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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状况分析

来源:中国公共卫生 作者:李成福1王一然2刘云铎
发布于:2023-02-16 共5523字

  摘要:目的 分析失能贫困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照护状况。方法 使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在中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建档立卡≥60岁贫困老年人进行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核查1 149.55万≥60岁贫困老年人,对贫困老年人的失能和照护状况进行分析。结果 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显示,中国贫困老年人失能率为6.50%,男性失能率为5.97%,女性为7.03%;60~69岁、70~79岁、80~89岁、90~99岁、≥100岁贫困老年人失能率分别为4.08%、6.20%、11.78%、21.88%、30.57%;失能贫困老年人独居比例为18.70%,70.90%的失能贫困老年人选择居家照护。结论 贫困老年人失能率随着年龄增高不断升高;我国失能贫困老年人独居比例较高,长期照护负担较重;失能贫困老年人选择居家照护为主,居家社区照护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应增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

  关键词:健康扶贫;贫困老年人;长期照护;

  Abstract:Objective To examine the prevalence of disability and the situation of long-term care of the disabled among poor elderly in China. Methods The information up to December 31, 2020 on 11.495 5 million poor residents aged 60 years and over in 25 provincial-level administrative pisions across China were extracted from the National Health Poverty Alleviation Dynamic Management System. The Self-Care Ability Scale for the Elderly in the National Basic Public Health Service Specification-3rd Edition was adopted to assess disability of the poor elderly. The prevalence of disability and longterm care of the disabled among the poor elderly were analyzed. Results Of all poor elderly(50.17% males aged 72.72 years averagely and 49.83% females with a mean age of 73.66 years), 6.50% were assessed as having different degrees of disability; the proportion of disability was 5.97% in the males and 7.03% in the females. Among the poor elderly, the proportion of disability increased with the age; the proportion was 4.08%, 6.20%, 11.78%, 21.88%, and 30.57% for the poor elderly aged 60-69, 70-79, 80-89, 90-99, and ≥ 100 years, respectively. Among the poor disabled elderly, 18.70%were living alone and 70.90% were under home-based care. Conclusion Among the poor elderly in China, the disability prevalence increased with age; for the disabled poor elderly, the proportion of living alone was high and the majority had home-based care, indicating that the burden of long-term care of the disabled poor elderly was heavy and home-based care of the elderly needs to be improved.

  Keyword:health poverty alleviation; the poor elderly; long-term care;

  2015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全国范围的脱贫攻坚战正式打响。失能贫困老年人是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高风险人群,也是脱贫攻坚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1]。健康扶贫工程对保障贫困人口能够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起着巨大作用[2]。做好对失能贫困老年人的照护工作,降低其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事关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效。根据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为做好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的照护工作,2020年6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224号),组织25个相关省(区、市)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失能贫困老年人个案信息核查、协调保障、照护服务和监测预警等工作。本研究依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对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失能及照护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前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研究基于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包括河北、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1 149.55万建档立卡≥60岁贫困老年人失能情况的核实核准,调查对象最大年龄120岁。核实核准对象中男性576.71万人,占50.17%,女性572.84万人,占49.83%;男性平均年龄72.72岁,女性平均年龄73.66岁;>100岁老年男性0.11万人,占0.02%,>100岁老年女性老年0.39万人,占0.07%。

  1.2 方法

  对贫困老年人基本状况、失能和照护情况进行核实核准。内容包括失能贫困老年人性别、年龄、民族状况,以及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居住和照护情况。对于失能概念的界定,国家不对评估标准做统一要求,对已开展过失能评估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直接采用其评估结果,即是否认定为失能,占到本次核实贫困老年人的10.10%(116.11万人);89.90%(1 033.44万人)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采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量表,从进餐、梳洗、穿衣、如厕、活动5个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按照总分将失能程度划分为4个等级:自理(0~3分)、轻度依赖(4~8分)、中度依赖(9~18分)和不能自理(≥19分),后三者(≥4分)皆判定为失能[3]。核实内容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进行线上上报。为了提高上报数据质量,核查的省份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制定实施方案、举办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报录入数据,并且建立线上答疑,随时解决核实上报数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3 统计分析

  对核实核准的失能贫困老年人分省、性别、年龄、民族以及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居住和照护情况统计分析,分析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统计分析模块完成。

  2 结果

  2.1 失能贫困老年人总体情况及性别分布(表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核实失能贫困老年人74.73万人,占全部已核实贫困老年人的比例(即失能率)为6.50%。分省市来看,各省失能率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失能率较高的为山东省(20.22%)、黑龙江省(15.23%)、西藏自治区(11.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98%)、海南省(10.22%),失能率均>10%;失能率较低的河南省仅为1.49%,陕西省、甘肃省分别为4.00%、4.34%。女性失能率为7.03%,高于男性的5.97%。男性贫困老年人失能率最高的山东省为18.25%,最低的河南省为1.21%;女性贫困老年人失能率最高的山东省为22.11%,最低的河南省为1.80%。

表1 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失能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失能情况

  2.2 不同年龄贫困老年人失能率

  贫困老年人失能率随着年龄不断升高。在贫困老年人中,60~69岁失能老年人20.21万人,失能率为4.08%;70~79岁失能老年人27.97万人,失能率为6.20%;80~89岁失能老年人21.12万人,失能率为11.78%;90~99岁失能老年人5.19万人,失能率为21.88%;≥100岁及失能老年人0.24万人,失能率为30.57%。

  2.3 失能贫困老年人民族分布差异

  在贫困老年人中,汉族贫困老年人失能62.06万人,失能率为6.50%,与整体水平一致。有9个少数民族的失能率>10.00%,由高到低依次为:独龙族(13人,20.00%)、鄂伦春族(2人,16.67%)、锡伯族(32人,15.38%)、柯尔克孜族(342人,14.17%)、鄂温克族(12人,13.64%)、藏族(1.13万人,12.96%)、俄罗斯族(1人,12.50%)、维吾尔族(1.82万人,11.13%)和黎族(0.19万人,10.16%)。<4.00%的有12个民族:苗族(1.11万人,3.92%)、京族(4人,3.85%)、塔吉克族(50人,3.83%)、哈尼族(0.21万人,3.58%)、德昂族(12人,3.44%)、基诺族(8人,3.17%)、侗族(0.29万人,2.75%)、保安族(17人,2.52%)、珞巴族(2人,1.98%),高山族、裕固族、赫哲族均为0人。

  2.4 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及照护情况

  2.4.1 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情况(表2)

  在74.73万失能贫困老年人中,独居老人(户内1人)为13.98万人,占所有失能贫困老年中18.70%。进一步从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结构分析,在69.03万户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中,独居老人和户内2人均失能的家庭占比为22.28%(15.38万户)。其中,失能率超过30%的省份有5个,山东省达到43.07%(1.39万户),山西省为39.05%(1.44万户),安徽省为38.18%(2.97万户),吉林省37.08%(0.48万户),河北省为35.70%(1.25万户);广西壮族自治区占比最少,为2.48%(926户)。

表2 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情况(户)
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家庭情况

  2.4.2 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情况

  以居家照护为主,长期照护措施、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从各省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在74.73万失能贫困老年人中,52.98万失能贫困老年人选择居家照护,占70.90%;4.06万人选择集中供养,占5.43%,选择居家照护和集中供养的合计占76.3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74.73万失能贫困老年人中,有41.65万人享受长护险、护理补贴、当地的失能老年人专项照护资金等长期照护措施,占失能贫困老年人55.74%。

  3 讨论

  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失能率为6.50%,其中,男性贫困老年人失能率为5.97%,女性为7.03%。贫困老年人失能率高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比2.9%的水平[4],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中调查地区老年人7.2%的重度失能率较为接近。女性老年人失能率高于男性,这与陈习琼[5]研究一致。这可能是由于女性预期寿命较长、传统的性别歧视与社会性别分工,以及易患慢性疾病等原因,导致女性老年人的日常活动能力更容易受损[6]。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失能率随着年龄不断升高,这与杨晶等[7]研究结论一致,随着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衰老,老年人的健康水平越来越低,可能是因为在高龄老年期生物和生理性因素在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

  本研究亦发现,不同地区和民族的贫困老年人失能率存在差异,可能是不同地区和民族经济差异以及传统风俗习惯、族内以及邻里间的帮助、情感支持与行为支持不同导致对卫生服务利用不同等多种因素所致[8]。

  本研究显示,失能贫困老年人中,独居老人占比达到18.70%,高于2014年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独居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近10%的比例[9]。独居的失能老年人,心理、生理和社会交往都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其照料服务需求更为迫切,失能老人的照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0]。对于失能老年人的照料应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使有限的社会资源更加精准契合老年人的需求与意愿发展社区服务[11,12]。

  老年人面临生理功能下降、慢性疾病患病率增加、社会功能退化及社会适应困难等健康风险[13],应加强失能贫困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满足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为失能贫困老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日常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中医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保证老年人能够获得较好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等,并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给老年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14]。

  尽管各地已积极开展失能贫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但从全国来看,长期照护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服务能力仍有待提高。支持家庭承担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等机构共建、资源共享、服务融合,对于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帮扶,特别关注双老户和独居户长期照护问题,进一步落实集中长期照护服务,为农村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社会支持和生活照顾,实现托底养老[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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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1.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李成福,王一然,刘云铎等.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状况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23,39(03):37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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