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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研究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 作者:孙宇
发布于:2020-03-12 共4790字

劳动价值论论文教授热荐10篇之第十篇: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研究

  摘要:任何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都是脑力和体力的统一。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脑力劳动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高度重视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

  关键词:脑力劳动; 体力劳动; 价值;

  Abstract:

  Any labor is the physiological sense of human labor consumption,is the unity of mental and physical strength.In the cour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with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the position of mental labor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so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role of mental labor in the process of value creation.

  Keyword:

  mental labor; physical labor; value;

劳动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机器大工业时代,其劳动形式以体力劳动为主;而在当代经济社会,人们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劳动构成中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已经占主体地位。有学者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简单的归结为体力劳动价值论,认为其只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代生产现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任何劳动都是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共同耗费

  马克思明确指出,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就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1]57,也就是说,创造价值的劳动始终都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统一,即包括脑力劳动也包括体力劳动。

  应该看到,作为人类劳动力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任何劳动都要耗费劳动者一定的脑力和体力,都是脑力和体力的统一。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它既包括脑力因素也包括体力因素,劳动力的耗费也必然表现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总和。从本质上看,任何劳动都是人的脑力和体力耗费的统一,没有不耗费体力的脑力劳动,也没有不耗费脑力的体力劳动,纯粹的脑力劳动和纯粹的体力劳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仅仅只存在于抽象的论述中。即使最简单的劳动也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结合,任何劳动都是在脑力支配下的体力支出,脑力处于主导地位,这是人的劳动和动物本能之间的本质区别。仅仅只耗费体力而不耗费脑力的活动称不上劳动,而仅仅只是一种本能,其区别就如马克思所论述的蹩脚的建筑师与辛勤的蜜蜂一样。在劳动过程中,脑力因素和体力因素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其中脑力因素居于主导地位,脑力支配体力,没有头脑的指挥和控制,人的活动就不成为劳动,而只是一种本能;体力则从属于脑力并且是实现脑力的手段,脑力的耗费必须通过体力劳动才能作用于劳动对象,才能得到实现,没有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则只是纸上谈兵而已。

  任何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但在不同的劳动形式中,其所耗费的脑力和体力之间的比例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劳动具有异质性,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有的劳动脑力劳动耗费多,有的劳动体力劳动耗费多。我们习惯上所论述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同样也都是脑力和体力支出的统一,而仅仅只是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在总劳动支出中所占的量、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划分,是就其从事的职业而言的,是就其劳动过程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支出所占的比例而言的。任何劳动都是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其区别仅仅在于脑力和体力支出的量、支出的比例不同而已。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不同主要是劳动分工的不同,以及劳动耗费中脑力因素和体力因素的构成比例和作用不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并不意味着在劳动力的耗费过程中脑力和体力是分开的,而仅仅只是有的人以脑力劳动为主、有的人以体力劳动为主而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上称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为体力劳动者,如搬运工人等,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为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劳动者等。无论是工厂一线工人等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劳动,还是教师、科学家等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都是脑力和体力的共同支出,其区别仅仅只是在劳动过程中脑力和体力构成的比例不同,或者说是以体力支出为主还是以脑力支出为主而已。

  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其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例也随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在人类社会初期,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是结合在一起的,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深化,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逐步分离开来。总体而言,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人们的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主,并且随着阶级的产生,在阶级社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互分离并处于对立状态。譬如,在简单商品经济时代,劳动者的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主,脑力劳动所占的比重较小;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时期,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同样是当时社会主要的劳动形式。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在生产力水平较发达的时期,劳动者的劳动以脑力劳动为主,如在当代知识经济社会,劳动者的劳动以脑力劳动为主,脑力劳动者已成为劳动者的主体,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已成为占社会主要地位的劳动形式。从劳动力中包含脑力和体力,到脑力和体力在不同的劳动者中所占的比例有高有低,到出现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分工,再到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成为劳动的主要形式,这是生产力发展、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应该看到,科技进步和劳动形式的变化改变的只是劳动过程中脑力和体力支出的比例,无论劳动的形式怎么变化,劳动过程中脑力和体力支出的比例怎么改变,都不可能改变劳动的质---劳动者劳动力的耗费、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共同支出,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纯粹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还应该看到,在不同生产力条件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的中所占的比例不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体力劳动占主体地位是普遍形态,如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时期,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在价值总额中占较大份额;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时期,如在当代知识经济条件下,脑力劳动者已成为创造价值的主体,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价值总额中占较大份额。

  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从最简单的体力劳动为逻辑起点来构建并展开的

  为了科学地分析复杂的劳动价值现象,有效地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马克思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首先将复杂的问题简化,"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做简单劳动力"[1]58,即以简单劳动和体力劳动为研究起点,把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还原为最简单的体力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1]58.应该看到,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从属于机器的、简单的、重复的体力劳动是劳动的主要形式,占主体地位,创造价值的劳动主要是一线工人等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更多的是以一线工人的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关系,但他同样高度重视脑力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高度重视脑力劳动者的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随后的论述中,马克思进一步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体力劳动拓展到其他劳动形式。在阐述总体劳动思想时,马克思明确指出,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劳动过程中的各种职能如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出现了分离,"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2]100.也就是说,马克思明确地区分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并强调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都是总体工人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例如,他把商品生产过程中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工程师等,也看作生产商品的总体工人的一分子,他们的劳动作为总体劳动同样创造价值。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管理劳动是脑力劳动的主要形式,而这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又表现为其与体力劳动的对立。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资本主义管理劳动的两重性,科学地分析了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在创造价值过程中的作用,指出,一方面它具有生产性,同样属于创造价值的总体劳动范畴,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剥削性,具有剥削雇佣工人的特殊职能。此外,马克思还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力劳动将逐渐取代体力劳动占主体地位,生产工人的"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3]212.

  三、要高度重视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脑力劳动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脑力劳动者越来越成为价值和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在当代经济社会,科技的进步导致劳动者队伍构成的变化,专门从事科技、管理等工作的脑力劳动者的数量越来越多,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在逐步下降,并有逐步被机器取代的趋势,而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在日益上升。

  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脑力劳动对提高劳动生产力有巨大的作用,它可以提高人的劳动能力、改进劳动工具、扩大劳动对象的范围,还可以提高生产的管理水平、创造新的生产力。最能体现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使用价值创造过程中作用的,是劳动工具的发展,从石器到铁器再到自动化机器等一系列生产工具的发展,这主要是脑力劳动的产物。马克思明确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最终"归结为脑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4]96.

  就使用价值的生产而言,从量的方面来看,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使用价值增加的主要因素。"由于应用了发明,使生产力提高了,即同等人数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内生产了更多的便用价值"[5]64;同时,通过脑力劳动可以发现物的更多的使用价值。就质的方面来看,通过脑力劳动可以提高生产商品的工艺水平,提高商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就价值的创造而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脑力劳动处于主导、核心地位,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大于体力劳动,可以推动大于自己许多倍的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大部分属于复杂劳动,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其创造的价值比体力劳动多。脑力劳动的劳动成果可以多次参与价值创造过程,如凝结在科学技术中的物化劳动可以多次重复的转移并保持到新产品中。此外,最先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管理方法的生产者可以提高其劳动生产力,从而获得超额剩余价值。

  当然,针对当代劳动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我们也应该看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缺陷与不足。关于价值计量的问题,马克思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在经济生活中,简单的体力劳动能够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其价值量,劳动时间一定,则体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一定,而脑力劳动则很难通过劳动时间来有效衡量其价值量的大小。传统的用劳动时间来计量价值量的方法仅仅适用于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劳动,而难以有效衡量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脑力劳动通常具有创造性甚至唯一性。以创新劳动为例,脑力劳动者用较少的劳动时间生产出来的创新度较高的商品,其所凝结的价值量同样较多,哪怕只花费了较少的劳动时间;而创新度较低的脑力劳动产品,即使其花费了很多的劳动时间,其价值量也不一定高。1名女性科技工作者1天的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可能比10名男性一线工人10天所创造的价值总量还要多。事实上,马克思也看到了这一点,指出"对脑力劳动的产物---科学---的估价,总是比它的价值低得多"[6]337.关于在生产过程中脑力劳动者的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计量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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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邵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文出处:孙宇.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共同创造价值[J].经济研究导刊,2019(2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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