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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银行存款理财基本原则与方式选择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12 共3027字
论文摘要

  随着国家加大对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提高生均经费拨款、学校大规模基本建设工程完结、国家给学校归还贷款本息等措施的实施,学校财务状况明显好转。加之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经费一次拨付到账,学费住宿费收入集中一次性收缴,高等学校各项资金经费收支实行“先收后支、以收定支”“分次、分时、分批次”逐笔支出,高等学校实行“校园一卡通”等网络化、信息化支付结算方式,这些因素的作用为高等学校在不同时点与时期出现资金临时性结余创造了条件,为高等学校合理利用暂时性周转资金和闲滞资金提供了资金保证。学校如何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财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者和决策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1 高等学校银行存款沉淀资金主要来源

  1.1 高等学校收入与支出在时间和金额上的不配比是银行存款沉淀资金的主要来源

  目前我国高等学校的收入主要分为财政补助收入和学校组织事业性收入。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又分为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

  教育经费拨款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性经费;科研经费拨款分为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其他科研经费。事业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由于目前高等学校对收入的确认,除对“经营收入”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外,其他的收入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所以形成财政补助收入中的教育经费拨款—专项性经费和科研经费拨款—科研三项经费拨款,具有“一次性取得资金收入,按计划、按进度逐次使用资金”的特点。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中的学费及住宿费收入主要集中在每年的9月份收取;科研事业收入一般都是按科研活动合同协议的要求,实行“先收款,后服务,专款专用”的情况。所以高等学校收入与支出存在“收入资金在先,支付费用在后”,在时间上和金额上存在收入与支出不配比的情况,“收入在先,一次性集中收取资金”必然形成时间上的资金结余。

  高等学校的支出按不同经济性质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高等学校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必要的经费支出,具有时间上的均衡性,支出金额的预见性、预算计划事先可控制性特点;项目支出是高等学校为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发展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有项目数量支出金额可根据学校财力情况的大小可多可少的“可变性”、支出时间上的“按合同协议执行性”资金性质的“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性。所以高等学校的支出一般都有“预算资金在先,实行支付在后”的特点,从而形成预算资金暂时性结余。

  1.2 高等学校代收款项和代办事项资金为高等学校形成了大量的周转资金与暂时性沉淀资金

  代管款项是指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按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主要包括学生会会费、工会会费、代收学生食堂生活费、“挂靠”学校的各类专业协会及学会的款项,此类款项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属于学校,其沉淀的代管款项可视为学校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学校日常的资金周转,或借助于合适的融资方法,使其产生增值,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1.3 高等学校专用基金为形成银行存款沉淀资金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来源

  高等学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具有“按规定提取、先提后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特点。

  各项专用基金的账面结余形成学校的净资产,其资金结余可以参与学校日常资金周转,或者用适当的理财方法增加学校的资金收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1.4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校园一卡通”系统实施为学校提供了大量的往来性周转资金

  高等学校“校园一卡通”等网络化、信息化支付结算方式,实现了资金的“现金充值”“圈丰充值”功能,为学校合理利用学生手中的暂时性资金提供了资金来源和技术支持。校园一卡通可减少校内的现金流通,校内二级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结算通过一卡通实现;对各部门资金实现了集中管理,有利于学校财务部门增强对资金的调控能力,统筹使用其账面结余资金。这必然增加高等学校银行存款沉淀资金的供应量,为学校银行存款理财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

  2 高等学校银行存款理财的基本原则

  2.1 合法合规性原则

  高等学校用银行存款进行理财活动必须符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房地产及其他风险性投资;学校用银行存款进行理财必须在保证学校正常用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规定使用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进行理财活动,应当经过学校财经委员会审核、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2.2 安全性原则

  高等学校利用货币资金理财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在确定理财项目与理财方式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理财的各种风险。特别是加强对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变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的评估与控制。应主要选择各种期限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明确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完整与效益。

  2.3 效益性原则

  高等学校利用银行存款进行理财的主要目标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与学校正常动转的前提下,增加货币资金的利息收益,实现利息收入最大化。所以理财项目的收益必须大于银行存款的活期利息收入,否则就没有理财的必要。

  2.4 多元化原则

  由于高等学校银行存款理财主要是利用暂时性周转和闲滞货币资金进行理财活动,由于不同的货币资金闲滞的时间有长有短、金额有大有小,从而决定了高等学校在理财时必须分不同期限、不同方式、不同种类多形式、多种类、多期限的理财办法,以提高理财的收益性和安全性。

  3 学校对银行存款理财方式的选择

  高等学校在用银行存款进行理财时,必须充分分析学校银行存款资金的来源与支出特点。特别是金额、时间的特点,合理选择适合自己学校理财特点的理财方式。

  3.1 资金性质和使用权不变的理财方式

  主要将高等学校的银行存款由活期计算利息转化为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计算利息形式,三种存款形式按币种不同均分为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均未发生变化,所有资金还反映在学校财务账上,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而使用资金,只是计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发生变化,从而增加学校存款利息收入。具有“流动性强、安全性高、变现风险和违约风险为零”的优点。

  虽然收益率高于活期存款利息与利率,但存在其收益率低于“资金性质和使用权发生变化理财方式”收益的缺点。

  3.2 资金性质和使用权发生变化的理财方式

  主要有银行提供的除银行存款业务之外的各种保本型理财产品,会计账上以对外投资反映,具有一定流动性风险和违约风险,但收益一般高于各类存款利息;目前适宜高等学校财务理财的产品主要有:

  收益保证型产品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有关各种单位银行存款方式和银行委托理财方式的定义、特点、要求、收益和风险详细情况可以查阅各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自己学校的特点和资金性质进行选择,这理不再详细说明。

  总之,只买适合学校自己的理财产品才是最重要的。由于各类产品的风险收益不同,并非所有的理财产品都适合学校,先了解自身情况,再买相应的产品。比如对流动性有不同要求的学校,可以选择不同期限结构的产品来满足。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的学校可以选择开放式产品和期限较短产品,对流动性要求不太高的学校可以选择期限较长的产品。另外,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的学校还可以选择含有某些条款的产品,如含有提前赎回条款、可质押贷款条款的产品,通过提前赎回、质押贷款等方式获得流动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S].2012-12-26.
  [2]谢军占.高等学校财务管理[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
  [3]张攀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策略[J].大众理财顾问, 2012(2):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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