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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内容、指标及实证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9-30 共3398字
论文摘要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在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中,必须对主体设计线路方案比选进行水土保持分析和评价。铁路选线选址直接影响到铁路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轻重;在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中,必须对线路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提出在水土保持方面最优的线路方案。目前常用的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分析指标多数为定性指标,未结合铁路建设项目特点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采用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方面的定量评价指标或内容。

  本文对相关定量指标进行了探讨

  1、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基本要求

  方案比选中所涉及的各比选方案应该均能满足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设计目标;同时在工程选线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基础上,采用主体最新设计资料,从工程永久和临时征占地数量与类型、土石方开挖总量、损坏植被面积、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可恢复程度等方面分析评价各方案的水土保持要素;要求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数量、永久征地和农业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数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设计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分析评价结果,从水土保持角度给出明确的推荐方案。

  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差异程度,一般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给出相应结论和建议:

  1)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评价推荐方案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一致时,可以给出“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的结论。

  2)当主体设计几个比选方案之间没有明显的水土保持差异,如水土保持评价各量化比较指标相差在±10%以内,各有少量的优劣,且每个方案都不存在明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时,但考虑到主体设计推荐方案可能还涉及城市规划、经济据点选择等其他多种比较因素,可以给出“各比选方案无明显的水土保持制约,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的结论。

  3)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明显优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可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分别提出建议和意见:采用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对主体设计选线选址不产生其他制约时,主体设计应按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重新论证其推荐方案,可给出“建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重新论证和选定推荐方案”的意见。

  当采用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在其他方面对主体工程存在无法避免的制约时,经各方面综合协调,很难采用水土保持推荐方案时,给出“鉴于工程建设其他方面存在无法避免的制约性因素限制,在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提高防护标准、加强治理和补偿措施的前提下,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推荐方案”的意见。

  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主要内容与指标

  2.1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内容

  主体工程及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主体工程选线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比较;第二,各方案中征占地、土石方开挖、损坏植被和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等工程数量层面的比较;第三,各方案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功能影响及可恢复程度等水土流失与恢复层面的比较。

  其中,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要依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从上述三个层次逐条进行分析评价,明确主体工程选线选址是否满足要求。对存在制约性因素又无法避让的,应提出相应措施,比如:提高防治标准或防治目标值、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扰动面积或植被破坏面积。对于征占地、土石方开挖、损坏植被和破坏水保设施数量比较,以及各方案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功能影响及可恢复程度的比较分析,可根据其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进行定量分析评价。

  2.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指标

  水土保持评价指标的选择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评价指标要与水土流失、水土保持评价密切相关;二是所选择的评价指标能尽量定量化,以便于对比分析;三是应根据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内容组成来确定评价指标。

  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可从“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及“有关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规定”三个层面来明确各个方案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要求。各方案征占地、土石方开挖、损坏植被和破坏水保设施等内容,可以采用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植被数量、破坏水保设施面积、挖方数量、填方数量等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可恢复程度比较,可以用表征防护或恢复难度大的弃渣数量及扰动地表程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其中扰动地表程度可以通过单位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单位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大意味着扰动地表程度也大。表征水土保持功能的因子主要包括土壤、植被及生物生产力,因此水土保持功能影响比较,可以依据各方案中征占植被及农用用地数量等指标进行评价。

  3、案例分析

  3.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本次案例采用某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进行分析。该工程位于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和广东省西南部地区,线路自湘桂铁路某站引出,向东南方向途经广西的贵港、玉林,广东省的河唇、廉江、遂溪等城市,终至雷州半岛某市,线路全长318.26km,其中广西境内线路长约231.3km,广东省境内线路长约86.96km,共设23个车站。

  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是对全线进行电气化,并对局部区段(长约97.7km)进行提速改造。工程处于珠江流域,地形总趋势为北高南低,沿线海拔在40~150m;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为22℃,年平均降雨量1600~1800mm;沿线地带性土壤以赤红壤为主;现状植被以杉、松、楠居多;沿线区域土地利用以林地和农业用地为主;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

  3.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

  3.2.1方案说明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体设计提出了160km/h改造方案,要求提速改造后该区段的旅行时间能缩短到50min之内。主体设计在提速改造区段研究了局部提速改造和全线提速改造两个方案。

  局部提速改造方案是根据沿线地下地貌、曲线分布、桥隧分布等情况,在保留四个限速段的基础上对比较范围内其他区段进行提速改造,改造总长度为69.2km,占比较范围内线路总长度的70.8%。全线提速改造方案是对比较范围内不符合提速行车运营要求的所有线路进行提速改造,改造总长度93.3km,占比较范围内线路总长度的95.5%。各方案主要工程组成及数量如表1所示。

论文摘要

  3.2.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上述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内容及主要评价指标,依据各方案工程组成及主要工程数量,可对各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论文摘要

  根据表1及表2内容可知,方案一(局部提速改造方案)和方案二(全线提速改造方案)实施后的旅行时间分别为45.9min和39.1min,均能满足提速设计要求;两个方案都涉及广西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除此外不存在其他选线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在各评价指标中,扰动地表程度二者相当外,其他各项评价指标的计算结果中,方案一均优于方案二,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推荐局部提速改造方案,与主体设计推荐的方案相同,所以经过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

  4、结论与建议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体现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首先要从选线选址着手,做好主体设计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影响铁路选线选址的因素是多样的,在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中应采用各方案制约性因素、占地面积与类型、扰动地表程度、损坏植被数量、土石方数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危害程度、可恢复程度及对水土保持功能影响程度等评价指标进行定量、有效的评价。根据上述评价结果,给出合理的推荐方案,必要时可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重新论证主体推荐方案或有条件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的建议。

  上述分析评价中未考虑各个评价指标在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中所占的权重,建议必要时研究各评价指标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特性的影响权重,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个评价指标的实际数量,采用综合评价指数法进行综合评判,其结果应更能反应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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