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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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批判哲学视域中的目的论考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02 共10417字
摘要

  目的论是当前西方学术思想界热衷探讨的话题之一,它不但在众多哲学家的视野中构成了独特的思想景观,而且任何关于它的探究都不可避免地与科学密切关联;正是在这种双重意义上,我们总是不可避免地回溯到康德。在康德目的论批判语境中,自然目的是一个核心概念,其经典表述与含混性语义一再成为目的论话语的焦点,更不用说它在哲学与生物学等交叉领域激发起来的持久讨论。理解自然目的概念对于把握康德哲学以及廓清当代目的论疑难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目的是康德基于内在合目的性和有机体特征的经典表达,但它所带来的理论困惑却如影随形:我们应如何理解有机体既是自然发展的产物、又是作为原因性的目的所造成的结果?当代学者致力于消除自然目的概念暗含的矛盾或歧义,制定出多种解读策略:盖耶尔(P.Guyer)试图对康德的自然目的观点与反思性判断力进行关联研究,把自然目的评判归之于判断力的权能;〔1〕金斯伯格(H.Gins-borg)认为对有机体进行自然目的评判本身就是一种规范性行为,尝试以此来打通经验对象观念化的症结,并解决康德目的论论证中的一致性问题;〔2〕也有学者认为,没有必要诉诸规范性概念,因为我们可以像康德那样借助于人工产品的类比,设想有机体的部分具有交互性并由整体产生。〔3〕本文尝试回溯到康德批判哲学的开山之作---《纯粹理性批判》,参照先天综合判断来解读自然目的概念。仿照康德对知识判断形式的追问方式,问题转述为:有机体作为自然目的是如何可能的?笔者认为这是康德文本中的一个隐性问题,并试图从康德对自然目的的追溯和论证,来考察和评估康德批判哲学视域中的目的论,以期部分地回答当前目的论探讨中的疑难问题。

  一、判断力的阐明与自然合目的性的演绎

  康德批判哲学致力于两个核心问题的解决:"批判问题"与"系统问题".〔4〕172前者是指我们是否以及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分别在知性、理性以及判断力中找到知识的先天原则,即主体的先天权能问题;后者是指具有偶然性的经验知识如何被理解为具有系统统一性,即理性关于知识的"建筑术"的问题。反思性判断力在前述两个相互关联问题的语境中呼之欲出:就纯粹理性的调节性运用而言,其理念"仅仅指向知性在它必须与之打交道的那些对象上的一般运用","而一切偷换的错误任何时候都必须归咎于判断力的缺乏,而绝不能归咎于知性或是理性".〔5〕506这是康德在第一批判的"先验辨证论附录"中首次对新的判断力做出展望,并且暗示出它关乎那种"悬拟"的普遍、"理性的假设的应用".〔5〕509换句话说,要使一般性的杂多知识获得系统的统一就要对先验理念作调节性地运用,而这必然反过来要求理性使用一种新的判断力来整理知性概念---重新定义判断力的含义,使知性概念获得扩展的同时又赋予统一性。〔5〕506判断力原初的含义并无改变:"如果把一般知性解释为规则的能力,那么判断力就是把事物归摄到规则之下的能力,也就是分辨某物是否从属于某个给定的规则之下。"〔5〕135它暗含着这样一个假定:

  知性给予规则,判断力只是用来归摄给定的特殊或者寻求适当、可归摄的特殊。〔6〕35现在一种全新的判断力被纳入考量,追溯"悬拟"普遍就演变为第三批判中反思性判断力的使命:心灵的能力要把给定的特殊归摄到一个尚未找到的普遍之下。反思性判断力首先是一个"批判问题"---对判断力及其先天原则作深入考察;其次,对判断力的"批判"就是重新审视整个批判哲学大厦的"地基","那么这个批判就必须对这个大厦的地基预先作出这样深的探查,直到奠定不依赖于经验的那些原则之能力的最初基础,以便大厦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不会沉陷下去,否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全体的倒塌。"〔7〕2但是判断力没有自己的"领地",唯有"依靠学理的探究"对自己的原则进行批判。〔7〕4一方面,判断力在知识的运用中充当了知性与感性的中介,知性的先天概念保证了认识活动的普遍必然性,但不能使我们从中获得判断力自身的原则;另一方面,从"系统问题"的角度来看,按照我们理性的本性,知性建构起来的经验性知识须遵循"节约原则"走向系统的统一。这两个重要方面结合于反思性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

  目的以及合目的性是第一批判"先验辨证论附录"部分多次涉及的重要概念,康德强调它们是由理性造成的原则,"理性真正说来只把知性及其合目的性的职能当作对象",〔5〕506因为"一切在我们力量的本性中建立起来的东西都必然是合目的的并且与这些力量的正确运用相一致的,只要我们能够防止某种误解并找到它们的真正方向。"〔5〕506换句话说,知识正是由于理性之于知性的那种合目的性关系而要求具备先验的完备性。然而,康德在第三批判中主张,合目的性原则出自反思性判断力,而非理性---"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原则是判断力的一个先验原则".合目的性原则在第一导言中至少蕴含着两层意思:作为自然适合于我们认识能力的根本原则,以及作为自然既向我们又在自身内显示出系统特征的原则。〔4〕185前者就自然适合于被主体所认识的角度而言,或者说"对一个直观对象的形式的单纯领会",又叫做主观合目的性;后者是就自然本身而言具有合目的的运行机制而言,即自然合于它本身存在的目的,叫做客观合目的性;两种合目的性的运用分别对应于审美与目的论判断力。

  康德在导言中关于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演绎达到了"学理探究"的顶点,但也引发重重疑惑。首先,在第一批判中,演绎明确针对的是知性范畴的先天来源、经验性使用及其客观有效性;现在康德声称自然合目的性是先验原则,也要进行演绎,这就如同把任何基于自然合目的性的判断划定为知识,难道合目的性概念也具有知性范畴的地位?其次,康德关于合目的性原则的先验立场也迥异于第一批判"先验辨证论附录"中先验理念的调节性主张。正像康普·斯密所指出的那样,"先验辨证论附录"的"纯粹理性诸理念的调节性运用"这一章节的后半部分充满了自相矛盾,〔8〕547似乎完全相左的阐释都能够在康德的文本中找到依据。但毫无疑问,康德关于知识系统统一的理念并非理性的先验原则,而只是一个为了把杂多知识带入到统一性中来的逻辑原则;所以导言在将理性的调节性原理转化为合目的性原则的同时,就有赋予合目的性原则以构成性原理的嫌疑;如若不然,就是先验的含义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以上理论困难共同指向一个最核心的问题:为什么要对合目的性原则进行演绎?

  霍斯特曼(R·Horstmann)根据合目的性概念在第一与第三批判之间的不一致,认为康德将一个逻辑原则转变为一个先验原则,所以就像康德在导言中所说,必须对合目的性原则作出演绎。〔4〕173勃兰特(R·Brandt)则认为第一批判"先验辨证论附录"部分关于理性的调节性原理与第三批判中的合目的性概念完全是两回事,并不存在从一个转向另一个的问题;在他看来,理念的调节性应用必须以理性概念的图型为前提,它源于理性;而合目的性原则纯粹出自判断力。〔4〕187毋庸置疑,康德通过演绎赋予合目的性原则以先验的地位,即自然是先天地适合于我们认识能力的,这完全归于反思性判断力。笔者想要补充的是,作为先验原则的合目的性概念,不仅要求具有逻辑的、主观的必然性,还应当坐实到客观自然中、超出单纯主观必然性而具有某种客观的应用,即是说它还应当就有关对象在客观性方面有所断定,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判断力的自然合目的性原则最终指向目的论判断力批判。因此,演绎带来双重结果,首先是合目的性原则本身,其次是它的一种客观性应用,二者构成第三批判的两部分内容。

  但是这样一种先验原则是怎样被找到的呢?康德的回答是鉴赏判断。从写于1780年代末的书信来看,康德试图通过详尽论述"鉴赏力批判"来完成其批判哲学的事业,并且谈到了哲学的三个部分:"理论哲学、目的论、实践哲学".康德在1787年12月写给莱茵霍尔德的信中又提到,他已经发现了一种新的先天原则,该原则支配着我们愉快与不愉快的情感;目的论却"最缺乏先天规定的根据".〔9〕110康德此时已经暗示出合目的性原则在鉴赏中的发生原理及其与目的论的关系,它最终在第三批判中展开为深层次内在关联的全景。

  康德强调,"判断力关于自然的一个合目的性的概念"如果"属于自然概念",那么它就是一个"调节性原则";而作为审美判断,它"就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而言是构成性的原则。"〔7〕32换言之,判断力具有两种不同的应用:就自然合目的性之于情感能力而言,"在一个判断力的批判中,包含审美判断力的部分是本质地属于它的,因为只有这种判断力才包含有判断力完全先天地用做它对自然进行反思的基础的原则";但是"当那条先验原则已经使知性对于把这目的概念(至少是按照其形式)应用于自然之上有了准备之后,才包含有这种原则,以便为理性起见来使用目的概念。"〔7〕29这就是说,自然合目的性是反思性判断力用来评判自然的根本原则,却是在审美判断力中被找到的,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构成了自然合目的性的根基,而一旦批判地奠定了判断力的这个先天原则,就可以从审美合法地过渡到目的论,自然合目的性的审美表象与逻辑表象具备内在的钩联。总之,自然合目的性原则最本质地体现在鉴赏中,与其说审美使我们领略到大自然的美,不如说我们在对美的欣赏中意识到自身认识能力的谐和运作以致深深感到主体能力的优越与自由,这恰恰暗示着一个由"美"向"目的"的逾越。

  二、有用性抑或完善性

  伴随着中世纪神学的衰落、启蒙运动的兴起以及自然科学的繁荣,在解释自然方面发挥重要补充作用的预成论与后成论日渐式微,〔6〕16目的论沦为"不能生育的处女"之境地,成为众矢之的---只有莱布尼茨、沃尔夫等唯理论者还在努力捍卫目的论。莱布尼茨批驳利用外在目的来说明目的论的拙劣做法,积极探索内在合目的性的可能,〔10〕11虽然不可避免地带有近代机械论的烙印。在这种意义上,康德真正地摒弃了外在目的,开辟出基于判断力的内在合目的性,而他所真正依据的是有机体的自组织特征。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通过"哥白尼式革命",宣称知识并不在于我们的观念要符合对象,而是对象要符合我们的观念,借用康德的话说,我们的理性运用自身的能力强迫大自然回答它的问题。〔5〕13但是,就自然是否有目的这样一个问题,在自然本身中并无答案可循,任何一种独断论解释都是与先验哲学背道而驰的。

  不仅如此,康德在第三批判导言中强调,自然目的表象完全不同于美的表象,后者只须厘清情感能力对于主观合目的性的构成性作用即可,而前者涉及目的理念与特殊的经验性概念的联结,就需要寻找通达自然目的判断的经验性线索。对此,康德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探讨对"自然目的"的追问之路,即从事物之有用性以及完善性两条路径来进行---他在第一导言结尾处做了明确的说明。〔11〕176从有用性方面将某物评判为自然目的,就是在一种外在目的关系中把该物当做另一物的手段,以此类推,但最终会超出有条件序列而到达作为超感性存在的无条件者,这显然超出了人类的能力。外在目的必然要求预设一个超验的存在者,正是这个原因使目的论在近代遭受普遍诟病。斯宾诺莎在其《伦理学》附录中,认为终极原因是人类的"发明"或"虚构",只是人们假设自然也像他们自己那样行动、追逐目标并以为"上帝自己引导所有的事物朝向一定的目的".〔10〕2在他看来,人类把自己的行为归因于自然,自然被认为是趋向于目的的;由于把自然现象理解为实现人类自己的目的,就会错误地推断它们的存在是由"自然的统治者"为了人类的善而创造出来的。
  
  在批评这种带有强烈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的目的论时,康德与斯宾诺莎持相同的立场。康德也认为,仅就事物趋向目标的有用性方面来考察自然,就永远也不能奠定科学探究自然的基础。〔10〕5完善性本来是一个本体论意义上的理性概念,康德剔除了其中的独断论成分,并将其转化为一个具有认识论意蕴的批判性概念。对于理性主义者来说,完善性是就个体的存在方面来断定其统一性,比如灵魂或单子就是真正本体意义上的个体;莱布尼茨就认为个体偶然之物最易于通过完善性被把握。〔12〕8所以,理性主义者通常使用完善性概念假定,偶然性的自然是被那个最高理性者按照最理想的可能性而设计的;此外,完善性还标志知识的完美形式特征。康德要从主体认识之可能性的角度衡量完善性概念,绝对遵从人类知性的特点、批判地使用理性主义的方法。他在第一批判"先验辨证论附录"已经指出理性理念的调节性使用就是基于我们对某种可能完善性的兴趣,但还没有根据这种完善性概念对目的概念展开细致的探讨,仅限于用它来说明经验知识的系统统一性;〔5〕521只有到了第三批判,合目的性通过判断力与完善性关联起来,分别在美与目的两个表象中都有应用,而美又可以被包含在作为完善性的目的中。〔7〕231因此康德结合了合目的性与完善性概念,从内在合目的性角度经验地追溯自然目的。

  康德对内在目的的细致考察扭转了目的论的走向,具有里程碑意义。他把自然目的经典地表述为:"一物自己是自己的原因和结果";〔7〕220并以树的例子来说明:作为自然目的的事物,首先必须能够作为类自己产生自己;其次是能够作为个体自我产生;最后是它的部分既自我产生,又同时与其他部分具有交互依存关系。〔7〕220-221他从目的因的概念进一步推导出了两个条件:其一,自然目的之物的的各个部分通过与整体的关系才是可能的;其二,自然目的之各部分互相作为原因和结果而自我产生、结合为一个统一体。〔7〕222-223通过第一重规定,康德以人工制品来类比自然目的,但是最终将其排除于自然目的的范围---因为艺术品的概念要求设定一个外在于它的原因性,其类比意义极其有限。于是,自然目的概念通过第二重规定而恰好聚焦于有机体。根据某种外在有用性、甚至艺术品中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所不能传达出来的可贵品格,恰好在有机体那里得到实现---即自然目的的确恰概念:作为有组织的和自组织的存在者。〔7〕223
  
  康德强调了有机体内在的"形成力",这种"力"能够把质料组织起来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各个部分之间以及部分与整体之间相互因果关联,这是一个通过单纯的机械原理无法解释的整体。应当说,康德绝不是以任何一种形式复兴古代的"物活论"或"有灵论",那将耽于"灵"、"物"一体的神秘化解释;与此同时,他通过限制艺术品与有机体之间的可类比性,拒绝莱布尼茨等人以理性神学的方式把自然目的与艺术品做简单类比。这样一来,康德通过有机体切近地触及自然目的概念,给合目的性概念带来了相应的客观实在性,同时又以自然目的的原则将有机体拯救出物活论等神秘主义的辖域。黑格尔非常赞赏康德在有机体问题上所阐发的内在合目的性,认为这保证了有机体必然不能以机械论的方式来解释,故而它不是因外力施加于其上的结果,或者用黑格尔的话说,即:有机体是自我规定的。康德对这种自组织特征的描述,几近达到了范畴表达的边缘,康德一方面竭力使用因果关系范畴阐述其特征,有意地将有机体的内在性特征最大化地归结为因果律的形式,尽可能地用因果关系来解释有机体自组织本身内部的特性,所以"形成力"这样的表述也带有明显的机械论痕迹;另一方面,他通过否定因果范畴在理解有机体问题中的可能性,为自然目的概念赢得了巨大的空间,从有机体所独具的内在形式特征来通达目的论的制高点。

  简言之,从事物之"有用性"的角度,很容易将我们带入到独断论的死胡同,而根据一种内在完善性---基于对理性主义的改造,却能够引导我们到达反思性判断力的核心地带,即自然目的。第一批判业已表明,知识开始于经验,但它的普遍必然性却与经验无关,即是说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知识的先天综合特征、在认识活动之前,来追溯客观必然性的知识,并且在先验演绎中最终回答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统觉的综合统一功能就是知识的最高根据,因此我们才有权利迫使自然回答我们所提出的问题;然而对于自然目的判断来说,康德却是通过对有机体自组织特征的刻画,从它们自身的内在完善性出发来追溯。因此,自然目的判断是我们立足于经验的领地并基于有机体特征而反思到的一种准认识样式,它凸显出自然目的判断迥异于知识判断的一个维度:从经验个体性到达概念普遍性,而不是用普遍去归摄特殊---与两种判断力的划分相符。

  三、自然目的作为"先天综合判断"的认识论意蕴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以先天综合判断作为衡量知识形式的总纲,不但追究先天综合判断这种知识形式的根据和来源,还要按照知识门类来追问这种判断形式如何可能的方式。只有将人类自身的理性认识能力所提供出来的先天原理运用于感性直观或经验的情况下,这种判断才是可能的,以之为基础的科学知识才具有客观及普遍必然性。一句话,先天原理与感性直观的结合是先天综合判断得以可能的必然方式,这是康德在第一批判中关于知识判断的基调。

  然而《判断力批判》给我们这样的暗示:先天综合判断并不只是知识判断的专属,康德甚至主张鉴赏中也包含先天综合判断的形式。〔7〕130在康德看来,把一个对象评判为美的,与该表象结合着的是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即是将这种愉快作为谓词加到对于该对象的直观之上,因而鉴赏判断首先是综合的;同时,他对这种经验性的判断赋予先天的品格,即一个对象的表象与出自内心的自发情感之间是直接结合着的,其先天原则就在那种作为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能力中---判断力"在这里本身对自己在主观上既是对象又是规律".〔7〕130康德不但肯定了鉴赏判断仍然具有先天综合判断的特征,并且以演绎的方式进一步追溯鉴赏判断作为先天综合判断是何以可能的。

  我们不禁要问,自然目的判断是先天综合判断吗?如果鉴赏判断与自然目的判断也具有先天综合判断的形式,岂不是混同于知识了吗?这与论文第一部分内容相关并有待澄清。

  从一个自然特殊对象反思到某个目的的理念,就是"经验把我们的判断力引向一个客观质料的合目的性概念、即自然目的概念",〔7〕215从而将该对象的可能性与作为特殊的原因性的概念相联,仅就判断形式而言,就是自然特殊之物与目的概念的联结。因而,就该物由其特殊形式而绕开自然的普遍规律并与理性的理念发生这种联结来说,自然目的概念是通过经验性对象的后天观察而造成的,因而具有偶然性,换句话说,它不同于知性依据范畴对于其下直观对象所具有的那种规定性的必然关系,所以只是偶然地关联于判断力之下的那个目的概念;"但由于它所表达的有关这样一种合目的性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它就不仅仅是基于经验的基础上的,而必须把某一个先天的原则作为基础",〔7〕226因此又无法否认这种判断形式所包含着的先天性。总之,自然目的判断是基于反思性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虽然这种评判发生在经验的基础上,却无论如何都不能通过单纯占有和积累足够多的特殊性经验而能够做出的,因此它从根源上看就是先天的:偶然之物一旦被评判为自然目的,就遵循那个作为判断力的先天原则---自然合目的性。

  相应于前两大批判的诉求,康德把我们的高级知识能力归因于两种类型的先验原理:知性的先验原理与理性的先验原理,前者使一般经验对象成为可能的、因而支配着我们关于自然的概念,后者与自由概念相关,奠定了道德实践的基础原则。事实上,有诸多个知性的先验原理(十二范畴),却只有一个理性的先验原理(绝对命令)。两类原理已经穷尽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领域的对象,所以判断力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地,然而它所拥有的合目的性原则却为自然目的判断提供了有效性,是自然目的何以可能的先天根据。

  问题恰恰就在于,关于知识的先验原理与关于实践的先验原理分别属于知性与理性,而合目的性完全属于判断力。根据康德的意思,如果没有那个被理解为判断力的先验原则的合目的性,审美判断就是不可能的;然而目的论判断并非在实质上取决于判断力及其原理,虽然其有效性取决于反思判断力。〔4〕175换言之,对于判断力在自然目的之物中的运作,还需要借助于知性和理性的功能,判断力在它们二者中间起中介作用。

  就此而言,第一批判所提出的目的论,从形而上学着眼来引导知识的统一性,〔13〕176是完全关乎理性的本性与能力。康德在尚未引入判断力的情况下想要沟通知性与理性,将知性结合在一起并形成统一性、连贯性,或者说理性必然要综合知性范畴,给知性提供并指引出方向;然而人类理性并不具有知性认识中那种直观的图型,于是康德在"先验辨证论附录"中采用了理性"图型",按照感性图型的类比来表征理性的最大统一性,即理念。虽然这个"图型"只是代表理性的调节性与主观必然性,但是理性按照完善性而对于知性范畴的这种统摄既是先天又是综合的,或者换用直观知性的概念更能够传达出这种含义。可以说,用感性图型来类比知性图型的做法,潜在地预设了一种知性直观的存在,这既反映了主体的有限性,又暗含着某种超越的努力;问题是,感性图型的说法原本就很让人费解,而知性图型更像是一种"方的圆"了,也难怪康德没有在第一批判中就"目的"、"合目的性"等一系列目的论概念提出讨论。

  事实上,第一批判中涉及的理念"图型",是康德在缺乏一种新的判断力的情况下、全凭理性与知性的先天关系而对于知识的合目的统一性学说的尝试,又叫做"理性的建筑术".在第一批判的"纯粹理性的建筑术"一节中,康德涉及了图型的两种使用---"建筑术的统一性"和"技术的统一性",〔5〕630前者是按照一个理念、先验地建立起系统知识对于杂多的各部分的秩序及统一性,而后者是根据大自然"偶然显露出来的意图"、经验性地描绘这种统一性,这恰好成为第三批判中"自然的技艺"概念的先导。但既然已经完全可以借助于反思性判断力及其合目的性原则,康德在第三批判的第一导言中放弃了"图型"的构想,而直接诉诸"技术的统一性",使其协助知性来综合自然特殊对象的杂多;所以康德说,反思判断力绝对不能图型化地处理特殊经验对象,而只能"先天地使自然的技术成为自己反思的原则"来技术性地处理这些对象。〔11〕144所谓技术,是指"自然在其产品的形式方面作为目的的这种原因性"的评判手段,〔11〕149是基于某种可操作的完备性理论而针对一物的后果所做的考量;换言之,我们利用人类有目的的活动来对自然特殊对象进行类比,从而为它提供一种合目的性的主观根据。康德很明确地指出,就一物被评为自然目的而言,这种关于合目的性的技术运用是客观的,在这其中判断力提供反思性的技术根据,并对知性与理性以及它们的系统可能性关系进行比较。〔11〕150虽然康德在正式出版的第二导言中不再援用"自然的技艺"概念,尝试在既不利用理性的图型又不使用"自然的技艺"的情况下对合目的性原则作出合法的说明,但这完全是为了防止任何关于无条件的创始者理念的设定;而且我们发现,康德在"目的论判断力批判"部分,仍然将"自然的技艺"这种类比方式用于有机体。总之,通过这种合目的性的应用,判断力使我们在特殊自然之物(有机体)那里看到了理性对于知性的综合统一功能。所以从学理上来说,自然目的判断是反思判断力协同知性与理性两大功能的结果,这从康德关于自然目的的具体论证中可见一斑。

  既然自然目的这种判断形式是将一个目的表象加到自然的经验性概念之上,前者经由反思性判断力而对后者形成一种特殊的"综合",康德通过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来阐述这种"综合"意味。在第三批判§65中,康德就是运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来解析有机体的特征并界定自然目的概念,自然目的之物的第一重规定就是部分的存在取决于它与整体的关系,即是说某物之部分被把握在整体中、整体决定其部分。虽然这是一个仿照艺术品而对自然目的的初步界定,但从根本上说又是自然目的判断中理念的"综合"在有机体那里的具体表达。在接下来的§66中,康德把自然目的看作是理念对于物的"多数性"的复合,因为机械论解释无论如何都不能使"物的某种多数性"在一个整体中得到理解,而目的"这个理念是表象的一种绝对统一性",〔7〕241那么就应当引进一种与自然机械作用截然不同的秩序以克服其"盲目性",使用自然目的给予杂多之物以统一。

  康德最终由自然目的概念溯及人类知性思维的特点---即从(分析性的)概念到直观(的综合)。〔7〕260由于我们人类知性只有推论的能力,只能利用机械式地分解、再加以组合的还原方法来认识作为直观整体的某物,但却不能以此来解释有机体;康德设想正好有一种综合而非分析的概念,它作为普遍能够把个别或特殊归入到其概念之下,也就意味着一个从整体向部分的运行,〔7〕260我们称之为直观的知性。康德借助于人工制品的类比,援用直观知性来理解自然界的特殊对象,以某种程度承诺了解释有机现象的"综合"路径。虽然我们是根据反思性判断力而调节性地使用这种特殊的知性,但自然目的判断恰恰意味着整体向部分的这种类似于"直观知性"的逻辑进路;换句话说,基于我们自身知性特点的考量,理性的本性要求我们以目的理念整合作为杂多的自然之物,即使我们没有那种知性的"综合能力",却可以按照类比"应当"使用这种"综合"对它们作出评判。自然目的如何可能的问题因而汇入到康德批判哲学的语境中,它要求我们在先验哲学中确定自然目的所依据的先天能力及其原则,也就意味着确定自然目的概念作为一种调节性原理的应用,并非自然之物本身的是之所是,而是其应当所是。〔11〕167
  
  综上所述,我们在康德目的论运思中,惊讶地发现了"先天"与"综合"两大知识判断的要素仍然是自然目的判断的重要标识,或者说,康德在第一批判中所主张的知识判断的普遍形式和特征,也适合于对有机体的自然目的评判,因为在自然目的的具体运用中,我们立足于经验来使用自身的先天原则,并诉诸那个已经赋予其"综合"意味的目的理念。所以,当我们借助于反思性判断力把自然目的"联想"到经验观察的时候---"只有通过这种联想有机体才能被理解为有机体,即理解为一个自然之物"〔14〕257---这并不是主观的突发奇想,它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因此我们才有理由说,"在这样一个生物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白费的","没有任何事情是偶发的".〔7〕22自然目的评判就是作为调节性原理而运作于具体的科学考察中,"我们凭借它只是获得了一条线索",〔7〕229由此启发性地扩展了我们的自然知识,所以康德既没有使目的论评判(以及鉴赏判断)混同于知识判断,又没有割裂二者之间的联系。

  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自然目的与认识判断在人类心灵能力的出生地就有分殊:认识是知性能力进行"图型化地运作"的必然结果,而自然目的是根据知性的类比进行"技术性地运作",遵循的是自然合目的性原则,因而它们分别对应于知性和判断力。机械论和目的论解释在我们的先验理性功能中有着截然不同的起源,判断力在机械论与目的论之间所带来的二律背反就是由于没有严格地区分二者所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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