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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ch的礼貌原则及其评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2-19 共3723字
论文摘要

  礼貌问题是社会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也是语用学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都在这一领域做过深入的探索.1978年,由布朗和列文森两位英国学者共同执笔的文章《语言使用中的一些普遍原则:礼貌现象》发表,文中首次系统的阐述和探讨了礼貌与面子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在言语交际中,为了使交际行为得以顺利开展,说话者与听话者都要为对方保留面子.当说话者向听话者提出一个较小的请求时,会使用一些较为随意的与对方处于同一位置的语言或者是与其社会地位相同特性相同的语言;当说话者提出较大的请求时,他就会使用较为正式的语言,也就是相对委婉礼貌的语言,以间接的表达自己的需求;当说话者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应当提出某一请求时,他的语言表达就会更加委婉.以上的情境中,说话者改变语言表达方式都是为了保留面子,而要保留面子, 就需要使用礼貌语言 (何玲梅, 夏决芬, 曹耀萍,2006:46).B&L(1987)在其提出的面子理论中指出,一切具有社会竞争力的成年人都要脸面--包括消极脸面和积极脸面.应该说,传统礼貌研究大都是以这两个概念为基础展开讨论的.B&L提出面子礼貌的理论后,Leech的礼貌原则随即问世.

  1 Leech的礼貌原则

  在Leech之前,还没有人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研究言语交际,他开创了这一领域的先河.在Leech看来,各种修辞原则支配着人们的言语交际过程.他还区分出普通语用学和社会语用学(1983:10-11) .普通语用学研究的是制约言语交际过程的会话原则,而社会语用学主要研究这些会话原则处于不同的社会语境和文化背景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他指出普通语用学又包含两大修辞原则:人际修辞和语篇修辞,而礼貌原则在人际修辞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1983:15-17) .Leech将礼貌原则定义为,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情境下,尽量把不礼貌的信念减到最弱,把不利于听话人或第三者的话语略去不说,或者以一种委婉、间接地方式表达出来.礼貌原则是是针对说话者的一种约束,包括礼貌的信念以及礼貌的言语.具体来说有以下六条准则,每条准则又包含两条次则.

  A.得体准则(tact maxim):减少对他人不利的表达.

  a.尽量让别人少受损;b.尽量让别人多受益.

  此准则以"听话人"或者他们为出发点.根据下例⑴-⑸,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它们在听话人和说话人的受损或受益方面存在差别.显然例⑴中,这种表达让听话人吃亏,而说话人得到的益处最大,因而最不符合得体准则;反之,例⑸礼貌性最高,因为听话人受益最大.根据得体准则,例⑴-⑸的礼貌程度是递增的.

  ⑴我出去旅游的时候替我养下我家的猫.

  ⑵把地拖了.

  ⑶关一下窗户.

  ⑷再来一瓶可乐.

  ⑸感冒了就在家好好休息哦.

  B.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减少表达对自己有利的观点.

  a.尽量让自己少获利.

  b.尽量让自己多吃亏.

  慷慨准则的受益和受损是从"说话人"的角度出发的,实际上慷慨准则和得体准则说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不过表达的角度不同,一个是针对说话人而言,一个是针对听话人而言.下面的例句中例⑺的表达对于说话人的受害程度最大,比前两种说话方式更加礼貌;而下面的例⑼显然没有例⑽礼貌,例⑼语气过于生硬,很有可能被对方拒绝.

  ⑹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给运动员送水.

  ⑺我可以给运动员送水吗?

  ⑻我来给运动员送水.

  ⑼借用一下你的画笔.

  ⑽借我用一下你的画笔,行吗?

  C.赞誉准则(praise maxim):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

  a.尽量少贬损别人;b.尽量多赞美别人.

  赞誉准则是针对听话者而言的,其中含有说话者对听话者的评价或者批评.如例⑾和⑿中,乙都违背了"尽量少贬低别人"的次则,因此他们没有丙礼貌;同样,例⒁比例⒀有礼貌,因为说话人遵守了"尽量多赞誉别人"的次则.

  ⑾甲:看,我送给妈妈的礼物怎么样?

  乙:一点都不实用.

  丙:怎么说呢,还是蛮漂亮的.

  ⑿甲:我和小刚分手了.乙:这么快?不过你们早晚得分.

  丙:过去的就算了,还会遇到更好的.

  ⒀感谢你啦,今天的舞会一般!

  ⒁感谢你啦,今天的舞会真开心!

  D.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减少对自己的表扬.

  a.尽量少赞赏自己;b.尽量多贬损自己.

  谦逊准则和赞誉准则同样指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谦逊准则针对说话者而言.言语交际中自夸显然是不礼貌的,而谦虚的话语往往更有礼貌.如⒂和⒃中的乙的回答就显得不礼貌,因为它们违背了"尽量少赞誉自己"的次则;话语⒄也显得很符合身份,很礼貌得体,因为说话人遵守"尽量多贬低自己"的次则.

  ⒂甲:唱的挺不错嘛!

  乙:那当然了!

  丙:哪里哪里,过奖了.

  ⒃甲:今天的妆真漂亮.

  乙:这个我很擅长啦!

  丙:不是吧,我折腾了好久,都担心见不了人.

  ⒄皇上,臣弟给您请安了.

  E.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减少言语双方的观点冲突.

  a.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b.尽量增加双方的共识.

  这条准则关注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观点、看法是否一致.如例⒅中,乙的话语是最礼貌的,只有他最大程度上和甲的话保持一致;丙部分的同意甲的观点,也即存在部分分歧,因此没有乙礼貌;而丁直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完全否定了甲的话,因此显得最不礼貌.

  ⒅甲:我提议大家给雪梨的十八岁成人礼来一个惊喜.

  乙:我没意见.

  丙:可以倒是可以,只是现在快要高考了,大家的时间都比较有限啊.

  丁:不必这么大费周章吧,意思意思就行了.

  F.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减少言语双方在情感上的对立.

  a.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b.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这个准则主要涉及的是双方的心理感受.如例⒆中的乙完全不考虑说话者的感受,会让甲心理上对他产生极大的反感,而丙表现出的同理心则会让甲听起来更舒适,增加了双方的同情,显得更有礼貌.同样的,例⒇中丙的言语过于直接,对甲是一种心理上的冒犯,非常的无理,相比之下乙和丁都比较含蓄委婉,言语间显出对甲的同情,因而更加礼貌.

  ⒆甲:我不想再和他说话,你们去问吧.

  乙:他不是你劈腿的前男友吗?哎呀,说句话而已啦.

  丙:没事,我去问吧.

  ⒇甲:你外婆最近怎么样?身体还好吧?

  乙:上个月突发心脏病,送到医院就……丙:死啦?

  丁:哦,太不幸啦!

  以上是"礼貌原则"的基本内容.除此之外,Leech还提出了反讽原则,逗乐原则,有趣原则和乐观原则.这些原则和"礼貌原则"、"合作原则"等都被Leech统称为"人际修辞原则".

  2 礼貌原则评述

    第一,礼貌现象作为一种交际中的普遍现象,存在于任何交际群体任何人际交际活动中,但是对于不同的交际对象,在不同的交际活动中是有区别的,不应该用一个标准来看待.Leech提出"礼貌原则"的主要依据是英国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因此它不适宜对不同语言、文化条件下的礼貌现象进行统一解说.比如,英语和汉语之间、英语和日语之间的礼貌差异都是比较容易发现的.起初Leech提出"礼貌原则"也是为了对Grice的"合作原则"做一个补充说明,解释"合作原则"无法解释的言语交际现象.比如说为什么有时说话人要故意违背合作原则中的某一原则,以产生一定的含义而不直言呢?这就涉及到礼貌的问题;同时,以上人际修辞原则是以欧美特定的英语语言环境为基础描述的,不是以广泛的跨文化交际为基础的普通语用原则,因此其广泛性与适宜性值得怀疑以及进一步考证.

  第二,从礼貌原则的内容表述来看,Leech并未对礼貌这一概念作出严格的界定.他所说的礼貌既涉及到言语表达方式,又涉及到说话者的信念.他认为,礼貌在本质上是非对称的,相对于说话者本身而言礼貌的行为对于听话者或第三者就是不礼貌的,而对听话者或者第三者礼貌的行为相对于说话者自己就是不礼貌的.这里的礼貌是指一个人的言语表达方式对对方有利(1983:107-108).实际上,礼貌的外延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我们还可以区分出形式礼貌和实质礼貌(张韧,1994:11) .形式礼貌礼貌是一种手段,实质礼貌是把形式礼貌运用在某种语境中达到的实际效果,这两者可能吻合,也可能不吻合.Leech并未对礼貌的概念作出清晰的定义.

  第三,Leech夸大了礼貌这一语用因素的作用.Leech是在对言语行为论和合作原则不满意的情况下提出礼貌原则,作为合作原则的补充说明,后来便把礼貌原则的地位提升至与合作原则同等的位置,在日常交际中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甚至认为礼貌原则对言语交际的调节作用比合作原则具有更高层次.

  事实上,我们研究可以发现人际交往得以进行下去首先遵守的是合作原则,这是先决条件.表面上对合作原则的违反其实是深层次上对它的遵守,我们可以借此推断出说话者的言外之意,明了其真实言语意图,而礼貌原则没有这样的功能.一个人言语交际中违反了礼貌原则,我们无法得出他在本质上遵守礼貌原则的结论(Brown&Levinson,1987:5) .

  3 结论

  Leech的礼貌原则一经问世,就引发了大量的讨论,礼貌原则随即成为语用学中言语交际方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讨论加深了人们的了解,促成了更多相关研究的诞生.该文在讨论礼貌理论中的几个争议问题的过程中, 对Leech的成果做出了评价.总的说来, Leech的理论初始的设定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想化的普通语用学框架.他的理论同Chomsky理论有类似的理想化之处,但是没有后者极端, 事实上由于跨文化交际的非普遍性,语用学的理论也难以达到普遍适用的程度.因而,要想找到一个理想化的语用学模式,仍需语言学家以及其他研究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验证.

  参考文献:

  [1] Leech G.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London:Longman,1983.

  [2] Brown,P&S.Levinson.Politeness: 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usage[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3] 何玲梅,夏决芬,曹耀萍.礼貌现象的语用特征[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10):46.

  [4] 张韧.礼貌的概念及其它[J].外语教学,1994(1):11.

  [5] 高航.礼貌现象研究评介[J].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6(2):12-13.

  [6] 高捷.人际交往中的礼貌原则初探[J].科技信息,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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