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国际海洋法论文 >

以毛泽东抗日战争思想应对钓鱼岛争端(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16 共8244字

  五、关于中日两国综合国力对比问题

  遵循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研究战争的特点、规律,以及确定战胜敌人的战略方针和作战形式的思想逻辑方法,我们可以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中日钓鱼岛之战”进行考察。这场战争将是“中日之间新的决死战争”.其特点与规律如下。

  第一,从地理条件看。70 年前是我大敌小,70 年后仍然是中大日小。中国是陆海兼备、块头大如巨象的国家,日本则是块头小如瘦蛇的离岸岛屿国家。中国领土幅员与日本岛国对比是25∶ 1,人口总量近11∶ 1.中国战略资源丰富,日本甚为匮乏。中国块头大、人多、物博,有支持正义战争的强大能力,日本乃地小、人少、物乏,难以支撑长期的侵略战争。

  第二,从经济方面看。现在已由 70 年前的敌优我劣发展为中国渐占优势,日本则趋于劣势。中国经过 70 年的奋斗,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 65 年的发展建设和改革开放,到今天已是超过日本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现代工业、农业、科技等方面发展迅速,钢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以及外贸、金融等名次位于世界前列,综合国力明显上升。而日本在战败后,提出“经济立国”战略,一度发展为仅次于美国的西方第二大经济体,现在虽有所跌落,但仍是发达国家,科技等生产力具有相当水平但产量落后于中国。因而中日两国在经济实力方面相比,中国占有相对优势,支持战争的能力大为提高。反之,日本则趋于劣势,支持战争的能力逐步下降。

  第三,从军事力量看。70 年前是敌强我弱,现今转为中国强大、日本渐弱。比如中国国防工业的航空、航天、舰船、战车以及信息等部门的年产量急剧上升,先进军事技术装备正陆续配置到陆、海、空、二炮等一线部队。中国军队可望成为一支能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打赢现代化信息化战争的强大军队。日本在现代化军火工业方面比较发达,能年产坦克 2 000 多辆、大炮万余门、飞机几百架。日本右翼统治集团近年来还执意推进军事化、修改和平宪法,改变自卫队专守防卫性质,意图实现其“军事大国梦”.中日两国军队总兵力对比,中国大于日本。中国现有军队 200 余万,包括陆军约 160 万,海军 25 万余,空军约 30万人。日本现役兵力 25 万多,包括陆上自卫队约 15 万,海上自卫队 4 万多,航空自卫队 4 万多,海上保安厅实有 1. 3 万余人,另有驻日美军4 万多。

  第四,从政治因素看。70 年前,日本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失道寡助,最终彻底失败、投降; 而中国人民高举抗日正义大旗,全国奋起血战,人心一致,得道多助,终于打败日本,将之驱逐出中国大地,建立起新中国。

  现如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承诺永不称霸,永不扩张,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中坚力量。中国在国际上广结伴,周边朋友多,得道多助,是在世界上是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政治大国”( 邓小平语) .而 70 年后的当下日本,右翼统治集团大开历史倒车,为侵略战争翻案,否定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妄图复辟军国主义重新走上侵略的政治军事大国道路。日本右翼分子的一系列言行,完全是失道寡助。

  综上所述,70 年后的今天,中日两国的力量对比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地理上中国大,日本小; 经济上中国占有优势,日本已处于劣势; 军事上中国强大,日本渐弱; 政治上中国得道多助,日本失道寡助。如今,伟大中国的“国家战略就是走和平发展道路,在传统地缘政治观点依然盛行的现实国际环境下实现和平崛起”.

  中国在军事上一直实行“积极防御战略”方针,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人先犯我,我后犯人”的原则( 毛泽东语) .美国霸权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若要把战争强加到中国人民头上的话,中国人民一定会继承抗战精神,向先辈学习,誓死与敌人血战到底,坚决进行自卫反击作战,保卫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和平发展!

  70 年前的中国团结奋战、同仇敌忾打败了日本,今天的中国仍会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主权。中国人民将以大无畏的勇气和强大的力量,压倒一切敢于来犯之敌。正如毛泽东所说,“个把日本帝国主义是不够打的”.

  六、关于中国保卫钓鱼岛及其海域的重大战略举措

  中日两国之间关于钓鱼岛主权和东海海洋权益的争端将长期存在。近年来,日本右翼统治集团不断挑衅,使得中日关系空前紧张,双方发生军事冲突的可能性有上升的趋势。中国必须把握战略主动权,在政治与军事领域处理好钓鱼岛领土和海洋权益问题,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至关重要的一项战略任务。

  6. 1 政治领域的分析

  中国对于领土主权等争端问题,历来主张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毛泽东主张“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解决领土争端”.周恩来提出各国“应该以和平协商方法解决各国之间的争端,而不应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邓小平也指出: “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在具体谈到海洋争端问题时指出: “一方面,要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南海、东海和平稳定。另一方面,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加强海上维权执法力量建设,加快海军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海洋维权能力,坚决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为此,我国在处理钓鱼岛主权和东海海洋权益问题时,坚持用和平谈判、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的立场不会改变。我们希望日本相向而行,但也决不排除运用一切有效手段来应对日本的非法挑衅。对于领土主权问题,中国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但面对他国的无理挑衅,也会采取强有力的反制措施,扞卫本国领土主权。

  中国国家海洋局已多次组织和派出由海警船组成的编队,对我钓鱼岛领海进行执法巡航并实现了常态化。中国海军舰队和航空兵编队,多次由东海穿越琉球群岛北面的大隅海峡、中间的宫古海峡、南面与那国岛和西表岛之间的与西水道进入西太平洋,进行正常的训练与演习活动,从而完全突破了美日“第一岛链”的所谓“封堵与遏制”,挺进了大洋。总之,在军事作战方面,我国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关于日本的地缘政治目标,我们在前面已谈到一部分。日本军国主义侵占钓鱼岛主权与侵犯我国东海海洋权益已久。日本曾刊文指出: “日本真正的战略目的是: 如果无法成功地实施‘钓鱼岛战略',就必须保住其窃据几十年、具有数千平方千米土地、涉及近百万平方千米领海及专属区的琉球群岛。”②日本为了侵占钓鱼岛主权及其相关海域,竟然在 2014-2015 年防卫白皮书中,认定中国为“现实威胁和主要作战对象”.由此,日本在军事作战方向上确定要加强其“西南地区”,作为对付中国的重点战略方向。日本正在部署陆上自卫队的基本作战兵力,使之能有效遂行空降、航空运输以及水陆两栖作战的机动作战兵力,并加强上述岛屿的海空军事基地设施,组成岸舰导弹部队。日本还与美军进行所谓以“岛屿防御”和“夺岛”为目标的联合军事演习,实现对钓鱼岛的登陆、夺岛等作战任务,以对抗中国。

  6. 2 军事领域的分析

  中日双方在东海方向上的军力对比状况是: 中国的海空实力要强于日本。日本前空军司令员田母神俊雄称: “中国海军的兵力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 5 倍。可以开展海洋作战的驱逐舰、护卫舰有 200 艘,是日本的 1. 5 倍”,“空军兵力方面,日本拥有 260 架战斗机,中国有 300多架。”英国的《国际飞行》杂志提到,“中国战机数量排在世界第 2 位,与日本 F-15 相当的第三代机也达 500 架左右,远远超过日本航空自队。”中国军事专家指出: “中国海军的综合实力比日本强,而加上空中力量优势就更加明显”,认为“东海方向海空实力对比是中国略强”.中国海军装备建设的速度要远超过日本,新交付的舰艇无论是型号、种类、射程,还是突防能力等方面都要超过日本现役型号,“中国海军还拥有强大的导弹艇力量,在钓鱼岛方向,这类小、快、灵的力量将能派上很大用场”.①钓鱼岛及其海域在东海东南部,钓鱼岛距浙闽沿岸不足 400 千米,距台湾不到 200 千米,从军事海洋地理来讲属于近海范畴,在国防安全上属我国南京战区管辖。南京战区武装力量肩负着管辖和保卫钓鱼岛的任务,据称该战区的战役火力能够完全覆盖钓鱼岛海域和空域。

  现今若用火力护航,完全能保障执行任务的海警公务船只和空警公务飞机的安全。此外,中国国防实力随着综合国力的增长不断提高,中国人民对以自己选择的方式收复钓鱼岛主权是充满信心的。美国在冲绳的海空军事基地,曾将钓鱼岛作为空军靶场。我们设想,在兵力暂不登岛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将钓鱼岛作为航空兵靶场,或者在钓鱼岛附近设立军事演习区和导弹试射区。

  6. 3 中国应对钓鱼岛问题的总体战略方针

  总体上讲,中日双方目前都不会挑起并扩大钓鱼岛争端,也不存在引起大规模全面战争的客观背景,这是讨论中日钓鱼岛问题十分可观而重要的基础。

  但同时要看到,近来日本右翼统治集团在美国支持下有恃无恐,蠢蠢欲动,频频挑衅,双方发生擦枪走火的可能性正增大。中国必须高度警惕,常备不懈,做好一切应对战争的准备( 这里不涉及美国支持日军而美日联合与中方作战的问题) .中国的军事战略思想是坚持“积极防御”方针,坚持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的统一,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先犯我,我后犯人”的“防御、自卫、后发制人的原则”.③我国将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放在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上,根据当前海洋安全的严峻形势,尤需做好打赢海上军事斗争的实际准备。

  当然,退一万步讲,若中日之间因钓鱼岛主权问题爆发战争时,我军在收复钓鱼岛主权作战之际,中国在外交上应采取更加主动的做法,应借鉴 1962 年中印边界自卫反击作战胜利的政治斗争策略,即提出在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大前提下,通过“宣布停火、暂停驻军,协商谈判”来解决中日两国之间的争端问题。同时,以国家领导人名义致联合国及世界各国领导人,阐明中日在东海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上的真相,即钓鱼岛冲突是由日本军国主义统治集团与美国霸权主义长期以来蓄意制造的,我们是被迫采取自卫反击作战的,并重申用和平谈判的方式来解决争端等事项,以获取联合国和世界人民更多的支持与同情。

  6. 4 中日应力争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相向而行,共谋世代长期友好

  ***在 2015 年 5 月 23 日中日友好交流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中日一衣带水,2 000 多年来,和平友好是两国人民心中的主旋律,两国人民互学互鉴,促进了各自发展,也为人类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近代以后,由于日本走上对外侵略扩张道路,中日两国经历了一段惨痛历史,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在 20 世纪70 年代,中日两国实现了邦交正常化,并缔结了和平友好条约,开启了两国关系新纪元。***语重心长地指出: “邻居可以选择,邻国不能选择。’德不弧,必有邻‘.只要中日两国人民真诚友好,以德为邻,就一定能实现世代友好”,并声明“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中日关系,尽管中日关系历经风雨,但中方这一基本方针始终没有改变,今后也不会改变。我们愿同日方一道,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基础上,推进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同时严厉指出: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 70 周年。当年,日本军国主义犯下的侵略罪行不容掩盖,历史不容歪曲,对任何企图歪曲美化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历史的言行,中国人民和亚洲受害国人民不答应。相信有正义感和良知的日本人民也不会答应。”***最后忠告: “中日双方应该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共促和平发展,共谋世代友好,共创两国发展的美好未来,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国际海洋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