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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墨三项语言学理论的逻辑关系(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4-20 共6510字

  二、关系思想

  Fillmore的格语法和框架语义学重视语义格之间和框架元素之间的关系。不管是语义格还是框架元素都是通过相互之间的关系来实现的。洪堡特说过,每种语言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他认为语言是一幅巨大的织物,其中的每个部分都与其他部分、各个部分都与整体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比如说,人在讲话的时候只能接触到语言这幅巨大织物的某一个部分,但是却总是能从整体出发去把握这个部分。如Fillmore曾在F1982中举过“orphan(孤儿)”这个词作为例子:当人们提到这个词的时候,接触到的只是“孤儿”这一个部分---父母双亡的孩子。但是人们总是能自动激活到“孤儿”所涉及到的整体范畴,“孤儿”

  之所以能被定义,父母皆亡是其背景框架元素,那么人们会自动将“父母离异不在身边的孩子”排出“孤儿”这个范畴,并且“孤儿”还有一定的年龄界限,一般人们会自觉地将“20岁以上的孩子”不再称为“孤儿”,因为“孤儿”这个词还会自动激活人们关于其“无助,不能自我照顾”的背景框架元素,因此当一个孩子20岁之后,会被认为有自我照顾和保护的社会能力,人们就会自觉将其排出“孤儿”的范畴。因此,一个词的理解和使用跟其周边框架元素是息息相关的。

  索绪尔也曾有过将语言比喻为象棋的经典比喻,索绪尔认为在事物及概念中并不能找到实质性价值及意义,他认为只有通过体系内部的关系才能决定价值 及意义。

  Fillmore也是基于关系论的思想,无论在格语法、框架语义学还是构式语法中,都重视形式符号与意义的关系。

  再看几个实例:

  (7)John has a car.

  乔治有一辆汽车。

  (8)我用钥匙打开了门。

  (9)Передомнойстоиткрасиваярусскаядевушка。

  一位漂亮的俄罗斯姑娘站在我面前。

  依据Fillmore的格语法,上述三句中的“John”、“我”和“девушка”(姑娘)在句中都是施事格的角色,但是它们之所以能成为“施事格”,是基于在句中和其他词语的独特关系,因为它们的施事而导致动作的产生。如果脱离了句中关系,单独的一个“John”拿出来,不能构成任何施事意义。因此,Fillmore的整个格语法是建立在关系思想的基础上的。

  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中提出的“框架”概念,也是将抽象的意义用“框架”内部关系具体体现出来的做法。“框架”是关系思想的重要体现。

  框架语义学的观点认为,框架就是我们大脑中的概念结构,理解一个概念结构中的任何一个概念,必须以理解它所适应的整个结构为前提。当一个概念结构中的一个概念被置入到一个文本或一次交谈中,该概念结构中其他所有的概念都自动被激活(詹卫东,2003)。即,一个词语的意义应当在其可能激活的一整套概念结构或经验空间的全景式框架中来进行理解。词语的意义是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理解的。如,Fillmore框架语义学中有一经典案例---“商业交易框架”,如图2,其中提到买家(buyer)、卖家(seller)、商品(goods)和货币(money)这些基本元素。

  买家、卖家、货币、商品是商业交易框架中的基本框架元素,他们之间的传递关系就凸显了整个框架的意义所在。“buy”这个词语的意义要在“buyer”、“seller”之间产生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理解,“Goods”经过货币交易(mon-ey)由“Seller”到“Buyer”的过程,不仅凸显了动词“buy”的意义,还凸显了整个框架的价值。这样,就将“buy”这个动词的意义用这样一个关系框架体现了出来。

  Fillmore在构式语法研究中十分重视对不规则语言现象---习语的分析,强调句法、语义和语用在构式中的一体性,不仅从形式上、意义上,更从语用上来分析构式,凸显了形式与意义的关系。

  Fillmore也认为构式是形式与意义的匹配,二者之间的象征性具有内在联系。Fillmore的理论,尤其是早期“格语法”的提出,本身出发点就是对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法中过度重视形式的一个修正,修正乔姆斯基的纯形式主义,而强调形式与意义的关系思想。

  三、公式思想

  Fillmore的三项理论从形式主义出发,转向认知经验主义,从句法关系到句法构式,Fillmore追求语言的内在统一规律,追求有限规则对无限事实的描述和使用。无论是“格框架”,语义框架还是构式框架都是一种语言使用的公式。

  格语法中的“格框架”就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式,不管什么样的动词都有属于自己的公式,而名词能够进入哪些公式不能进入哪些公式都有一定的规约,这样就为词语的分类和使用开阔了新的视野。而框架语义学中的“框架”,作为对语言意义的描写中起作用的一个概念,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范畴系统,也是一种公式和范式。对任何一个词语的理解都要建立在它所关联到的概念的理解的基础上,这样,任何一个词语的理解,都有这样一个抽象的公式,如图3所示:

  在这个基础上,任何一个词语的理解都是在一系列大小框架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也就形成了词语理解的框架公式。

  构式语法是Fillmore在应对框架语义学瓶颈中走出的新路子,构式语法迅速引领出构式主义的思潮,为新一波语言学研究指明了方向。

  Fillmore最早在他的论文《Syntactic intrusions and the notion of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中提及构式的思想,后又着文详细分析了LetAlone的构式和Verb one's way等构式。构式语法强调的是,构式在具体词语意义缺席的情况下也具有其自身的语义和语用功能。虽然Fillmore着文解释的都是关于习语的构式,但是他的目的不在于仅仅解释习语,更为重要的是以习语为代表来对各层级语言单位进行句法、语义、语用的统一意义的解释,统一于“构式”这一概念之下的解释。

  Fillmore追求对构式的统一解释,也是追求对语言现象的一种公式化解释,分析出一种语言中有多少种构式形式,每一种构式有怎样的固定意义,从而整体性地解释语言。

  Fillmore和Kay等人还指出,语法理论应当研究句法角色、语义角色、语篇角色、动词特有情景角色之间的关系,这也就是致力于研究语言各要素之间特有的公式化的关系网络,进一步完善先前在格语法和框架语义学中提出的“形义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将“形义结合”进一步发展成为“形义一体”,这种观点也成为当今构式语法理论的基本原则之一。

  如今,构式语法依然处在蓬勃的发展过程中。

  Fill-more认为TG学派所主张的仅从句法模块入手来分析语言的方案是行不通的,习语在句法子模块和语义子模块之间存在较为固定的对应关系,具有整体统一性,只有将语义、句法和语用看作一个配对整体,才能体现出构式独立于词组组成部分的独特意义。

  四、格语法、框架语义学与构式语法的一脉相承---Fillmore语言学理论的展望

  格语法、框架语义学和构式语法层层递进并逐步拓展和延伸。格语法有其时代环境和研究的局限,框架语义学的出现弥补其不足,并衍生出语义研究的新方向,框架语义学在语义上和应用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构式语法的出现对其进行拓宽和发展,从而更进一步的促进语言分析的深入。当然,构式语法也不是尽善尽美,它存在着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全面性不足的问题,以及理论系统说明性较弱的问题,但相信这也不是Fillmore语言理论的终点,Fill-more理论本身也还在不断发展中。

  Fillmore在其最新着文F2008中提出过自己发展框架网络的主要目的在于:

  1.在词语所引发的整体语义框架中描述词项,并描述这些框架形式;2.定义每一个框架中对于整体理解所必须的框架元素;3.在一个大型的数据库中摘录出用于分析每一个目标词汇项的例句;4.在萃取的句子中选择典型的能够覆盖组合可能性范围的样例,并准备对句子进行分层注释,这些分层注释根据他们所表达的框架元素来被标注,就像支撑框架元素的词组的最基本的句法性质一样;5.展示词汇条目的结果,以配价模式来总结句法、语义和组合功能性,并创建从这些模式到解释句子的链接;6.定义一个“框架-框架关系”的网络,并提供解释图表,这样将可以展示一些框架是怎样依赖于或怎样详细阐述另一些框架的。(F2008)这虽然是针对框架网络而着,却反映出Fillmore的理论要旨在于用形式解释意义,用形式体现意义,把意义的形式表现公式化,用形式与意义相结合来对语言进行全面而普遍的解释。 Fillmore在格语法、框架语义学和构式语法这三项理论的提出和研究过程中,经历了自身语言观、哲学观和研究方法的转变,尤以格语法到框架语义学为转折。笔者认为,这三项的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它们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都有形式思想的背景,重视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强调公式化的思想。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上,Fillmore的三项理论中,框架研究[4]是贯穿其中的隐线。如图4所示,格语法衍生出格框架;框架语义学衍生出语义框架;构式语法衍生出构式框架,框架思想是贯穿三项理论的关键因素,与三项理论互相影响和作用。

  Fillmore在F2008文末提出一种新型的构式框架网络“a construction-expanded FrameNet(构式扩展的框架网络)”,可见,Fillmore试图将构式语法的研究成果加入到框架网络工程中来,并将构式的理论扩展与框架语义学的理论相结合,从而完善整体框架网络。笔者认为,Fill-more的三项理论是层层递进、补充与发展的,可以将其整体结合起来,结合点正是扩展型的框架网络。

  Fillmore的框架网络虽然是一个巨大的语言材料工程,但毕竟只是基于英语的语料库,如果能够以格语法理论为底层基础,以框架语义学为理论架构,再以构式语法进行外围补充,将其建设成一个在句法-语义-语用层面上对语言系统的全面体现,那将是语言研究的巨大成就。

  本文以Fillmore的基本理论为脉络,介绍了其基本理论,厘清其理论之间的关系和内在逻辑,提出形式思想,关系思想和公式思想是其三项理论的共同思想基础,而框架思想是贯穿Fillmore不同时期理论的关键因素。笔者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各位同仁的兴趣,以使Fillmore相关理论的研究深入进行下去,并利用其理论指导更多的语言研究与实践。

  文中各小标题名称的确定以及行文结构框架等方面得到博士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刘永红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特致谢忱。

  参考文献:

  [1]杨成凯。菲尔墨的格语法理论(上)[J].国外语言学,1986(1):37-41.

  [2]Fillmore.Charles J.“格”辨 [M].胡明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20-117.

  [3]Fillmore.Charles J.框架语义学 [M].詹卫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8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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