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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食、月食救护的传统礼制比较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6-17 共5520字
摘要

  1 日食救护的传统礼制

  在中国古代,日食作为一种特殊天象,备受关注。其原因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中国古人认为天代表自然,太阳在自然中有着最崇高的地位,而帝王贵为天子,按照传统的星占理论,太阳的位置代表了帝王,这种天象的发生也就预示着上天对统治者的警示; 第二,日食作为一种罕见的异常天象,因其壮观景象引起人们的惶恐; 第三,自古“历法疏密,要在交食”,日食以其记录的系统性、完备性,成为治历者检验新历的重要标准。由于统治者政治统治的需要,以及人们认知上的不成熟,对于日食现象的发生,朝廷和民间都会有所“行动”,这种“行动”逐渐演化成一种程式化的日食救护仪式,日月食这一传统礼制有许多详尽的记载,但究竟何时开始,至今尚未清楚。

  根据文献记载,救护日食的观念及礼仪似乎从夏代就已经产生。最早的记载出自《尚书·夏书·胤征》: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沈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

  其中“辰弗集于房”即指日月会于房星附近而发生日食,“瞽奏鼓”体现乐官用击鼓的形式驱赶吞噬太阳的怪物,“啬夫驰”是啬夫奔驰取币以“礼”敬神明,“庶人走”一句,众人跑着供役,表现了对日食出现的恐惧心理。“击鼓救日”有力的证明了从夏代开始,日食救护的相关礼仪已初步形成。在殷商甲骨文中,有很多关于日食的记载,这当然并不是简单的天文记录,是古人在询问天象与人事吉凶的关系。

  日食被看作是上天对帝王德行或行事的严重不满和示警在周代得以体现。《诗经·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 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 此日而食,于何不臧。……“日者,君象也”,夏代末期老百姓即以日喻君。

  这首诗是周幽王时期朝廷的一个小官,因不满当时朝政而做的一首政治讽怨诗。将日食现象的发生与上天对皇父的警告联系起来,天上有日而无光,体现了人间即将面临的重大灾难,由此可见,古代人们遇见日食时所体现出的惶恐不安。《周礼·地官·鼓人》记载: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救日月,则诏王鼓。

  ”这里的鼓人为一种官职,掌管教授六种鼓和四种金属敲击乐器,主要职能是节制音乐,协调军队,指挥田猎。贾公彦疏: “谓日月食时,鼓人诏告于王击鼓,声大异以救之……祭日月与天神同用雷鼓,则此救日月亦宜用雷鼓。”意思为解救日食、月食时,需要告知大王击鼓,所击的鼓为“雷鼓”.“声大异以救之”,胡新生后来解释道: “嘶喊声汇成一片。这种救日方式是中国古代常见的鼓噪驱邪法的雏形。它试图用各种声音造成一种雄壮的气势,威逼天上恶魔把太阳吐还给人间。”《周礼·夏官·虎贲氏》记载: “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5]”表明当王救护日月食时,有专门大仆之官辅助。从《周礼》的记载中可知,周代“雷鼓救日月”已经成为礼制的一部分。

  到了春秋时期,救护仪式已经相对完备,这种救日为礼的礼制观念已经成为政治家、思想家的共识。《左传·庄公二十五年》记载: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这里的“鼓”为击鼓,杜预解释为: “日食,历之常也。然食于正阳之月,则诸侯用币于社,请救于上。”这里的救护仪式为官方组织,不难看出此时对日月食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救护仪式。《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昭子曰: 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 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礼也。

  “用币于社”杜预解释为: “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于社。故请之。”“用币于社,伐鼓于朝”表明,从春秋时期开始,伐鼓和祭社成为日食救护的一种固定仪式,日食救护的核心之礼形成。除此以外,救日之法在先秦时期更加多样化,“朱丝营社”便是其中一种。汉代的日食救护与先秦时期相比,则更为复杂。

  汉代的日食救护仪式为:

  朔前后各二日,皆牵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冠长冠,衣皂单衣,绛领袖缘中衣,绛裤袜,以行礼,如故事。

  这说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日食可能发生在朔日及前后二日,每个月有五天要随时准备救日。

  其中“割羊祠社”较之先秦时期的“击鼓救日”脱离了原来的应急性,长冠、衣皂单衣等则体现了服饰从单一日趋繁杂。汉代救日也有“朱丝营社”之法,《白虎通义·灾变》篇记载:

  日食者必杀之何? 阴侵阳也。鼓用牲于社。社者众阴之主,以朱丝萦之,鸣鼓攻之,以阳责阴也。故《春秋传》曰: “日食鼓用牲于社。”所以必用牲者,社,地别神也,尊之,故不敢虚责也。日食,大水则鼓于用牲于社,大旱则云祭未雨,非苟虚也,助阳责下,求阴之道也。

  虽然在汉代人们对日食发生的规律和周期的认识在不断深入,但是由于政治统治的需要,日食救护仪式更为精细和复杂。

  从晋代开始,日食救护有了专门的禳救仪式,这种程式化的礼仪形式极为隆重。《晋书·礼志》中记载:

  自晋受命,日月将交会,太史乃上合朔,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 凡救日蚀者,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便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亦伐鼓于社,用周礼也。又以赤丝为绳以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 社) ,勾龙之神,天子之上公,故陈辞以责之。日复常,乃罢。

  这里“先事三日”表明了晋代日食预报较之前代更为准确,礼仪形式也是更为规范,场面恢弘、有条不紊的进行。对皇帝、大臣也有程式化的仪礼规范,皇帝采取素服、避正殿的措施,增添大臣带剑入侍助阳之礼,伐鼓、朱丝营社、陈辞等都体现了晋代日食救护仪式的隆重。晋代以后,历朝历代实行日食救护仪式大体与晋代相同,明代、清代在其规模和程式的基础上有所演变。

  随着古人对日食规律的认识不断加深和对交食的预报越来越准确,日食救护的礼仪到了明代更为精细化。明末,统治者的关注点从日食的发生转变为对具体食分有多少,并由此决定是否举行救护仪式[12].明代中书省设香案,百官朝服行礼,除此以外《明史·历志》记载:( 崇祯四年) 冬十月辛丑朔日食,新法预推顺天见食二分一十二秒,应天以南不食,大漠以北食既。

  例以京师见食不及三分,不救护。[13]

  “见食不及三分,不救护”即日食在发生三分以上方实行禳救仪式,表明在明代日食预报已经达到了相当准确的程度。清代的日食救护较之明代更加严格、复杂。《大清会典》中对清代交食救护有明文规定:( 钦天监) 凡日月交食,前期五月推算,将京师所食并各省所食分秒时刻、起复方位绘图进呈,请敕下礼部颁行直省,临期一体救护。复于食前数日具题。至期,本监满汉官赴观象台,同礼部官测验。另派本监官生赴救护衙门,置香候时,报初亏、食甚、复圆等事。礼毕,本监依交食原象绘图,并接占书具奏。如阴云不见者不占,食不及一分者不行救护。

  另一方面,清代发生日食的原因在当时看来更偏重于帝王“失德”,救护对象表面上是日、月,实则为皇帝。清代的日月食救护仪式沿袭明制,具体仪式如下:

  凡遇日食,结彩于礼部仪门及大堂,设香案于露台上,鉴仪卫设金二、鼓二十四于仪门内两旁,教坊司( 后改为和声署) 设乐于露台下,设各官拜位于露台上,皆向日。钦天监官报日初亏,鸿护寺鸣赞官赞“排班”,各官成朝服序立,鸣赞官赞“进”,赞“跪”、“叩”、“尸”、“兴”,乐作,各官行一三跪九叩礼毕,乐止。礼部堂官上香毕,鸣赞官赞“跪”,各官皆跪,教坊司官奉鼓及俘进,赞“击鼓救护”,礼部堂官击鼓三声,众鼓齐鸣,赞`上香“,乐作,赞”起立“,上香毕,各官起立,班首官上香,赞”跪“,各官仍跪,钦天监官报复圆,金、鼓止,鸣赞官赞”跪“、”“尸”、“兴”,各官复行一三跪九叩礼,乐作,礼毕,乐止,各官皆退。月食救护与此同。

  设香案、进、跪、叩、尸等礼仪都体现了清代日食救护之礼最为隆重。

  从夏代至清代,我们从文献记载中清晰可见,中国古代日食观念与传统礼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6],无论是封建政治因素的导向,还是星占观念的深入人心,都将有益于今人更好的理解中国古代社会及其主流思想。

  2 月食救护的传统礼制

  由于月食与日食现象相比较为常见,在中国古代人们常把月的盈亏误认为月食现象。中国古代系统的月食记录很晚才开始,宋代以后才有较为完整的记录[17].西周时期,人们对于月食已经很熟悉了,《诗经·十月之交》中写道: “彼月而食,则维其常”[18],这一时期的月食与日食救护礼制大体相同。

  上文提及《周礼·地官·鼓人》记载: “救日月,则诏王鼓[19]”,《周礼·夏官》中有专门大仆之官辅助大王救护日月食。除此以外,郑玄注《周礼·庭氏》一篇中写到: “救日以枉矢,救月以恒矢……[20]”,其中恒矢是前后重量均衡,射出后箭行平稳,射程较远的一种特殊弓箭。《周礼·秋官·庭氏》以为月食时即当必出这种箭,以驱走食月之精魅[21].以上表明,在周代救护月食的方式并不单一,其中驱赶精魅的方式首先为击鼓。汉代,《白虎通义·灾变》篇记载: “月食救之者,阴失明也,故角尾交日。月食救之者,谓夫人击镜,傅人击杖,庶人之妻楔搔。[22]”中国古代,将月亮比之为镜的观念由来以早,文中击镜是敲击镜子,击杖是将木杖互相敲打,楔搔则是敲击门边木柱,以上三种敲击法是用发声来驱赶食月怪物。汉代月食救护的不同形式表明当时对月食救护的重视程度,究其缘由为天人感应说的盛行。董仲舒说“臣行刑罚,执法不得其中,怨气盛并滥及良善则月蚀[23]”,体现出天人感应说认为月食是阴失其位或刑罚不当所致。唐代,《开元天宝遗事》中“击鉴救月”一条中写道: “长安城中,每月蚀时,即士女取鉴向月击之,满郭如是,盖云救月蚀也。[24]”可见在“救月”的诸敲击物中,青铜镜是汉唐人常用的[25].元代,孔齐《至正直记》中有一首无名氏《咏月食》: “锣筛破了,鼓擂破了,谢天地早是明了。若还到底不明时,黑洞洞几时是了?[26]”从文中可以看出元代月食救护仍需擂鼓以救之。明代,日食救护时,“百官具朝服”到“礼部仪门及正堂”举行,月食时,百官只须“便服于都督府”进行,对地方官署不作交食救护要求。

  清代的月食救护与日食救护仪式大体相同,表现为穿素服、避正殿,下诏求言等。

  顺治时期的日月食救护仪式沿袭明朝制度,统治者试图仿照汉民族构建自己的皇权体系。康熙七年规定,月食救护在太常寺衙门进行,除有公务在身的堂司官员以外,其余大臣均要参加救护仪式。乾隆时期规定,日月食的食分达到一分以上者,均实行救护。乾隆四十七年,规定月食救护为“百官齐集救护,亦应素服将事,以合奏鼓之义。嗣后如遇日、月食,应当穿朝服之期,亦著用素服行礼,著为令。”从此,将官员着素服参加救护的制度永远固定下来。

  3 日月食救护礼制的异同

  中国古代丰富的天象记录中,日食与月食的记录比较系统和完备。从现有的记录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现象: 在中国古代,当有日食或月食出现,上至统治者下至平民百姓都要施行相应的“救护”仪式,用以救护日月,这一传统礼制从周代一直延续至清末。由于古人对日的崇拜远高于月,因此,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导致了救护日食、月食礼仪上的不同。在周代,救护日月的仪式相同点在《周礼·地官·鼓人》中有明确记载: “救日月,则诏王鼓。[29]”

  即解救日食、月食时,需要告知大王击鼓。除此以外,其不同点主要有以下两处,第一,救护日食还有其惯用的“声大异以救之”; 第二,“救日以枉矢,救月以恒矢……[30]”,虽然救护日月的工具都为弓箭,但是其中“枉矢”“恒矢”为两种不同的弓箭,用以相互区别。汉代,日食救护仪式更为正规化,“割羊祠社”较之先秦时期的“击鼓救日”脱离了原来的应急性,长冠、衣皂单衣等则体现了服饰从单一日趋繁杂,汉代救日还有“朱丝营社”之法; 月食相对日食救护则较为简单,多为“击镜”、“击杖”等民间常用方法。晋代,日食救护有了专门的禳救仪式,历朝历代实行日食救护仪式大体与晋代相同,月食救护则没有大的突破,多数月食的发生都被忽略。明代,日食救护的礼仪更为精细化。明末,统治者的关注点从日食的发生转变为对具体食分有多少,并由此决定是否举行救护仪式[31].日食救护时,“百官具朝服”到“礼部仪门及正堂”举行,月食时,百官只须“便服于都督府”进行,对地方官署不作交食救护要求。

  清代的日食救护较之明代更加严格、复杂。设香案、进、跪、叩、尸等礼仪都体现了清代日食救护之礼最为隆重,月食救护与日食救护仪式大体相同,表现为穿素服、避正殿,下诏求言等。

  本文追溯日食与月食的“救护”仪式从不同趋于相同,研究这一变化并且进行系统分析,不仅具有历史意义和学术意义,也有助于更好的了解中国古代人们的传统观念与主流思想。

  4 小结

  礼制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历程中最基本的社会制度,而由其所演绎出来的礼制文明也正是中华文明最精华的部分。交食观测和记录是中国历代皇朝所十分重视的礼制活动之一,这一礼制最早产生于先秦时期,一直沿用至清代末期。本文对日月食救护礼制的异同进行分析研究,从礼制的角度洞悉出中国古代社会变革的内涵,不仅反映出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也侧面反映出统治阶级和普通百姓的思想观念及价值取向,对于今人深入理解、诊释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状况、社会价值趋向、政治统治模式、百姓的思想价值观念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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