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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观视角对比分析《礼记》和《理想国》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马涛;邵俊
发布于:2017-06-28 共11250字
  【摘 要】柏拉图的《理想国》和《礼记》社会经济制度的设计,是中西方古代思想家对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反思的结果,在人类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对两书的经济制度的设计与经济观念进行了比较。柏拉图设想建立一个正义、共和的理想城邦,城邦内“正义”的体现就是经济上财产共有、政治上共治和社会福利的共享。《礼记》虽推崇“大同”社会,但强调“大同”只存在于远古的“五帝之时”,更推崇维护现实私有财产和个体利益的“小康”社会。柏拉图生活在雅典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比较活跃的时期,《理想国》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分工与交换,重视对商业贸易和货币的讨论,反映的就是这一经济形态的特点。中国先秦时期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故《礼记》中对诸如分工、交换、商业贸易以及货币问题的讨论很少见到,讨论最多的是土地和赋役问题,这彰显了东西方传统经济思想研究重点的不同。柏拉图的“理想国”鼓励商业贸易,小康社会则强调国家要对市场进行严格的管制,凸现了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理想国》与《礼记》作为中西方两种不同文化类型的代表,对东西方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理想国》 《礼记》 社会经济思想的特点。
  
  古希腊与同时期的中国先秦都是战乱频繁、世乱年荒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十分复杂、尖锐,各种形式的社会经济制度理想的设计也应时而生。随着社会的进步,要求结束动荡、分裂的局面,建立统一、稳定、和谐的社会成为这一时期东西方共同的社会理想。在经济思想领域,古希腊与先秦的思想家们都顺应形势,提出了各自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设计,这集中反映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先秦儒家典籍《礼记》中,它们一起构成了人类古代社会经济理想的“双璧”.考察《理想国》和《礼记》反映出的社会制度设计,不难发现其中既有许多相近成分,也因历史传统和时代背景的不同又有着诸多差异,这些差异一直影响到之后东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
  
  对于《理想国》和《礼记》,以往的研究多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儒家的政治哲学,代表论文有胡伟希:《作为政治哲学的儒家社会乌托邦---兼对〈礼记·礼运〉的分析》; 诸多学者对《理想国》与《礼记·礼运》之乌托邦社会理想进行比较研究,代表论文有张海燕: 《柏拉图〈理想国〉与〈礼记·礼运〉的乌托邦思想比较研究》、黄小晏: 《中西早期和谐观的比较研究---以〈礼记〉“大同社会”与柏拉图“理想国”为中心的考察》、杨晓林: 《理想国、大同世界和小康社会---论柏拉图和孔子的政治理想》、刘丹枕: 《论柏拉图〈理想国〉的蓝图---兼与孔子的德治思想比较》、朱清华: 《本体论的差异---柏拉图的哲人王与先秦圣王的比较》,这些论文正如题目所突显的那样,主要是探讨了《理想国》与《礼记·礼运》的德治思想、正义思想以及治国理念,主要观点是: 《理想国》与《礼记·礼运》都是在批判现实的改革冲动中作出的理想化设计,都强调社会内部的有序是维持和谐状态的基础。但因文化背景和理论基础的不同,《礼记》推崇“德治”,主张建立在人本主义基础上的和谐社会,而《理想国》则主张“智治”,强调哲学家治国,主张建立神本主义基础上的和谐社会。也有的论文就《理想国》与《礼记·礼运》的正义观进行了比较。但从经济思想特点的角度对《理想国》和《礼记》的比较研究尚未见到。本文研究的主旨在于试图弥补这一欠缺,通过对《理想国》与《礼记》社会经济思想特点的比较,彰显东西方历史发展道路的不同。
  
  一、《理想国》和《礼记》社会经济制度设计的比较。
  
  柏拉图认为希腊城邦之所以陷入混乱,与财产私有作为追求的目标有关。他认为私有财产和家庭容易养成人们利己和贪欲之心,从而引发社会的矛盾和纷争。柏拉图设想建立一个正义、共和的理想城邦,城邦内的经济安排都要服从于“正义”这一原则。城邦内“正义”的体现就是经济上财产共有、政治上的共治和社会福利的共享。城邦的治理者和护卫者( 即哲学王和护卫国家的战士) 因是由金子和银子铸造,所以应实行共产制,以德性来节制自己的私欲。国家的管理者不应该拥有私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邦的正义。对管理者而言,应改由国家每年提供生活费用: “首先,任何人都不能拥有任何私人财产,除非那是完全必要的东西; 其次,任何人都不能有这样的住房和仓库,大家想进而不能进; 至于生活必需品,数量根据这些节制又勇敢的战场竞争者的需要,按规定,他们将相应地从其他城民那里以工资形式领取,作为保卫城邦的报酬,定额就这么多,到了年终,既无剩余也无短缺; 他们每天在一起吃饭,如同营地上的战士一样,过集体生活; 金子和银子,我们对他们说,这一来自天神的神圣礼物,将永远存在于他们的灵魂中,他们并不需要人间的金银,……否则,当他们有了自己的地产,有了房屋,有了货币,他们将会成为一批家庭管理人和农夫,而不是城邦的卫士,并且会演变成一帮充满敌意的暴君,而不是其他城民的盟友,憎恨人又被人憎恨,暗算人又被人暗算,如此度过自己的一生,害怕自己城邦中的人远远超过害怕外来的敌人,此时,他们和其余的城邦都已跑到了崩溃的边缘。”柏拉图的“理想国”强调财产共有制,为防止私人感情妨碍公共精神之建立,还主张平时三餐就餐于公共食堂,实行共妻共子: “所有这些妇女必须属于所有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一个女性不得和任何男人单独同居; 她们的孩子同样属于共有,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孩子,孩子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强调只有财产共有才能保持统治者人性的纯洁和社会各等级地位的稳定。统治者成员的一切财产共有,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纠纷了。他相信,金钱乃万恶之源,没有了家庭,取消了私有财产,生活就会“非常幸福,胜过奥林匹克冠军们所过的那种幸福生活”.
  
  柏拉图提出城邦正义的体现是财产共有与当时斯巴达城邦的经济财产制度有关。当时的斯巴达,除奴隶外,所有的公民都生活在公有制的经济体制下。吃饭实行共餐制,禁止货币和金银流通。斯巴达人认为金银是万恶之源,消灭了金银货币,人们也就不能聚敛财富了,贪婪的人性也会淡化,所有的罪恶也都会远离斯巴达。斯巴达人认为社会财产公有了,男女的结合也可以做到是出自爱的需要而非私人的占有欲。在柏拉图的眼里,如同斯巴达人一样,世俗的金银被视为罪恶之源,私有制容易加剧私欲的泛滥和纷争,城邦和城邦之间的战争将难以避免。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柏拉图才推崇公共食堂共餐制。共餐制是当时斯巴达城邦中的一种制度,斯巴达人希望通过这一制度消除人们对财富的欲望。罗素就认为柏拉图“理想国”中的许多规定,“实际上是在斯巴达已经实现过了的”.
  
  在“理想国”中,社会各等级的分工有所不同。由手工业者、商人、农民组成的生产者等级专门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个等级的战士平时训练,战时保卫城邦的安全; 哲学王是城邦的最高统治等级,他们负责管理城邦。财产共有仅适应于城邦的统治阶层,生产阶层则因给城邦提供了一切物质生活资料,可拥有私有私产,但也要有所限制,他们的私有财产还可以在市场上按规定的契约进行交换。奴隶不是公民,处在三个等级之外,只是会说话的工具。“理想国”里有市场存在,自然也就有私人财产的买卖和商人的经商活动。柏拉图之所以不允许第一和第二等级的上层统治阶层拥有私人财产是因为他们处在社会管理者的地位,若拥有私有财产会败坏他们的道德素质; 之所以允许生产者阶层持有一定的私人财产是为了弥补他们不能从事城邦管理的缺憾,鼓励他们努力从事生产活动。柏拉图认为城邦的正义就是城邦内的各个阶层各安其位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和谐相处,大家在尽心尽力地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就增加了社会上他人的福利。
  
原文出处:马涛,邵俊. 《理想国》与《礼记》社会经济思想的比较[J].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1):13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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