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国拥有数千年的文明历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古就存在于统治者的思想之中,并且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立法,以法律制度保障生态环境,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此,本文对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的环境保护意识进行了分析,并评价了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立法,同时探讨了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对当代的启示,希望加深人们对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的认识与理解。
关键词: 中国古代; 生态环境立法; 环境保护意识; 启示;
从原始社会开始,中国古代人就已经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且逐渐形成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意识,强调因势利导、协调统一、与自然和谐共处等,认识到人类生存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联系。在此背景下,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经过数个朝代的尝试,逐渐形成以生态环境立法为主要措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法,并且随着环境问题的发展而不断创新与发展。
一、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的环保意识体现
(一)环境保护意识在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的体现
中国古代历史十分丰富,历经数十个朝代,人类发展史与文化发展史都特别丰富,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与研究意义[1]。在中国古代各朝代的发展历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早已根深蒂固,国家统治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十分强烈,虽然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典,但是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却十分多,并零散的分布在各种地方律例、诏令以及禁令当中。自夏商周时期开始,中国就已经出现了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令,当代的中国统治者已经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开始遵从环境可持续发展原则。夏禹曾发布过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2],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当时的统治者夏禹就已经发现了春、夏两季的自然生长规律,并认识到人类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不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颁布了有关的禁令,约束百姓的行为,进而为人们提供了可持续的供给,推动着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中国古代历代生态环境立法中的生态文明建设
在某种程度上看,中国古代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共生史。在中国古代早期社会,人类为了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不断地开采自然资源,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不断恶化,人与自然的矛盾也愈加凸显。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中国古代社会开始出现了私有制生产关系,人类日常生活与生产的需求逐渐增加,人与自然的矛盾无法回避,并且随着国家形态的诞生,人类的生态文明建设逐渐形成规模,并有意识的开始通过立法去规范人们行为,希望可以缓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生态环境的持续利用率。
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并以文字形式固定下来的生态环境立法,是秦王朝颁布的《大秦律》中的《田律》[3],其中规定了“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该律法中包括了众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例如水源、动物、植物以及森林等,是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的雏形。随后,中国由经历了隋唐、宋朝、元朝以及明清时期等多个朝代,传统法文化不断发展与进步,生态环境立法也得到了十足的进步。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人口数量也急剧增长,人类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使得生态环境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也越来越完善,对后世的生态环境立法起到深刻影响。
二、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评价
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历史悠久,其中包含了人类的立法智慧,也是我国古代哲学思想以及传统文化的传承结果与外化表现。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体现了“天人合一”、“仁民爱物”的儒家思想,也体现了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具有浓厚的儒家、道家思想意识,对中国生态环境立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最早是由孟子提出的,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认为人与天是相通的,人的善良心性是天赋予的,认识了人类自己的善性就可以认识天。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也对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起到了重要影响,在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当中,“天人合一”的“天”指代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的“天人合一”指的是人与天、人与自然、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统一体,并且在统一体中,天、自然以及自然环境的地位要高于人和社会环境,是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所以,在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影响下,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明确肯定了人是自然的产物,并且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人的生命与自然生物应该在同等的地位上,需要和谐发展,统一共生。所以,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要求人们敬天法天,主动认识与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时刻遵循自然发展规律,从而实现“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古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朴素意识形成,以及生态环境立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不容忽视。
(二)“仁民爱物”思想
“仁民爱物”思想对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的影响也十分大,孔子说:“仁”者不仅要“爱人”,更加需要“爱物”,要把人所有的仁、智等德行与山、水等自然产物联系起来,处处表露出人对生态环境的尊敬与热爱。由此可见,“仁”不仅仅可以用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用来纠正人类面对自然环境的态度。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体现出很多保护动植物的法令,其中都体现出儒家的“仁民爱物”思想,是儒家思想独特生态伦理观的外化表现,同时也是人类在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得到的生存启示。所以,无论是从儒家的“仁民爱物”思想,还是从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的方面去看,人类早就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认识到自然环境的持续发展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从而才会通过生态环境立法去规范人的行为,让人更加热爱生态环境、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从而拉近人与生态环境的距离,实现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目标。
(三)“道法自然”思想
老子主要的哲学思想是“道法自然”,他认为:“道”虽然是生长万物的,但是却没有目的与意识,不会将万物据为己有,并且不会主宰和支配万物,而是放任万物自然发展。由此可见,“道法自然”思想强调的是顺应自然的“无为”行为,需要做的事就是顺和自然的“无事”之事。所以,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也着重提到了生态环境自然发展的内容,并推崇了自然法则,人类的生活与生产活动要尽可能的不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发展,以此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完美境界。“道法自然”思想尝试从根本上解决人、自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问题,主张人与万物同出于自然,人类不应该也不能对自然发展进行干涉,也不应该破坏自然的生存法则,人类的一切生活行为与生产行为都要以顺应自然发展为前提,根据万物的自然本性而进行,为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支持与思想支撑,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对当代的启示
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历经数千年时间的发展与演化,其中包括了大量的立法内容与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意识,其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也不断进步,我国的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大,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逐渐增多。因此,我国现代化发展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从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获取启示,不断完善中国环境保护法,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尤其是在进行现代生产活动的时候,我们要正确地看待“天人合一”、“仁民爱物”以及“道法自然”等思想,并将其渗透到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中,提高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丰富法律内容,加强执法力度,从而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建立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先进社会模式,为中国绿色、可持续化发展奠定法律基础。
四、结论
综上,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立法汇集了古代人的思想意识与智慧,为当今社会发展与国家进步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法文化传承。因此,我国在致力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同时,也要从中国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获取有用的启示,总结与剖析古代生态环境立法中先进的法文化以及思想内涵,从而推动我国现代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发展,促进中国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贾秋宇.中国古代的生态环境立法及史鉴价值[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19):104-107+13.
[2]方明星.中国古代环境立法略论——从儒道环保思想出发[D].苏州大学,2012.
[3]孙逸.中国古代环境立法与天人合一[J].法制博览,2015(030):139-139,138.
摘要饮食,乃民生之大事。中国有句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由于饮食是每一个人每天都必须面对的事情,具有极高的普遍性,因此受到历朝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中国自古就有系统完善的饮食制度,这种饮食制度包括礼的规制和法的规制两种。这两种饮...
一、礼的产生(一)从习惯到礼制礼是由部族的风俗习惯转化而来的,其源于部族的祭祀活动。礼源于祭祀的说法,古代文献中多有记载。《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史记.礼志》沿用荀子之说,总结道: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为...
历史文化的传承对一个国家的国民性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对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理解就不得不与其历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法律习惯的重要性甚至比那些最关注其影响的人所宣称的还要大。因此,在审视和探究现阶段国民的行为模式时,对于我国古代行为规则的...
马克斯韦伯是一位伟大的学者,无论在哲学、法社会学力一面,还是在宗教、神学等领域均获得了巨大的建树,著作颇丰。他对中国传统社会也有着精深的研究,著有《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儒家思想和道教》(DieWirtschaftsethikderWeltreligionen:Konfuzianimusa...
学界对于中国古代刑法起源于何时主要有四种观点:起源于商,起源于夏,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部落联盟时代,以及起源于黄帝时期。游绍尹认为,法是在氏族公社解体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随着夏朝奴隶制国家的产生,产生了奴隶制法,通过制定和认可的方式形...
一、中国古代法制传统与法治精神①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运用法律进行治国理政的传统。早在上古时期,就出现了专门主管氏族部落内部刑罚事务的人员,并制定了著名的流宥五刑(大辟、劓、刖、宫、黥),用以维护氏族部落内部的治理秩序。到了夏商两朝,国家司法...
一、问题的提出中国古代的侦查机制,在古代中央集权和王权至上的思想影响下形成了侦查、起诉、审判三者合为一体的特点。同时在人治大于法治,皇权第一的古代社会,审判充分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无上。刑讯也就毫无意外的受到了统治阶级的重视,其功能被人为的异...
判例法不仅仅是英美法系的专有名词,在已经消失的中华法系中也能找到判例法的身影,只是没有判例法这一称谓而已。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中,判例法一直是作为法律依据被适用的,然而,伴随着清末修律,特别是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颁布施行,中国古代判例法终于...
摘要丧服是指人们对逝去死者在丧仪中穿着的具有特殊含义,能够表达哀思的服装、饰品等。丧服制度是指根据后人与死者的贵贱亲疏关系而形成的一套精密的丧葬仪式等级制度,简称服制,体现了中国古代亲属关系、政治关系的等级规范。丧服制度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
题目: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解读目录摘要(详见正文)关键词一、儒的含义及其法律思想二、封建法制史中的儒思想想之起源三、中国传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过程四、中国法律法律儒家化的历史根源和本质特征五、儒家制度化的基本形态六、中国法律儒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