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2015 年 2 月 1 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连续 12 年聚焦“三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实行年度报告,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1].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政府减免了农民的税费负担、加大了“三农”的转移支付并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尤其是在 2007 年《合作社法》颁布后成就显着。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达到 128.88 万,但是专业合作社质量良莠不齐。按单一农产品建立的专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小、功能窄、作用有限,再加之一些合作社是为了合作社而合作社,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合作社”、“空壳社”随处可见。我国专业合作社的先天不足后天畸形,急切需要我们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我国乡土民情的村社综合合作社。
粮食安全关乎国家的命脉,我国是人口大国必然也是粮食消耗大国,同时国际粮食危机的蔓延也要求我们必须保证我国粮食的自给。我国大豆的沦陷已经给我们敲响了醒钟,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粮食安全。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发展村社综合合作社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展村社综合合作社不是回到我们之前的“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所有制,是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自发联合起来的组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否定了“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废除了人民公社,之后农业的增长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但是在改革 37年后的今天,这种家庭分散经营和大市场需求的矛盾、农户小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生产的矛盾日益尖锐,我们不得不联合起来,发展村社综合合作社是对分散经营的否定,是对“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上建立的村社综合合作社。邓小平在1990 年就曾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2].而在我看来,目前我们发展村社合作社就是在符合当前生产力水平的前提下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渡阶段。发展村社综合合作社不再是满足于单一的经济目的,而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方位的满足农民的安居乐业,享受生活。不只是农业的增产、农民的增收,更是农民精神面貌的改变和农村精神文明的提高。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学者对合作经济的研究始于合作经济思想的起源,后逐渐形成了两大派系,随着研究深入划分为对合作社的内部研究和合作社外部研究。
1.合作经济思想的起源
合作经济思想源于 16 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而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欧文、傅立叶也是最有影响的合作经济思想家,欧文被后人称为合作经济之父。欧文最先提出的“合作公社”构想出现在 1817 年《致工业贫民救济委员会的报告》中,在其《新世界道德书》这一着作中对合作社做了较完整的论述,他提出:“合作社是全新的人类社会组织的细胞”①.欧文于 1824 年开始了新和谐移民区实验但以失败告终。傅立叶 1829 年发表了《经济的新世界和符合本性的协作行为》,倡导“法郎吉”,以农为主兼办工业,工农业相结合。公平、民主的社会组织形式。他们的实践均以失败告终,但是他们对合作经济的设想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激发了后人对于合作经济的探究和实践[3].
2.早期西方合作理论的两大派系--改革派和进化派
(1)改革派
改革派通常反对资本主义制度,他们将合作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改革,认为其作为一种重新分配的手段,可以消除、协调劳动与经营、生产消费之间的冲突,最终改造资本主义。改革派内部又分为社会主义学派和合作联邦派[4].社会主义学派认为合作是一种手段或阶段目标,合作运动的最终目的是社会主义,其中以毕舍和以威廉·金为代表。
毕舍作为生产合作派代表,认为集团生活是人类的本质状态,采用和平的方式,仿照自然科学的革命就可以改革社会,坚持劳动者的合作社发展起来就可以摆脱剥削[5].而威廉·金代表的基督教社会主义学派则认为合作社可以推翻资本主义,主张劳动者团结起来办合作社,并提出合作社的三大要素是劳动、资本和知识[6].合作邦联派则将合作视为社会的经济体制并应该起支配作用。代表人物是查理·季特,主张通过消费合作社消除资本主义的利润和竞争制度,消费合作的规律是商业-工业-农业的顺序。合作邦联派与社会主义学派的的差异主要是:将合作视为目的而不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认为经济结构的基础是私有财产;主张“消费者至上”而不是由国家或工厂来控制经济[7].
(2)进化派
进化派认为合作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部分,是资本主义内部的进化发展,其最终目标是完善资本主义。进化派包含竞争尺度学派、萨皮罗学派和美国学派。竞争尺度学派以制度经济学均衡理论为基础,以艾德温·诺斯为代表,他们认为资本主义过度强调的竞争和逐利已经偏离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动机,而合作经济正是抑制资本主义阴暗面的一种手段,发展合作经济迫使企业改变只追逐利润的想法从而达到纠正资本主义弊端的结果[8],改进竞争机制,最终达到均衡状态。萨皮罗学派代表人物是艾伦·萨皮罗,他主张合作社是资本主义企业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合作社控制某种农作物的销售量,占据市场的支配额从而达到垄断[9].美国学派则以埃米里杨诺夫的合作思想为基础,认为合作并不是人的联合而只是业务的联合,作为一种市场现象存在于独立于合并或分化与一体化之间。
3.对合作社的内部研究
对合作社的内部研究可以划分为对合作社定位和本质的研究、对合作社制度安排的研究、对合作农民行为的研究以及合作社存在问题和绩效的研究
(1)对合作社定位和本质的研究
霍魁将现代经济社会划分为四大部门,分别为公有部门、资本家部门、私有部门(包含家庭经营、农户经营、手工业经营和其他小业主经营)以及合作社部门①.他认为这些经济部门有其各自适用的领域,任何一两个部门都不能解决好全部问题,将其联合起来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传统理论认为合作社是市场和企业的“过渡”形态,最终将演化市场或企业类组织形式。而新古典经济学则对合作社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合作社是独立的企业,成员既是投资者又是惠顾者,其与组织存在双重关系[10].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合作社是独立经济行为人的联合体,纵向协调生产、销售各环节。合作社是按照成本服务的组织并非追求利润最大化[11].基于交易成本和不完全契约学说广泛应用于合作社研究中,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使得一些企业外的组织形式有了存在的必要性[12].农民合作组织正是这类组织在农业中的表现,在技术进步等外因和组织内产权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等内因的相互作用下促进了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13].
(2)对合作社制度安排的研究
德姆塞茨认为,明晰产权避免采购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可以降低农业的脆弱性促进合作社的持续发展。而斯达茨和塞克斯顿认为,按照比例分享收益、分担责任就可以实现稳定合作[7].合作社的制度安排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使用者所有。然而黄胜忠指出,很多合作社为了获得发展资金已放松了传统合作社坚持的“使用者所有”这一排他性原则[13].
(3)对合作农民行为的研究
舒尔茨推翻了以往研究农民行为的“非理性假设”,分析了理性经纪人假设下的不发达经济中的小农行为。他指出农民看似不理性的行为实际上是由决策背景所导致的,加大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改变传统农业中农民的行为,进而改造传统农业[14].蔡雅诺夫开创性地研究了农民经济行为和家庭农场运行机制的问题。詹姆斯·斯科特继承并发展了他的学说,詹姆斯强调:“避免风险、安全第一”是小农经济行为的主导动机,在同一组织中,应该尊重“主客”间的“互惠关系”等[15].黄宗智则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与《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本着作中综合分析了中国的农民行为。他指出中国的小农经济在面对不断增加的人口压力问题时,通过增加劳动力投放集约化生产来维持收益。这种“内卷化”方式使得边际报酬严重下降,但这恰恰是小农经济的“理性反应”.
(4)对合作社绩效的研究
对合作社绩效的研究不仅有经济绩效的研究,还有不少学者关注合作社在促进农村发展、教育和公共事业的作用。
Helmberger 和 Hoos 详细论述了合作社的经济绩效,指出合作社不仅改善了农民的地位,而且其进入市场会产生类似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效果,消除超额利润。但是新制度经济学派则认为合作社是不合格的竞争者,先天存在着资源分配的低效率和市场导向的限制性[16].Staatz 的研究表明合作社有利于维持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以及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17];Trechter 认为合作社因其植根于社区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的有力工具[18];Lorendahl指出合作社在就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积极影响[19].
4.对合作社的外部研究
对合作社的外部研究可以分为与国家关系的处理和市场战略的选择
(1)合作社与国家的关系
杜伯哈什倡导二者之间的伙伴关系[20].他将国家对合作社的态度区分为常规态度(给予法律上的认可以保护社员的权益)和积极态度(在常规态度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大力推广、并承担监督、审计、培训和教育工作)。Paul Casselman 将国家对待合作社的态度划分为对立-无差别-过度热情-恰如其分四种。他认为合作社的自立和自助从长远看对政府有利[7].
(2)合作社市场战略的选择
企业战略和功能战略是合作社市场战略的两个层次。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会有不同的战略选择。Mauget 和 Declerck 研究发现,就欧洲合作社总体而言,专业化合作社不如综合合作社[21].Trechter 认为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倾向于采用多元化战略[22].还有研究者认为,生产型合作社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采用合作社之间的合并战略。而销售型合作社更多的是采用纵向扩张战略,注重产品的差异化以及品牌建设[23].
1.2.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于农民的合作大致可以分为老一辈学者的研究和当代学者的研究。
1.老一辈学者的研究——20 世纪 20~40 年代
这一时期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 3 个学派--以晏阳初、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以费孝通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派和以毛泽东为主的马克思主义学派。
梁漱溟指出,中国社会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导致了中国人的无纪律性和无组织性,集体生活形式、习惯和思想的匮乏正是中国最严重的问题。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分散往合作里走,以合作团体利用外部技术”,在理性和伦理关系的基础上构建组织团体[24].
费孝通认为,农民是小型合作群体,并且他们的合作是发生在小范围的血缘或地缘群体之中的。在其调查的江村和禄村地区,发现农民的合作涉及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农业生产的合作也包括日常生活的合作,此外还有仪式场合中的合作。既有物品、劳力的合作又有资金的合作。同时指出,“双轨政治”的权力体系有助于农民自发形成某种自治单位以解决公共事务,但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农民又是不善于团体式合作的,公私观念有很强的相对性[25].毛泽东对农民合作和合作经济的态度前后变化很大,带有强烈的政治意图。在革命战争时期及抗日战争时期,他的认识是客观的、正确的。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要农民组织到农会里,实现一切权力归农会。在《组织起来》中指出,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就是分散的个体经济,把农民组织起来是克服农民永远贫困的唯一道路。受斯大林农业集体化理论的影响,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思想走上了弯路,并以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败告终[26].
2.当代学者的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民合作的实践也发生了变化。当代学者最早对农民合作研究的是王铭铭,他对农民合作抱有乐观态度,认为农民合作作为一种地方性制度对农村现代化有积极意义[27];而曹锦清则发出“农民合作难”、“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结论[28],引发学者对农民合作的研究。从什么是合作社,农民是否具有合作的能力展开,继而深化到合作组织制度的分析和发展路径的选择以及内部问题的研究,并扩展至合作社外部问题的研究,同时还有学者对国外合作社的介绍。
(1)农民合作的能力
对农民合作能力的认识直接决定了“农民善分还是善合”.曹锦清指出缺乏“共同体意识”的传统农民力求自给自足,对于无法自给自足的需要则往往是通过血缘关系的“礼尚往来”,这看似的合作行为反而使农民无法平等协商建立合作组织。贺雪峰认为不能笼统地说农民善分还是善合,传统社会中的农民具有较强的合作能力,但是随着革命运动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农民成为原子化的个人,村庄社会的关联度大大降低,增大了平等协商的成本从而阻碍了农民的合作[29].党国英通过案例证明了农民缺乏的不是合[30].徐勇指出分合带给农民的“好处”决定了农民是善分还是善合[31].胡敏华则认为农民合作能力的高低受到合作制度因素的影响[32].
(2)合作的本质
牛若峰、朱道华认为合作经济的本质是劳动的联合[33];张卓元则指出合作经济不仅是劳动的联合也是资本的联合,二者并列平行[34];韩俊提出合作的本质特征是交易的联合,交易在合作经济中占据决定地位。合作社的主要功能就是为社员提供交易上的服务,交易越多合作社就越有价值,合作社的盈余也是按照交易额分配的[35].
(3)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分析
罗必良结合了新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论证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基准[36].张晓山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讨了改革以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变迁问题,阐释了通过组织制度的创新解决新旧两种组织的对接问题[37].冯开文分析了我国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合作社的制度变迁并认定未来的农民合作制度变迁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相互配合,指出:“农业产业化注定应该是建立在农民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基础之上”[38].徐旭初以浙江省农村合作社为例,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我国农村合作社的治理结构、产权安排和制度环境及变迁做了全面系统的综合分析[39].
(4)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路径
张晓山认为现有的供销社、信用社改革成本过高不可能改造成真正以市场为导向的的合作经济组织,我们需要另起炉灶发育新型的中介组织[40].陈林则积极推进“三位一体”的探索,搭建一个平台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三类组织,构建一个贯穿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系的,具有流通、金融和科技三重功能的合作组织[41].何慧丽倾向于在村庄建立综合性的合作社,提出“合作的政治、合作的社会、合作的经济和合作的文化”的四位一体[42].姜柏林提出综合农协是家庭社会化智能的扩大。温铁军认为今后合作组织的发展方向是综合性的农村合作组织[43].杨团提出借鉴日韩台综合农协的经验,走综合合作社的发展之路[44].贺雪峰则认为欧美规模化的农业模式和日韩台综合农协模式都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当前中国农民合作的正途是对农村基层村社组织的现代化改造。李昌平提出村社一体化的综合合作社,但必须坚土地的集体所有制[45].杨占科提出的中国未来合作经济的总体框架是--建构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的,面向广大农户的社区服务的全方位综合性的经济体系[46].
(5)合作组织发展的内部问题
黄胜忠基于成员异质性的视角探讨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治理机制、组织认定和成员承诺;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条件下合作社的内部制度特征。徐旭初的合作社的益贫性及其机制;合作社的文化。卢新国的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唐宗焜的合作社的功能。任大鹏和张颖的合作社责任制度的完善。高海则阐述了合作社核心成员在合作组织运营过程中兼任管理者的责与利。
(6)合作组织的外部问题
外部问题的研究相对于内部问题较少,主要集中于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问题。曹锦清指出中国小农无法走向自发的契约联合,需要从外部但是不能是政府直接去推动,坚持把小农扶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自己走路;贺雪峰则强调在农民无法内生合作的前提下国家不可能不通过各种手段来促进农村的内源发展。申端锋认为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民合作的必然道路是实现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转向为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合作,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把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村的发展[47].姜裕富指出政府应该有效参与到农民合作组织中去,扶持促进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应对“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压力,一旦合作组织走上正轨,政府应及时让位[48].赵晓峰等人也赞同政府成为推动农民合作的重要力量。但是,党国英则质疑政府的促进作用,认为政府控制和农民合作的关系是彼消此涨的[49].此外还有杨雅如的合作社发展的文化环境问题、外部条件调整问题和制度供给问题研究、张晓山和温铁军的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及方向问题。
(7)对国外合作社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国外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国外合作社的经验介绍另一方面则是对西方合作社制度的理论分析。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一书,结合西方经济学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对西方合作社的产权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于国外合作社经验介绍则较多:对英国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社的介绍以及对美国、荷兰和日韩台合作社的介绍。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思路
本文主要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国内外合作社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第二部分是村社综合合作社生长机理的理论分析,分别从马恩的合作制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对合作社的存在依据、制度安排、运营模式和业务开展及其绩效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是村社综合合作社典型案例分析,文章分别对蒲韩社区、郝堂试验和瑞安“三位一体”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分析目前我国综合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第五部分是在总结日本和韩国综合农协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目前我国村社综合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和建议。
1.3.2 研究方法
1. 文献分析法通过搜集和梳理与合作社相关的文献,汲取有益的理论、合理的方法,为发展村社合作社实现村社再造提供理论支持。
2. 案例分析法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的分析方法,结合蒲韩社区、郝堂试验和瑞安“三位一体”三个典型案例对综合合作社生长机理进行分析。
3. 多学科综合研究法文章运用农村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对从村社合作社角度进行村社再造进行研究。
1.4 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点是探讨我国村社这一特殊制度下合作社的发展方向,结合不同背景和不同力量推动下的三个典型案例,从中总结我国今后农业农村的发展方向,描绘我国“三农”发展的美丽愿景。
摘要自2007年《合作社法》颁布后,合作社蓬勃发展,但是按单一农产品建立的专业生产合作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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