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乡村型”大国,传统文化大多产生于乡村社会。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变迁直接影响着乡村教育的发展与变化。古代时期,“生存型”社会决定了生活化的乡村教育、官学无力导致私学的兴起、乡里的士绅对乡村教育做出积极贡献,追求功名激起了乡村社会的自学浪潮;近代时期,城市化发展决定了城乡学堂不均衡布局、新式教育的实施造就了一大批乡村教育家;现代时期,人民公社制推动了生产劳动式的乡村教育、文化大革命导致乡村教育的断层、乡村文化的滞后要求全面实施乡村素质教育、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了多样化创新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乡村社会;社会变迁;乡村教育;教育形式;教育发展。
中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乡村型”大国。这不仅因为中国是拥有乡村领域所在国土面积比例较大的国家之一,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有着悠久的乡村文化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大多产生于乡村社会,以至中国乡村教育的发展与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鉴于此,具体详实地梳理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史,对合理理解中国乡村教育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古代乡村社会中的教育发展。
关于中国古代时期的划分,已是仁智互见。我们拟基于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1]中关于中国古代时期的划分标准,从远古、上古和中古三个阶段梳理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变迁史,借此探索中国古代时期的乡村教育的发展情况。
(一)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变迁史。
1.远古时期的乡村社会。
在旧石器时期,人们以农业、狩猎等为主要生活方式,尚无现代意义上的乡村概念;只有到了新石器时期,农业和畜牧业开始出现分离,那些以农业为主要生计的氏族定居下来,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如最早出现的浙江的河姆渡以及陕西的半坡等[2].
在远古时期的乡村社会里,无论是经济、生活,还是个体人等的发展都十分落后、低下,以至有人认为那是一种非常野蛮的、非文明时期[3]10.远古时期的乡村社会主要表现为:(1)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2)物质资源(野生)虽然很丰富,但难以直接转化为生活资源;(3)人们非常野蛮,缺乏文明的人文气息;(4)人们“享受”着自由平等的生活。
2.上古时期的乡村社会。
中国上古时期(前2070-前221),一个基于私有制的全新的统治阶级主导型社会已经建立起来。这一时期,拥有权势的统治阶级所处的经济中心地区逐步独立出来,主要以剥削他人劳动而获得剩余价值,或在不平等的商业贸易中获利,而与之不同的是非经济核心区域,或称为“乡村”的地方,人们拥有另外一种生活方式,即从事着笨重的体力生产劳动,甚至还吃不饱,穿不暖。
首先,从政治变化来看,原始社会末期,尧、舜为帝时期,虽然是一种氏族公社制,但是,由于王权殊荣的诱惑,在氏族内部或氏族之间的斗争也越演越烈,这在夏族禹氏那里表现得尤为明显。据说,禹也曾试图禅让给外族贤人伯益,但终因禹氏家族势力反对,禹之子启最终杀死伯益而继承王位。于此,一种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专权的统治阶级制度开始兴起。
其次,从乡村经济上看,上古时期的最大特点就是首次实现了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据说在神农氏时,“以石为兵”;黄帝时,“以玉为兵”;禹的时代,“以铜为兵”[4]22.商代由于青铜农具的广泛使用,加速了井田制农业经济发展,以致六畜兴旺,除了食用外,牛马还被广泛使用于驾车、作战。
西周沿用了商代的井田制,并辅之以亩制[4]48.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生产方式,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战国时期,虽然铁器的广泛运用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但是,由于战乱四起,以致战国时期的整个经济状况也不尽如人意。
其三,在乡村治理形式上,上古时期出现了专门的乡村治理制度。其中,乡里制度萌芽于夏商时期,其设有“六乡六遂”[5].西周时期初步确立了什伍之法,但此时,乡的层级高于州县的行政建制,遂的层级亦高于州县[6].春秋时期,继续沿用乡里制度,同时还出现了“邑,乡、党、邻、里”.战国时期,“郡县制”基本形成,将乡沉至县下,成为最基础的组织[7].可见,上古时期的乡村社会,已经确立了较为明细的管理层级。
其四,就乡村文化而言,上古时期,是中国文字广泛运用的时期。据考证,在远古末期就出现了图形文字,如大汶口文化。由于文字的出现,大大加速了西周的文化事业的发展,以至《诗经》记载的诗歌大多数都是创作于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打破了学在官府的局面,出现了各类私学,呈现百家争鸣之势。由于养士之风盛行,文学之士不断增加,其着书立说,上说下教,文化学术获得空前的发展。[4]99可见,上古早期阶段,是一种纯粹的奴隶制形式,其学在官府的制度,无形剥夺了处在乡村的平民百姓或长期为奴隶主干活的奴隶的受教育权利;自春秋起,逐渐向封建的小农经济转化,出现了“学术下移”的趋势,大量生活在乡村的有志平民同样有了“自由”接受教育的机会。
3.中古时期的乡村社会。
中古时期(前221-1840)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这一时期,长期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民百姓远离城市,构成了乡村社会的主要群体。
中古时期的乡村社会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的特征[8]33-47:一是分散的小农经济长期存在。秦王统一六国后,继续沿袭着土地私有制,推动了家庭拥有式的小农经济形式逐渐替代了土地国有式或大庄园式的生产形式。于是,国家通过各个地主代替管理土地,以征税的方式收缴国库。当然,这种小农经济是一种分散的经济模式,其分散到各个小农家庭。二是宗族式的乡村组织机制。正如韦伯所言,传统中国是“家族结构式的社会”,宗族组织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同一地域生息劳作的家族依靠地缘关系组成村落共同体,构成以共同风俗习惯和规范为纽带的自治群体,这是一个一切以传统为准绳的封闭、自律的社会生活组织[9].三是国家渗入乡村有一定限度。正是由于拥有国家权力的县官高踞于地方社会之上[8]33-47,以致乡村社会几乎处于“自我控制”状态。乡村社会的这种自治形式,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乡村经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中存在一定的限度。四是士绅在乡村扮演特殊角色。中央政府历来注重吸收地方上的有权有势的社会人物,作为管理乡村社会的同盟者,以致那些拥有地方基础和影响网络的地方士绅主动担起了管理地方民众的责任。因此,可以说乡村社会的维持在一定程度上主要是依靠士绅主导的宗族自治。
(二)古代乡村社会变迁对乡村教育的影响。
前述可见,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变迁历程复杂多变,其决定了中国古代时期乡村教育基本性质、形式和发展历程。
1.远古时期的“生存型”社会决定了生活化的乡村教育。
中国远古时代,尤其是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群为了生存不得不以采集、捕猎等最为原始的方式获取食物,渐渐地学会了群居,并采取群体捕猎行动。在这种群体活动中,人们学会了交流和传递经验,以至能更好地获取食物。可以说,此时,专门性的教育活动还未形成,只是一种简单的口耳相传式的生活化教育。直到远古末期,随着新的生产工具产生,出现了一些专门性的技术学习活动,如制作陶器和铜器等复杂性的技术活动。同时,新生产工具的使用,有了大量剩余劳动产品,于是一些年长者以及小孩就不用参加生产劳动。通常,年长者会将一群孩子集中起来,在照顾孩子安危的同时,传给孩子一些生活技能。这便是最初的乡村学校。这在夏商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汉代郑玄注《礼记·文王世子》时云:“五帝名大学曰成均,则虞庠近是也。”说明,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学校的萌芽[3]34.
2.不同的乡村社会结构造就了不同的乡村教育形式。
可以说,就现代意义的乡村概念而言,中国远古早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因为那时的原始人群还经常随采集和狩猎场地的变化而迁移不定,以至还没有与之对应的城市和中心的说法。
到了远古晚期,出现了部分人群脱离农业活动,而长期处于社会的中心或城市区域,于是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乡村。而此时的乡村教育主要是有关生产工具和生活技能方面的学习。当然,也涉及一些生活中饮食、穿戴以及居住等习惯方面的习得[3]21-24.上古时期的夏商西周是完全的奴隶制时期,奴隶主阶级享有绝对的受教育权利,而奴隶是没有受教育权利的。当然,奴隶可在生产需要时接受一些简单的技术性知识,以及接受一些非正式的奴化思想的灌输。进入封建社会后,小农经济的不断发展,一般农民百姓除了可以在租来的土地上自由种地外,也有了可以自由从事学习活动的权利。尤其是科举制度兴起以后,想借助于科举考试改变命运的平民比比皆是,出现了一大批寒窗苦读的有志青年。
摘要:乡村教育价值取向是与乡村教育活动关涉的主体基于自己的乡村教育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与乡村教育活动有关的矛盾、冲突、关系时秉持的基本价值倾向。从乡村教育存在的角度出发,乡村教育价值取向涉及国家、乡村社会、乡村儿童三类核心主体。在社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