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职责的具体表现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该标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同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享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权,但是这些标准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并且需要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其享有制定权严格限制在以下两种情况: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或是只能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该标准也得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审查。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和监管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标准只是初步的工作,接下来更重要的环节是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由于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发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我国规定了三大类食品安全标准决定了其执行主体的多元化。在我国,卫生部门、农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管各自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以及对违规产品进行处理。
上述机构的执法过程也即实现了其监管职责,所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执法和监督体现了很大程度的一致性。同时,针对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的案审查制度也是相关行政卫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体现。
二、我国政府在管理食品安全标准制度
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从1965年8月18日批准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到1988年12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再到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逐步的完善中,但是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揭示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制定、执行、监督等各方面尚存在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各种标准间存在交叉重复和矛盾
我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长期以来政府注重的是解决几亿人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些规章、条例以约束行业作业,我国现行的有编号的强制性食品标准多达4916项之多,散落在质检总局、农业部、原卫生部等国家部委里。
这种分散重复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标准导致了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在执行标准时无所适从,同样也给执法带来了很多困难:到底应该以哪一种标准去认定某种产品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针对我国分散重合的食品安全标准,国家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一套系统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因为食品安全标准是涉及食品问题的共性的问题,不存在太强的地域差别性,所以不应赋予地方太多的制定权;再有企业本身是以逐利为目的的,也不应放开其制定权。在确有必要赋予二者制定权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或者立法中直接规定一旦出现需要制定的新的标准就必须纳入到国家标准的层面,这样才能保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国家研发投入不足
食品安全标准多涉及到比较高深的物理和化学知识,而要全面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又需要高精细的仪器设备,这就需要巨额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但是在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立法和实践中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更没有涉及到研发资金投入,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研发能力不足,无法掌握食品安全问题的前沿问题,无法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时力不从心也无法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预防工作,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由于人类认识的有限性,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给人类提出新的课题,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又是人类维持生存的重要问题,所以政府有责任加大对食品领域的科研投入。我国现有的研发能力有限,更需要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对食品领域研发的投入,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科研人才,保证科研所需的资金,更新科研仪器设备,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标准,把影响人类健康的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标准执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我国现在尚未建立独立的食品安全标准的监督机制,各级卫生部门、农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在执法过程的同时行使监督职能。由于多部门行政执法的混乱以及行政腐败现象严重,这样监督机制不能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所依必须引入行政部门之外的监督机制。
食品安全问题是涉及到每一个人健康和生命的重大问题,所以每一个人都对自己所食用食品的安全性有话语权,所以应建立公民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监督检查机制。由于食品安全标准是比较专业的概念,大多数的公民无法直接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但是公民有合理信赖由权威部门制定出来的食品安全标准是符合其身体健康要求的,并且完全有能力做一个合格的标准监督主体,对自己的的健康和生命负责就是对他人负责。所以在食品安全立法中应纳入公民监督机制,保证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得到正确的适用,全民互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倪楠.食品安全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4.
[2]廖斌,张亚军.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3.
[3]曾祥华.食品安全法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3.
[4]周应恒.现代食品安全与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结语食品行业是一个链条,从农田到饭桌,从加工到销售,各个环节都环环相扣。作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食品安全牵动着全体人民的神经,一旦触动其食品安全这一切身利益,将会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中国拥有13亿人口,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行业发展不...
一、引言2013年7月,国家发改委对乳制品企业(主要是外企)进行反垄断调查,并最终以6.7亿元罚款终结该起案件。该事件引起不少媒体的热议。部分观点表示赞同,也有不少观点认为政府对乳制品价格控制是多此一举。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进口乳制品价格为何高于国外同...
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毒生姜、瘦肉精、地沟油、苏丹红、毒奶粉等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曝光,人们对食品的安全越来越担忧,虽然相关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却依然频繁发生。如何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内外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王婉琼...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法“重行政, 轻民事”的思想并未改变, 民事责任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增多。对于近几年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食品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本文剖析了食品安全事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的建议。当今食品安全问题现状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当...
1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概况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源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对于在食品产业链中各个参与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健全政府信息监管体系、信息传播体系,搭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以及实施信息追溯...
摘要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且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长此以往对这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会带来恶劣影响。随着各项食品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问题却不断滋生。面对这一矛盾,本文以上海福喜事件为...
近年来,随着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而相继显现,诸如,河南等地使用有毒的瘦肉精喂养生猪,温州的染色馒头、地沟油、烂皮鞋生产的老酸奶,含有三聚氰胺的有毒奶粉和牛奶、避孕药养黄鳝鱼等日常食品屡现问题冲击着消费者的承受底线。尤其是201...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按照环节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通过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如实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记录和严格实行环节索证索票,或者通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十世纪末,食品资源的过度开发,食品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影响全球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世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目前,食...