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前,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基本是单一的学校教育。自学考试打破了教育的传统模式,面向全社会开放,实现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国家考试制度与社会化教育形式的和谐统一。自学考试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伟大产物,顺应了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为大面积提高国民素质,实现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14年是河北省自学考试建立30周年。自1984年以来,河北省自学考试始终坚持有利于满足河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劳动者素质和受教育者学历层次的提高,有利于解决全省本科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有利于促进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保证了河北省自学考试的健康持续发展。截至2014年,河北省已有在籍考生2 104 918人,毕业生1 009 991人。实践证明,河北省自学考试为拓宽办学渠道、适应社会需求、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1 河北省自学考试的发展
1.1 历史回顾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有以下两个显着的特点:第一,社会和个人的高等教育需求都十分强烈,形成“青年要上学、干部要文凭、国家要人才”的局面。能否广开学路、不拘一格地培养和选拔人才,不仅与现代化建设的大业密切相关,而且关系到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局面的维护和发展;第二,被“文化大革命”耽误了的一代人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尤为强烈,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肩负着工作和家庭的多重压力,工学矛盾十分突出,要求开辟和拓宽适合他们特点的正规学校教育之外的学路。然而,当时我国的高等教育,无论在发展规模还是在办学形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这种需求。在这种历史背景下,1978年2月,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机制,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1980年12月,教育部在广泛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向国务院报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和辽宁省先行试点。初步实践证明,自学考试确实为广大公众提供了一种接受高等教育的新途径,符合国情和文化传统。1982年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鼓励自学成才”.1983年5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逐步建立自学考试委员会,推广自学考试制度。随即,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昆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在全国推行自学考试制度。
1983年10月,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成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省自考委下设办事机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考办”),同时要求各地市县和各主考院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从组织领导、考试办法、学历使用和待遇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1984年4月,河北省首次开考法律、英语等4个专科专业,报考人数达2.3万人,由此拉开河北省自学考试的大幕。
河北省自学考试从初创至今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年至1993年,是“初创和补偿教育”阶段。这一时期建立了各层次的组织机构,并不断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表现在:
第一,建立了省、市、县和主考学校自学考试机构;第二,建立并完善考务、考籍和命题等制度,先后制定《河北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办法》等12个规章;第三,完善助学体系的建设,先后有近60个单位和行业部门成为助学单位;第四,创办《河北自学考试》杂志。
第二阶段:1994年至2003年,是“补救教育”和“补充教育”阶段。这一时期是河北省自学考试的高速发展期。截至2003年,河北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达到123个,毕业生40余万人,为河北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3.6%)贡献了4个百分点。主要表现在:第一,建立函授、卫星电视教育和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教师的办学模式(简称“三沟通”)。截至2003年,“三沟通”开考专业12个,毕业考生近11万;第二,建立自学考试和电大教育相沟通的办学模式(简称“两沟通”),截至2003年10月,报名人数累计达30余万人,累计毕业9万余人;第三,开办面向社会的学历文凭考试;第四,开办面向从业人员的非学历证书考试。
第三阶段:2004年至今,是“综合改革”阶段。
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不断扩招,自学考试受到很大冲击。河北省采取专业、课程和信息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确保河北省自学考试的健康稳定发展。
1.2 原因分析
综观河北省自学考试30年来的持续发展,主要是审时度势、把握机遇、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开展自学考试工作的结果。
1.2.1 坚持发展“三沟通”和“两沟通”
据1992年6月数字统计,河北省当时有初中教师 13 191 人,达到专科学历的有 53 504 人,占40.56%,达标率居全国第29位。基础教育师资队伍落后成为当时制约河北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因素。面对这种情况,河北省在认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从1993年开始建立函授、卫星电视教育和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初中教师的办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把学历不合格,能够参加自学的初中教师组织起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全员培训,并逐渐延伸到小学和高中教师,师范类专业由专科扩展到本科。到2003年年底此项工作结束时,已培养毕业生近11万。
1995年河北省实施“科教兴冀”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人才。河北省自考委抓住机遇,进行了自学考试和电大教育相沟通,本着优势互补、保证质量和共同发展的原则,探索出一条适合河北省实际情况的教育途径,逐渐由最初的4个专业增加到10个专业。“两沟通”是河北省自学考试发展历程中建立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和共同发展的经典之作,为河北省实施“科教兴冀”战略注入了活力。
1.2.2 坚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变化,必然受到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影响和制约。河北省普通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始于1999年,高校扩招、报考年龄放宽使更多的学子能够享受到高等教育,受到了社会欢迎。但是与发达省市相比,河北省高等教育资源仍显薄弱,尤其是本科资源相对不足。为了解决高职学生的继续教育问题,自2001年开始,河北全面推进高职类学生自学考试发展,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富有特色的高职类学生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新模式,面向高职学生开考本科专业 31 个、专科专业 18个。2004 年全年,高职学生报考人数达 191 208人,报考686 219科次。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高职学生的管理体制,建立起一套适合高职学生自学考试的规章制度,社会反响强烈。数据显示,2004年至今,高职学生报考比例基本保持在57%左右,是河北省自学考试持续发展的主要增长点。
在面向高职学生发展自学考试的过程中,河北省及时调整专业,适应高职学生学习和就业的需要,最大程度满足高职学生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向高职院校的专业靠近;此外,实行高职院校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的衔接,学校学过的一些课程可以计入自学考试成绩;再者,实行与部分资格证书的对接。总之,本着“互通立交、难易适度和保证质量”的原则,形成了一套高职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的管理体系。
2 河北省自学考试创新发展的举措
2.1 加大专业和课程调整力度
以“宽口径、厚基础、大方向”为基本思路,河北省着力解决部分专业面较窄、交叉课程过多、人才培养目标不适应社会需要等突出问题。新专业开考强化内涵,拓宽外延,在原有专业设置基础上,充分整合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最大程度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业设置,加强不同层次教育所开课程及非学历资格证书课程的沟通衔接,打造职业型、应用型、技能型的专业体系结构。同时,新专业开考优先考虑社会亟需的应用型专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作为应用型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