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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成因及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3-17 共51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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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机制构建  
【第一章】A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研究绪论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界定及理论分析  
【3.1 - 3.4】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成因及问题 
【3.5】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管控      
【第四章】A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结论/参考文献】建筑施工企业应收款项控制分析结论参考文献


    第 3 章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面临问题与管控

  3.1 建筑施工企业概况及发展

  3.1.1 建筑施工企业概况

  建筑企业,通常也称为施工企业,施工企业的日常经营以承揽项目进行施工为主。施工企业具有典型的行业特征,主要具有:生产周期长,一般在一年以上,有的长达数年;工程程序多,施工技术复杂;工程体量大;工程产品形势多样化;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等特点。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建筑行业主要分为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四大类别(如表 3.1 所示)。建筑行业产业链上游主要是各类建筑材料企业,下游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政府部门和发包方(如图 3.1 所示)

  3.1.2 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情况

  在过去 10 多年时间里,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维持了 20%甚至更高的增速,总体建设规模已经较大,未来国内投资的长期持续扩张可能放缓,因此建筑工程领域的总体规模扩张将会遇到一定压力,行业竞争也更加激烈,行业更有可能进行内部结构升级和产能优化集中。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及产业结构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建筑施工企业也将进入新的经济发展周期,建筑施工企业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以适应内外部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以上统计指标的数据显示,在 2005 年到 2013 年,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总体上从各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企业数量 2013 年较 2005 年增长了 35.36%;从业人员数 2013 年较 2005 年增长 66.63%;施工总产值上,2013年是 2005 年 4.6 倍;实现利润总额从 2005 年的 906 亿攀升至 2013 年的 5575亿元,增长了 5 倍多。房屋工程和土木基建工程是构成建筑行业的主体(如图3.2 所示)。从近些年建筑业产值结构上看,房屋工程占比约 61%,土木工程(主要指铁路、隧道、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比超过 26%,装修装饰占比约 5.6%,其余是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3.2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确认基础

  3.2.1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确认

  因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和合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所以其资金投入一般较大。施工项目的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除了企业自有资金的垫入,更重要的是依据施工承包合同,通过与施工承包合同的甲方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核算应收工程款项,确认债权,从而收回资金,进行资金的周转和再投入。

  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工程款。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预算单价及各项收费标准计算工程价款,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确认基础就是同业主对工程价款进行工程结算,从而确定债权。

  3.2.2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工程价款结算,可以及时补偿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耗费,保证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施工生产计划进度的顺利完成。对施工企业来讲,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两种:

  1、按月结算与支付。

  即施工方按月工程量清单向发包方申请支付工程款,发包方经审核后,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总决算的办法。按月结算和支付缩短了结算资金的时间,减少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垫资和资金成本。但在实际中,发包方即甲方因为资金问题或其他因素,往往延迟审核和结算,变相的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垫支。

  2、分段结算与支付。

  即在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工程节点结算付款。对节点结算付款的具体划分一般会在双方合同中明确。例如下表所示:

  

  从例表中可以看出,工程施工进程的结算被划分成很多部分,发包方按照施工方工程施工的形象进度即施工节点进行结算拨款,这种结算方式加大了施工承包单位的资金投入,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发包方对承包单位有预付工程款,那么施工承包单位需要自行垫支施工节点前的工程支出和各种费用,相当于施工单位用其资金为发包方先行垫付资金,这给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资金压力。

  如果发包方在结算节点迟迟不付款,就会导致施工企业应收工程款越积越多,垫付资金的各种成本也在无形中被放大。

  所以,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项目承包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乎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债权确认。施工单位应尽早、尽快地结算工程款,回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只有实现工程结算,工程款如数按期地收回,才可以尽力避免资金风险,才能实现真正的利润收益。

  3.3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形成原因

  3.3.1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形成的外部因素

  1、企业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近年以来,我国已逐渐步入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变和国家实行“限购限贷”政策,我国房地产开发业的增速开始放缓。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 年至 2014 年,无论房地产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还是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及开发资金到位增速,都在放缓,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度过黄金时期。很多开发商售房情况不佳,新开项目又需占用资金,同时还要承担高额借贷利息,资金负担沉重。

  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房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成交量等直接影响房建行业的发展,作为其下家和乙方,业主会将部分资金压力转嫁给施工方,造成很多施工企业大量工程款被拖欠。如图 3.3 所示,可以明显看出,建筑业与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2、建筑市场的不合理竞争。

  按国家统计局统计,到 2013 年底,我国建筑企业已达 79528 家,建筑企业的不断增加,导致市场上各种资质的建筑企业参差不齐,既使建筑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也造成了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竞争。如表 3.4 所示,作为建筑业的传统业务和最大组成部分的普通房屋工程的市场,市场集中度最低,竞争极其激烈,无论其进入壁垒、移动壁垒还是退出壁垒,以及利润水平都处于低档。

  3、发包方自身的因素。

  在实际中,有的发包方为了早完工早销售,在没有做好前期规划和图纸设计,没有为施工方做好前期准备条件时,就要求施工方先行入场施工,这样造成工程在施工中出现大量设计变更,而发包方又不能按时签证确认,导致施工方应收账款无法有效收回。还有的发包方资金不落实,甚至挪作他用,信用缺失,造成拖欠施工方款项。

  4、社会法制和信用体系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建筑领域方面的法制还不尚健全,建筑市场中出现的索赔与争端还没有良好的配套解决规范和措施,对市场竞争中的各种不规范的行为约束力不足,所以业主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拖欠成风。

  3.3.2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形成的内部因素

  1、企业清欠意识和履约意识不足。

  一些施工企业领导注重产值多少,利润多少,却忽视了资金多少,当需要资金时,常通过外部借款解决,忽视了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清欠意识不足。

  有的企业在业主发生违约后,怕影响同业主关系,不愿或不敢去催收,履约意识不强,造成应收账款被拖欠。

  2、企业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意识不足。

  许多大型施工企业为开拓市场,多拿项目,发展业绩和完成产值任务,忽视了合同条款中关于资金支付的条件和资金成本的测量,有的明知签订的是垫资合同,为了产值业绩,也要签署。这就为后期因过多的应收账款,导致企业资金困难和面临重大财务风险,埋下了隐患。

  3、企业对清收工作的职责不清。

  很多施工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清欠部门,对形成拖欠的应收账款也无专人去清欠,或者清欠责任人不明,清欠力度不够。对清欠的结果如何,没有明确的奖惩机制。这导致应收账款无人或无力去清收,趴在账上,无法变现。

  4、项目施工过程中签证手续不完备。

  有的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项目内容的经济签证没有及时要求业主签认,有的已竣工未决算工程,已交付使用,施工方自行验收计价,却未经业主签认,还有的施工企业对业主的经济索赔的签证手续不完备,这些问题增大了对业主追索应收账款的难度。

  以上简述了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形成的主要内外部因素,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本企业应收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针对自身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政策和措施。

  3.4 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

  按证监会行业板块的分类,根据国泰安数据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笔者按照建筑行业综合提取上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年报及财务相关指标数据,剔除*ST三鑫,*ST 国创及无法取得详细财务数据的路桥建设后,选取 49 家样本公司,对这 49 家上市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得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3.4.1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过高

  以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可以看出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的规模是否得当,其是衡量企业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重要指标,该比例越大,说明企业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情况越严重,企业资金周转状况越不佳。如表 3.5 所示,在 2012 年,有 26 家上市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 20%,占样本总量的 53.06%;在 2013 年,有 28 家企业超过 20%,占样本总量的 57.14%;这两年均有 6 家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了 5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建筑施工企业过半数存在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过高的问题,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占比过高,造成企业资产流动性降低。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有效收回,就会延迟企业的现金流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和短期偿债能力下降。那么接下来,施工企业再进入新市场或承揽新工程,企业就会因资金短缺而掣肘,影响企业的再扩大生产经营,导致增值能力降低。

  

  3.4.2 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过长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财务指标,用时间表示,即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可以用来估算应收账款的管理效率和变现速度。从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来说,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快越好。如表 3.6 所示,在 2013年,这 49 家样本公司中,应收账款周转率最低值为 1.39,是科达集团,其应收账款回收期高达 262 天;应收账款周转最快的是四川路桥,回收天数是 10 天;应收账款回收期在 90 天以上的有 26 家,占样本公司总数的 53.04%,在半数以上,其中有 10 家回收期在 180 天以上,占总数的 20.41%.这 49 家样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是 113 天。

  可以看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回收期过长,需引起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将会影响施工企业的经营支出和日常费用支出。施工企业为了维持项目周转,在回款不到位的情况下,只能加大外部资金借贷进行周转。

  如果企业回款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就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甚至陷入危机之中。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要缩短回收时间,加快资金回收,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3.4.3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过大

  企业通过赊销提高收入,一般来说,企业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越小,说明企业变现以现金流流入企业的状况越好。从表 3.7 可以看出,在 2012年,上市建筑企业中有 11 家企业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 40%,而在2013 年,超过该比例的企业增长到 14 家。在 2012 年和 2013 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高的均为瑞合股份,2012 年是 61.47%,2013 年已达到 70%.

  从这两年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建筑企业中,企业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过大,在 2013 年已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该比重在 40%以上。赊销比重过高,造成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存量较高,有时还存在着大量的已完未结存货尚待确认债权,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以及工程结算的需要,加之建设开发单位的不同和分散,必然会带来管理成本和收账成本的增加。

  

  3.4.4 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过快

  如表 3.8 所示,从应收账款的增长率来看,在 2013 年,49 家上市建筑企业中应收账款平均增长率达 27.94%,只有 9 家企业应收账款出现了下降,有 14家企业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 30%,甚至有 3 家企业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了100%,其中新疆城建的应收账款增长率高达 168.38%;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来看,在 2013 年,这 49 家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 18.83%,远低于同期的应收账款平均增长率。其中,多达 30 家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占总数的 61.22%.

  面对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建筑施工企业为开拓市场,提高产值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致使很多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或多或少会存在垫资条款,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垫资行为,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如果应收账款没有及时收回,拖欠时间过长,一旦形成坏账,既会极大的影响企业经营成果,也无法弥补企业投入的成本,给企业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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