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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政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合作与分歧(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11-04 共13025字
  双方注重就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立场加强沟通,致力于共同推动多边谈判取得积极成果。这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曾经达到一个高潮。[4]在这次会议上,美国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基础四国”对《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发挥了首要的作用。虽然该协议并没有得到缔约方大会通过,但是它作为一份政治协议对此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发挥了重大的指导作用。哥本哈根会议后,虽然中美之间存在分歧,但是中美都积极谋求与对方的对话与合作,双方针对多边气候变化谈判和国际气候制度建设的沟通和磋商不断加强。正是由于会前的积极对话和磋商并调整了谈判策略,中美有力地推动了坎昆会议最终达成协议。总的来说,中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采取了更加积极的、合作的态势。
  
  2011年德班气候变化会议后,中美双方都认识到达成一项有力和有效的2020年后气候协议的紧迫性以及双方对谈判做出建设性贡献的重要性。为此,由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托德·斯特恩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牵头,双方在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保持频繁的沟通,举行了多次双边会 见,通 过 密 集 双 边 磋 商 来 强 化 和 深 化 关 于2020年 后 协 议 各 方 面 的 政 策 对话。[5]这些强化政策对话有助于双方分享各自2020年后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相关信息,同时也促成了2014年11月中美成功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在2015年6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又召开了一次强化政策对话,并决定利用双边和国际会议召开后续会议,为巴黎达成成功的全球气候协议做准备。[6]在2014年11月发布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两国元首表示“将携手与其他国家一道努力,以便在2015年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上达成在公约下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一项议定书、其他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议定成果。”双方在该声明中宣布了两国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希望宣布的目标“能够为全球气候谈判注入动力,并带动其他国家也一道尽快并最好是2015年第一季度提出有力度的行动目标。”两国元首还决定在2015年“紧密合作,解决妨碍巴黎会议达成一项成功的全球气候协议的重大问题。”[7]
  
  中美还进行了“公约”谈判关于森林和土地利用议题的政策对话。该倡议的首次对话在“公约”附属科技咨询机构(SBSTA)的林业相关议题中进行。为了增进对各自立场的理解并促进谈判,双方谈判代表就具体议题交流了意见。[8]
  
  双方也加强了关于各自国内气候政策的对话。举办了一系列双边会议讨论国内气候变化政策,包括于2014年7月8日举行的强化政策对话。2015年,双方还建立了新的国内政策对话,就各自国内行动进行信息交流。前两次国内政策对话已分别在2015年5月和6月召开。[9]
  
  其次,中美在气候变化领域进行了具体、务实的合作。
  
  通过行动倡议的方式,中美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具体合作已经覆盖主要经济部门的8个合作领域。中美之间首批五个合作领域包括:“载重汽车和其他汽车减排”、“智能电网”、“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建筑和工业能效”、“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和管理”.2014年新增了三个合作领域包括:“气候变化和林业”、“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工业锅炉效率和燃料转换”.[10]
  
  其中,中美两国通过大规模一体化示范项目,共同促进碳捕集和封存(CCS)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在两国的实施。美国能源部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4月在北京主办了CCUS研讨会。研讨会后,能源部和中国国家发改委共同选定了四个项目。这四个CCUS项目利用二氧化碳提高原油采收率(CO2-EOR)和其他有益用途,以及在可能的地质条件下实现在深盐水层的封存。[11]
  
  此外,中美还在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和管理方面进行具体的合作。收集全面且准确的温室气体数据,是有效的气候变化政策的基础。截至2014年底,中国已公布了覆盖14个重点行业的温室气体核算指南草案。在中美气候工作组温室气体数据倡议行动之下,美国通过2014年的一系列能力建设活动和实地调研为中国上述多份指南草案提供了技术指导,提供技术专长和支持以帮助中国提高收集和管理温室气体数据的能力。[12]此外,美国和中国还在改进关键领域的监测、报告方法和使用采集的信息等方面进行通力合作。美国的油气数据报告规则是中方在2014年发布油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学草案之前所参考的重要经验之一。[13]
  
  第三,中美的合作渠道和参与主体更加多元。
  
  中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合作渠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从层次上,既包括多边层次的合作,也包括双边层次的合作;既有国家层次上的合作,也有次国家层次上的合作。在多边层次上,既有在公约缔约方会议这种大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也有公约外的合作平台和框架。例如中国参与了美国倡导建立的“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主 要 经 济 体 能 源 与 气 候 变 化 会议”、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等多边国际气候机制。中美双方还约定“将加强在二十国集团、《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清洁能源部长会议等作为对公约补充的有关场合开展对话合作,推进气候变化相关问题”.[14]
  
  中美在双边层次上的合作,其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自2009年以来,中美建立了气候变化方面政策对话的制度安排:一是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该工作组于2013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举行之前建立,旨在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做准备,总结梳理气候变化现有合作情况和通过适当的部长级渠道加强合作的潜在机会,并确定具体合作行动的新领域。工作组已在推动两国开展具体合作、增进互信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促进建设性中美气候变化对话合作的首要机制。二是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该中心成立于2009年7月15日,旨在促进中美两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在清洁能源技术领域开展联合研究,为两国相关单位参与双边能源科技合作提供平台和支持。三是能源与环境十年合作框架。中美在2008年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SED)期间签署了“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框架”.该框架配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通过定期对话和具体项目,发挥协同作用。其确立合作的七个重点领域包括:清洁的大气、清洁的水、清洁和高效的交通、清洁高效和有保障的电力、能效、湿地保护以及保护地/自然保护区。这些合作开启了中美两国在政府最高层面加强能源环境合作的大门。[15]上述工作组机制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能源与环境十年合作框架相辅相成。这些制度化安排表明中美两国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挑战的承诺比任何时候更有力度。
  
  在次国家层次上,中美双方“认同并赞赏省、州、市在应对气候变化、支持落实国家行动、加速向低碳宜居社会长期转型中的关键作用”并进行的具体的合作。[16]其中,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的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倡议在2014年11月启动。在之后的几个月中,双边定期开展交流,发展此倡议并正式达成一个两轨执行计划。在第一轨下,首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于2015年9月在洛杉矶开幕。会议通过了《中美气候领导宣言》。在该宣言中,来自中国和美国省、州、市、郡的省长、州长、市长和郡长,拟在减少碳排放、提高气候适应能力、分享经验、加强双边合作等方面加强行动,包括中国省市发起率先达峰倡议和美国州、郡、市提出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引领各自国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17]中美双方还强调企业在推动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八对两国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签署了项目合作文件,致力于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削减氢氟碳化物、城市和水泥行业的低碳转型等相关领域开展合作。[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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