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往往注重于对学生法学理论的灌输,而缺乏法律实践的教学,虽然在法学课堂上有一些案例的研讨,但也是通过案例分析来论证法学理论的正确性.随着法学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学教育方法的改进,诊所法律教育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引进国内,而"以问题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农村法律诊所教育承担着法律教育与服务农村法治的重要使命,农村法律诊所教育既能够加强法科学生的实践教育同时又能够为农村地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是法治教育与"乡土"的有机契合.
农村法律诊所的构建及价值
农村法律诊所的构建.农村法律诊所是一种"以问题为中心"的新型专门法律诊所,与普通的将诊所设在法学院内不同,其将诊所设在独立的农村区域,摆脱了个案的束缚,为农村提供立体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该诊所是以参与基层社会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参与依法治理社区的计划和实施,完善乡村社会的社会治理结构,从而建立有效的法治环境为出发点的一种综合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①在法律诊所教育引进初期,大部分法学院校主要是按学科分类来建立相应的法律诊所,该诊所虽然能加强学生在某一领域的实践技能,但是,我国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并没有细化专业,法学本科教育还是属于通识教育,"以学科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法律诊所只注重某一领域实践技能的培训,似乎有舍本逐末之嫌.而"以问题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农村法律诊所,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诊所,以农村社区为基点."目前,在社会资助下,国内大约有十余所高校开设专门针对农村的法律诊所,深入基层与法律援助相结合,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为解决农村问题开展实地调研,正在从理论与实践角度来提供一种法律诊所教育的新模式,一种更贴近现实的法律援助新尝试."②在我国还是法学通识教育的背景下,农村法律诊所的建立既是对法学理论教育的回应,同时也培养了法科学生运用综合技能处理案件的能力.如何更好地构建农村法律诊所,主要从农村法律诊所基地建设和规范的工作方式两方面探讨.
其一,农村法律诊所教育基地建设.我国农村有其独特的地理区位和社会属性,是以一个行政村为中心,周围包含有多个自然村,同时,由于我国的农村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原因,农民依附于土地而生活,农村社区是农民工作和生活的唯一场所,农村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在农村有集中的体现.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导致我国的农村类型相对复杂,有的农村距离城市较近,承担着为城市提供后勤服务的职能,但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导致农村土地被侵占的案例不断增多,又由于距离城市较近,各种城市问题如社会治安、环境污染等问题较多;有的农村结合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自然地貌,发展绿色农业和观光农业,可能会有一些农业合作社的存在,存在着农地入股企业的法律规制问题;有的农村还停留在原始状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与外界联系不多,主要存在着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因此,农村法律诊所在建设时必须要结合不同农村的具体实际,可以选择一个典型的农村进行试点,总结经验进而推广,也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几个农村设立多个农村法律诊所,总结各个农村法律诊所的不同经验,取长补短,为农村法律诊所的的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具体的选址方面,由于经费不足,可以与村委会商议,在村部设立一个办公室,像村卫生所一样,给予村民"法治医疗".
其二,工作内容和方式.农村法律诊所的建设为农村地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从农村的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劳务纠纷到邻里纠纷和家庭内部矛盾都是农村法律诊所的服务内容;加强法治建设和宣传也是其工作内容,包括*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规划,协助村委会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在具体的工作方式上,笔者认为可以学习村卫生所的经验,采取"接诊"和"出诊"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诊所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接待村民的法律咨询,解答其法律难题,同时对于重大问题要定期出诊,跟踪事件的进展.由于农村法律诊所的主要工作人员是大学生,在开展业务时,要运用我们学生擅长的工作方式,比如通过组织放映法律电影、板报宣传、开展法律讲堂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ADR)调解并解决纠纷等.
农村法律诊所的价值.受传统德礼思想的束缚,我国农村法治建设薄弱.农村法律诊所的建设,充分利用了高校法学院的人才资源优势,为农村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新平台、打开了新局面,找到了法治教育与"乡土"互动的契合点,达到双赢的效果.首先,建设农村法治文化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立法者可以大笔一挥,取消某种制度,但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人们千百年来形成的、同宗教信仰相联的习惯和看法."③农村的法治文化建设,不能靠立法或者政府的行政干预就能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农村的固有文化传统也是经过历史的积累而形成的,要破除农村固有的德礼思想也应该通过文化建设来完成,而农村法律诊所的建设为农村法治发展构建了一个平台,通过高校法学院的人才资源,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不同的法律诊所,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一个文化平台,通过高校法学院师生与当地村民的共同努力,将农村法律诊所建设成为农村法律文化示范区,推动农村的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其次,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农村法律诊所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法制讲座、法治文艺活动、板报、法律电影播放等方式,将生涩难懂的法律通过村民比较容易理解的方式加以宣传.同时通过在农村社区开展的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可以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虽然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思想难以根除,但是至少在村民脑中存在着法治思想这就是我们建设农村法律诊所的目标所在,我们不急于能马上改变农村的法治环境,对文化的改进还需要文化来引导,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为农村社会的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思想,使农村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向法治思想转变,创造氛围,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最后,为高校法学院师生提供了科研实践基地.科研需要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只囿于高校内部的科研是脱离社会实际的,而法律学科的科研尤其如此.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其发展与中国的历史进程不可分割,与中国的社会联系非常紧密,但是,当今的法学研究严重脱离了社会实际,在移植国外法律理论时没有与中国的社会实际相联系,导致了立法制度上的水土不服现象频发.中国农村几千年来都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与外界联系甚少,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涉及农村的"乡土"味气息浓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只是存在着与农村相关的问题,各种与农村土地制度无关的其他法律问题在农村也有集中的体现.农村法律诊所的设立,可以为高校法学院师生提供低成本和高效率的法学科研.农村社会就是我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可以为法学科研提供全面的科研内容,从经济法层面上的土地制度、环境资源保护到政治层面上的村民自治制度再到民法层面上的婚姻关系、合同关系、侵权关系、邻里关系,农村社会的案例无所不包,是法学科研实践的理想基地.
农村法律诊所教育研究内容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法制建设属于起步阶段,理论人才比较稀缺,法学教育偏重理论.经过60多年的发展,法学理论人才的培养趋于饱和,况且,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很难培养成法学大家,因此,高校法学院所应该转变法学教育模式,由原先的注重法学理论教育向法学实践转变,"以问题为中心"的农村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学实践教育与法律服务社会的契合点.笔者认为,农村法律诊所教育培养目标是长期以农村法律诊所为平台,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培养法科学生运用综合技能处理案件的能力.在农村法律诊所教育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应该从教学内容、课程设计以及学时学分设计等方面来制定培养方案.
教学内容.农村法律诊所教育教学内容包括农村土地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民自治选举、村委法律制度建设以及乡镇企业制度等,在农村法律诊所教育中,诊所学生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不应该只是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描述,而是应该立足于农村实际,从村民的利益角度来考虑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通过案件代理、社会调查等实践来理解法学理论.
课程设计.与传统学院制教育只局限于课堂上的理论教育不同,农村诊所法律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且偏向于法律实践,理论是为实践所做的准备,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应分为理论教育和法律实践教育两部分课程,同时二者连接紧密.在理论教育方面,是通过诊所课堂所确定的,包括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实践主题的确定、课堂准备以及课堂讨论等;在法律实践方面,针对农村的实际,采取"接诊"和"出诊"方式,给予村民"法治医疗",主要包括了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社会调查、案件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代理以及行政诉讼代理等)、调解、法律谈判、法律文书写作等.
学时学分设计.大部分法学院校将法律诊所教育作为一种选修课程或是毕业实习的一种替代课程而已,学时学分所占的比例较小,比如北京大学法律诊所课堂讲授部分,每周2学时,其他时间为指导代理办案,课程结束后依教学规定考核合格授予必修课2学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诊所纳入学校选修课程体系,每周4学时,每学期72学时,4学分.笔者认为,农村法律诊所教学内容广泛,涉及面较广,况且,一个案件的代理往往不是几十个课时所能完成的,而如果让诊所学生从中途退出显然达不到锻炼的目的,因此,农村法律诊所在课时设置上,应该给予一个学年的课时,即学生至少在诊所内实践一年,修满一年的理论及实践课程,根据学时决定学分值,笔者认为,学分应确定为6~8个学分为宜.
农村法律诊所教育的保障机制
"以问题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农村法律诊所教育承担着法律教育与服务农村法治的重要使命,为保障农村法律诊所教育的高效运行,法治教育与"乡土"达到更完美的契合,需要寻求国家政策的扶持、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和多方位评估机制.
国家政策的扶持.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法律诊所是由福特基金会赞助建立的,社会赞助在法律诊所的建设过程中虽然贡献了力量,但是,社会赞助毕竟不能长久,还需要有国家政策的扶持.自2000年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引进我国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也取得了一些成就,虽然还不能取代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模式,但对于诊所法律教育是一个补充,对我国法学教育是大有裨益的,国家应在资金、师资力量上予以支持.
农村法律诊所是设立在农村社区的诊所法律教育基地,是在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上建立起来的,近几年来,党中央持续关注"三农"问题,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涉及"三农"问题,特别是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相关政策应向农村倾斜.
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由于农村法律诊所远离学校,设置在农村社区中,如何有效地管理诊所学生就显得非常重要.与传统的学院制教学模式不同,农村诊所法律教育注重的是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如果还是采用传统的考试或考查的方式来管理学生,不仅不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也与农村法律诊所教育的初衷相违背.在学生管理上,笔者认为传统的"教师盯人"方式已经不适合了,本来诊所的教师资源本来就有限,教师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对学生的具体业务指导上,而不应该浪费在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上,笔者认为,为了节约资源,同时也是方便对学生的管理,可以充分利用科学技术,采用网络移动式管理监督平台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可以通过微博、微信、QQ等信息交流平台来了解学生的日常工作,当然,有条件的也可以自己开发相关软件来管理学生,建立督导教师每周巡查一次并登记成册的监督方式.
多方位的评估机制.在农村法律诊所教育评估上,传统的考试或考查的方式不能够真正反映学生的素质,由于农村诊所法律教育采用的是在老师指导下的分组活动,因此具体的可以采用学生自身评估、小组学生互相评估、指导教师评估以及村委会与当事人评估的方式.
学生自身评估是伴随着农村法律诊所学习进行的,学生可以通过实习调研的形式进行,在一年的农村法律诊所学习中,至少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或者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可以从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意识的水平、对职业道德的认识等方面来反馈自己在诊所的学习情况,评估一年来的学习与实践成效.
农村法律诊所建立在农村社区,没有学校的管理制度,学生在诊所的学习往往是分组活动的,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评估,小组成员在一起共事,对于其他成员的表现有所了解,因此,小组成员之间的评估是考察的方法之一.
指导教师评估是整个评估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具体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在进入诊所学习初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有一个评估,从而为其选择合适的项目及实践内容,并对实习进度提出建议;在诊所学习中期,检查和督导诊所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的学生要进行相应的引导,并提供帮助;在诊所学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对学生应该有一个总结评估报告,即对学生一年来的诊所学习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做个总结评价.
村委会与村民评估是农村法律诊所服务的对象对诊所学生的一个评估,由于村委会与当事人是直接与诊所学生接触的,接受过诊所学生的法律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对于诊所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有清晰的认识,因此,村委会与村民对于诊所学生的表现最有发言权,是诊所学生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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