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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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隐喻的因果意向性新模式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02 共9145字
摘要

  近年来,隐喻问题成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对于隐喻的哲学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去揭示意义问题的一些奥秘。我们知道对于一个意义问题而言通常存在着两种解决思路,一种是通过语义的方式来解决,另一种是通过语用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对于隐喻问题而言,也存在着基于语义和语用方式来处理的多种语义和语用模式。本文将要探讨的是两种典型的处理隐喻问题所采取的语义和语用模式。一种是戴维森所采取的因果理论模式;另一种是塞尔所应用的建立在格赖斯的对话语用理论和自己的言语行为理论基础上的语用意向理论模式。我们会发现这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不足之处以及可以互相补充的地方,因此我们考虑是否存在一种可能通过结合这两种模式形成一种解释隐喻的因果意向性新模式。

  一、戴维森的因果隐喻模式

  戴维森是从否认有隐喻意义这样东西的存在着手去分析隐喻问题的。戴维森认为,隐喻的含义就是所涉及的那些语词的按照最严格的字面解释的意义,别无其他。〔1〕477戴维森认为把隐喻当作是一种传递思想的手段是不正确的,我们是无法对一个隐喻以某种隐喻意义进行释义,他说:"一个隐喻除了讲出自身字面意义外并没有说出其他的任何内容".〔1〕478同时戴维森还区分开了依赖于语词的含意与使用语词来做的事情的区别,他认为,隐喻仅仅属于使用的范围。隐喻是通过对语词和语句的充满想象力的运用而所引发的某种东西,隐喻完全依赖于那些语词的一般意义,并且因此也完全依赖于由这些语词所组成的语句的一般意义。〔1〕478因此戴维森认为为语词设定一些隐喻或比喻意义来解释语词在隐喻中的作用是无济于事的,关键在于对于隐喻的使用和理解。虽然戴维森否认隐喻意义,但他并不否认一些重要的肯定性的断言,而这些肯定性的断言很典型的体现了他的因果论的思想。比如:一个隐喻使我们注意到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的某种相似性(经常是新颖的或令人吃惊的相似性。)〔1〕478;隐喻通过做出某个字面的陈述来引发或促成一种见识,这种见识使我们把一个事物看作是另一个事物。〔1〕488既然戴维森的隐喻理论是因果的,那么就需要给出我们通过隐喻把一个事物看作另一个事物的共同的原因。戴维森在后期提出了一种三角测量模式来确定一个思想的原因位置,正如戴维森所言:

  要给出一个思想的原因的位置,并以此定义思想的内容,需要有两个视点。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个三角测量形式:两个人中每一个对来自特定方向的感官刺激有差别地做出反应……现在如果两个人注意彼此的反应(在语言、言语反应方面),每一个能够把这些观察到的反应与他的(或她的)来自世界的刺激联系起来,一个共同的原因就已经确定了。赋予思想和言语内容的三角关系就完成了。而要做出三角测量需要两个人。〔2〕213也就是说,戴维森建立了一种对象,自我与他人的基本三角关系来分析一个思想的确定性原因,然而单是建立起这样的一种三角关系还是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两个生物在这个三角关系中必须进行语言交流,通过三条因果-社会连线的互动作用,才会知道这些刺激连线在世界中交叉的地方就是原因所在的位置。"〔5〕戴维森讲到:"社会的相互作用也唯一地为我们描述了经验如何给出我们的思想一个具体内容。如果没有其他的对相互环境分享反应的人,就无法回答引起我们反应的东西在世界中是什么的问题。"〔2〕129因此,如果我们接受戴维森的隐喻理论是因果的,我们便可利用戴维森的三角测量模式找到戴维森的隐喻理论中的共同性原因。下面做一个因果的隐喻理论的三角测量模式的图示:

  在这里,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分别表示的是对于对事物A可以被看作事物B的一种状态,与这些状态相对应的则是客观事物N和说者P1及听者P2.

  其中S0表示在客观世界中一事物A可以被看作一事物B的状态;S1则表示说者把一事物A看作成事物B的状态;S2表示听者把一事物A看作成事物B的状态。而连接客观世界N和说者P1之间的L1表示的是说者注意到了把一事物A看作是事物B的两对象间的相似性,同样L2则表示听者注意到的把一事物A看作是事物B的两对象间的相似性,而连接说者P1和听者P2之间的L3则表示说者和听者的社会联系,即言语交流,隐喻的使用。下面让我们来根据这个三角模式来分析戴维森的因果论的隐喻思想。

  如前所述,戴维森认为通过隐喻使我们注意到了两事物的相似性,促使我们把一事物A看作了对象事物。而戴维森在反驳明喻理论时提到了"每样东西都像某样东西",在我们客观世界里本身就存在着一事物A能被看作是另一事物B的可能性,而隐喻所起的作用是让我们注意到了这种相似性,因为隐喻语句通常都被认定是假的,戴维森说到:"一般说来,仅仅当一个语句被看作是假的情况下我们才把它看作是一个隐喻,才开始去搜寻那种隐含的暗示。"[1]484于是在此基础上就有了说者通过L1与客观世界的事物发生关系,形成了状态S1.但因为"单个生物不能为相似性提供一条客观的标准"[5],因此就必须要求第二人的实际存在,因此这就需要听者同样通过L2与客观世界的事物发生关系,形成状态S2.但即使有第二人的存在,即使说者与听者都知道有一个共同的常识S0,但也不会知道这个S0坐落在一个公共的空间之中,因此这就需要L3,隐喻的使用。由于戴维森坚持隐喻仅仅属于语言使用的范围,因此只有通过隐喻的使用才能使说者与听者产生互动,并树立一个S0存在的一个共同的语言空间中,这样的S0才能作为一个共同的信念和共同的原因。

  二、塞尔的意向性隐喻模式

  塞尔提供了一种语用的模式对隐喻做了另一种不同于戴维森的意向性的说明,他着力解决隐喻如何起作用的问题,即怎样可能去说一件事而意谓别的事,在这个情形下一个人理解了另一个人所意谓的东西实现了成功的交流,即使说者和听者都知道由说者说出的语词意义并不严格地在字面上表达说者所意谓的东西。〔3〕84塞尔与戴维森一样,一开始也否定了隐喻具有一种特别的隐喻意义,同意去除"隐喻意义".但与戴维森不同的是,他认为人们在谈论一个语词、表达式或词语的隐喻意义时,人们是在谈论说者想要通过一种能够背离语词、表达式或语句实际所意谓的方式来表达的意义,从而认为人们谈论的实际上是可能的说者意向。〔3〕84因此塞尔对隐喻语句的含意做了两个区分:一个是说者通过说出语词、语句以及表达式所意谓的东西,塞尔将之称为说者的表述意义;另一个是语词、语句以及表达式所意谓的东西,塞尔将之称为语词或语句意义(即字面意义)。并且塞尔认为隐喻的意义总是说者的表述意义。〔3〕84因此塞尔要着手解决的是去解释说话者意义如何与句子或词语在意义上相分离,即对于说者而言,当P明显不意谓R时,隐喻地说"S是P"并意谓"S是R"这是如何可能的?对于听见表示"S是P"的听者来说,知道说者意谓"S是R"这是如何可能的?〔3〕102塞尔认为隐喻性话语是真正的语言交流,而并不是戴维森的那种纯粹的因果关系,并且,塞尔以格赖斯的对话语用理论和自己的言语行为理论为基础为他的解释设计了一种语用认知机制。塞尔认为隐喻必须要有一个共有的原则系统使得说者能够交流到听者,因此交流要成为可能,说者和听者必须要有一组共同的原则。〔3〕102塞尔的策略是诉诸于听者理解隐喻需要经过的步骤来形成这组共同的原理。塞尔认为听者要实现理解一个隐喻语句从语词或语句意义到说者意义的过程必须要经过三个步骤:首先,听话人必须有一些策略来决定是否他需要寻找一个对于表达的隐喻性的解释;其次,如果听话人已经决定去寻找一种隐喻的解释,他必须随后动用一组策略或原则去生成一个R的可能值;最后,他必须使用另一组策略或原则去限制R的范围-即决定哪些R可能是说者所正在对S所主张的。〔3〕103对于第一个步骤,我们会发现这是明显的格赖斯式的策略,这个策略告诉我们当一个话语按字面解释是明显有缺陷的,则去寻找一个不同的说话者意义。比如"奥巴马是石头"这一表述,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这一表述明显是假的,这种字面意义上的缺陷性给了我们另一个存在着不同说话者意义的暗示。在这里,会让我们想到上述戴维森所认为的隐喻语句的假会让我们开始去搜寻那种隐含的暗示的观点,然而塞尔更进一步的认为,这些暗示给听者带来的缺陷性感觉不仅是明显的虚假,还有一些语义上无意义、违背言语行为规则或违背交际的谈话原则。〔3〕103比如"洛基是一位真男人","同情的品质不是强求的",或者毛泽东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莱肯认为这几个例子的缺陷是:它们过度地解释真理,以至于说出它们没有什么意义。〔4〕185
  
  此外,塞尔还强调了这种格赖斯式的策略并不是使听者能够注意到另外一种说话者意义的唯一策略,他认为有些隐喻表述是没有缺陷的,但另外的一些语境则提供给我们了这种暗示,比如,他说:"当阅读浪漫诗人的作品时,我们处在对隐喻的期待中".〔3〕103但是无论是哪种策略,隐喻语句总能给听者提供一种注意或暗示,使得听者确信自己需要找到一个有别于语词或语句字面意义的不同意义。然而塞尔认为,一旦听者通过了这种暗示,他便需要借助一组规则或原则去计算R的可能的值,塞尔为此提出了八个原则,并且从八个原则中我们可以看出塞尔大部分原则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找到两事物间的相似性,因此我又把这八个原则称为相似性原则,塞尔这样说到:"当你听见'S是P'时,你要去发现R的可能值,寻找S可能像P的方式,并且要弄清S在哪个方面像P,寻找P事物的显著的、众所周知的和与众不同的特征。"〔3〕103然而塞尔认为虽然能计算出R的可能值,但由于R的可能的值并不是R在一个语境下的实际的值,因此塞尔认为听者需要再经过第三个步骤把R的可能值限定在R的实际值之内。塞尔提供了一种策略,那就是返回到S词项并且看在R的值的许多候选者之中有哪些是S的可能性质,〔3〕104那么此时听者就必须具备与说者共同的关于S和P的背景知识。

  塞尔通过提出的一组相似性原则告诉我们把握一个事物A看作是B的可能性在哪里,通过设定一些步骤让我们明白了听者与说者进行隐喻交流如何可能,但他通过听者来理解隐喻的步骤形成一组共同的原理使得说者与听者进行隐喻交流的策略是有缺陷的,因为有时存在着并不确定的说话者意义的隐喻语句,从而使得说者与听者并不需要共有一组共同的原理进行隐喻交流,我们在下面将会做具体分析。

  三、因果意向性隐喻新模式

  很显然,戴维森的三角测量为我们从因果理论的角度理解隐喻及其使用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而塞尔则为我们从语用理论的角度去分析隐喻如何起作用提供了一个意向性的方向。然而当我们把戴维森的因果理论与塞尔的意向理论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时我们便会发现其中的一些不足,我们根据这些不足结合他们各自理论的优点便可以建立一个混合的解释隐喻的因果意向性的新模式。我们在这里例举两处他们理论的不足来进行说明:

  第一,戴维森一开始就讲到:"并没有一些设计隐喻的指令;并没有决定一个隐喻的"含意"或"述说内容"的使用手册;并没有对于不对口味的隐喻的检验方法。"〔1〕477而后他又认为隐喻语句促使我们注意到两事物间的相似性是因为通常来说隐喻语句是假的,他说:"在一个隐喻语句中的荒谬和矛盾保证了我们不会相信它,并且使我们,在一些恰当的情景下,以隐喻的方式来理解这个语句。"〔1〕484但在塞尔的理论中我们会发现塞尔提出了相当多的此类原则,而且"迄今为止看起来这些原则还相当合理".〔4〕186并且塞尔也没有讲他提出的原则就是完善的,也没有说他给出的最后那组原则能给理解两事物间的相似性提供一个确定的结果,反而塞尔的这些原则更便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两事物间的相似性,而不仅仅是因为隐喻语句通常是假的就让我们注意到了两事物间的相似性。因此似乎在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个结合,隐喻语句确实通常是假的,确实让我们注意到了两种事物,但如果我们借助于塞尔的原则,我们便会更容易理解和把握两事物间的相似性,从而借助于这些原则能让我们更顺利地把事物A看作是事物B.

  第二,戴维森认为隐喻是不可以被转述的,因此他认为我们在隐喻中所注意到的东西一般而言,在性质上不是命题的。〔1〕488比如许多诗歌的和其他文学的隐喻是如此丰富以致难以用命题表述。对于不可转述性,塞尔假定,情况经常是,我们使用隐喻仅仅因为我们没有现成的可以理解的语言表达式去做同样的事情,但是他论述说,如果某种东西根本上是语言意义的话,它在原则上就能够用某个或另外一个语言表达出来。虽然确实存在对于许多的诗歌和文学作品的隐喻很难转述的问题,但是,由普通人因果地使用的日常隐喻在语境中经常是完全可转述的。如塞尔说过的,相当常见的情况是,说话人确实意指某个意思,这个意思可能相当特别。比如莱肯举出的那个例子:汉斯走进他的公寓,发现它的凌乱已经达到令人恶心的程度---地板上一片狼藉,洗碗槽里堆满了四天未洗的餐具,更别提屋子里各种其他的东西,如书籍、广告和纸片---汉斯朝他的同屋怒吼,"你这头猪!"他的意思相当清楚:他的同屋是一个肮脏透顶的懒汉。(假使取而代之,他发现他的公寓整洁而干净,但是所有好吃的东西都不见了,被他的同屋贪婪地吃掉了,他也可能说:"你这头猪!"其意思是他的同屋是个贪吃的人。)〔4〕187
  
  所以,在这里确实存在着说话者意义的事实,但在戴维森的隐喻理论中他无视了这个事实。但另一方面正如戴维森所言,那些播撒陌生的文学隐喻的作家们,远非总是具有确定的说话者意义,也许根本没有什么说话者意义或其他命题性意图。比如在《红楼梦》中,评论家们认为"仁清巷"意指"人情巷";"十里街"意指"势力街"等等。在这里,"仁清巷","十里街"也许本身就存在,也许就是作者居住的那条街,那条巷隔壁的街名,巷名,但这并不会使那些隐喻不太好或不那么有用,把"十里街"意谓"势力街"更贴合文本,更具有文学价值。此外,在这里我们进一步看到当存在着没有确定的说话者意义的隐喻语句出现时,塞尔所认为的隐喻必须要依靠共有的原则系统从说者交流到听者,从而说者与听者在一组共同的原理下使得交流成为可能的观点便是不成立的。因为,此时听者还是需要按照塞尔所提出的三步骤进行隐喻理解,而说者也许做出的语句并不是一个隐喻语句,当然就不存在依据与听者所共有的一个共同的原则进行隐喻交流。
  
  因此在这里和解是有可能的,我们可以以是否具有确定的说话者意义给隐喻作一个区分,即总是存在着确定的说者意谓时的隐喻语句我们可以称之为说者隐喻句,这种隐喻语句通常出现在我们日常的对话与交流当中;而总非具有确定的说话者意义,或者根本不存在什么说话者意义的语句我们称之为听者隐喻句,这种隐喻语句通常出现在诗歌或文学作品当中,这样的隐喻语句起作用的关键在于听者本身对于作品的理解是否符合它的文化价值。正如戴维森所言:"批判家同做出隐喻的人进行有益的竞争。批判家力图使他本人的艺术创作在某些方面比原作更容易明白或透明,但同时他又力图在原作对他造成的那些影响的其他某些方面进行再创造。在做这些工作时,批判家还,(或许是他所掌握的最好的办法)关注隐喻本身的美或恰当性,这是隐喻本身所蕴含的力量。"〔1〕488通过上述的比较说明,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以戴维森的三角测量模式为因果基础,内含塞尔的意向性解释规则的一个新的因果意向性新模式,下面给出这个模式的三角图示:

  在这里,S0、S1、S2、N、P1、P2、L1、L2、L3所代表的含义与上述的因果隐喻论的三角模式图示中所代表的含义是相同的,这里不再介绍。而连接客观世界的事物N与隐喻使用连线L3之间的l0情景线代表的是在不同情景下的隐喻使用,而连接说者P1与情景线l0之间的虚拟线l1代表的是在特定情景下P1所注意到的把A看作B的两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之所以用虚线是因为有时在一特定情景中确实存在着没有确定的说者意义的听者隐喻语句,因此这时说者并没有把事物A看作事物B,也就是说在那一情景中没有注意两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因此l1此时不存在),同样,连接听者P2与情景线l0之间的虚拟线l2代表的是在特定情景下P2所注意到的把A看作B的两事物间的相似性(l2用实线的原因是因为即使没有说话者意义,但听者一样可以在特定的情景中把说者的语句看成是隐喻的,从而使听者注意到两事物间的相似性。),而l1与l2的交点或者在没有l1线的情况下l2线与l0的交点S'代表的是在一特定情景下把事物A看作事物B的状态。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情景线的出现是因为隐喻的使用都是依据一定情景的,而隐喻在一定情景中的使用体现的是世界在人类社会中的反映,因此对于采用隐喻的方式揭示听者,说者与世界之间的关系的三角模式必须需要一条连接世界和人类社会联系的情景线。此外,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如果不存在确定的说者意谓的听者隐喻句出现时,听者P2除了需要根据相似性规则在一定的情景中把事物A看作是事物B以外,他还需要去了解他对说者所表达的语句的隐喻性解释是否符合一定情景下该语句所体现的作品价值。而对于有确定的说者意谓的说者隐喻句,因为总是具有确定的说话者意义,因此说者P1在进行隐喻表述时除了客观上注意到两事物的相似性外,还在主观上渗入了个人的感情流向使得他所表述出的隐喻句在特定的情景中让他人把事物A看作是事物B.因此听者P2如果单是从相似性规则出发注意到P1在隐喻表述时的两事物的相似性,还不能够成功顺利地与P1完成隐喻的交流,听者P2同样需要考虑到说者的感情流向,这样P2才能正确的把握住说话者的确切的意思,从而与P1完成说者隐喻句的交流与使用。比如塞尔的相似性原则1的例句:萨姆是一个巨人。
  
  萨姆在这将被理解为意谓萨姆是大的,因为巨人根据定义是大的。大是巨大特有的。但是当说者开心或快乐的感情流向出现说"萨姆是个巨人",说者便从感情上肯定萨姆长的很大、很高很壮,因此听者除了根据相似性原则1(即P事物根据定义是R.通常,如果隐喻起作用,R将是P的一个突出的限定性的特性。)注意到了两个事物的相似性,他还需要根据说者的感情流向去判断说者是从感情上肯定萨姆长得高大。如果不考虑说者隐喻句中的说者的感情流向,就会出现隐喻交流失败的可能性。比如就上面的例句而言,如果说者悲伤的感情流向出现说"萨姆是个巨人",说者便从感情上否定了萨姆的高、大(也许是得了巨人症,说者不愿出现这个事实)。也就是说哪怕萨姆的大是事实上具备的性质,但由于说者感情上是消极的,听者也应该理解说者是从感情上否定了这种大。
  
  因此在具有确定的说者意义的隐喻语句中,听者不能只依据规则注意到两事物的相似性,只有把握住了说者的感情流向才能注意到在特定情景中说者所要表达的确切的说者意义。虽然塞尔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从P能计算出R的两事物相似性的原则,但由于没考虑到说者的感情流向,应用这些规则是无法准确获得两事物间的说者意义上的相似性,因此我们需要改写这些原则,其中的一个办法是对这些原则加入说者的感情流向。把说者的感情流向加入到原则中去是为了得出R是P得一个从感情上值得肯定与否定的性质或者关系。(这里要注意的是说者以积极的感情流向做出隐喻时并不意味着他是以一种肯定的感情去意谓R,这是需要根据特定的情景来分析的。)在这里由于篇幅有限,我将例举三条原则做出如下更改,其他的原则的更改方式是相同的。

  原则1P事物根据定义是R.通常,如果说者是以一种积极的或消极的感情流向做出隐喻,R将是P的一个从感情上值得肯定的或否定的突出的限定性特性。因此,例如:以积极的感情表达萨姆是一个巨人将被理解为说者感情上肯定萨姆是大的,因为巨人根据定义为大,根据感情流向是积极的,就可以定义意谓时感情上值得肯定的大的性质。

  以消极的感情表达萨姆是一个巨人将被理解为说者感情上否定萨姆是大的,因为巨人根据定义为大,根据感情流向是消极的,就可以定义意谓时感情上值得否定的大的性质。原则2P事物偶然地是R.同上,如果说者是以一种积极的或消极的感情流向做出隐喻,R将是P的一个从感情上值得肯定的或否定的突出的或熟知的性质。因此,例如:以积极的感情表达萨姆是一头猪将被理解为说者感情上否定萨姆是污秽的、贪吃的、不整洁的等等;以消极的感情表达萨姆是一头猪将被理解为说者感情上肯定萨姆是污秽的、贪吃的、不整洁的等等。原则3P事物常常被说成是或被相信是R,即使说者和听者也许都知道对P来说R是假的。而如果说者是以一种积极的或消极的感情流向做出隐喻,P事物将从感情上被肯定或否定地说成或被相信是R.因此:以积极的感情表达理查德是一只大猩猩将被理解为说者从感情上否定相信理查德是难驯服的、脾气不好的、爱用暴力的等等;以消极的感情表达理查德是一只大猩猩将被理解为说者从感情上肯定相信理查德是难驯服的、脾气不好的、爱用暴力的等等。

  对于大猩猩以难驯服的、脾气不好的、爱用暴力的形象而不是以实际的那种害羞的、胆怯的和敏感的形象被人们相信,这是由世世代代关于大猩猩的神话已经建立起来的并成功让人们产生了使隐喻起作用的联想,但由于有感情因素的投入,即使说者和听者都相信大猩猩难驯服、脾气不好(尽管是假的),说者也会产生从感情上肯定与否定这种相信的语句并能被听者所把握。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我们结合戴维森的因果隐喻模式和塞尔的意向性隐喻模式所形成的因果意向性的隐喻模式中,我们做了如下三方面的工作来对隐喻语句进行分析:第一,我们吸取了戴维森解释因果原因的三角测量模式的优点来解释在一个隐喻中听者、说者与世界之间的三角关系,其中包括说者与世界、听者与世界间把一事物A看作是B的两事物间相似性关系和说者与听者之间通过隐喻的交流和使用的社会关系;第二,我们知道了一个隐喻的使用使得我们从一个事物A注意到了另一个事物B,正如戴维森所言,隐喻语句通常都是假的,因为一个隐喻语句的假使我们从一个事物注意到了另一个事物,但这也仅仅是注意到,想要隐喻交流成功,听者就需要采取一些理解隐喻语句所需要的步骤,在这里我们吸收了塞尔所提供的几个基于格赖斯的对话语用理论所形成的步骤,从而认为听者在完成理解隐喻语句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塞尔提供的三个步骤使得听者从一个事物把握到另一个事物(这里并不意谓是把握到说话者意义),特别是其中的关于把握和理解两事物间的相似性的一些原则。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我们并不是为了找到一个说者与听者进行隐喻交流时所需要的一个共同原则,因为塞尔的这一共同原则只适用于具有确定的说话者意义的隐喻语句;第三,我们在因果意向性的隐喻模式中对隐喻语句做了两个划分,一个是总是具有确定的说者意谓的说者隐喻语句,另一个是不具有确定的说者意谓的听者隐喻语句。对于说者隐喻语句的交流成功,我们考虑到了说者本身在表述一个隐喻语句时所渗入的感情流向,说者的感情流向不同,其所要表达的两事物间的在说者感情上的相似性可能就不同,从而导致说话者意义可能就不同,因此我们对相似性原则做了修改,添加了感情流向;而对于听者的隐喻语句的交流成功,我们认为听者除了需要依据理解隐喻语句所需要的几个步骤,他还需要去了解他对说者所表达的语句的隐喻性解释是否符合特定情景下该语句所体现的作品价值。最后我们渴望通过上述的工作能吸收戴维森和塞尔的隐喻模式的优点并弥补他们各自理论的不足,从而形成一种分析隐喻语句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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