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伦理学论文 >

阮元慈善活动思想与践行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5-06-23 共8148字

  中国古代慈善事业自商汤的“赈恤饥寒”发端,“饥者食之,寒者衣之,不澹者振之,天下归汤若流水”[1],在宋代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日趋兴盛,“善堂善会的数量迅速增加,慈善机构种类繁多,慈善活动内容丰富”[2].这一趋势构成了清代中期文宗阮元的政治、文化活动的社会历史背景,不仅对他的为政为学影响深远,其慈善活动也直接建构 了 这 一 历 史 场 景 本 身。 阮 元 (1764~1849),字伯元,号芸台,又号雷塘庵主、怡性老人,清代中期徽派朴学名 家,被 “海 内学者奉为山斗”[3].阮元不仅在治学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其政绩也颇为显赫卓着,历仕乾、嘉、道三朝,着名的封疆大吏,被誉为“外吏”表率。关注民情、践行慈善是阮元为官时期的重要政举,《乡贤录》赞其“为政力持大体,以惠爱为本”[4]239.在任期间,阮元关心人民疾苦,致力于赈灾济贫、保婴育婴的慈善活动,设立了一些公益慈善机构,推动了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和慈善文化的发展。

  一、民本与仁学:阮元慈善活动的思想基础
  
  任何社会的慈善事业背后都需要一个特殊的价值体系来支撑,西方推行慈善获益于基督教的基本训诫,中国古代的慈善事业则得益于支配社会的儒家思想,尤其是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作为中国古典政治思想的精华部分,经过几千年的繁衍,逐渐形成比较系统、完善的理论体系,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安邦、德化臣民的重要手段,构成中国古代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先秦,《尚书·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本惟邦本,本固邦宁。”这一思想主要为儒家学派的思想家们所继承,其中孔孟是先秦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春秋战国以后,儒家的民本思想绵延不断,成为历代明君贤相、士大夫阶层的治国济世之道。

  阮元现实慈善活动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支撑正是儒家正统的民本思想。阮元继承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在为政实践的过程中体察民情、关注民生,都直接源于他对儒家民本学说的认同和提升。作为朴学的代表人物,阮元对儒家民本学说的理解和升华主要是通过考据训诂的学术途径来表达的。阮元生活在乾嘉时期训诂考据盛行的学术语境中,他继承了戴震 “经非古训不明”的训诂学方法,注重以字通词、以词通道,所以其民本思想主要反映在他于儒家民本理论体系的范围内,对孔孟 “仁”学和性命古训的阐释和理解,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以 “相 人 偶”阐 释 “仁”,使 抽 象 的“仁”具体为本初化、生活化的人际互对互助关系。“仁”是儒家民本思想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生活的最高道德准则。在孔子看来, “仁”要在活泼的日常生活中展现,要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体悟,其本质是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关爱、相互尊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这些情理相通性的道德要求都是 “仁”的具体体现。 “仁”作为人际情理相通的要求,不仅适用于普通人之间的交流,更适用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沟通。作为统治者的君主,要从 体 仁 出 发,关 爱 臣 民,施 行 仁 政,“为政以德,譬若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因此,从 “仁”出发的道德要求一定要推导出 “民本”的政治要求。

  阮元认同孔子的 “仁爱”论,同时他又从训诂学的角度特别强调 “仁”的本质核心是 “相人偶”,二个人之间相互的对应关系才有 “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相互为济,才是 “仁”的本质体现。因此,“仁爱”的实现过程中,“推己及人”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也是儒家学者自身道德修养的标准。阮元解释道, “仁虽由仁而成,其实当自己始,若但知有己,不知有人,即不仁矣”,即 “人与人相偶而仁乃见”.所谓 “相人偶”简而言之,即在任何事情中,都要考虑到对方的存在,对方的利益和感受,以此原则为基准,在别人困难的时候,要从同理心出发自觉地帮助他人,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而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感受。

  “相人偶”小则反映君臣、君民、臣民、父子、夫妻、师徒等二元社会关系,大则表现在个人与社会群体、群体之间的和谐关系之中,即“仁者人也”,“仁”之相偶必须落实在社会人际关系的领域,方才能得到体现。阮元在 《论语论仁论》中注解道: “孔门所谓仁也者,以此一人与彼一人相人偶,而尽其敬礼忠恕等事之谓也,相人偶者,谓人之偶之也,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5]176有德性的人,必然是能够突破自我局限,特别是自我利益局限的人,如若闭门自居、瞑目静坐而不与他人交际,那么即使他有德理在心,也不能称之为“仁”者。因此,“相人偶”实质上是慈善行为的重要心理基点---只有当自己能够体会、理解别人的困苦,才有可能帮助他人,而当体会、理解别人的困苦后,就有帮助他人 “仁”的义务。

  二是阮元从 “相人偶”的角度思考政治,强调 “民惟邦本”的安民治国之道,在政治实践中主张 “仁政”.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强调 “民本君主”,通过 “安民”来达到 “安邦”的目的,是明君贤相有效的治民之术,也是 “仁”在政治上的具体实践,更为历代儒家学者所关注和探究。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6].阮元精研儒家典籍,深知民本的重要性,他以人际意义的 “相人偶”阐发 “仁”之义理,推及到政治关系上则是主张 “仁政”.阮元认为 “王者以仁治天下之道”, “侵暴”是不仁,为政不仁则归结为不能 “相人偶”.具体的表现在 “天子诸侯不体群臣,不恤民时”,这是 “为政不仁极之”.而 “视臣草芥,使民糜烂”,会使 “家国怨而畔之”,深究其因则是 “不能与 人 相 人 偶”,如 秦、 隋 二 世 而 亡 即 是 例证[5]177.他又指出 “敬恕之道”于治国的重要性。敬恕看似与 “仁”无关联,而实际上 “古天子诸侯不仁者,始于不敬大臣,不体群臣,使民不以时,渐致离心离德。甚至视臣如草芥,糜烂其民而战之,若秦、隋之杀害群臣,酷虐百姓,行不顺,施不惠,家邦皆怨,是不仁之至也”,而这一切的源头是 “不敬不恕”[5]184-185.在阮元看来,敬恕之道乃是治国安邦的重要原则,不体人民疾苦是治理国家的大忌。

  阮元 “仁政”观点的阐发,主要反映在他对圣人古训的注解中。他认为,孔子的 “施政以德”发展到孟子时更注重将 “仁”运用到治理国家人民的方法和途径中,爱民、行仁政、不尚利是孟子仁政论的主旨,所谓 “国君好仁而天下无敌”,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是对仁政治国的扩大和提升。在孟子的仁政理论中,处处可见其对统治者施政的具体要求。阮元认为 “治民者以仁,暴民者必致亡”是孟子仁政论的核心[5]196,他赞同孟子的 “仁政”学说,孟子提出的 “言为政者必以仁”,在现实中表现为薄税敛,不罔民,如此可使 “民之受虐政者必归之”.与此对应,阮元批判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主张法术治国的政治理论。韩非提出 “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誉广而国威,民治而国安”,阮元驳斥韩非的 “谓仁暴即亡国”之说,指出 “法术即暴也”,才是亡国之因由,秦国所以二世而亡,皆由 “李斯杀韩非而用其说”[5]198-200.他主张为政者在实际的政治实践中,应把利民放在重要的位置。在释解性命古训的行文中,阮元指出君主的 “天命”在于“养民”,他引用春秋时期以仁政着称的君主邾子之言: “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命在养民。”阮元赞同道:“知天命在利民为大,不以一己之吉凶不利民”[5]220,这是为君为官者之正道。

  从民本和仁学思想出发,阮元在着作中多次赞扬热心慈善义举的耆旧和官绅。他在 《广陵诗事》中推崇郑板桥不计个人官途而为民请赈的义举,赞其 “不愧古良吏”.又记载了乡贤冒辟疆“救荒义事甚多”;汪澹人 “好施与”,以数万计钱款 “独立修葺文庙”;困冠霞资助孤贫失学的读书人,以此鼓励家乡扬州的善举之风[7]14-31.

  他赞扬安徽巡抚钱楷 “率僚属捐养廉为倡”,组织绅士平粜赈粥,疏导水道,使人民 “得安宅”,“受其惠”[8]408-409.这些叙述反映了阮元利民惠民的思想倾向,为其任官期间从事慈善活动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二、阮氏家风:阮元慈善理念的养成
  
  阮元慈善活动的显着成就根源于多重因素的合力,而家庭教育环境的养成是其慈善理念与实践的价值伦理支撑。家风,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伦理资源,是一个家族或家庭的所有成员在日常生活中长期坚持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行为规范和精神面貌的总和。家风的符号表现形式是家训,物态表现形式是家庭生活的实际活动。阮元体恤民情、践行慈善的为政作风,与他所浸润的乐善好施的优良家风有着密切的关联。

  阮元出身于一个秉文兼武的世家。万历年间(1573~1620),阮元的先祖阮严由淮安迁至扬州,成立了阮氏家族的分支。阮元的曾祖父阮枢良,字孚循,“性恬退,不乐仕进,督叔弟习武,成武进士”,官至明神宗榆林卫正兵千户,诰赠昭勇将军。阮枢良在其伯兄殁后主持家事,以勤俭治家,尤其关心同乡疾苦,阮元描述道: “公好施予,尝置义冢数十亩以济贫者。镇南石桥长数里,久圯,民病涉,公欲新之而力不济,乃造舟以济往来乡人。贫病者施以粥食衣药,殁为之官,每歉岁,行之益力。”

  [8]377阮元的祖父阮玉堂 (1695~1759),亦为武进士出身,官至湖南参将,亦有儒士仁爱助人之风。乾隆初年,阮玉堂参与镇压苗族起义,俘获苗人千百人, “帅将戮之”,他 “以死请得生”,使 “帅怒,百苦之而不悔”[9]789.阮元也在着作中述道:“乾隆五年,时太府君有征苗之捷,戮逆受降,多所全活。”[8]364阮元成长时期,其父母的家庭教育理念多能秉持祖宗遗风,授扶贫济困之义。阮元幼年受教于母林氏,惜未及弱冠,母亲便与世长辞,阮元成年后的为人、为学和为政之风更多的受到父亲阮承信的熏陶和影响。阮承信,字得中,号湘圃,擅长古文辞,骑射技术也颇为娴熟,虽然不乐仕进, “补国子生,闭门守贫”,但其 “居贫,洁身自守”,且性情秉善,尤其乐善好施,行善乡里,颇有儒士之风。 《仪征阮氏家承》中记载他 “拾金不昧,好义励节,义方教子,捐资助赈,救活 灾 民”[4]3.阮 元 在 父 亲 逝 后 追 忆 道:“贫民有除夕不戒于火者数十家,府君往视之,罄所蓄资给之,使结舍。”

  [4]366阮承信在日常生活中热衷慈善,言传身教,严慈并至,阮元深受其行事作风的影响。

  一是灾年的捐赠。阮湘圃治家勤俭,逢灾年时,他常捐出家庭积蓄,以助赈灾。嘉庆六年(1801),浙江诸暨县水灾,他捐银四千两助赈。

  嘉庆九年,浙西水灾,又捐出一万两。他认为这些 “省廉俸而积”的钱款用于赈济饥民,是 “得用之道”,用在了最恰当的地方。阮元在碑文中写道:“嘉庆五年、六年金华、诸暨等县灾,九年、十年浙西灾,府君教元请振以体恤皇上爱民之心,前后凡蒙恩赈二百数十万口;府君自出奉一万四千两助赈。”

  [8]383二是关心民瘼。阮湘圃虽一生未踏入仕途,但作为一个出身世家的读书人,他怀有 “兼济天下”的士大夫美德,十分关注民情疾苦。阮元回忆,父亲在他为官后 “每劝以矢清矢忠,勤职业,毋失祖志”.每年秋天审讯重囚之时,阮湘圃常在屏后坐听,慎重判断案情,以防出现冤错的案件。严冬的赈粥,他力行 “亲自颁粥”,为“老稚贫民可以卒岁”而深感喜悦[8]372.嘉庆十年 (1805),福建土盗黄葵帮乞降,放出难民,他欣慰道: “此活数百人,胜于炮火中擒获者远矣。”阮湘圃晚年病重来到浙江,正值阮元在嘉兴赈灾,父子二人见于舟中,阮元忆道: “府君神明不衰,历问海洋、盗船、浙西赈济、川米平粜诸事,皆尽委屈。”[8]

  370-372阮元在父亲的碑文中记述: “杭州创建普济堂冬赈粥,贡院士子万舍皆甃石版,若兹事亦府君教也。府君教元练兵、省刑、毋讳灾”,以及 “整饬育婴堂,收养弃孩较前倍增,禁金华府溺女,上喜银籍存之……亦皆府君教也”[8]383.阮湘圃的这些提议基本都被阮元所采纳,成为他从事慈善活动的核心措施,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清代陈康祺赞誉阮氏的家风道: “康祺窃观世家巨族,子孙通显,若其人庸庸无所表见,虽身都令仆,而祖德不必其可稽。至于勋名政迹,学问操持,果足泽当时而传后世,则虽一命以上,其先人积累,必先有以餍乎宗族乡党之心。

  醴泉芝草,确有根源,观于文达父祖,益可兴起矣。”[9]790传统社会中,家风是家族长期兴旺发达的精神伦理基石,也是世家子弟最为显着的价值标签,对其为人做事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在阮元家风中,慈善理念的突出对他为官期间的慈善实践无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赈恤饥寒:阮元的慈善活动
  
  清代从乾隆后期开始,各种矛盾日益凸显,社会机体呈现不可逆转的衰败趋势。嘉庆、道光年间,自然灾害频繁,更加剧了人民生活的困苦。这一时期,阮元历官浙江、江西、湖广、两广等地,目睹了民众因自然灾害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影响而遭受的困苦潦倒,儒家民本仁学思想和扶贫济困的家风理念促使他开展了大量的慈善活动。在 《浙东赈灾纪事》中,阮元自白 “致灾已不德,有力敢不惮”[10]830,对为官任地的赈灾、扶贫、救危等民生要务甚为谨慎和尽责, “凡有便于民生者,无不讲求尽善。”总体来看,阮元一生所从事的慈善活动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以义捐为主要方式、以缓解水灾破坏为目的而进行的水利疏通、河工治理。阮元在江西、浙江等地为官期间,多次通过义捐的慈善方式疏通水利,造福一方百姓。 《乡贤录》记载,在任江西巡抚期间,阮元 “修省城章江水闸。两湖则奏建江陵县范家堤、沔阳州龙王庙石闸……两广则奏建桑园围石堤”[4]239.据洪焕春统计,自嘉庆九年 (1805)至道光五年 (1825)的20多年间,浙江一带连续遭受旱涝灾害,农田无收,百姓生命财产遭到极大的威胁。嘉庆五年(1800),正值阮元出任浙江巡抚,当地又逢大水,灾情十分严峻,他记载道: “冰凌塞谷壑,积雪明群山;饱饭被复陶,犹觉此地寒。矧兹灾余民,食少衣复单。庚申夏六月,风雨夜漫漫。

  山海本交错,蛟龙出其间。夷寇荡颇尽,婺栝民亦残。狂流破山出,百道开漓,平地水一丈,墙屋崩惊湍。漂人及鸡犬,决冢浮窆棺,清畎为石田,沃土成沙滩。万顷稻始花,擢拔同草菅。客如疑此言,试看高树端。树端枝杈桠,秸犹交攒。”[10]829-830
  
  通过观察,阮元发现水道的壅塞是造成水灾的重要原因,尤其杭州的水利多年未加疏导,每遇大雨,城中便泛滥成灾,“君民多卧水中”.为了缓解洪水的破坏,嘉庆九年 (1805),阮元组织当地的官员和商人捐资疏通水利,他自己首先捐出俸禄以作表率: “甲子春,予首捐廉俸,官士商亦各出资,记银四千八百余两……自学士港、流福沟至三桥址,掘土四千七百九十四方,自三桥址北至满城,南过藩司、东行宫前之太平沟、金箔桥、通江桥、过军桥、庆丰关等处,掘土四千六百五十一方。由是清波门首受湖水,轻轻泠泠入流福沟,过运司前……会涌金水门水入满营城,畅通无泛滥之苦。藩司前诸山水亦入太平沟畅流无阻。”

  在组织疏通河道的过程中,阮元十分注意爱惜民力,“每岁十一月浚治一次,毋减工,毋累民”[11]664.这样既缓解了水灾的影响,也不至过分的耗费民力,彰显了他以民为本、体恤民情的仁政原则。

  第二,赈灾济民是阮元为官期间又一项重要的慈善活动。阮元重视灾年时的赈粥、平粜举措,尤为注意防范并严惩灾粮的贪污现象,在处理与饥民、灾民相关的矛盾时,倾向于把利民放在首要的位置,同时善于发挥自己的政治智慧,协调民众与政府的关系。《雷塘庵主弟子记》载,每值灾年,阮元必至受灾严重的地区亲自督查赈灾情况, “每岁赈贫民粥,凡四十日,以为例,日食粥者数千人”[12]39.他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以确保赈粥之举的顺利进行。

  陈康祺记载了嘉庆十年 (1805)浙江赈粥的发放情况:“嘉庆乙丑,浙西水灾歉收,杭、嘉、湖三府散筹赈粥,分男女两厂、择佛寺立大芦蓬,无雨淋日炎之苦。道路出入次第,皆以木栅梆炮为号令纪律,日赈数万人,无拥塞之虞。有疾者给以药,老病废疾别有厂,妇女有厕篷,数月中无一人死于厂者。”作者感喟同时受灾的天津,虽然也设立了粥厂,却因地方官利用赈灾之机中饱私囊,而使得 “多冻饿践踏死者,而篷席遭焚,数千灾黎,熠于一炬”.相比之下,“阮文达抚浙,所谓实心行实政也”.在赈粥的过程中,阮元严格的监督灾粮的质量和数量,陈康祺称赞阮元设立的粥厂 “煮粥浓厚,以立箸不倒、裹巾不渗为度。司事与饥民同食之,无一盎饐餲者,民情欢悦”[9]88-89.对于灾粮的发放,阮元更是 “不敢少吝悭”[10]829,尤其谨防贪污现象的发生,他专门作诗 《行赈湖州示官士》告诫官员 “分以赈民事,庶不谋其利”,对于依靠煮糜为食的数万灾民百姓,作为 “任事者”的官员应当尽力地去救助他们,民与官 “共手足”,使 人 民 “受 所 赐”,这 是 为 官 者 的 本分[10]875.

  嘉庆十九年 (1814),一场罕见的特大旱灾席卷整个华北和华东地区,山东、江苏等省受灾尤其严重。阮元在诗文 《绛代 赈》中悲叹道:“年丰尚谋食,岁荒食更无。今年春夏旱,山东二麦枯。农民无收获,握粟如珍珠。俯首掘草根,煮及荠与荼。仰首剥树皮。屑及柳与榆。”

  作此诗时,阮元正任漕运总督,押送自淮安至袁浦的漕粮,中途遇到了逃荒的灾民万余人, “拦舆乞食,势颇汹汹”.在紧张对立的情况下,阮元没有采取激烈的方式驱赶饥民,而是发挥了他为官的智慧和仁爱之心,将饥民带上漕船,使部分人充当船夫,给予他们活命的食物。他如此描述自己当时的心境:“饥民尔勿死,为我牵舳舻。一船加廿人,数万抵飞刍。”[10]929陈康祺也有此事件的记载: “嘉庆十九年,江北旱灾,流民充斥道路……时漕艘衔尾而北,水浅船迟,公立发令箭,传谕押运文武官,每船添雇纤夫二十人,以利挽运。适江南十余帮在境,恰有五百余艘,俄顷之间,万余饥民皆得食,欢声雷动。盖此令一出,漕船得速行,饥民得裹腹,而又分帮安插,弭变无形,诚一举而三善备也。”

  [9]1391恰当处理了这次矛盾,未引发任何的冲突和暴动,不仅缓解了饥民的果腹之急,使之 “得饭数盂”,“饱腹且心安”,并且使漕粮迅速运达了目的地。正如阮元自己所说, “治寇在于猛,恤灾务于宽”,这正是他民本思想的切身实践。

  第三,在任地建立慈善机构,尝试并开拓了一些全新的慈善领域。阮元在任地建立的慈善机构主要有浙江的普济堂和广州的恤嫠会,其管理章程由阮元一手制定。这两个机构基本上都是通过筹资的方式运转,其中普济堂以官民合作的形式运作,将管理权交由地方绅士:阮文达公抚浙江时,创设普济堂,手定章程十二条,筹赀付绅士经理,至今赖之。

  一、通衢夏秋施茶水,冬施姜汤。一、施贫民疟痢、伤寒、疮疖时瘟丸药膏丹。一、每年十二月立粥厂一月。一、设恤嫠会,月给钱文。一、设收瘗局,掩埋枯骨。一、施舍棺木、绵衣。一、设钱江义渡。今天下井田久废,生齿日繁,朝廷不能行限田之法,宗子又无收族之方,以致豪强者田连阡陌而淫侈亡等,贫窭者勤动终岁而俯仰无赀。惟兴立善举,策画恒产,犹为抑兼并而扶疮痍之善术。凡有字人之责者,幸勿谓煦煦孑孑,簿而不为也。此事无关掌故,特录之以为外吏劝。

  [9]218除了亲建专门的慈善机构,阮元还涉足了一些其它的慈善领域,如拯婴。清代溺婴陋俗成风,各地均有,清政府自顺治起严厉禁止民间溺弃女婴,但在民间和官界并未引起真正的重视。

  阮元抚浙期间,当地溺婴现象十分严重, “江右风俗多溺女,浙江而金华尤盛”,针对不良的社会风气,他制定了独特的拯婴之法,其弟子记载道:“先生知其事,首倡捐清俸若干两,俾编户有生女者,许父母携报郡学教授官注册,给喜银一两为哺乳之资,乃令一月按籍稽查,如违,以父母故杀子孙律论,母不敢遽溺其女。”[12]43《郎潜纪闻》也有相关的记载: “捐清俸若干,贫户生女者,许携报郡学,学官注册,给喜银一两,以为乳哺之资,仍令一月后按籍稽查,违者惩治。”这项独特的拯婴法施行后,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原本意图弃婴的父母因 “一月后顾养情深,不忍杀矣”,以至 “全活甚众”,被陈康祺赞为 “拯婴第一法”[9]87.

  综上言之,阮元的慈善活动在其政治活动、学术活动的基础上已带有近代社会活动的萌芽色彩。在阮元所处的时代,西方近代性因素已经片段化地传入中国,阮元也零碎地接触过一些西方近代化的元素,如他组织 “新修 《广东通志》时,中外交往更为密切,其 《外蕃门》于是新增了美利坚、墨西哥、比利时等17国,并介绍了重要国家的基本国情”[13].因此,阮元的慈善活动中具备了一些近代开明因素,如慈善组织的士绅化 (社会化)管理、拯救女婴的新方法等等。

  但总体而言,阮元慈善活动的思想根源还是传统性的:一方面是中国传统 “民本”政治思想的体现,慈善活动是儒家 “相人偶”仁学、仁政理念与个体修养的自然延伸;一方面是 “乐善好施”良好家风的熏陶养成,其慈善义举是继承阮家祖先的 “志道”.正是基于此,阮元的慈善活动无论组织方式还是活动内容,都深烙着古代慈善事业特性和形式的印记,其慈善思想和实践在整体上遵循古代士大夫实现 “修齐治平”崇高政治理想的途径及附带事业,自发性远大于自觉性,政治性远大于社会性。

  参考文献:

  [1]管子[M].北京:中华书局,2013:347.
  [2]王卫平.论中国传统慈善事业的近代转型[J].江苏社会科学,2005(1):212-217.
  [3]赵 尔 巽.清 史 稿:卷151[M].北 京:中 华 书 局,2013:11424.
  [4]张鉴.阮元年谱[M].北京:中华书局,1995.
  [5]阮元.揅经室一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3.

作者单位: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伦理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