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龙菲尔德认为,“从理论上说,我们能够理解音位变化的规律性。如果我们假设语言包含两个习惯层次。一个层次是音位的:说话人有声带颤动,舌位转移,诸如此类的一定习惯。这些习惯组成了语言的音系。另一个层次包含形式--意义习惯:说话人经常发出一定的音位组合来反应一定类型的刺激,并且听到同样的这些组合便作出适当的反应。这些习惯组成了语言的语法和词汇。”布龙菲尔德还详细探讨了语音演变的一些规律性的类型。大多数音变的一般倾向是任何特定语言形式的发音动作的简化。辅音丛的简化是常见的音变结果,较常见的是逆同化,前面音位受后面音位的影响,顺同化是后一个辅音的改变。辅音往往被前面或后面的元音舌位所同化、颚化等。辅音的弱化或消失有时带来前一元音延长的补偿。元音间的辅音消失以后,结果两个相连的元音往往紧缩为一个单元音或复元音的组合。元音往往被前后音节中的元音所同化。
萨丕尔则把语言看作历史的产物:沿流。“语言自成为一个潮流,在时间里滚滚而来,它有它的沿流。”“任何重要的改变一开头必须作为个人变异存在,这不容怀疑,但是不能就此说,单只对个人变异做一番详尽的描写与研究就能了解语言的总的沿流。”“语言的沿流是由说话的人无意识地选择的那些向某一方向堆积起来的个人变异构成的。”这种“沿流”据我理解便是不可抗拒的语言演变的规律性。“语音沿流往往是更具有一般性的。它不是趋向于某几个声音,而是趋向于发音的某几种类型。所有元音都趋向于变得高些或低些,二合元音都趋向于合成单元音,无声响的辅音都趋向于变成有声响的,塞音都趋向于变成摩擦音等。”萨丕尔的这些归纳与布龙菲尔德的观点是一致的。可见,语言演变是有规律地进行的。
三、方音分歧的产生和发展
方言(这里主要指地域方言)分歧的产生与其说是地理因素,倒不如说是时间因素造成的。索绪尔曾用这样的图式阐明这一观点:
A表示原来同一区域内的共同语言,B为很多年后,A在不同区域形成了不同的方言差异。当然索绪尔在这里只强调了语言发展的时间因素,而忽视了它的社会因素。
萨丕尔在《语言论》中认为,“方言的兴起不是由于单纯的个人需要,而是由于两个或更多的群体分隔到一定程度,足以分流下去,或是说,独立地而不是共同地流下去。当它们合在一起的时候,个人变异不管多么大也不能促成方言。当然,实际上没有一种语言能够扩展到广大的领域,即或是稍微大一点的地区,而不现出方言差异。”方言形成后,它们就“不能顺着绝对同一的沿流流动。”[3]
因此,方言的分歧跟语言演变是密切相关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方言分歧是同一语言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异在空间上的一种表现。结合汉语方言,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汉语北方官话区大部分已没有入声韵尾,而江淮一带及吴方言都有喉塞音尾[?],南方的闽语则有[p][t][k]塞音音尾,由此可以看出,不同地区的语音现象反映了古代汉语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的状况。
从广义上讲,方音分歧的产生与发展也就同时反映了一种语言的语音变化发展的不同层次。
就汉语方言而言,方音的分歧反映了汉语方音演变的趋向和过程。李如龙在《论汉语方言语音的演变》中归纳了方音变异的4种类型:音值的变异,即同样的音类,从某种读音变为另一种读音;音类的变异,即不同的音类合而为一;字音的变读,指没有引起音类增减的变读;连音变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连读音变”“语流音变”,包括许多方言都存在的轻声、儿化、连读变调、小称音变、声母类化等。正是方音分歧的不断发展与变化造成了方言的纷繁复杂。现在的汉语方言中,很多方言的差异还在不断产生与扩大就是一个明证。
语音演变是有规律的,一个方言的语音系统拥有相当数量的语音成分,它们因发音部位、发音方法等方面的异同分成种种集合和组合,即种种大小不等的类。语音成分的变化要受语音条件的影响,同类语音成分的变化要受同一语音条件的影响。因此,方言中语音成分的变化主要不是以个体为单位的自由行动,而是声韵调各个不同层级的集群的集体性变化。也就是说,语音变化要受语音系统的制约,具有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