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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致和”商标欧洲维权的案例回顾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6-18 共2832字
论文摘要

  一、案情回顾

  “王致和”从创始至今,已历经340多年。清康熙八年,安徽举人王致和进京赶考,为谋生计做起了豆腐生意,无意间制作出了一种风味独特的臭豆腐。由于屡试不中,王致和就尽心经营起臭豆腐来。清末,臭豆腐传入宫廷御膳房,使之身价倍增,成为地道的中华老字号。1999年,企业改制为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致和”公司的“王致和WANGZHIHE及图”商标(见图1)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06年下半年评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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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试图进军欧洲市场的王致和公司准备在德国进行商标注册时,意外发现自己拥有的“王致和”商标被德国欧凯公司于2005年11月申请注册,并于2006年6月经德国商标局批准生效。得知商标被抢注,王致和公司立即联系中德双方的律师,表态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商标权。王致和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了律师函,但对方没有回复。随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欧凯公司运营商中咨货运公司的电话,称王致和公司想要拿回商标,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双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公司于2007年1月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递交了起诉书。2007年11月,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口头判决:王致和公司胜诉,禁止欧凯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并依法撤销其抢注的“王致和”商标。2008年2月,欧凯公司向慕尼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9年4月,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第29民事庭就中国百年老字号王致和商标被恶意抢注案进行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要求抢注方———德国欧凯公司停止在德国使用“王致和”商标,并撤销其在德国商标局注册的“王致和”商标。至此,长达两年零三个月的这场跨国侵权诉讼以“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的结局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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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思考与启示

  “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案已尘埃落定,但由此带来的思考与启示却远未停止。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曾说:“此案件因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知名企业、老字号要加强商标维权,加强商标的海外注册”。

  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志在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确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由于商标权不存在跨国效力,因此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除在本国及时注册外,还应到国外进行注册,否则不受该国法律的保护。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因此谁先进行了国际申请注册,谁就拥有商标在该国的优先权,从而就能占据市场的有利地位。有数据显示,在“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企业中,有46%未在美国注册,未在欧盟注册的则达76%;同时,跨国企业在中国申请的商标注册达13万例,而中国企业海外注册只有8607例,以上两组数据均表明中国企业的商标权意识还十分薄弱。其实,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始建于1891年,由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我国是该体系的成员国之一。国内企业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就可以取得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商品类别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家的商标注册,十分方便快捷。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国内企业要想在全球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强化商标先行意识,及时注册。商标一旦在国外遭到恶意抢注,国内企业要进入被抢注国家,就不得不花费重金买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商标或“改名换姓”,然而这两种途径的代价无疑是巨大的。

  其次,当国内企业在海外遭遇商标恶意抢注时,应当积极面对,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海外法律诉讼的成本较高,但完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且代价要远远小于收益。

  “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案胜诉的法律依据有两个。第一,欧凯公司侵犯了王致和公司的版权。王致和公司认为,本案涉诉的图文结合商标标识是该公司聘请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黄伟教授设计的,王致和公司通过合同的方式获得了该标识在中国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根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在一个成员国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在其他成员国中也同样享有著作权。

  我国于1992年成为《伯尔尼公约》的第93个成员国,同时德国也是该公约成员国,因此王致和公司拥有的“王致和WANGZHIHE及图”标识的版权在德国同样有效,享受和行使该版权权利不需履行任何手续。根据德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由于欧凯公司抢注的商标标识与王致和享有版权的标识一模一样,因此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侵犯了王致和公司在先的版权。第二,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违反了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欧凯公司是王致和公司在德国的销售代理商,一旦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被法院认定合法,其后果是欧凯公司在德国就拥有“王致和WANGZHIHE及图”标识的商标权,其实质目的是图谋垄断市场。因此,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是违背商业道德,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最后,企业要建立商标保护预警机制,加强对海内外市场的监测。目前,世界各国都把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扩大开放的需要,更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在政府层面,应当积极研究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整体战略,为企业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良好的国际环境。在企业层面,应当主动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运作能力,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依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要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及时反馈侵权信息。对于海外市场监测,企业可以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或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要“防患于未然”,确保自己的品牌权益不受侵害。此外,中国企业还应当防范在国外采用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可能产生的商标抢注风险,注意通过合同的方式严格约束代理商使用商标的行为。

  三、结语

  “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案的胜利可以证明当国内企业在海外遭受侵权时,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夺回自己的权利。当法院宣判王致和公司胜诉后,该公司代理律师强调说:“中国企业要走向海外,首先要想到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旦权利受损,要有勇气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王致和维权案的胜诉,更加说明国内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前需要提前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的重要性,毕竟亡羊补牢是为减少损失,而防微杜渐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注册一件商标的费用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一般为2000美元左右,欧盟商标局受理费是1000欧元左右,然而一旦商标被抢注,则诉讼费用相比之下会高出很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商标注册对于国内出口企业而言是其走品牌之路,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希望“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案的胜利能够增强更多正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的国际商标注册意识,能够鼓舞我国企业主动利用国际游戏规则和所在地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

  参考文献:
  [1]赵伟凯“.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将再被起诉—围剿“欧凯”[J].中国经济周刊,2009(19)。
  [2]陈嘉翊.从“王致和”海外维权案看中华老字号商标的国际保护[J].经营管理者,2010,(20)。
  [3]熊英,别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研究—以“王致和”商标海外维权案为切入点[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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