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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意双解》在词类标注方面的成绩与问题(3)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0-10 共5785字

  但是,《汉意双解》在某些汉语条目的处理上还是存在问题的。鉴于对称性既是汉外词典词类标注与译义的操作原则,又是汉外词典词类标注与译义问题的发现方法;汉外词典词类标注与译义对称与否既是译义和谐平衡的美学原则,同时又是译义准确客观的科学要求(王仁强,2005:96),下文我们将随机抽取具有反义、同义和类义等对称性关系的词条进行重点研究,以期能够准确发现《汉意双解》编者在词类标注过程中所采用的词类判断标准和程序。

  首先,我们抽取了该词典中的汉语和对应的意大利语颜色词词条进行深入研究。研究表明,在《汉意双解》所收录的 7 个汉语颜色词条目中,尽管有 5 个处理为名形兼类词,但仅就表达颜色义而言只有“白色、灰色”被处理为名形兼类词,而其他 5 个颜色词都只有名词义项。《汉意双解》的词类标注与《现汉》(第 5/6 版)比较接近:《现汉》(第 5 版)收录了其中 5 个独立的颜色词目(未收“黑色”和“蓝色”),尽管都处理为名形兼类词,但仅就表达颜色义而言,没有一例处理为兼类,其所有形容词引申义项都不是颜色义;《现汉》(第 6 版)收录了其中 6 个独立的颜色词目(未收“蓝色”),尽管都处理为名形兼类词,但仅就表达颜色义而言,也没有一例处理为兼类。然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仅就表达颜色义而言,在《汉意双解》中,这 7 个意大利语颜色词全部都是形名兼类词,尽管意大利语属于印欧语系中的罗曼语族。外研社 2000 年出版的《现代意汉汉意词典》,这 7 个意大利语颜色词也全部都处理为形名兼类词。Schwegler(1990:xvi)指出,印欧语系在历史演化过程中有向分析性(analyticity)发展的趋势。

  随着屈折变化的大部分丧失,属于印欧语系的现代英语已经从屈折变化丰富的综合语发展成为典型的分析语(Crystal,1997:295;Haselow,2011:1-2;王仁强,2014b)。本项研究发现,隶属于印欧语系罗曼语族的意大利语也体现出一定的分析性特征,意大利语在社群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居然也存在不少兼类现象:7个颜色词表达颜色义时居然全部是名形兼类词。尽管《汉意双解》的编者已进行了积极努力(如把 2 个汉语颜色词条的颜色义处理为名形兼类词),但仍然没有摆脱汉语本体研究所提出的要求兼类要少的所谓“简略原则”的桎梏,其核心就是“词义不变,词类不变”,但这个与一阶逻辑一脉相承的“简略原则”只能作用于言语层面句法中个体词例的词类判断,而不适用于语文词典中所表征的社群语言层面词库中概括词的词类归属判断(王仁强,2009,2010,2013,2014ab;王仁强、陈和敏,2014)。毋庸置疑,《汉意双解》所展现出来的汉语和意大利语颜色词兼类情况并非汉语和意大利语之间的真实差异,而是编者的汉语词类判断标准和程序出错所导致的结果差异。

  基于对称性原则,我们还发现,《汉意双解》中还有不少违背对称性原则的实例:“调查、工作、安排、生产”标注为动名兼类词,而“学习、研究、分配”却只标注为动词;“经历、体会”是动名兼类词,而“体验”只标注为动词;“安全”标注为形名兼类词,而“危险”却只标注为形容词;“科学、民主、文明”标注为形名兼类词,而“传统、现代”却只标注为形容词;“难产”标注为动名兼类词,而“顺产”却只标注为动词;“出生”标注为动名兼类词,而“死亡”却只标注为动词;“土葬、海葬”标注为动名兼类词,而“埋葬、火葬”却只标注为动词;“暗示”标注为动名兼类词,而“提示”却只标注为动词;“理性”标注为形名兼类词,而“感性”却只标注为形容词;“拼命”标注为动副兼类词,而“提前”却只标注为形容词;“质变、量变”标注为名词,而“渐变、突变”却标注为动词;“忽然”标注为副词,而“突然”却只标注为形容词;“失败”标注为动名兼类词,而“成功”却标注为动形兼类词;“危亡”标注为动词,而“安危”标注为名词;“自杀”标注为动词,“他杀”标注为名词;“笔试”标注为名词,“口试”标注为动名兼类词,等等。这些疑似存在的问题,实际上都可以通过基于语料库的使用模式调查之后解决(详见王仁强,2006,2009,2010,2013,2014b;王仁强、陈和敏,2014)。

  5. 《汉意双解》“词类对译”原则的把握

  双语词典在词目(及其义项)的译义过程中必须坚持“词类对译”原则(Zgusta,1971:313;黄建华,1998:10;王仁强,2007),汉意词典也不例外。但是,“词类对译”的前提是汉语词目的词类识别,因此不论汉意词典是否标注词类,都涉及到汉语词目的词类识别。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显性的词类标注有助于汉外词典更好地把握“词类对译”原则,增加功能义项,确保词类标注与例证的协调,从而提高汉英词典整体编纂质量(王仁强、章宜华,2006)。鉴于词目翻译“词类对译”的实质是指称、陈述等等命题言语行为功能的对等(王仁强,2007),因而“词类对译”的结果要保证对应词在词类大类上与词目词的词类一致。抽样调查表明,《汉意双解》

  总体上坚持了“词类对译”原则。以“安排”为例:

  尽管如此,《汉意双解》中还是存在违背“词类对译”原则的现象。比如,在“阴性、阳性”这一对呈对称关系的词条中,尽管“阳性”标注为名词并遵循“词类对译”原则进行译义,但“阴性”

  虽标注为名词,其第一个义项却是按照形容词进行译义的。难道“阴性、阳性”在现代汉语社群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没有形容词词类属性?再如,在“冷门、热门”这一对呈对称关系的词条中,“热门”只标注形容词并遵循“词类对译”原则进行译义,而“冷门”只标注名词并遵循“词类对译”原则进行译义。难道“冷门、热门”在现代汉语社群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词类属性完全相反研究表明,违背“词类对译”原则多半是因为功能义项缺失埋下的隐患,而基于语料库的使用模式调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6. 结语

  综上所述,《汉意双解》在词类标注方面成绩与问题并存,其在词类标注上的困惑很大程度上是现代汉语等分析语词类研究困境的真实写照。只有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正视存在的问题,方可真正提升汉意双语学习词典的编纂质量。兼具语法研究经历和词典编纂经历的 Pamela Munro教授指出,“词典编纂对于实现对一门语言的完整语法分析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词典编纂中需要全面标注词类的时候。”(Munro,2005:307)研究表明,作为印欧语的意大利语在社群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颜色词普遍存在兼类现象,这无疑给汉语词类研究提供重要启示。基于 Schmidt(1990)针对二语习得所提出的“关注假设”,我们也认为:外向型词典必须准确提供显性的语法知识,其中包括语法单位(如语素、词、词组等)和语法类别的知识。有鉴于此,《汉意双解》在词与非词的区分尤其是兼类词的处理上仍然局限于汉语理解的视角,而从汉语生成的角度考虑不够。只有兼顾意大利汉语学习者语言理解和生成的需要,汉意双语学习词典的编纂方可做到科学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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