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正文中文献序号的标注方法与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02 共1843字
无论是引文文献还是阅读型文献,凡是在论着的参考文献表中着录的,应将文献序号标注在正文中的引用处。按标准给出的示例,可归纳出文献序号的以下几种标注方法。
1、正文中文献序号标注方法
(1)置于主要责任者姓名的上角标处。主要责任者超过 1人时,标注第一作者的姓名或姓,后加“等” .
例如:裴伟[1]提出……
Baldock 等[5-6]认为……
(2)引用以引号括起的一段完整的文字时,置于引号的上角标处。
例如:“自然科学学术期刊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4]
(3)置于点号前引用信息的上角标处。
例如:……《中国青年》杂志创办人追求的高格调---理性的成熟与热点的凝聚[3].
(4)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序号也可以作为行文语句的组成部分。
例如:……按文献[11]提供的参数设计出样机。
(5)序号位置宜与引用信息紧密相连。
例如:……德国学者 N.克罗斯研究了瑞士巴塞尔市附近侏罗山中老第三纪断裂对第三系褶皱的控制[235];之后,他又描述了西里西亚第 3条大型的近南北向构造带,并提出地槽是在不均一的块体的基底上发展的思想[236].
2、正文参考文献标注常见问题
上文对参考文献在文中标注的方法作了归纳总结,但日常操作常出现一些问题,本文按照“顺序编码制”标注体系要求对此作进一步分析。
(1)正文中未标注引用文献。只在文后着录参考文献表,而在正文中未作明确标注的现象过去普遍存在。目前随着对参考文献着录规范要求日趋严格,这种现象已大大减少,但笔者在阅读科技期刊(包括核心期刊)时发现其中仍有某些论文(以综述性论文居多)未在正文中标注参考文献,或只在语句表述时提到某参考文献的序号,而未对所有引文按“顺序编码制”标注。由于参考文献未在正文中按“顺序编码制”一一对应标注,无法分清正文中哪些内容是作者自己的创作,哪些是引用参考文献的内容,不能体现科学研究的创新性和继承性,难以界定知识产权,也很容易造成抄袭剽窃的嫌疑。因此,无论是直接引用原文还是转述原文内容要意,都必须严格按“顺序编码制”要求,在正文中准确标注引用部分。
(2)参考文献标注不够具体。这种现象是指,虽然在正文中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了参考文献序号,但同一处过多地标注多篇(甚至全部参考文献都在同一处标注),而在语句表述中又未对这些文献的内容要意作必要的具体说明,如“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土的渗透稳定性进行了广泛研究,提出了多种分析计算方法[1-7]”(为避免例子中引文标注与本文的引文标注混淆,例子用楷体字且标注序号用黑体字)。虽然这种标注在格式上是规范的,但在具体采用时要注意:由于各篇参考文献即使论题相同或接近,但其具体内容、观点或侧重点不同,笼统地在同一处过多地标注多篇参考文献,不利于体现引文内容和具体作用,甚至有堆砌参考文献之嫌。因此,集中标注不宜过多,或者在叙述时应分别予以简要说明。
(3)层次标题中标注参考文献。少数期刊论文中参考文献序号标注在层次标题中,甚至标注在一级层次标题上,如“2混合优化策略[4-6]”、“2土骨架的结构性[3-5]”.这意味着本章内容均是引用了该参考文献内容,从“合理引用”角度看是不妥的:一方面“合理引用”规定引文内容应有相对本文内容篇幅的引用量限制,成章节地大量引用甚至构成了本文实质内容,则有超出合理引用范围之嫌;另一方面,在标题上标注引文也无法区分本章节究竟哪些内容是引用的,哪些内容是作者创作的,还是仅仅几个标题字是引用的。因此,应避免在论文的层次(章节)标题标注引用文献,而应在章节的行文中具体标注引用内容。
(4)多处引用同一论着不同部分未标注页码。在论文中阐述不同问题或内容时可能要多次引用同一文献中的不同部分,这时如果不标注各个引用部分所在页码就不利于表明引用的具体位置及其内容,尤其是对篇幅很长的图书专着、工具书(如《辞海》、《大百科全书》之类),就极不利于编辑、审稿人核对引文或读者参阅。因此,应按照GB/T 7714- 2005的规定,当多次引用同一着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着录引文部分所在页码。
(5)标注位置不适当。正文中对引文的标注要放在恰当的位置,即标注在能完整表明具体引用内容的位置上,但许多引文未注意这一细节。如“弹性变形和磁场间相互作用研究较早可追溯到Brown[3]的非线性磁弹性理论,1973年Pao等[4]将其线性化,并用来解决磁弹性板的屈曲问题”,宜修改为“弹性变形和磁场间相互作用研究较早可追溯到Brown的非线性磁弹性理论[3],1973年Pao等将其线性化,并用来解决磁弹性板的屈曲问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