探究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
   
    一、对基本概念和含义进行阐述
   

    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经济性活动而言的,在土地规划这一领域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指的就是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对区域化的环境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并以此来探究出土地开发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进而提出相应的改善和解决措施,避免造成资源的过度浪费,其本质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相对于传统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而言,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在土地的设计和规划阶段就对其进行分析,将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整个经济活动的形成中,因此也就可以尽早发现潜在风险和隐患。
   
    二、对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在土地资源规划前期,环境影响评价所收集的主要资料涉及到对土地规划评价方法的构思,对法律法规的整理,对环评规划途径的探究三个部分。土地规划评价方法主要指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设计,包括总体纲要,土地资源面临的主要问题等等方面。就环评规划途径而言,对它的探究主要是为了论证其各种程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包括总体的规划,各个环节的协调等等。就土地资源的规划背景而言,这一环节探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并且也要分析不同项目的主次关系,把握实际评价的重点领域。
   
    (二)对土地规划开发的预测和评估
   
    在初期材料收集整理完毕的基础上,相关主体还需要进一步对环境开发的效果进行预测和评估,这一环节不仅包括对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整体分析,也包括对当地的基础设施,水文和地理情况进行探究,以此来总结出区域环境维持的重点对象,具有十分明显的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而在这一过程中,相关主体便可以就土地规划的方案进行评价,分析整个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且要找出不利于环境发展的部分,进而提出相应的应对和预防措施。在通常情况下,措施的选择主要涉及了预防,减损,救济,修复这四个方面。
   
    (三)对土地规划的全局性探讨和论述
   
    相关部门在做了大致预测和评估后,就会进入到对土地规划进行全局性评价的阶段,在这一时期,综合指标法是最为常见的应用依据,并且也会结合图层叠置法的相关结论,在这两种方法相互配合的基础上,有关土地规划的相关结论也会被确定。通常情况下,结论会涉及到是否通过或者是否继续施行。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全局性评价离不开编程环境的运用,这是承接前半部分研究,启动后续工作评价的桥梁和纽带,在整个环评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四)对土地规划的后续追踪和审查
   
    在前期基本工作都完成之后,环评仍旧需要对土地规划的实施进行后续的跟进,这也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并且在后续审查中,仅仅依靠专业人士的力量是尚不足够的,需要区域环境部门以及企业的共同配合,这是牵涉到多方共同利益的统筹性工作。
   
    三、对土地规划中环评主要不足的阐述
   
    (一)整体效应分析不足
   
    目前,我国已经在不同地区开展了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环境效应研究这一环节上,相关部门和主体的视角具有十分明显的局限性,过于强调微观层次的问题,将土地规划同不同维度的生态环境相结合,例如土地规划对于水文的影响,对空气的影响,对区域气候的影响等等,但相关部门并没有将这些不同角度的生态系统结合起来考虑,因此也没有将土地规划环境效益统筹起来,并不适用于宏观角度上的生态系统评价。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环评的片面性,不能全面反映出土地规划方案的整体可行性。
   
    (二)体系和制度仍旧需要完善
   
    现阶段,尽管我国对于土地规划环境影响的标准已经做了一定的设计,并且也有了宏观上的相关规定,但对于部分基础性的细节问题,却没有多做考虑,例如环境影响受体,环境影响机理等等方面。这些问题若是不能加以妥善解决,那么土地资源的环评也会受到阻碍,会丧失原有的独特优势,也不能从其他环境资源评价中脱颖而出。并且,对于区域化土地的具体利用而言,其环境评价的标准,环境影响的程度,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等指标,也应当继续进行细化。
   
    四、对环评优化措施的思索和探讨
   
    (一)推动部门协调与交流
   
    国家应当从宏观角度上建立起统一且完善的环评机制和组织,相应的国土资源部应当承担起自身的责任,要设计并确定出环评工作的基础标准和规范,并且要明确下属各类部门的工作和职能,要特别是就监督职能而言,要尤为强调部门的职权作用。国家也应当展开地方专项试点工作,在特定的区域按照规范化的制度来执行环评的各项工作,以此来检验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进而予以全国推广。并且,国家应当加强对人才的培养,要建立专业且高效的环评队伍,扩大人才的规模,并将这些人才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上,以此为基础加强不同环境工作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信息的共享。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突破环评的壁垒和束缚,促进优化方案的制定。
   
    (二)落实初期阶段的调查和探究
   
    在真正落实土地规划环评工作之前,相关部门和主体应当按照国家的宏观规定,对区域的土地进行前期的调查和探究。我国已经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前期调查应当涉及到对区域土地生态环境的研究,同时要提出友好型利用的建议,并且还应当对区域的重点利用进行分析,此外还要平衡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之间的比例。这些初期的基本内容都能够推动后续全面评价的建设,因此相关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要求执行任务,尽量探究细节性的问题,避免出现偏差和遗漏。
   
    (三)汲取先进有效的建设经验
   
    正如上文所说,许多地区和国家都已经将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因此我国也要积极吸收世界上的先进经验,汲取他人之所长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就美国而言,上世纪末便已经通过了相关的环境法案,正式开创了将环境建设纳入法律体系中的先例,随后,先后100多个国家也开始效仿,并且也都开发出了适合于自身实际情况的建设模式。这也就意味着,别国的尝试和经验教训能够为我国的探索提供宝贵的思路。我国在自我探究的过程中,也应当沿用世界上较为先进且全面的评价机制,作为宏观上的统筹标准,以此来指导各项细节性工作的建设。
   
    (四)激发社会群众的参与意识
   
    我国环境法的建设十分注重群众意识的调动,强调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环境管理部门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环评工作的群众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广播,走访调查,网络问卷等等形式,提升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土地规划中的作用是十分合理且必要的,这是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区域环境现状的应有之策。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从主观和客观上共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并且要根据区域发展的基本特点,有选择地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针对土地规划的不同问题,设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姜昀,陈帆,黄丽华,etal.规划环评中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推进建议[J].环境影响评价,2018(3).  
    [2]车鑫.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J].农家参谋2018(2).
作者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原文出处:罗宇金.如何开展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J].冶金管理,2020(05):22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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