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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社会控制体系下中国房屋租赁关系探究
【第一章】住房租赁社会控制之必要性
【2.1】德国法的解约限制模式
【2.2 2.3】美国法的租金管制模式
【3.1】我国租赁法概况
【3.2 3.3】租赁合同特征比较
【第四章】借鉴德国、美国住房租赁社会控制之反思
【结论/参考文献】房屋租赁关系存在的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摘 要
作为民生议题之一的住房问题近年来一直处于公众热议的中心。
现如今各城市面临房价居高不下,加之某些地方的限购令以及城市人口不断膨胀,直接导致租房需求越来越大。通过租赁,此房屋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租人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生活。尽管如此,这种方式却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热捧,其中重要的问题就是--租赁关系不能持续稳定的存在。人们对租赁没有安全感,说明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还存在种种不尽人意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承租人因为担心续租困难,而被迫接受价格上涨,来维持现有合同;另一方面,出租人还可能出于价格或其他原因提出要求,让承租人毫无准备的搬离,以致流离失所。所以,如何从住房租赁的法律的角度解决这个问题,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
本文借用"社会控制"体系的概念,以立法完善为主要思想,旨在解决房租持续上涨和租赁关系无端终止的情况。"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以健全的法律规范体系在社会秩序、民众生活方面进行全面、有序的调控。具体到租赁中,可以表现为:良好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能够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通过比较、分析,其他很多国家有相关的比较完备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德国的解约权限制和美国部分地区的租金制度,在租金管制方面都有比较切实的方法。所以调查发现,国外民众更乐于选择租赁房屋,并且租赁关系相对稳定持续。而我国现有的房屋租赁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周全,导致租赁纠纷和社会矛盾;特别是在租金的管制方面的缺陷,造成租赁关系紧张、承租方没有保障的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再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情况,针对以上问题的规定缺陷,提出立法建议,即借鉴德国和美国某些地区的法律规定,弥补《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租金上涨机制,规制租赁市场,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以真正起到社会控制的效果,达到国家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
关键词:租赁关系 社会控制 租赁期限 租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