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自然辩证法论文 >

阿钦斯坦的证据定义及实用主义方案

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作者:梁贤华
发布于:2021-06-10 共11022字

  摘    要: 猜想是科学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而在评价一个猜想的时候,总是离不开对证据的考察。阿钦斯坦在他的证据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关于科学猜想的实用主义方案:猜想的主要功能是说明和解决现实的问题,根据不同的目的引入猜想是允许的,但是在评价猜想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认识论的标准,还要重视实用的标准。总的来说,可以把阿钦斯坦所给出的四个证据定义作为评价猜想的工具,并且阿钦斯坦的方案和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是一致的。

  关键词 :    阿钦斯坦;猜想;证据;实用主义;

  Abstract: Speculation is a core concept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when we evaluate a conjecture, it always involves in the examination of evidence. Based on the evidence theory developed in his early days, Achinstein proposed a pragmatic solution to the scientific speculation: the main function of the speculation is to describe, explain and solve the actual problem, the introduction of speculation according to different purposes is allowed, however, when evaluating a speculation, we must not only consider the standards of epistemology, but also the pragmatic standards. In general, one can use the four evidence definitions given by Achinstein as a tool for evaluating speculation, and Achinstein's pragmatism is consistent with the slogan “Practice is the standard of truth test”.

  Keyword: Achinstein; speculation; evidence; pragmatism;

  着名科学哲学家彼得·阿钦斯坦(Peter Achinstein)在以《证据专着》《证据、说明和实在论》和《证据与方法》为代表的着作中建立了系统的证据理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阿钦斯坦的证据定义及实用主义方案
 

  在他的最新着作《科学猜想》中,阿钦斯坦进一步以自己的证据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一个关于科学猜想的实用主义方案,即如何应用他的证据概念去界定、评价科学猜想,正如他所说的:“在目前的这本书中,我的目的并不是进一步发展或辩护这些概念,而是利用它们来帮助我们理解猜想的理念,去揭示科学猜想是如何被判定为猜想的,并且去评价各种‘宏大的’和‘次宏大的’猜想。”[1]xii而“这些概念”指的正是他的证据概念,“宏大的”理论是指试图去解释宇宙中一切现象的终极理论,例如,弦论。

  由于“证据”和“科学猜想”都是科学哲学的关键概念,所以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考虑到证据理论是阿钦斯坦所提出的关于科学猜想的新实用主义方案的基础,我们将先来论述他的证据理论。

  一、阿钦斯坦的证据定义

  阿钦斯坦致力于建立自己的证据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应对霍普金斯大学的一个系主任(他的同事)的挑战。在一次会议中,该系主任对他半开玩笑说:“彼得,你没有做出任何科学家感兴趣的贡献。”[2]3阿钦斯坦解释说,考虑到对方是一个有教养的人,“你”应该被理解为“科学哲学家们”。所以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即科学哲学理论是否具有实用价值?

  阿钦斯坦通过建立一种具有实用价值的证据理论来回应上述挑战。而他的第一个行动是批判经典的证据理论。他认为,科学家在证据问题上产生分歧时,罕有向哲学家求助的原因是,通常哲学家对证据做出了两个预设:证据是一个非常弱的概念;证据关系是先验的而不是经验的。[2]5例如,根据贝叶斯主义的证据理论:e是h的证据,当且仅当P(h|e)>P(h)。但是,阿钦斯坦认为这种证据是很弱的,很容易受到反驳,比如说,根据前述的证据定义,买一张彩票的事实构成了中奖的证据。但这是一个非常弱的论断,因为购买一张彩票往往只是使中奖的概率从0上升到百万分之一而已。

  人们可能会反驳说:是的,买一张彩票中奖的概率几乎为零,但是,如果我们不买彩票,那么肯定不会中奖,这是绝对的确定性。因此,购买一张彩票的事实至少建立了一个通向中奖的因果通道。

  阿钦斯坦则回应说,正如人们将低于某个收入水平的人划分为“贫困户”一样,“我认为证据,并且因此信念的合理性是一个‘阈值’概念。”[1]17也就是说,证据是人们相信某种东西的好理由,因此应当具有一个较高的概率值。这种思想直接体现在他最重要的证据定义中,即:

  潜在证据:在给定b的条件下,e是h的证据,仅当(1)P(E(h, e)|e∧b)>1/2;(2)e和b都是真的;(3)e并不蕴涵h。

  其中b, e和h分别是背景知识、证据和假说,而E(h, e)表示e和h之间存在一种说明的联系。[2]170并且条件(1)实际上还隐含了一个条件,P(h|e∧b)>1/2,即证据对假说的支持度大于50%。阿钦斯坦要求潜在证据概念满足条件(1),一个主要目的是排除对立的竞争性假说,即是说,如果e是h的证据,那么e就不能同时也是的证据。

  什么是“说明的联系”呢?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不存在“说明的联系”呢?阿钦斯坦给出了一个例子来进行说明。[2]8

  令e=乔丹吃小麦,h=他不会怀孕。

  那么,无论是否有证据e, h的概率都是一样的,即P(h|e)=P(h)=1。因为从生理的角度来说,男子乔丹根本就不会怀孕,而且吃小麦和怀孕也没有联系。这个例子说明,e若要成为h的证据,则它和h之间必须要有某种联系。因此,光满足条件P(h|e∧b)>1/2,还不能断定e是h的证据。而且,我们至少可以把因果联系看作是“说明的联系”的一种类型。

  阿钦斯坦的“潜在证据”实际上是对贝叶斯证据定义的一种修正,因为第一个证据条件,即P(E(h, e)|e)>1/2,反映了两个基本的理念:一方面,“说明的联系”是用哲学方法来弥补第一种贝叶斯证据定义P(h|e)>P(h)的缺陷,因为对他来说,e的出现降低了h的概率也是允许的;另一方面,该条件是对第二种贝叶斯证据定义P(h|e)>k的修正,后者只规定了k的取值范围,即k∈[0,1]。而阿钦斯坦明确要求k=1/2。当然,这种修正隐含着新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在阿钦斯坦的第二个证据条件中,直接出现了“真”的表述,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在“潜在证据”的基础上,阿钦斯坦进一步定义了“真实证据(veridical evidence)”[2]174:

  e是h的真实证据,当且仅当(1)在给定b的条件下,e是h的潜在证据;(2)h是真的。[(3)e和h之间存在一种说明的联系。]

  换句话说,真实证据除了需要满足潜在证据的三个条件之外,还需要满足第四个条件:h是真的。而且他在最新着作《科学猜想》中去掉了条件(3)的括号,明确要求e和h之间存在一种说明的联系。阿钦斯坦认为,真实证据是科学家共同追求的东西,是科学研究的一个最终目标。可见,阿钦斯坦的理论体系的终极目标是求真。

  在“真实证据”的基础上,阿钦斯坦进一步定义了另外两种证据概念[2]174:

  ES-证据:相对于某个认知形势ES,e是h的ES-证据,当且仅当(1)e是真的;并且(2)ES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理由相信(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e是h的真实证据。

  主观证据:在时间t, 对h来说,e是主体X的主观证据,当且仅当(1)主体X相信e是h的真实证据;并且(2)主体X相信h为真的理由是,e是真的。

  阿钦斯坦指出:“一个认知形势是一类抽象的情景,在其中一个人知道或相信特定的命题是真的,但是他并不知道其他的人是否知道或相信这些命题是真的,即使事实上这样的一种情景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获得的。”[1]18政治哲学中的自然法传统,例如霍布斯、洛克的自然状态,和罗尔斯的“原初状态”,都可以用 ES-证据来解释。类似地,帕里斯(J. Paris)在《纯粹归纳逻辑》一书中也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构想——“零知识状态”:假设主体X除了一阶逻辑的基本原理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背景知识,那么在这种状态下,逻辑上,或理性上,主体X应该对句子θ在结构M中为真的可能性赋予什么样的信念?[3]10这个“零知识状态”也能通过ES-证据得到说明,即它是主体X所面临的一种特殊的情境,并且主体X在这个情景中需要做出理性的决策。

  ES-证据和主观证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理查兹(R. Richards)充分地肯定了这一点,他指出:“特别地,阿钦斯坦的主观证据概念和认知形势证据概念对于理解达尔文关于证据和进化的观点的细节是有用的。主观证据给我们一个描述的框架,而认知形势的理念给我们资源去思考与各种各样的背景有关的指示问题(prescription question)。”[4]192稍后我们将看到,这两种证据概念对于研究科学猜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总的来说,在阿钦斯坦所给出的四种证据定义中,“潜在证据”是理论基础,因此是最重要的。而“真实证据”是科学家所追求(或应当追求)的最终目标。但是,他承认科学研究是会受到社会环境制约的,所以他引入了“ES-证据”和“主观证据”。这表明他的证据理论是一种多元论主义,承认人们对证据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在“真”的问题上,他并不是一个相对论主义者,而是一个决定论者,这可以从他的“真实证据”概念中得到说明。

  二、科学猜想的界定

  猜想,经常地又被称为“假说”或“假设”,是科学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而正是在证据理论的基础上,阿钦斯坦探讨了如何界定科学猜想的问题。

  首先,他将猜想和证明区分开来:“在这里‘证明’是一个太强的术语,因为它表明确定性。如果直接地把猜想理解为未曾证明的论断,则大多数科学论断将会成为猜想。”[1]xii阿钦斯坦所提到的“证明”指的是数理逻辑意义上的证明,即对于给定的前提,可以必然地推断出结论。如果我们把“证明”作为区分科学猜想的标准,那么包括牛顿力学在内的大多数自然科学理论都将被划入“科学猜想”的范畴。

  阿钦斯坦将猜想和证明区分开来,主要的目的是说明衡量猜想的尺度——证据,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的。他说:“科学家典型地提供的是证据,并且他们想要的是证据(如果他们能够得到)——提供一个理由去相信他们所给出的论断。如果这种证据对某个论断是缺乏的,那么该论断将被看作是一种猜想。”[1]xii简单地说,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即可以把一个理论看作是猜想。证据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提供一个让人们信服的充分理由。

  什么是“充分性”呢?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充分性”隐含着“真”或“正确”的含义,也就是说,人们相信e是h的证据,是因为他们相信e是真的,并且根据e可以进一步判断h也是真的;另一方面,正如范弗拉森所主张的那样,“充分性”只是经验上的充足性理由,如果h能够很好地解释现象e, 那么对于理性决策来说,这已经足够了,无须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承诺“真”,“真”只是一个冗余的假设。相似地,阿钦斯坦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猜想:

  我要区分两种类型的猜想,第一种,并且是最为常见的,是由没有知道有证据(如果存在)的猜想者给出的,在这些条件下引入假设:(a)他们相信这些假设或者是真的,或者是接近于真的,或者是值得考虑的真之可能的候选者;(b)在说明、预测、统合、计算等过程中,他们引入这样的假设,即使这些成问题的假设结果变成不正确的。(a)和(b)称为“理论化”条件。在没有知道是否有证据支持时引入假设,但以某种方式满足这些条件,称之为真-相关猜想。

  另一种类型,在说明、预测、统合等过程中,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引入假设,但是引入这些假设的人不相信这些假设是真的,或者是接近于真的,或者是值得考虑的真之可能的候选者。……我称之为真-不相关猜想。[1]6-8

  将科学猜想区别分为“真-相关”和“真-不相关”两种不同的类型,隐含了科学实在论和反科学实在论之争。由于阿钦斯坦在他的最为重要的两种证据定义——“潜在证据”和“真实证据”中,都用到了“真”的概念,这表明他属于科学实在论阵营。这可以从他给科学猜想所下的一个定义中得到体现[1]20:

  对主体X来说,h是一个(真-相关)猜想,当且仅当主体X并不知道有支持h的证据。

  也就是说,如果在客观世界中确实是有真实的证据存在,只是主体X不知道该证据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当主体提出理论h时,我们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猜想。科学猜想给人们一种希望,即将来总有一天,将最终会发现证实h的那个证据。

  阿钦斯坦说:“我将把猜想理解为引入假设而不知道是否存在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如果证据存在,猜想者可能知道或不知道它们。猜想者甚至可以隐含地引入这样的假设而没有认识到他这样做了。”[1]1可见,科学家可能意识到自己是在猜想,也可能没有意识到,而判断一个理论是不是猜想的关键是他是否知道有证据支持该理论。但是,怎么样才算是“知道”呢?对于阿钦斯坦来说,“知道”意味着一种确定性,即主体X认识到一个理论是真的,并且该理论确实是正确的。可见,阿钦斯坦对科学猜想的判断是很严格的。这可以从他给出的例子得到进一步说明:

  情况1 假设我在一份通常可靠但不是完全可靠的报纸中读到,有证明10-维时空存在的证据,并且假设这份报纸的报道是正确的,但由于这份报纸不是完全可靠的,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这样的证据,虽然我有一个较好的理由相信该证据。根据猜想的定义,如果在“理论化”时,我引入假设(10-维时空存在),我是在猜想。

  情况2 假设我阅读一份科学杂志,一个非常可靠的来源,说有证据表明10-维时空存在,并且我使用假设——10-维时空存在[以满足条件(a)和(b)的方式理论化]。然而,事实上,与情况1不同,这份科学杂志的报道是错误的:它看作是证据的东西其实并不是证据,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存在。根据猜想的定义,在阅读这篇论文之后,我把10-维时空假设引入到我的理论中来,我是在猜想,我有理由相信有证据表明10-维时空存在,但事实上这样的证据并不存在。[1]25-26

  正如以太是19世纪光的波动说的一个核心假设一样,10-维时空是现代弦论的核心假设,所以10-维时空是否存在,是判断弦论成功与否的关键。对于前述的例子,在第一种情况中,由于信息源不是很可靠,所以即使报道中所说的“10-维时空存在”是真的,“我”对此还是心存疑虑,所以当“我”采纳“10-维时空存在”时,根据阿钦斯坦所给出的证据定义,“我”只是在猜想。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是有一个潜在证据。

  而在第二种情况中,“10-维时空存在”是假的,虽然它来自于一个权威的信息源头,如果“我”采用了“10-维时空存在”这个“事实”,将被看作是一种猜想。如果我们进一步假定该权威学术杂志是《自然》,由于这份学术杂志声誉卓着,每一个阅读了该文献的人都会倾向于相信它的结论。这个时候“我”便处于一种特殊的认知形势中,拥有一种ES-证据。

  阿钦斯坦是否暗示我们有责任证实证据的真实性呢?这应该不是他的目的,因为要求科学哲学家乃至普通人去做科学实验是不现实的,不符合他的实用主义精神。事实上,我们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到,在阿钦斯坦的心目中,做科学研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差事,他要求如此严格,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人们所提出的理论主张都应被看作是一种猜想。

  总的来说,如果一个科学假说可以通过阿钦斯坦的“潜在证据”,或“ES-证据”,或“主观证据”得到解释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以把它们划入“科学猜想”的范畴。而如果一个科学假说获得“真实证据”的支持,那么它将被证实为一个真理。对阿钦斯坦来说,即使是“猜想”,如果能够冠以“科学猜想”的称号,至少要获得某种意义上的证据支持。这隐含了一种特别的对待猜想的态度。

  三、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方案

  在前述的分析中,我们已经体会到,关于猜想,阿钦斯坦持有一种特别的立场。事实上,他是通过批判三种经典的对待猜想的态度来对自己的立场展开论述的。这三种互相冲突的观点分别是“极端保守主义”“温和派”和“极端自由主义”。[1]11-15

  (1)极端保守主义的核心观点是:禁止猜想。

  代表人物是牛顿,在牛顿的眼里,猜想是缺乏根据的,应当严厉禁止。在他和波动说理论家的论战中,这种立场更加突出。不过,牛顿的这个观点已经脱离了当今的现实状况,在一个诸多领域都已经被高度理论化的时代,即使是在实验观察的过程中,也需要以某种理论作为支撑点,即“观察渗透着理论”。

  阿钦斯坦指出,极端保守主义思想还可能体现在另一个方面,即不是禁用一切猜想,而是限制发表不成熟的猜想。他说:“当极端保守观点的辩护者说‘别猜想’时,我将把他们看作是指,至少科学家不应当公开自己的猜想。也许他们允许科学家私下地沉浸在猜想之中(笛卡尔甚至不允许这样做)。但是,在最低限度上,科学家应当避免发表他们的猜想或以其他的方式与科学共同体交流。”[1]11-12阿钦斯坦指出,如果所有人都得严格遵守这种立场的话,那么波动说和弦论都无法为世人所知。因为波动说的核心假设,即以太,是一个猜想;而弦论的一个核心假设,即10-维时空,也是一个猜想。阿钦斯坦甚至认为牛顿力学体系也是一个科学猜想(历史上最伟大的猜想之一):“我将论证牛顿定律事实上也是一种猜想,虽然他强烈地否认。”[1]xi因为从逻辑上讲,牛顿是通过归纳推理得到所有的物体都遵循万有引力定律这个结论的,而归纳只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事实上,至今还有不少学者抱怨,在牛顿力学中,“力”的概念和“以太”概念一样,都是神秘的。

  (2)温和派的核心观点是:谨慎猜想。

  阿钦斯坦援引美国前总统里根的口号“猜想,但验证它”来表达它的核心思想,这和胡适的主张“大胆猜想,小心求证”有异曲同工之妙。阿钦斯坦认为温和派的典型代表是假说-演绎主义,并且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归纳主义和演绎主义两个分支,前者以惠威尔(W. Whewell)为代表,后者则以波普尔为代表。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支持科学家提出猜想,并且认为猜想构成了科学研究的一个本质部分。在当代,人们普遍认为这种观点较好地反映了科学研究的真实面貌,正如利普顿(P. Lipton)所指出的:“这种理论通过预测的成功获得支持……假说-演绎模型看来真实地反映了科学的实践,也许这正是为什么它已经变成了科学家的科学哲学的原因。”[5]15

  阿钦斯坦认为,温和派鼓励科学家提出猜想,但是在发表猜想方面应持审慎的态度:“如果你想做科学研究,猜想是好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是猜想必须伴随着检验。不要在未取得实验进展之前发表你的猜想,即使这只是等同于指出应当如何设计实验。”[1]14但在检验假说方面,阿钦斯坦不同意惠威尔的整体论立场,而主张一种局部论的立场,并且他认为证据实际上是依赖于语境的,他允许对猜想进行修正,这使得他和波普尔的立场也不一样。稍后我们将就此展开详细的分析。

  (3)极端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是:欢迎猜想。

  阿钦斯坦援引费阿耶本德的着名口号“像疯子一样猜想,即使你不能验证它”来刻画极端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后者提倡在科学方法上应实行“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极端自由主义热烈地鼓励科学家提出新猜想,哪怕这是对现有成熟的科学理论的一种挑战。所以,这种观点和温和派一样,都主张一种包容开放的学术研究精神,就这一点来看,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阿钦斯坦并不完全赞同极端自由主义方案,至少不鼓励人们发表不成熟的思想。因为,他认为提出一个好的科学猜想是不容易的,而且他强调科学研究要有证据作为基础,虽然他承认证据类型是多样化的。正如他所说的,科学猜想“不容易做到,或至少不容易做好……猜想不是,或不应是自由地并且没有限制地去完成的”[1]xiv。

  在对前述的三种对待猜想的典型态度一一进行批判之后,阿钦斯坦最终给出了自己的方案,我们不妨称之为“第四种方案”或“实用主义方案”。

  (4)实用主义方案。

  阿钦斯坦方案的核心观点是:猜想是必要的,但评价猜想时不能只考虑认识论的因素(真),非-认识论因素(实用)也是很重要的。首先,他认为猜想是科学研究的一个关键,也就是说,“猜想是科学的一个本质部分”[1]xiv,他援引了爱因斯坦的名言:“我认为只有大胆的猜想能够推动我们前进,而不是事实的累积。”[1]1阿钦斯坦的立场和现代科学研究的现状是相符的。

  其次,他强调自己的立场与前述的三种观点有重要的区别:“对待科学中的猜想,我的方案是实用主义的。我拒斥僵化的观点——‘永远也不要猜想’,或‘多多地猜想,但检验它们’,或‘多多益善,不必担心检验的问题’。何时、以及如何做猜想依赖于研究的背景,即依赖于:(1)你所知道的东西,或至少你认为你知道的东西;(2)你努力去说明、统摄、计算、预测……的是什么;和(3)你打算如何去做。” “如何评价一个猜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实用主义的和语境依赖的问题。”[1]263-264阿钦斯坦认为,麦克斯韦在19世纪所提出的理想气体定律是实用主义方案的一个范例。[1]139-143阿钦斯坦认为,麦克斯韦在19世纪所提出的气体运动理论是实用主义方案的一个范例。麦克斯韦提出的主要理论预设包括:(1)气体是由球状的分子构成的;(2)它们沿直线运动;(3)它们只有在碰撞接触时才受到力的作用。他之所以使用这些简单的预设,不是出于本体论的考虑,例如“自然是简单的”,也不是出于认识论的考虑,例如“简单的假设比复杂的假设更可能是真的”,而是因为把理论建立在它们的基础之上更容易检验和做进一步的修正。[1]139-143

  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思想浓缩在他对“简单性”这个理论评价标准的辩护中:

  与某些热情的简单性的支持者不同,我把简单性的实用主义优点看作是最重要的。我这样做部分地是因为我拒斥简单性的拥护者赋予它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优点,部分地是因为,即使真或经验充分性也是简单性的优点,对于判定真或经验充分性需要什么样的标准来说,不得不考虑实用主义的问题。但是我把简单性辩护成实用主义的优点的主要原因是,我把它看作是表征、发展和应用理论来解决(关于现实现象的)问题的一个重要的优点。[1]140

  换句话说,在阿钦斯坦看来,对待猜想的有效态度是看它是否能够解决现实的问题,即是否有助于我们描述、解释现象,是否有利于将来的进一步发展和修正。对实用主义的强调,并非意味着在阿钦斯坦看来真是不必要的预设,相反,他相信实用是通向真的一个重要路径。

  下面让我们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来进一步剖析阿钦斯坦的思想。

  第一,虽然阿钦斯坦和惠威尔同属归纳逻辑阵营,但是他们的观点还是有较大差别的。首先,阿钦斯坦支持一种混合的贝叶斯推理模式,而惠威尔支持假说-演绎,在惠威尔和密尔(John S. Mill)之间发生的着名的关于归纳的性质的争论之中,阿钦斯坦选择站在密尔的一边。其次,阿钦斯坦的归纳理论是局部论,对于他来说,归纳推理的有效性取决于经验事实,而不是取决于普遍性的归纳图式;而惠威尔的归纳理论属于整体论,认为评价一个理论的关键标准是融贯(consilience):如果一个理论h是真的,那么它不仅在当下和理论系统中的其他理论假设是融贯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理论的发展,这个理论h和经过修正后的新理论系统依然保持融贯,并且会变得越来越简单。可见,这是一种描述性的归纳理论,正如赫西(M. Hesse)所指出的:“惠威尔的解释总体上是描述性的,而且他鲜有努力尝试去说明其理论元素之间的逻辑关系。”[6]206由于对融贯标准的强调,惠威尔的归纳理论又被看作是一种融贯论;同时,由于对简单性标准的强调,他还被看作是最佳说明推理的理论前驱。目前学术界对惠威尔归纳思想的解读尚未有定论,我们可以就此展开进一步的研究。

  第二,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方案与证伪主义有两个重要的区别。首先,前者认为一个假说能够成为科学理论,必须获得某种证据的支持,所以我们需要谨慎地对待科学假说,不要轻易地发表不成熟的假说;后者则鼓励大胆地提出新假说,并且一个假说越是普遍越好,因为这样的假说更容易被证伪。其次,前者认为对假说的评价需要考虑到实用的因素,例如其对将来的理论发展是否有帮助,因此理论评价依赖于特定的语境;后者则认为假说评价的唯一标准是否定后件式逻辑标准。即,如果h→e, 那么它逻辑地等价于,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证明e是不正确的,那么我们便可以必然地推断出h是假的。不过波普尔的观点和科学家的主观愿望不符,因为在现实的科学工作中,绝大多数科学家都希望自己的理论能够被证实,而不是被证伪。而且,根据着名的杜恒-奎恩论点,不是h→e, 而是h∧b→e, 因此人们总是可以通过增加辅助假设的方法避免核心假说被证伪。

  第三,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方案是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一种修正和发展。首先,他直接利用概率工具来刻画证据的性质,而相关性是逻辑经验主义的证据定义的关键所在。但是阿钦斯坦把证据理解为一种阈值概念,他规定,e要成为h的潜在证据,仅当在已知e为真的条件下,h为真的概率大于1/2。他引入这个条件的目的是克服以卡尔纳普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绿蓝悖论”的挑战,后者揭示同样的证据可以确证两个互相排斥的假说,但根据阿钦斯坦的潜在证据定义,我们只能在两个互相排斥的假说之间选择一个,否则将会出现的情况,违反概率公理。其次,与逻辑经验主义强调逻辑标准在评价假说中的核心作用不同,阿钦斯坦认为经验信息才是评价假说的关键标准,所以他在自己的证据定义中引入了新的元素——“说明的联系”,这使得他的理论和当前颇为流行的最佳说明推理产生了联系,两者都强调理论对语境的依赖性。对两者进行比较是我们将来的一个研究主题。一般地说,由于强调科学假说需要建立在证据概念的基础之上,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方案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可获得常识和直觉的支持。

  值得指出的是,阿钦斯坦的最新着作的英文名称是“Speculation: Within and About Science”,我们意译为“科学猜想”,但是,与“hypothesis”不同,“speculation”经常被用到新闻行业中,例如,人们会说,新闻报道的是事实,而不是揣测(speculation),可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钦斯坦在书名中使用了“speculation”这个词,因为他主张人们不要轻易地发表不成熟的猜想。我们还注意到惠威尔在其代表作中也频繁地使用该词。而且,在阿钦斯坦出版前述着作之前,他的学生迪费特(V. Di Fate)在《阿钦斯坦的牛顿式经验主义》一文中强调了“within”和“about”这个两个介词的重要性,认为它们反映了阿钦斯坦和以卡尔纳普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的根本区别:卡尔纳普认为,e是否是h的证据,最好让哲学家来判断;而阿钦斯坦则认为,e是否是h的证据,取决于科学家的判断,哲学家的工作是澄清和解释证据和假说的含义。[4]45阿钦斯坦赞同这个评论。

  最后,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方案与以皮尔士为代表的经典实用主义可是一种竞争的关系?不是。因为,阿钦斯坦的实用主义方案只是一种科学方法论,它的核心目标是求真,正如他的证据定义所体现的那样;而经典实用主义更多地考虑的是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金钱和资源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科研效益。因此,两者应当是互补的。克朗兹(F. Kronz)和麦克劳克林(A. Mclaughlin)认为,可以用皮尔士的实用主义理论来增强阿钦斯坦方案的现实可操作性,并且他们提出了一个详细的方案。[7]76-79

  结 论

  在批判经典的贝叶斯证据定义的基础上,阿钦斯坦提出了自己的证据定义:“潜在证据”“真实证据”“ES-证据”和“主观证据”。他发展自己的证据理论的直接动机是为科学研究提供一种实用的证据定义。阿钦斯坦对科学猜想的论述是以他的证据理论为基础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他的证据理论的一种应用研究。他反对极端保守主义的观点,认为猜想对科学研究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他对科学猜想的态度与温和派的立场接近,而差别主要体现在,他强调评价猜想不能只考虑认识论的标准,而要兼顾非-认识论的标准,即需要考虑研究的背景和将来的理论发展等实用的因素;并且与极端自由主义的观点不同,他认为提出科学猜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过早地发表不成熟的猜想是不妥当的。

  阿钦斯坦所提出的对待科学猜想的实用主义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和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是一致的。阿钦斯坦方案的鲜明特色是,它是和系统性的证据理论密不可分的。这和科学研究的严谨性相称,因此很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Achinstein P. Speculation:Within and About Science[M]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9.
  [2] Achinstein P.The Book of Evidence[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3] Paris J,Vencovska A.Pure Inductive Logic[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4] Morgan G.(ed.) Philosophy of Science Matters :The Philosophy of Peter Achinstein[M].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5] Lipton P.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M] 2nd Edition.New York: Routledge,2004.
  [6] Hesse M.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Inference[M]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4.
  [7] Achinstein P.(ed )Scientific Evidence[M]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05.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原文出处:梁贤华.阿钦斯坦论科学猜想[J].自然辩证法研究,2021,37(05):79-85.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自然辩证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