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教育价值取向是与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基于自己的乡村教育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与乡村教育活动有关的矛盾、冲突、关系时秉持的基本价值倾向。从乡村教育存在的角度出发,乡村教育价值取向涉及国家、乡村社会、乡村儿童三类核心主体。在社会转型时期,乡村教育的国家价值取向需要注意人化现代化价值取向、新型城镇化价值取向、国家安全价值取向;乡村教育的社会价值取向需要着眼社会聚合价值取向和社会发展价值取向;乡村教育的育人价值取向需要秉持乡土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取向。通过明晰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系统功能、提升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科学水平、设定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合理限度,有效地发挥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价值选择功能,引领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转型时期;乡村教育;价值取向。
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都对乡村建设提出了美好的期望,迫切需要乡村社会发展实现华丽转身,从而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不过,现实的情况是:与蓬勃发展的城市建设相比较,乡村建设显得式微,出现了乡村社会空心化、乡村经济边缘化、乡村文化城市化、乡村教育荒芜化等现象。而乡村教育对乡村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凝聚力,彰显着乡村社会的特色。在社会转型期,乡村教育在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之间出现错位、传统的乡村文化被异化和撕裂,不能有效地支持乡村社会发展。这首先涉及乡村教育的价值问题。只有准确地厘清乡村教育的价值取向,恰当地定位乡村教育的价值,才能够有效地引领乡村教育健康、持续、和谐的发展,为乡村社会发展提供必须的精神引领和智力支持,从而构建新时代的美丽乡村。
一、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内涵。
要理解乡村教育价值取向,就有必要厘清教育价值、教育价值取向等基本概念,才能准确地分析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审视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实然概貌。
(一)教育价值。
价值是对象性客体对于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这是基于主客体关系说的。主客体关系有两个基本过程,一是主体客体化,指客体对主体的作用与影响,二是客体主体化,指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与影响,后者是所谓“价值”的实质内容[1]43-45.客体主体化指主体依据自身的尺度,从物质与观念上去接触、影响、改造客体,在客体身上显现和直观自己的本质,使客体具有主体所赋予的特征,从而实现主体的发展。客体主体化具有鲜明的主体特征,因为“任何价值现象的特点,都依主体的特点而形成,并主要表现出来自主体一方的规定性”[1]57.一是为我性,“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2].这表明价值是因“我”而存在的,为“我的发展”而服务的。二是需要性,“‘需要’产生于主体自身的结构规定性和主体同周围世界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是人的生存发展对外部世界及自身活动依赖性的表现”[1]44.这也说明价值的存在是源于主体自身发展对于自身活动及外部世界的依赖性。三是效益性,主体的需要与目的通过客体转化成为现实的客观形态,客体同化于主体,客体为主体服务,价值就得以实现。
教育价值属于关系范畴,客体是教育活动,主体是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个人与社会,二者的关系就是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的需要与教育活动这一对象性客体的属性之间的关系。从客体主体化的角度来看,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依据自己的需要及目的、主体结构及其规定性,从观念、行为、活动等方面影响、变革、构建教育活动,使得教育活动显现和直观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的本质、特性等,从而促进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进步与发展。
(二)教育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3].在这个意义上,教育价值取向是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基于自己的教育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与教育活动有关的矛盾、冲突、关系时秉持的基本价值倾向。首先,教育价值取向内在地包含教育价值观。教育价值观是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基于自身的特定需求、主体所处的不同情境等对教育活动的“有用性”做出的判断。这为每一个主体评估、认可和支持特定的教育价值取向提供了内在的参照标准。其次,教育价值取向是基于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的共同需求的。有关的矛盾、冲突、关系是由不同主体的需求之间、主体的不同需求方面之间、主体的前后需求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需要经过协商而调整自己的需求,形成教育利益适度化、均衡化的共同教育需求。第三,教育价值取向是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自身条件、所处环境、文化传统、社会特征等规约下形成的、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处于优势地位的、共同的教育价值观念,这就构成了一种基本教育价值倾向。
此外,这种教育价值倾向表明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的共同教育需求是基于教育活动的客观属性的且可能实现的。
综上所述,从主客体关系的视角来看,教育价值作为客体主体化的过程,呈现出独特的主体性,而符合及满足主体共同教育需求的教育价值观在长期的教育认知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中则被凝结成为教育价值取向。教育价值取向在实质上是教育价值的一种属性或一种外在表现。由于教育价值观的差异与冲突根源于不同主体教育需求的差别与矛盾,不同主体基于自己的教育价值观处理与教育活动有关的矛盾、冲突、关系的过程,就是基于自身教育需求而进行教育利益博弈与协调的过程。因此,回到教育需求这一起点就能更为准确地从本质上分析教育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这样看待教育价值取向:与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根据各自的发展诉求、所处的现实环境、社会发展趋势等,通过利益博弈而形成了基本一致、共同的教育需求,这种教育需求符合教育活动的客观属性,并且是通过努力而可能实现的,从而通过主客体关系的连接而在总体上构成了教育价值取向的观念系统。
(三)乡村教育价值取向。
乡村通常指人口稀少和分散的村落,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在行政区域规划上与城市和城镇相对应。乡村教育指乡村中与村民的生存与发展相关的教育体系,包括乡村学校教育、乡村成人教育、乡村职业教育等,其核心是乡村学校教育。乡村教育价值指与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的需要与乡村教育活动这一对象性客体的属性之间的关系,即乡村教育主体依据自己的需要及目的、主体结构及其规定性等,从观念、行为、活动等方面影响、变革、构建乡村教育活动,使得乡村教育活动显现和直观与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的本质、特性等,在此过程中使得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进步与发展。与乡村教育相关的主体包含国家、社会、家庭、村民、学校、教师、学生等,这些主体在乡村教育需求方面存在差异,对乡村教育价值的认知表现出不同的样态,这就形成了乡村教育价值观。
乡村教育价值取向就是与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基于自己的乡村教育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与乡村教育活动有关的矛盾、冲突、关系时秉持的基本价值倾向。从教育需求的角度出发,乡村教育价值取向指与乡村教育关涉的主体根据各自的发展诉求、所处的现实环境、社会发展趋势等,通过教育利益博弈而形成了基本一致、共同的乡村教育需求。当然,这种乡村教育需求是符合乡村教育的客观属性并可能实现的,在主客体关系范畴内构成了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观念系统。
乡村教育价值取向作为一种优势的、为社会总体上所认可和共享的教育价值观,必然要反映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特征。同时,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基本作用是引导乡村教育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走向何处。因此,分析乡村教育价值取向,需要理解乡村教育发展所处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这可以比较确切地发现乡村教育价值取向的真实走向,有效地回答“为什么乡村教育价值取向会是如此”.
从存在论的角度来看,与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以国家为代表的主体,包含国家、民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实施教育活动的学校及教师等。二是乡村社会,是乡村教育存在的、最直接的现实社会环境。三是受教育者,主要包括乡村的学生、村民等在乡村教育活动中获益的个人和群体。因此,从国家、乡村社会、受教育者三个层面,结合乡村教育所面对的现实需求,系统地分析乡村教育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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