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当前,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入了全面践行和持续优化的阶段,服务形式不断更新,新的经验越积越多,公共法律服务带给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体验度也不断地提升,打造了全新的局面。然而就当下的情况来看,公众持续上升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效供给不足及不均衡的现实是当前的突出矛盾。
近年来,基于对时代发展的顺应,沈阳市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予以高度重视,不断的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沈阳市遵从十八大精神的指导,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施行建议》,围绕依法治国这一主线,立足于服务民生,保障公民权益,与建设“法治沈阳”、“平安沈阳”相结合,在网络完善、资源整合、能效改进、领域扩展,持续提升方面,实现了由政府主导、遍布城乡、功能强大、长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的提升。基于该前提,铁西区也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展开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
但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研究为此做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分析出其问题源自五个方面: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配备不足、满意度不高、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偏少、评价体系不完善。而其背后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资金缺口较大、考核评价不充分、激励不够。
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大大迟滞铁西区甚至波及沈阳市整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立足于新的历史起跑线,如何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到更高层次,建设得更为完善,显然是铁西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众多活跃于司法行政前沿干部当下的首要工作。基于此,有必要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对铁西区的工作进行研究,所以本课题就此开展了研究探讨,以此助推铁西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善。研究在参考了上海、广州、杭州三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后,提出五方面的完善建议,完善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完善服务体系平台建设、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设置科学化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关键词: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has entered the stage of comprehensivepractice and continuous optimization. The service forms are constantly updated and newexperience is accumulating. The satisfaction and experience of public legal service to thepeople are also constantly improving, creating a new situation. However, in the currentsituation, the public's rising demand for legal services and the insufficient and unbalancedsupply of the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are the prominent contradictions.
In recent year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Shenyang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public legal services, and constantly promotes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 system. Followingthe guidance of the spirit of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Shenyang issued the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s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unicipalPeople's Governmen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centering on themain line of ruling the country by law, based on serving the people's livelihood and protectingcivil rights In the aspects of network improvement, resource integration, energy efficiencyimprovement, field expansion and continuous improve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werfuland long-term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led by the government has been promoted incombination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Shenyang" and "safe Shenyang". Based onthis premise, Tiexi District also launched a series of work around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legal service system, and achieved certain succes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icienci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exi District's public legalservice system. The research has done the corresponding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analyzedthat the problems originate from five aspects: insufficient personnel and institutions of TiexiDistrict's public legal service, low satisfaction, lagging service platform construction, lesspublic legal service products, and imperfect evaluation system. The reasons behind this lie inthe lack of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personnel, large funding gap,inadequat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and insufficient incentive. If these problems can not besolved timely and effectively, it will greatly delay the construction of Tiexi District and evenaffect the overall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of Shenyang. Focusing on new problems, newchallenges and new opportunities, and based on the new historical starting line, how to pushthe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to a higher level and improve it is obviously the primary workof 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organs at all levels in Tiexi District and many cadres active inthe forefront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Based on this, 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the constructionof the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in Tiexi District, so this topic has carried out research anddiscussion,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 legal systemin Tiexi District.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in Shanghai, Guangzhou and Hangzhou,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five suggestions to improveTiexi District's public legal service personnel system, improve the satisfaction of public legalservice, improve the service system platform construction, enrich public legal serviceproducts and set up scientific public legal servic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KEY WORDS: Tiexi District, 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ofpublic legal service system。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依法治国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非常重要。“建设成熟完整的法律服务系统,设立贯穿城乡的多层次相互支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全面普及民生领域”这条理论是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而习近平于 2014 年 4 月的发言中再次提到“积极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面贯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推进明确路线。由此可见,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下,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上下共同关注、利国利民的头等大事,也是司法行政领域各级机关新时期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工作内容。先后出台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十三五”规划纲要》皆围绕公共法律服务提出要加快构建城乡全面覆盖的服务体系。2019 年 7 月,为了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速,国家再次出台了指导意见,特别提到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响应和满足公众快速萌生的法律意识与激增的法律服务需求,要以普惠公平、城乡连贯、高效便利、为中心,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快速建造,使民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以及获得感能得到积极的改善。2022 年,争取实现城乡贯通、高效便利、公平普惠的服务制度目标。
公共职能其中的一个分支就是公共法律服务,不但是国家保障和实现民生权益的根本措施,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深化推进和构建,旨在推进基本法律服务的全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跨领域、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对满足公众不断扩大的美好生活向往,改善国家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此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经开始先行实行,并掌握了部分先进经验,以山西省为例,积极响应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建设,不仅组建了实体服务平台,而且同步开通了热线平台与网络服务平台,依托于数据流,建立联动协作,集成“三台”服务,共同服务于民众法律诉求 ,建立了四级服务体系。同时又与微信端、“12348 山西法网”
Web 端建立了横向连接。很多省市构建了覆盖面涵盖整个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带领下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下,依托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这一媒介,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基于对时代发展的顺应,沈阳市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给予高度重视,不断的推进建设工作,基于十八大的指导精神,沈阳市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围绕依法治国这一主线,建立了长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体系。基于该前提,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系统,职能资源整合以及优势发挥方面,铁西区通过理论研究的深入展开,实践探索的努力推行,都累积了不少经验,并获得了阶段性成就。
然而,铁西区现行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有较多问题,如财政投入有限、设计不合理、运行与管理存在漏洞等,这些问题倘若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必然会使铁西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铺设受到影响,甚至波及整个沈阳市的建设工作。围绕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立足于新的历史起跑线,如何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到更高层次,建设得更为完善,显然是铁西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众多活跃于司法行政前沿干部当下的首要工作。基于此,有必要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对铁西区的工作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此次探讨,可以为铁西区铺设公共法律体系,更好的践行公共法律服务带来一定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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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评价.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研究框架.
第五节 创新点
第二章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第一节 核心概念
一、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概念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成的要素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依法行政理论.
第三章 沈阳市铁西区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现状.
第一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举措及成效.
一、铁西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举措.
二、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
第二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调查情况
一、调查目的
二、调查对象
三、调查内容
四、调查方法
第四章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第一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铁西区 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配备不足.
二、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三、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偏少.
四、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不完善
第二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性不足
二、资金缺口较大.
三、考核制度不健全
第五章. 国内其他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第一节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及启示.
一、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
二、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第二节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及启示
一、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
二、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第三节 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及启
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
二、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第六章 完善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对.
第一节 完善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体系
一、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发展规划
二、探索新兴的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机制.
第二节 优化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平台建设.
一、打造标准化立体服务平台
二、提升服务质量实行服务工作标准化.
第三节 丰富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产
一、合理分配资源,增加服务产品
二、针对法律需求研发多种服务产品
第四节 设置科学化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一、科学制定考评指标.
二、建立健全评价体制.
结 论
当前沈阳市铁西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其实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事,也真正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政策,也能帮助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公众。当然,因为一些原因,我国各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还是比较晚,所以实践经验有限。
从现在情况来看,往往存在不少问题,关于公共法律体系建设需要更多地规划,并对其进一步进行完善。而法律服务人员也需要提高其自身的服务意识,法律服务监督机构的作用也需要发挥。相信经过沈阳市铁西区的努力,该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也能更加完善和成熟。
本文的研究是以沈阳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研究对象,并作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其研究通过“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这一研究思路,并参考了上海、广州和杭州三地的经验,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认为要完善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完善服务体系平台建设、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设置科学化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由于本人自身学术能力和知识水平所限,对铁西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研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还不够透彻深入,提出的相应对策和建议还存在着过于单一化和理想化的问题等,需要在今后的学习研究中不断深入思考,着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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