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但是,日本方面无视大量历史事实,竟声称钓鱼岛为日本的“固有领土”。本文提供几篇有关于钓鱼岛论文2000字范文,供大家学习。
第一篇有关钓鱼岛论文:
1972 年 3 月 8 日,日本外务省发表《尖阁诸岛の领有権についての基本见解》(以下简称“基本见解”)说“:自 1885 年以来,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途径多次对尖阁诸岛进行实地调查,慎重确认尖阁诸岛不仅为无人岛,而且没有被清政府支配过的痕迹。在此基础上,于 1895 年 1 月 14 日,在内阁会议(阁议)上决定在岛上建立标桩,以正式编入我国领土之内。”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当时日本政府三种不光彩心态。
一、为什么“通过冲绳当局”
在世界历史上,各国向周边地区开疆拓土,一般都是中央政府直接从事,很少见到地方当局干这种事。然而,当时的日本政府不让中央的国土省或者海军省“慎重确认”钓鱼岛“无主”,而是让地方当局“慎重确认”钓鱼岛“无主”,这是什么原因呢?笔者以为,这是为了将钓鱼岛划归冲绳行政范围,离间中冲关系。
历史上的冲绳政府和民众一直以中国为宗主国,冲绳地区是在 1879 年才最终并入日本版图的。史料记载,冲绳并入日本前后,冲绳官员曾在中国长期请愿,请求清政府派兵干涉。可见,冲绳并入日本基本上是“被自愿”。从当时的情况看,冲绳归附中国脱离日本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日本人也有此种担心。于是,他们想到:如果冲绳和中国之间产生领土之争,冲绳归附中国的可能性肯定会减少。如果冲绳不愿意归还钓鱼岛给中国,中国就不会全力支持冲绳脱离日本;如果中国坚持索回钓鱼岛,冲绳民众肯定不愿意归附中国。
因此,当时的日本政府不通过国土省、海军省侵占钓鱼岛而一定要让冲绳当局侵占钓鱼岛,其用意昭然若揭。
二、何须“慎重 10 年”
为了表明占领钓鱼岛不是侵略,“基本见解”说,日本政府从1885 年到 1895 年,通过冲绳当局 10 年的调查,才“慎重确认”钓鱼岛为无主之岛。笔者以为,这个所谓的 10 年慎重,根本不是争取正当利益的慎重,而是入室盗窃前的探风踩点性质的慎重。在笔者看来,由政府当局出面,确认一个小岛是不是无主之岛,根本不需要所谓的 10 年时间。日本政府花了10 年时间才“慎重确认”,不能不说如此慎重暗藏诡谲。
拾荒者到垃圾场捡垃圾,不需要如此的“慎重确认”;饥民到荒山野岭挖野菜,也不需要如此的“慎重确认”;只有入室盗窃,才需要如此的“慎重确认”。确认主人在还是不在,主强还是主弱,主健还是主疲,主警还是主痹,然后选择月黑风高之时下手。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彻底失败,使整个中国的注意力都偏离了钓鱼岛,正是月黑风高之际,成了冲绳当局侵占钓鱼岛的最佳时机。
三、为何强调“没有被清政府支配过”
为了表明占领钓鱼岛不是侵略,“基本见解”还说,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当局,从 1885 年到1895 年,经过 10 年调查,确认钓鱼岛“没有被清政府支配过”。
笔者以为,日本政府这样说,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确认一个海岛是无主之岛,不能仅仅说它没有被某一个特定国家的政府支配过,而要证明它没有被所有国家的政府支配过。在1885年的时候,台湾被荷兰政府支配过,香港被英国政府支配过,澳门被葡萄牙政府支配过。要确认钓鱼岛是无主之岛,仅仅证明它没有被中国政府支配过怎么行呢?其他地方都没有三百两银子,你为什么单单要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其他国家都没有支配过钓鱼岛,“基本见解”为什么单单要说清政府没有支配过钓鱼岛?这是一种什么心态?日本政府能给出一个合理的回答吗?
日本政府在 1972 年发表的“基本见解”,其目的是要向世界表明,日本 1895 年占领钓鱼岛,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然而,这个“基本见解”却在无意之中暴露了其占领钓鱼岛之时的三种不良心态,说明日本于 1895 年对钓鱼岛的占领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这是当今的日本政府所没有想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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