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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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论文(优质范文分享)

来源:未知 作者:王老师
发布于:2021-07-06 共66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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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会计信息质量正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会计信息失真是困扰会计界多年的问题,会计信息,尤其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于企业本身,甚至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顽症",会计信息 的严重失真已经对国家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下面是搜索整理的会计信息失真论文6篇,供大家借鉴参考。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第一篇:新时期提升会计监督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探究

  摘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行业的基石,国家经济的有效运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会计信息与它所记录的客观相符。然而,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都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有关,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和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使会计行业的发展陷入窘境。文章从新时期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主要原因和对实现会计监督的关键因素两方面,以独特的视角,详细论述了我国目前企业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努力方向,为如何实现有效的会计监督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

  关键词:会计信息;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关键因素;

  1 新时期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企业的会计记录从取得原始凭证、编制分录、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的全过程,都不允许弄虚作假,否则就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一是伪造凭证虚假交易。企业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的企图,使用假票据虚列成本、虚构业务、虚增虚减利润,掩盖损失,甚至一个企业两套、三套账册,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二是核算失真。会计核算与企业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不一致,企业账面盈亏不实、资产账实严重不符。三是恶意使用不当财务政策。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或使用不当财务政策,财务账目管理混乱。

  从实践来看,造成现阶段极为严重和普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宏观经济监督机制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备,现阶段会计法律法规不健全,单位主要领导法制观念淡薄、追求局部利益以及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偏低等。

  1.1 内、外约束机制不完备

  会计人员不具有独立性,致使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会计监督本应成为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第一道防线,但实际上迫于上级规定而设立的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往往形同虚设。

  企业缺乏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国家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经济监督之间在会计监督领域分工但不协作、管理但不一致,无法形成合力,进而不能对企业从整体上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

  1.2 配套法规不健全

  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中的上位法规定太过笼统,一些条款过于宽泛,弹性过大,而具体操作导致的各部门规章及各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又没有形成无缝连接。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但同时也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及“财政、税务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由于我国国情复杂,企业形式及其所处行业及地域差异较大,仅靠一部法规、一个部门根本无法规范、监管全国的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和会计事务工作。统一会计制度在现实中的落实不仅要科学协同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还要应对全国实施范围广泛、会计业务动态发展迅速的异常复杂的形势。客观地讲,统一会计制度在我国影响深远,是我国会计工作的一笔巨大遗产,修订后的《会计法》主导“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随着经济活动的全球化不断升级,我国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经济模式多元化日渐成熟,必将伴生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新现象,法规的配套建设也必将始终伴随着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现的全程。

  1.3 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

  人为制造会计信息失真的动机,无非一个“贪”字,在巨大的经济诱惑面前,领导手中的权力一旦失去约束,会计信息势必成为领导经济利益的工具,而会计人员在他们的心中只是一个摆设。主导会计信息失真的决策者无一例外都是领导者,他们往往是制假的始作俑者,同时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最大受益者。

  以 “新绿股份”有限公司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的造假为例,“新绿股份”一个公司三套账,将造假目标完成程度列入财务人员业绩考核,2013—2015年“新绿股份”通过虚增收入、虚增期末银行存款、虚增期末固定资产等方式累计造假金额达到7.25亿元。

  会计信息失真不仅限于企业范围,一段时期以来已经蔓延到行政领域,成为政府官员攫取政治资本的手段。辽宁省省长陈求发在2017年1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认: 2011—2014年财政数据造假,经济数据注水。这次报告说明不从源头上寻找原因,将永远无法杜绝会计信息造假。

  1.4 相关人员职业素养偏低

  会计人员是会计行业的工作者,他们的职业素养尤其是职业道德是会计领域的基石,他们的“一念之差”往往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最终质量。然而, “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会计如果不能满足老板的私欲,处处讲原则,事事讲法规,那么只有下岗一条路。因此现实中敢于坚持原则,依法执业的很少,相反,对领导唯命是从的却很多。

  2 实现有效会计监督的关键因素

  建立适用现代企业制度的会计监督体制,是我国会计领域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本文要探讨的重点内容。

  2.1 掌握会计监督新特点

  新形势下,我国经济面临政策机制转换、现代企业制度体现的新特点,企业会计监督也出现了新变化。

  一是监督侧重全链条。会计信息随着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而不断衍变升级,随之而来的会计监督关口不断前移、力度不断加大。从仅侧重事后监督,逐渐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信息监督。在整个信息全链条中,会计监督的重点不再单一重视形式和结果,而是扩展至事前决策、事中核算和过程监控。二是监督突出时效性。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企业经济活动也瞬息万变,在数据作用突显的今天,经济决策越来越依赖会计信息,这样的现实条件要求会计监督必须加强时效性。三是监督日趋高难度。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会计信息形式多样化、会计政策规范精细化,使会计监督内涵不断扩大,各种方式的监督都变得更为困难。

  2.2 扩展会计监督的主体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主体。会计人员作为工作者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而履行监督职责时就成了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因此在现实中他们往往会面临自身双重身份的干扰,尤其是当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更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也正是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原因所在,此时仅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是苍白无力的,必须从法律上明确会计监督的完整主体资格,才能从根源上清除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

  会计监督的主体当然包括会计人员,但不仅限于会计人员。从广义上讲,凡是职责中含有会计信息提供、加工、管理、检查等内容的人员都属于会计监督主体范畴,现实中,之所以出现大量会计信息失真,追究其根源,几乎都与领导脱不开干系,正是由于有了领导的主使才导致会计监督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将单位负责人一并纳入会计监督主体范畴。为此,《会计法》早已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从法律上明确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同时是本单位会计监督法定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从源头上真实可靠的关键。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既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为会计人员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可见,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之于会计监督主体是“两位一体”的,不能单独强调某一类主体责任而忽视了另一类角色的作用,从逻辑关系和实务中,两者应责任分工明确,监督内容交叉覆盖,共同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缺一不可。

  2.3 加快健全配套法规

  实现有效的会计监督,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我国《会计法》明文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财政、人民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实现会计信息真实,落实会计监督有效性的重点,是加快法律体系的建设、健全配套法规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健全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利于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职能的发挥。同时,只有法规完善了,才能杜绝不法之徒钻空子,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出现。

  2.4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法》明文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内部监督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现实中,确保会计信息真实,仅依靠单位内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由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外部监督无缝衔接,构成监督体系。

  2.4.1 理顺行政监督机制

  这里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是外部监督,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对各单位进行的强制性监督,维护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可以有力保证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有效进行与不断完善。但现实中,行政监督工作存在着重复、交叉等问题,亟待系统性地加以解决,最终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无缝衔接,监管全覆盖,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2.4.2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注册会计师从业时独立的法律地位,只有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保持独立,才能真正提高其从业结果可信度。二是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健全配套法规、加强对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力度,同时科学推进审计市场化,使监管者的行为完全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落实会计监督实效,仅依靠会计人员队伍是不够的,还必须适当借助舆论力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下,积极稳妥解决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鼓励揭露违法行为,使违法者无处遁形。

  3 结论

  当然,全国实现完备统一的会计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先完成顶层设计,再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并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净化执业环境,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顽疾,使各类经济实体在依法经营中不断壮大,使企业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逐梦前行,唯此,则企业必兴、人民必富、国家必强。

  参考文献

  [1]守志对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思考[J]财会研究, 2008(5):42-43.

  [2]杨梅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治理[J]中国市场, 2020(23):148-149.

  [3]张亚文试析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治理对策[J]中国商论,2020(15):157-158.

  [4]宿宝琴经济新常态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20(15)-137-138.

  [5]乃芳会计信息失镇和防范对策的探究[J].全国流通经济, 2020(20):168-169.

  [6]李娜芬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因及对策思考[J]中国市场, 2019(33).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第二篇:浅析会计信息失真对国有企业发展的影响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以及会计信息失真可能对国有企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就如何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影响;

  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如资产、负债不实,确认不及时,金额不准确,手续不规范;资金不实,私设小金库,虚构现金流量等;财务管理混乱,违反会计制度,隐瞒事实真相,夸大成绩,骗取上级和社会的信任等。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盈亏不实,企业人为地调节收支、虚构利润的情况。

  一、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及操作手段

  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绩效考核多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为核心指标。近两年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经济形势严峻,国有企业订单数量大幅下降,经营指标压力巨大,短时间内无法通过营销手段改变,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可能会将经营压力转向财务人员,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调整财务报表完成经营业绩。有的财务人员迫于领导压力,会通过调整财务数据粉饰会计报告,获取领导认可。

  国有企业调整会计信息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1.关联交易。部分国有企业利用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开展关联交易,增加收入和利润,完成年度经营考核目标。此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基础是另一家企业当年利润指标完成较好,上级单位对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亏损数量有考核要求,集团公司因而愿意支持下属企业间的利润转移,帮助其调整内部考核方法、促进关联交易的达成。

  2.虚假交易。部分国有企业利用经常合作的客户和供应商在年底前制造虚假交易,创造利润,完成考核目标,然后在以后年度找时机将交易取消或“冲回”,或是将合作单位因参与交易而承担的损失或应得的“好处费”以其他交易名目返还给对方。此种交易方式具有较大的隐蔽性,有正规的合同和完整的交易环节,“资金流”“发票流”一致,与其他正常的交易“混”在一起,难以分辨。

  3.会计核算。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延迟确认成本费用或提前确认收入,实现增加利润的目的。为了延缓确认成本费用,有的企业经常以各种名目成立一些项目或课题,并在会计上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将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本支出、费用(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全部计入与项目关联的预付款项和存货类科目中,长期挂账,直到公司有足够的利润盈余时才结转为成本,否则就以项目时间长、未结算等理由一直不进行账务处理。部分企业还利用当年新确认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较低的特点,将一些实际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或项目提前确认收入,在之后年度按照集团公司计提坏账的比例标准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达到提前确认收入、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不良影响

  1.加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损益表创造的虚假利润不能产生真实的现金流,业务质量持续下降将导致企业现金短缺,为了延续经营,有的国有企业只能依靠上级单位不断提供往来款、借款或担保取得现金,企业负担逐年加重,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断加大。

  2.形成不良企业文化。仅依靠财务造假即可完成经营任务指标,从业务部门到职能部门将形成惯性依赖,不再钻研业务,寻找利润增长点,也不需要管理优化、排查风险漏洞,导致企业发展实况无人关心,员工薪酬差异化逐渐降低,企业发展动力枯竭,形成恶性循环。

  三、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组织架构不完善

  目前有的国有企业尚未建立标准统一、全面覆盖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比如,有的企业设财务审计部同时负责财务和审计事项;有的企业将审计部独立出来,但仍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统一管理。

  除了缺少本企业的内部监督之外,部分大型国有集团企业对其下属企业缺少有效的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属企业的财务高管只需向本企业的总经理负责,其绩效也由总经理负责考核,在管理机制上,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对下属企业财务高管的监督不足。

  (二)信息化程度不高

  部分国有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仍然较低,距离全产业链的信息化管理存在较大差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已实现会计核算电算化,并将产、供、销等供应链模块纳入ERP管理系统,但是还没有将信息化管理延伸到业务的起、止两端,各模块之间仍存在较多的人为操作,没有实现完全自动化。财务造假正是利用了这些可以人工调整的机会,通过线下流程审批、录入虚假信息或人为调整基础数据进行造假。

  (三)法律意识淡薄,违规成本低

  虽然会计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会计实务中很少有因为会计核算不规范而对企业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财务信息造假的行为。

  四、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治理方法探讨

  (一)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监督

  为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有效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国资委在2020年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的职责。国有企业应尽快调整审计部组织机构定位,使其直接向党委或董事会负责,提升审计部门话语权。同时对于国有大型集团公司,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控和监督,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和管理办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效率

  国有企业应加快推进全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从承接业务之初的内部研讨、流程审批,到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再到生产、运输、销售、结算,最后到业务完结、内部考核的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同时将企业OA系统与业务系统进行融合,打造一体化的信息系统,明确所有流程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和资料,减少人工后台操作的空间。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企业应配套相应的审计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工具丰富审计手段,不断提高审计效率。

  (三)进行内部管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国有企业应加大对财务信息造假的惩治力度,根据严重程度对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在内的所有班子成员进行处罚,加强内部监督力量,杜绝集体舞弊。同时应在企业内部加强宣传,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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